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墓【盗墓笔记鬼吹灯茅山后裔联动】

作者:胖胖小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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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鼠


      “原来如此,你竟然是那齐老师的孙辈,难怪了。不过,孙大庆为什么要杀人呢,齐老师按理说是他妹夫,这也是亲戚来着。”马爷喃喃自语,似有不解。

      眼镜男忽然激动起来,他踉跄几步,几欲疯狂的想抓住马爷,却被对方打掉了手,“你说什么?齐学轸是被孙大庆杀的?”

      “怎么?你不知道?”马爷挑了挑眉毛,有意思。

      “你们胡说,你们没有证据。”眼镜男整张脸都颤抖着,看起来狰狞恐怖。

      王逄志边笑边指这小子道:“哼,还要证据呢!来,看看吧。”说话间,他把那本笔记丢给了那小子。“你看看这上面写的,那孙大庆要是想活命那就得整死他。”

      泛黄的笔记十分脆弱,被这么一丢立刻就散架了。

      散落的纸张纷纷落地,眼镜男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徒劳的划拉着,他捡起笔记,一张张的看,最终抽泣两声,颓然的坐在地上。

      他既然是孙大庆的侄孙,想必对他的为人是十分的了解的。

      “哭什么哭,都是上上代的事情了。”王逄志看着一个大男人娘炮兮兮的抹眼泪,心里便膈应的很。

      眼镜男闻言平复了一下,然后擦了擦自己的眼角。

      马爷看差不多了,就开始盘问正题,“孙大庆究竟拿了什么?”

      “在孙……那人的包里。”随后他指了指刚才被马爷斩首的那具尸体,那尸体的头虽然是老鼠的模样,但身子还是那个人的,他后背上背着一个包儿,刚才大家都没想着去搜一搜。

      此时,王逄志第一个冲过去,这家伙是无宝不到,有宝必是第一人。跑到那具无头尸体面前后,他把那尸体整个翻了过来,后背朝上,从那断掉的脖颈里流出了不少腥臭如同腐坏许久的血污。

      王逄志也不嫌臭,直接麻肩头拢二背,将那背包扯了下来,背包上沾着不少黏糊糊的血污,他也不在乎,直接原地开翻。

      背包不大,但里面东西确不少,满满登登的,冷烟火、荧光棒、压缩干粮、火腿肠、牛肉干 、镁棒、防风打火机,侧面还挂着绳索和行军水囊。

      “呵,东西不少。”众人下到这里又是跑又是跳的,体力消耗极快,王逄志又是个容易饿的货,他们那群人带的东西不多,此时看见牛肉干,登时扯开一包塞嘴里,一边嚼着一边接着翻,可惜了,他之前瞄到过他们包上挂着防毒面具,可能是掉了。

      嚼着嚼着,他便停下了,差点咬了自己的舌头,只见背包的最底层放着一个扁扁的盒子,大概20cm见方,这盒子竟然是黄金的!虽然没有什么装饰,不过成色极好,前方有一个按扣,上面竟然还镶嵌着一颗晶石。

      太他娘的土豪了吧!

      这纯金的盒子入手极沉,王逄志立刻掏了出来,对着众人比划了一下,正要打开。

      “别打开!”眼镜男忽然急道,众人不明所以,却已经晚了,王逄志掀开盒盖,本以为会是什么稀世珍宝,结果一看之下才发觉,竟然是平平无奇的一个木头轮子,像是从哪里拆卸下来的破烂玩意。

      不过这木头到是密实。

      “这有什么好稀奇的!”王逄志伸手取过那木轮,拿在手上观瞧。入手后,十分的沉,却如同金铁一般。

      那一瞬间,众人神色巨变,看向他的眼神有些奇怪。

      “胖子,松手!”武三行第一个反应过来,一声吼差点把这洞顶给掀翻了。

      王逄志心里一哆嗦,手下意识的反应,一松,啪嗒一声,只见那木轮掉回盒子里,只见他拿过木轮的手,竟然已肉眼可见的速度变黑,就跟中了毒一样,上面浮现出许多的尸斑,皮肤也出现了那失去水分的斑点,只是颜色没有眼镜男身上的深,是浅褐色的。

