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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初长成
民国芳菲
在这个北方城市,深秋的傍晚是寒冷的,方菲全家坐在一个小火炉边吃晚饭。父亲开的新式毛线铺子生意越来越好了,从外国进货,到国内来卖,销路很好。来买这新式毛线的,除了一些洋人以外,有越来越多的本地百姓,大家都觉得这种毛线打的毛衣更暖和,虽说是洋人的东西,价格稍贵,但是打一两件毛衣的钱,总不至于令人手头拮据。前几年皇帝下了台,当官的老爷们也换了一批又一批,但是百姓的日子还是像往常一样,方菲家里这个毛线铺,就是爸爸方老板苦心经营多年的,维持着一家四口的吃穿用度,还算绰绰有余。
秋天的寒风在窗外呜呜的响着,落叶打在窗户上啪啪直响,方菲要从中学毕业了,弟弟也要上小学,家人在饭桌上一起谈论的话题,除了店里的七零八碎的事情,就是这个令家人头疼的女儿。
方菲是在一所基督教会学校上学,因为老式的私塾只招收男学生,新式教会的学校有专门的女子部,是那种男女分开的学校,而老式的私塾对于女孩子则是一律拒之门外。当初方菲的妈妈还很反对上这种洋人开办的学校,说会给孩子教坏了,天天在外面抛头露面,脚也不缠,大了会老在家里,嫁不出去。而父亲方老板坚持送女儿去念书,他说,女孩家不能大字不识一个,等念完高中了再找人家也不迟。就这样,方菲就在洋人的学校里学到了数学、英语。
现在马上就要毕业了,方菲想:等毕了业我就去烫头,把头发烫成大波浪才叫好看!但是她的这个想法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告诉母亲的,因为方菲的麻麻是一个传统的女性,不要说烫头,就连穿塑料凉鞋都会语重心长的对她“说教”一番,什么“在外面野,不学好却学人家□□子”。所以直到现在,方菲还是只能穿老式的绣花布鞋。对于这点,方菲相当不以为然,有的时候,甚至萌生了想出国看看的想法,不想呆在家里,更不想呆在妈妈身边。
第二天,像往常一样,方菲早早的起来,和妈妈一起做好早饭,全家一起吃过饭以后,梳洗打扮,来到学校。第一节是冗长的语法课,望着在讲台前滔滔不绝的老师,方菲不禁转头向窗外看去。窗外是不大的一块操场,操场上也全是落叶,有一个男子班级在上体育课,其实说是体育课,也并不甚严格,就是列队跑步,然后学一套拳法。而这种“体育课”,女子部是没有的。因为第一女子学拳法甚是不方便,再者当时根本没有女性的体育老师。男学生们稀稀拉拉的队伍在松散的跑着,方菲不禁想起了沈芳秀。
沈芳秀是和方菲同级的男学生,只因为两个人是邻居,所以相互认识。想到沈芳秀,芳菲一脸不屑,因为邻居什么的,最容易互相了解彼此。沈家不仅家庭境况不好,而且沈芳秀的父亲母亲都是不务正业,沈老爹做木匠手工,也收过几个徒弟,但是最后都被他耍酒疯打跑了,而沈芳秀的母亲呢,是十里八街有名的“花魁娘子”,遇见男人不但不避嫌,反倒主动迎上去。这两口子都是方菲母亲口中“在外面浪”的那种人,人品极差,方菲想到这里,不禁皱了皱眉头。又想起母亲说的,沈家三个孩子,唯独小儿子沈芳秀最出息,念好了学,将来沈家就全要靠他了。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这样日复一日的静好时光,越过越少了,因为方菲知道,毕业了如果考不上大学,妈妈就要给她找一门亲事。结了婚生孩子,是方菲母亲给她安排的最稳妥的一条路。而这大学又怎么考呢?这种光耀门楣的事情,周围还没有其他人考上过,所以对于大学,只是方菲心中的一个梦想,而更加实际的,则是向菩萨祈祷,自己能嫁一个好人家。啊,哪个少男不多情,那个少女不怀春,正在惆怅着,沈芳秀从后面赶了上来
“方菲,今天你放学这么早啊?”
方菲转身,回头看了沈芳秀一眼,“啊,今天老师下课很早啊。”方菲心想,妈妈总是反对我和他走得很近,其实我也不想和他走得很近,奈何无论放学多早,他总能追到我,谁叫我们是一个学校的呢,我也不好总对他冷言冷语,好吧,看在他是沈家最出息的一个孩子,我忍了。
“方菲,上次考试你排了多少名?”
“怎么?想起问我这个?”方菲瞥了他一眼,发现他正认真地看着自己,又觉得不好意思不回答,“哦?10多名以外了,”
“没什么,教会希望推荐一些同学去国外留学,听说只有很少几个名额,我看你平时成绩不错,兴许能有机会呢。”
“哦”方菲不再说话,这件事情她一直放在心上,她是多么希望能出去见见世面,这个城市以外的天空,会是什么样呢?但是芳菲又舍不得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弟弟。
从教会的学校走路回家也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两个人没说上几句话,方菲就到家了,“我到家了,再见”,没有抬头,只是把身子微微转了一下,侧面向沈芳秀道别。沈芳秀目送方菲走进家门。又是一个香味缭绕的晚饭,吃饭不提,睡觉前,方菲从书包中拿出一本《草叶集》歪在床上,借着昏暗的灯光,认真的翻了起来。
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草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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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一个写作风格,用这个名字发文,试试看顺不顺手,民国主题不会被封吧?不涉及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