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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漫漫凉州
凉州。
旭日初升。
地平线上隐约看见一抹纤瘦的人影,艰难迈步跋涉而近。那是个清秀的女子,一身麻布深衣沾了尘土,为图方便提起裙摆,迈大步子快步走在人烟稀少的村路上。
不知走了多久,女子的脚步渐渐缓慢下来。许是累了,终于停下坐在路旁的大石上歇息。只见她抹了把汗,胸口因喘息而微微起伏,动作落落大方,毫无小家碧玉的娇柔。
她下意识看了看怀中捎着的用布连着冰块包好的小块排骨,融化的冰块沾湿了她的胸襟,嗅了嗅,没闻见馊味,便欣慰地笑起来。那是她寅时便起身,徒步走了五里路到镇里唯一的市集买来的肉。凉州地广人稀,又属于边疆地带,货物价格较高。到了这个与邻国相交的小镇,更是连肉也昂贵缺乏。
想这小块排骨,是她哀求那肉铺老板许久,才用三文钱买来了些切剩的排骨,这一块小排骨省着吃,也足够他们两个吃上好几天。她每月都至少买三次肉,不论再怎么缺钱也咬着牙买。她总想着他一天劳作下来,一定要吃些肉第二天才有力气,每次看着他狼吞虎咽,饭碗里一粒不剩,她的心总是满溢的满足。
想起以前在府里的日子,餐餐丰盛,更不必说如今每天只吃两顿。她从不曾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过上这种日子,抛下了一切随着他到了这种边缘小镇,过着吃一顿没一顿的艰难生活。
歇息够了,她起身继续。离边境未筑好的城墙越来越近,她似乎听见了粗鲁的吆喝声和铁链碰击的“哐当”响声。心再次揪痛起来,她深深吸了口气,三步并两步向目的地走去。
军营旁有间不起眼的小茅屋,那是他们的家——她哀求了当地太守很久,才勉强允许他们搬出军奴营。总军营左面是军奴营,穿过军奴营,便是劳作的地方。数不清的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军奴,衣服已经因血污和尘土脏得看不清原来的颜色,衣袖长至手肘处,裤子到膝盖上下的地方,大多数人仍然习惯性地将袖子撸起,脚铐与项圈用铁链连在一起。军奴们将炸开的山石搬到城墙处,一块石头大约有百来斤,大概二十个军奴便有一个士兵看管,只见那人手执着马鞭,眼睛盯得仔细,见哪个人走慢了偷懒了,便毫不留情的一鞭下去。
她走了很久,终于看见了他,连忙躲在角落生怕他看见。她深知骄傲如他一定不愿意让自己看见他这副样子。他正搬着块石头,似乎有些举步维艰的样子。内力被废了之后,他的力气也不过和常人一般。她毫不费力地看见他的背脊上鲜血淋漓,皮肉翻卷的鞭痕狰狞地布满了后背,伤口渗出血来,估计汗水渗进伤口里一定会很疼。
她每夜都帮他上药包扎,可是旧伤未好,便又添了新伤。他每次在她面前总是假作轻松,可她从上药时他止不住的颤抖就知道他一定疼入了骨髓。
她的眼睛忽地有些酸涩,别过头去不忍看见他的伤痕累累。她看了看所剩无多的钱包,咬了咬牙取了十文钱——那可以是他们几乎两天的伙食钱,偷偷地塞给那看管的士兵。那士兵一脸的猥琐相貌,见她塞钱也面不改色地往怀里一放,还一脸正经地说“夫人您总这样,我也不好意思。”若不是有求于人,她还真想啐他一口,狠狠地打几巴掌解气。
那士兵走开后,她又远远看向他,心底硬生生地痛。她知道他从官后养尊处优惯了,就是身子板再好,每天的重活也多多少少会吃不消,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只能偷偷储下些钱讨好下人家,那士兵也就识相,能分少些活儿给他。
他初来乍到,许多人都爱欺负他。她看见有个奴隶故意绊了他一脚,他硬硬地摔在地上,带动铁链“哗哗”地响,手上的石头便顺势滚了出去。那该死的士兵便狠狠地抽了一鞭子,他沉默不语,拾起了石头继续走。
她躲在角落里看得一清二楚,泪水不知不觉就模糊了眼睛。他多久未受过这般屈辱,那个手握重权的男人。他从一个卑微的庶民忍辱负重,成为了朝中举足轻重的人物,尝尽了辛酸费尽了心思,然而一切努力只毁于一夜——那个足以带来毁灭的错误。
她不记得自己用了多长的时间安慰他陪伴他,直到他勉强接受这种巨大落差。她深知他的痛苦,所以即使抛弃家族,离开从小生活的京城,她也狠下心要陪他一路走下去。
她永远记得那个鲜衣怒马的少年,嘴角是不羁却意气风发的笑容,在马骑上将她拥在怀中,在草原上肆意奔跑。
所以不论如何,即使前路茫茫,即使他受尽鄙夷,即使他犯下滔天大错,她也愿意陪伴他荣辱共同。
只因为,她是他的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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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人看~看得顺眼的话请留言~这样我就能写下去了……
最近看虐男主的书果然看多了 = =
霜大的王子奴隶让我郁闷了很久……(看天……
于是自己也想写了……
我想努力写好这孩子,想让自己的文字大气一点,希望能让人感动的文字的说……0 0
开篇几章不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