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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具的重生(改错字)
季平人如其名,作为一个二流大学的物理系大三学生,平凡到扔到人堆里就找不出来了。在狼多肉少的理工科院校,季平无奈地保持着单身,将自己旺盛的精力都投入到游戏打牌看武侠小说的娱乐活动中去。
季平很有钻研精神,作为一个金庸迷,季平基本上详细地分析研究了金庸的每一部武侠小说。季平很偏执,看完金庸的武侠就坚决拒绝看其他人的。按他的话说,咱要保持“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气节。金大侠写的不算少,可总有看完的时候。翻烂吃透金大侠的小说后,季平转战网络小说,最后在起点驻扎了下来。这也是为了他的金庸情结:《鹿鼎记》不就是最早的武侠种马小说?
平凡的季平终于在他23岁生日这天,迎来了他人生最重要的事件:大学锅炉房爆炸事件。巨大的声响伴随着灼热的气浪,季平感到自己仿佛被高高抛起又重重甩下。剧烈的疼痛让他想大声呼喊,却发现自己发不出声音。季平仿佛看到人们四散而逃,挣扎着想抬起手来,眼前一暗,就失去了意识。
“高姐姐,高姐姐,天快亮了,你快醒醒,快醒醒啊。”
季平被这急切地声音吵醒了,睁眼看到周围漆黑一片,气就不打一处来。阖眼翻身就想睡回去,又被推了两把,火大的坐了起来。
“大爷的。谁啊这是,睡个觉都不让人安生。这个学期上午前两节没课你不知道啊!”
这是谁家小孩,怎么跟个小乞丐似的,衣衫褴褛不说了,脸还脏兮兮的。季平诧异地看着眼前这个身形瘦小的孩子,发现他居然还穿着草鞋。草编的鞋不说,还是破破烂烂的。
“快起来啊,高姐姐,咱们再不去他们就要把吃的都抢光了!”小男孩冲着季平瞪着眼睛,看他不动,急得拉起他就往外跑。
什么情况?季平惊讶极了,一个小孩子居然有力气拉着自己跑。不对,季平低头看看被拽着的胳膊,自己身体居然跟10岁的小孩似的,彻底吓懵了。被小男孩拖着踉踉跄跄地跑了一段,季平气都喘不上来了,用力拉住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小男孩重心不稳,直接后仰倒地,季平赶紧伸手扶了一把,小男孩才没和地面来个亲密接触。
“你先别跑,先告我你带我去哪?”
小男孩毕竟年幼,跑了一阵也累的不行,索性坐了下了,说:“高姐姐,这不你定的么?为了能比他们先讨到吃的,我们不是要早点到酒楼么?”
等等,讨饭?季平心中大惊,身体不对劲,环境不对劲,这难道其实是个梦?季平狠掐了下自己,疼的眼泪都出来了。看来不是梦了,可是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睡着睡着就穿越了?不对,之前,之前,爆炸!季平终于想起来自己遇到了一场事故。
这还真是大难不死,要是再不知道自己是穿越了,那也太对不起季平看过的那么多小说了。季平突然间觉得热血沸腾了起来:穿越啊!那咱必然是主角啊!就是不知道这是修真玄幻文呢,还是武侠江湖文。不过,这不重要,重要得是,贤良淑德的美女们,我来了。
男人心目中都有一个建立繁盛后宫的梦想,季平这个起点男就更是不能免俗。现在,季平仿佛看到了梦想变成现实,激动的手都有点颤抖了。
“你怎么了?是不是病了?”小男孩看季平半天不说话,表情变来变去,最后还嘿嘿笑了起来,奇怪地问。
“没事,我很好。”季平收敛了笑容,让自己看起来尽量自然一点,拉着眼前的小男孩开始套话:“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叶翔”
叶翔?没听过,估计是路人甲吧。没关系。没有炮灰怎么突出英雄。
季平打听了半天,大致知道了自己现在的身体叫高寄萍,这个小男孩叫叶翔,都是因为家乡遭了灾成了孤儿,然后一起逃难。叶翔对季平身体的事情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名字和年龄,还是原来的高寄萍告诉他的。他俩现在是到了个定县的小县城,晚上在城外破庙休息,白天进城乞讨。要是情况不好,原来的高寄萍会带着他继续往北走,一路乞讨到都城。
乞丐?难道是要加入丐帮?季平摸摸饿得扁扁的肚子,无奈地叹气。就算是要加入丐帮当乔峰第二,也得先找点吃的啊。不解决这温饱问题,自己就得是第一个刚穿越就饿死的无名人物了。
“叶翔,以后我就是你老大,你呢就跟着我混。现在你带路,咱们去城里找吃的去!”季平站了起来拍拍土,跟着叶翔继续赶路。
路上耽搁了一些时间,等他们赶到县城门口,天已经大亮了。一队官兵拦在城门口,正在严格盘查过往行人。城门口贴了张告示,黑压压地围了一群人。季平带着叶翔随着人流往城里走,被官兵推搡了几下,还好顺利进了城。
“平时你们怎么讨饭,我是说,嗯,咱们跟以前一样,你带路。”季平实在懒得找什么失忆的借口,反正都是俩小乞丐,叶翔才这么小,根本不怕他看出来。
叶翔带着季平在城中穿行,拐过几个小巷到了一个酒楼的后院门口。可惜门口早已聚集了不少乞丐,根本挤不到前面去。
“还有地方可去么?”
“这个县城有3家大一些的酒楼,但现在这会应该都跟这一样了。剩下就是些小客栈,那都是小买卖,客人们基本也不剩饭,去了也没什么吃食可讨。”叶翔为难地说到。
“不怕,不去试试怎么行?这么多的乞丐,咱俩就是能讨到点吃的也得被抢了,不如就不跟他们一起等了。”季平一看有几个大点的乞丐正不怀好意的打量着自己,只好找个理由拖着叶翔走了。现在这小身板,跟人抢东西那就是白给。
叶翔倒是真听话,跟着季平就退了出来。叶翔带着季平在城里走了半天,小客栈也好,路边搭棚卖吃食的也好,东家讨一点西家讨一点,虽然多数都被赶走,但好歹也要到了些吃的。
真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季平家境虽然一般,但也是是衣食无忧,看着手里这都有些发馊的食物,季平强忍着硬是吃了下去。这样下去可不行,得想个办法,先解决温饱问题。
日过中天,季平闻着自己身上的酸臭味难受得要死。逼着叶翔带自己出城,直奔城外的小河。到了河边,季平三下两下脱光衣服就跳进了河里,叶翔吓的立马扭过头去。河水有点深,不过水流很平。这个小身板游泳还是可以,呛了没几口水就学会了。就是瘦了点,以后养胖点就好了。不过这皮肤过于白了吧。
“你,你快上来吧,再怎么样也是女孩子,你以后怎么嫁人啊?”叶翔背对着季平,无奈地说道。
“你说啥!”季平一口气没提上来,差点沉下去。呛了两口水狠咳了一阵,吓的叶翔转了过来,看着季平又把头飞快地扭到一边。
季平犹豫地伸手朝下飞快地摸了一把,牙齿咬的格格响。老天爷你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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