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我真的很爱你,句句不轻易



——他在地球的另一端,我们很快就能相见。
不论他有没有恋人,不论他还记不记得我,能见到他我就足够开心。


*一点即兴小黑历史


内容标签: 成长 柯南 暗恋 BE

搜索关键字:主角:日向爱 ┃ 配角:诸伏景光,降谷零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们很快就能相见。

立意:自尊自爱自信自强

  总点击数: 1124   总书评数:10 当前被收藏数:106 文章积分:2,957,020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衍生-言情-近代现代-东方衍生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草莓养乐多——写完啦
    之 小短篇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12087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已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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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症[名柯bg]

作者:养乐多不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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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敏症


      “爱酱有没有谈过恋爱?”

      我读着直播评论区的留言,读到一半才发现这句评论有多不适合被我念出声。

      它本该被淹没在刷新速度极快的评论区中。

      也本不该出现在我眼前。

      因为我叫日向爱,是个前女团爱豆,现还算当红的女演员。

      对于女团爱豆而言,恋爱是绝对禁止的红线。爱豆就应该是从未谈过恋爱,以后也不会谈恋爱,永远只属于粉丝的职业。

      从女团爱豆转型之后,我的人设也是兢兢业业的事业脑,没有谈过恋爱,甚至没有和合作对象传出过一次恋爱绯闻的敬业女演员。

      其实我也确实没有谈过恋爱。

      我当然应该这么回答,我本来也应该这么回答,但是我最后还是在经纪人震惊的目光之下,微笑着说:

      “没谈过,但是国中的时候有过一个很喜欢的人。”

      完蛋了,我知道。

      我强撑着脸上的笑,假装看不到镜头之后,不停比划着大大的叉的手势的经纪人,继续说:“不过并没有交往,我们或许都并不认识。”

      我说谎了,其实是认识的,只是不熟。

      毕竟国中时期的日向爱,带着厚厚的镜片,留着厚厚的刘海,整日只知道驼着背往返于学校和家中,是如果失踪了,连父母都可能不会察觉到的存在,远没有如今这么会在镁光灯下光芒四射。

      之后的流程被强行cue快,这次原本是为了庆祝我的生日而开启的粉丝直播以我闭眼许愿吹灭蜡烛作为了结尾。

      在睁开眼睛看到熄灭的插在生日蛋糕上的数字29时,或者说在回答那条粉丝的评论后,我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比如,被经纪人教训。

      比如,被全网开始扒我的国中时期。

      再比如,做梦梦到很久很久以前。

      ***

      我叫日向爱,在因为被同学偶然传到网上的视频走红,被经纪公司相中成为女团练习生之前,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国中生。

      性格普通,成绩普通,相貌普通,平平无奇地像一团空气一样隐形。

      但是也不是完全隐形。

      因为我的同桌是学校的校花。

      校花很漂亮,是全校论坛投票选出来的公认校花。

      她待人温和,会定期投喂流浪猫,她会弹钢琴,是每年校园祭的固定演出嘉宾,她会跳芭蕾舞,经常会去参加比赛,她还会打网球,是学校的女子网球部部长,成绩也常常是和班里的另外两个男生竞争全校前三的优异。

      所以反而更衬托得我一无是处。

      我不肯服输的倔强性格比起有主见有坚持更像是脾气暴躁。

      我常年班级中游的成绩经常会被人怀疑我是不是班主任的亲戚才配坐到校花旁边。

      我本就普通的长相在厚厚的眼镜片和牙套的加持下,比起不起眼,不被青春期的男生嘲笑丑女都算是好事。

      他们叫我“校花的同桌”,“校花的跟班”。

      除了校花。

      还有他和他的好朋友。

      校花其实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她是能够被全校男生女生都认可的优秀女孩子,她从来都没有在乎过我的社恐,我的蠢笨。从入学成为同桌开始,她就一直都当做照顾妹妹一样照顾我,会在我上课睡觉的时候帮我望风,会请我喝饮料,会不厌其烦地给我讲她一眼就能看出答案但我听了很多遍的题。

      她从没把我当成过跟班。

      我很喜欢她。

      她是我在学校唯一的朋友。

      虽然我有时也会偷偷在心里想,她是我的朋友,但是不是唯一,因为……

      我把他也当成是我的朋友。

      我和他其实从国小开始就是同班同学,只是我太过喜欢把自己封闭起来,直到国中一年级的一次意外,才真正地和他说上话。

      那是个雨天,大雨下得很大,如果是现在的我,一定会用绝佳的角度拍出最美的画面,发在饭撒的软件里和粉丝分享,如果我兴趣够好或者够差,没准还会即兴写出一首歌。

      可是那时的我只会说一句“好大的雨,雨滴砸到地面上都可以弹出来水花了”。

      但这种话都是我绞尽了脑汁,才觉得足够幽默,才敢对他说出口。

      当时我们一起在巷子里躲雨,我怀里抱着一只瑟瑟发抖的白色小猫,头发差不多已经全被打湿了,但是他还是在给我举着一把黑色的大伞。

      我说其实没有必要,我已经淋湿了。

      他说:“还有小猫呀,小猫也是怕淋雨的。而且,就算已经被淋到了,能不继续淋雨也可以避免感冒。”