      “我艹,我的手!”王逄志拿盒子的手忍不住跟着抖起来,一个没拿稳,那黄金盒子并木轮就掉在了地上。

      金盒与木轮相击,发出清脆的啪嚓声。

      神树又是一阵晃动。

      “王胖子,过来!”马爷招招手。

      王逄志便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再也不敢拿那金盒与木轮了。

      马爷则抽出自己的刀唰的一下,砍掉了神树的一枝,掉落的枝条被他拿在手中,横截面流淌着鲜血一样的东西。

      他拿起树枝在王逄志的那□□尸化的胳膊上随意的涂了涂,那胳膊上的黑斑就停止了扩散,看来这确实是解药,但也是毒药。“这东西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为今之计只有把那木轮放回去了,是也不是?”说话间他便转向了那眼镜男。

      眼镜男点点头,“我们研究了很久,翻遍了古今典籍,找人研究过,这木轮可能是天舞宝轮,从前人们误读天舞宝轮是湿婆的法器,实际上,天舞宝轮就是妙见神轮,是古印度神话中,毗湿奴的法器。黄金可以隔绝它的力量,我想或许这就是印度人千年来痴迷黄金器的原因,可是,这东西不知道是怎么到了这里的。”

      王逄志一边搓着这膊一边道,“谁知道,或许是被流亡者带来的,或许是从那些侵略者手中抢来的战利品。毕竟,那时候是商朝,商强大而富庶,有记载妇好斩白首两万,俘虏白奴数千人。啧啧啧,还说雅利安人是什么高等民族,我可见过商墓把那高大白奴当人殉的,就是欺软怕硬,不过他们奴性教育和抢夺文化的功夫,那真是没的说呀。”王逄志鄙夷道,他最讨厌那些那人,趁着战乱时,掠夺走了多少好东西,到人家家里抢过来,就成自己的了,还要人家出钱赎回去。不要脸的典型代表。

      “那你们为什么把这个东西拿回来?”

      眼镜男叹了口气道:“最开始,神树的汁液确实可以缓解这病痛,但时间长了却会使其变得更严重。”

      “所以,你们就打算把这东西送回来?”

      “对,这木轮可以生死人肉白骨,这点没错,哪怕是重病缠身,只要能忍受自己变成干尸的样子,就可以一直活下去。”

      马爷无语,这种邪物他们早不还回来,还留着过年。变成干尸的样子活下去,跟死了有什么区别,简直就是活受罪。

      “该说的,我都说完了。”眼镜男垂着头,不再说话。
      “这小子可信么?别还回去再出什么变故。”胡八爷满心的疑问,他和武三行对这小子的话并不相信,这小子神神鬼鬼的,叫人不敢相信。

      “不还的话,胖子可怎么办?”武三行也是没办法。

      眼镜男见此道:“这东西是从这里取下来的,你们自己放,如果不放,这位小哥也得不了好儿。”说着他随手指向了一旁,只见那石碑的顶上,那无头活尸的上方,有一个浅浅的凹痕,正是头部的位置。

      武三行对着王逄志点点头,后者将那木轮拿起,直接塞了进去,转瞬间,木轮嵌入后,一阵咔哒的机括声响起,随后众人抬头,那声音就是从上方传来的。原本的荧光植物霎时间变得更亮,

      整个空间都被一种奇异的光照亮,忽然间神木异动,嗖嗖几道鬼魅的影子摇动,忽然王逄志觉得自己腰上一紧,整个人就被拉到了半空中。

      “哎哎哎!”他大叫着扯腰上的东西,那竟然是绿色的藤蔓!那绿色藤蔓手腕子粗,哪怕是用刀割一时半刻也割不开。

      “王胖子!”胡八爷立刻脚踩树干,顺着神树向上爬,这时眼镜男忽然跳起主动迎向藤蔓,被卷了上去。

      “哎!”马爷伸手想去阻拦,却已经是来不及了。

      只听见神树树心内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马爷一惊,这树是空心的!只见树心里一团黑影嗖的一下蹿了出来,直奔着王逄志去了。

      被吊在半空的王逄志大惊失色,拿起枪就要对着那黑影嘭嘭就是两枪。

      “吱……”一声尖锐的尖啸后,那黑影忽然腾跃而起,子弹在它身上炸出了一片的血花,腥臭腥臭的。

      这时,胡八爷已经爬到了藤蔓的根部,奇怪的是藤蔓离他很近却并不抓他,反而去抓空中来回晃荡的王逄志和那眼镜男。

      似乎只认沾染了那木轮气息的人!

