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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世
《唱唱反调》的主编出版了我的故事,但是他却把里面一半的“他”改成了“她”……
哦,这可真让我伤心。
我又尝试了一下其他几家报社,这次却连出版的机会也没有了。
我只能继续为《唱唱反调》不间断地写稿子,然后心痛地看着那个胡子拉渣的猥琐男人把我文章里一半的精华变成垃圾,然后印成铅字。
因为伤心,我掉头发的速度依旧惊人,我蓬松的粉红色秀发中,露出了一块又一块的秃斑——我可以感觉得到我的主人那嫌弃的眼神。
她在筹划着购买另外一只魔法羽毛笔。
我想我能够理解她,我的主人是一个注重仪表修饰的女人,她的自尊让她无法容忍在被采访的对象面前拿出麻瓜的录音笔,或者是一只看起来寒酸的羽毛笔。
我有被抛弃的预感,但是对此,我毫无办法。
头发正如恋爱一般,不会轻易为你的情绪和理智所左右——先是头顶秃了,我尝试着把前额的头发向后梳,偷偷抹上主人粉红色的发胶,遮住头顶的地中海,因此发型由少女般的刘海变成了大叔似的大背头;然后前额也秃了,我试图从后脑勺搬运头发来救济,我的发型变成了鸡冠般高昂的形状;然后后脑勺也秃了,我努力把侧面的头发打薄拉长,争取让它们能够覆盖住我的头皮;最后,也许是因为它的责任太过于重大,我侧面的头发无法忍耐住压力,纷纷弃我而去……
我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地把白天收集来的头发用强力胶水一根一根地粘了回去——这不是为了我的主人,要知道,当我的发型变成鸡冠头的时候,我就已经被她丢弃了。
而我,并不如我想象得那么悲痛。
也许是我之前想象过太多次被抛弃的场景,所以,当我主人优雅地把我丢进废纸篓,并且摸出一支崭新的羽毛笔,亲热地叫它“宝贝儿”的时候,我的心麻木而茫然。
我忽然意识到,我之前所爱恋的女子,不过是一个俗气得只能注意到事物外表的肤浅女人而已——她无法理解我的事业,也无法理解我的心。
我偷偷带走了那些废纸,和一瓶魔力胶水。
前者可以支持我继续孤独地行走在我终身奉献的伟大道路上;后者却是我证明自己存在的必需品——要知道,羽毛笔和牙签最大的差别就在于羽毛之上!头发是至关重要的!那是身份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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