      “胖子,坚持住!”武三行则在夺过小张手里的枪点射那黑影,黑影速度极快,带着呼啸的风声哇的一下朝众人扑了过来。

      子弹打出的血花乒乒乓乓的,可是那东西竟然全不害怕,很快,小张枪里的子弹也打完了。

      马爷掏出火符朝那黑影扔了过去,噗的一团火光爆炸开来,将那黑影逼退,看来这东西是怕火。

      此时,小张也放下了自己背上的包,蹿到了树上和胡八爷一起砍着藤蔓。

      嘭嘭几声,卷住王逄志的藤蔓应声而落,从藤蔓的横截面上飙出了一大滩的血液。

      王逄志被喷了满头满脸,随后掉落在地上。

      周围弥漫起了一股奇异的植物芳香,一层淡淡的雾气从神树上飘落,如同云雾,在这烟雾中,众人不禁咳嗽起来,香味越来越浓,呛人的很。

      此时,那黑影见王逄志掉落,转头奔向那眼镜男。

      众人虽不待见这家伙,但也想着能帮就帮,可是眼镜男非但没有丝毫畏惧的神色,反而疯狂的大笑道:“神啊,赐我永生吧!”说着他张开双臂迎向那黑影,目露癫狂。

      “别管了!”武三行吼道:“抄值钱的走人!”贼不走空,不能白来啊!

      “往哪儿走啊!”胡八爷站得高看得远,他说的是头顶上的豆荚,只见那一个个人大小的豆荚纷纷开裂,从里面掉下来一个又一个鼠头人身的怪物,他们猩红着眼,一副狰狞的样子。

      武三行停下了往包里装东西的动作,瞪着双眼不敢置信。

      这个时候那黑影已然来到了眼镜男的面前,一个猛扑,抱住了眼镜男的头。

      众人纷纷看去,只见停下来的黑影竟然是一只硕大无比的老鼠!那黑鼠与别个截然不同,并无尾巴,双目赤红,满口獠牙。

      “我以我躯供奉圣树!哈哈……”眼镜男狂喜着的笑着,却陡然间由笑声变为惨叫,只见那黑鼠张开锋利的獠牙,一口就掀开了眼镜男的脑盖骨,嘎嘣的咀嚼声传来,听得人胆寒,“啊,啊,啊……”凄厉而痛苦的惨叫回荡在这偌大的洞穴中。

      那黑鼠吸允着脑汁,眼镜男双眼翻白,疼得面无人色,不过很快,他的整个脑袋就被黑鼠给吃了下去,那黑鼠吃完脑袋并不停下,整个黑黢黢的身子顺着脖子往里头掏,咔哧咔哧,鲜血迸溅,骨裂肉碎,大量的内脏被掏成碎片,洒落下来,整个场景令人作呕。

      王逄志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感觉后怕,妈呀,这要不是伙伴逼退了这玩意,现在被掏了的就是他了呀。

      “真是疯子!赶紧走!原路返回。”马爷却比众人想的多一层,这是人胄,还不是一般的人胄,这老鼠比其他那些都厉害的多。他深知这黑鼠完成合体后,将会厉害无比,他们绝不是对手。

      “路堵上了!”胡八爷和小张也跳下树,几人汇合,王逄志不停的搂东西往包里塞,也不管是什么,反正能拿多少拿多少。

      马爷冷笑一声,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了杀手锏。那是一个白瓷瓶,他一手顶开塞子翻转,一手堵住瓶口,只见瓶中鲜血流在他手上,把他整根手指都染红了。

      众人不知道这是什么,马爷也没工夫解释,他问:“你们谁养猫?”

      “马爷,什么时候了,你们怎么还问这个!”胡八爷都急了,他们子弹用光,也没有什么趁手的兵器,上面那个正在吃内脏的黑鼠看着就无比的厉害。

      “别废话!”

      “我,我养猫!”王逄志凑过来,马爷一脸嫌弃,但也没办法,便以手指戳在王逄志的脑门上,画了一个奇怪的符号。

      随后他右脚跺地,手出三指做香状,竟然是出马仙!“啊,麒麟上身!”随着他中气十足的一声吼,王逄志双眼翻白,翻倒在地上跟个翻不过身的王八一样抽搐着。

      马爷眼角抽了抽,这货就算是有黑麒麟血和平日里接触猫所带的气血相助,充其量也是个没什么用的大肥猫。

      众人都傻了,只见王逄志抽搐了几下后喵的一声跳了起来,只是四脚着地,肥沃的身躯晃来晃去,双眼直冒绿光。

      那状态就跟吃错药,犯了神经病一样啊,胡八爷和武三行啧啧称奇,从未见过王逄志如此的眼神凶狠。

      此时马爷手指青天道:“尔等畜生,还不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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