      他说:“日向,你也要注意自己啊。”

      不像其他男孩子的青春期变音出来的微哑鸭子嗓,他的声音是很清澈的少年音,和雨一样砸到我的耳膜上的时候我忍不住想,原来我的姓氏是可以这么好听的吗?

      我经常会偷偷喂一只流浪的小猫。

      白色的猫在人看来十分好看,十分可爱,但是在猫界并不是这样。白色是猫中不受欢迎的颜色,这只白猫总是会被其他猫排挤。

      我是在陪班花喂猫的时候发现的。

      猫粮撒到地上之后,流浪猫们总会一拥而上,除了偷偷藏在角落里的这只小白猫之外。

      它不是不饿,不是不喜欢吃猫粮,而是一旦靠近就有可能会被攻击,所以它不敢上前。

      我以为我和它同命相怜,都是不受欢迎的家伙,所以我会经常过来偷偷给它开小灶。

      不过我后来查过资料,白色的猫被排挤是因为他们的颜色太过明显,不像我,不受欢迎不受重视是因为太过普通。

      不过嘛,我也没有被人确切伤害过攻击过,只是当我不存在或者当我是附属品,所以扯平了,我还是会经常过来喂小白。

      那次也是一样,我还给小白带了用零用钱买的猫条,只是没想到雨会突如其来,还那么大。完全没有考虑过下雨的我,不仅没有伞,还身处没有半分屋檐遮挡的巷子里。

      也是傻,我完全可以让小白自己找地方躲雨,再自己快点跑出去,跑到有屋檐的地方躲雨,想办法回家。

      而不是傻乎乎地担心小白淋到雨会生病,就把它抱起来护在怀里。

      但是如果我没有那么傻,或许也不会能被他撑伞,也或许不会能知道——

      原来他知道我的姓氏。

      “呀咧呀咧,那是当然啊,我们可一直都是同学。倒是你——”

      “每次见面都不会打招呼,我还以为是日向不认识我呢。”

      他笑着说,我抬头看他时,只感觉天好像晴了一样。

      “没有……”我嗫嚅着说。

      “真的没有吗?那日向下次见到我,要记得打招呼哟。”

      “好。”不慎与他对上视线的我说完这句话就吓得只能低头,然后想了许久,才说出了那句明明很没有营养的无趣之谈。

      我没想过他会笑得那么开心。

      “日向是个很温柔细心的人呢。”

      “什么?”

      “还很可……还很有趣。”

      ***

      那次之后,我每次遇到他都会与他打招呼。

      校花对此很吃惊,也很开心,她说没想过我居然会和他关系那么好。

      “没有。”我不知道我否定的是什么,我只是……

      我只是没想过他会有那么好的习惯,每次与我说话的时候,那双温柔多情的眼睛总会直直望进我的眼底,让我这个不识趣的自大狂总会忍不住产生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可是不可能。

      因为他和校花才是一对,或者说迟早会是一对。

      所有人都知道。

      论坛里甚至有人发帖,押他们会什么时候在一起。热度最高的楼层是据说他本人曾经说过,如果他有喜欢的女孩子,会选择在国中毕业那天,用日本学生最传统的制服第二颗扣子来表白。

      很浪漫。我想。

      如果即将这么浪漫在一起的人一个不是我的朋友,一个不是我喜欢的人,如果没有人找到我屈尊纡贵地让我记得到时候偷偷录影留念的话就更好了。

      是的,我喜欢他。

      虽然我在那个雨天前都没有和他正式说过话。

      可是我喜欢他。

      也很正常吧,他从小就长相出挑,成绩好,性格也好,我找不到不喜欢他的理由。我也很庆幸在对于性别与好感刚刚有朦胧的意识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他。

      人能够在很小的时候就被足够惊艳的人吸引上是件很幸福的事。

      我从没有后悔过喜欢上他。

      哪怕我之前一直以为他不认识我。

      毕竟啊,当时的我还不是之后远去异国他乡面对不同的语言和严苛的训练环境后被迫逼自己学习外向,学习主动与人交流的,被所有粉丝都认为是热情少女的日向爱。

      我不敢与人主动交谈,更加不敢与他主动交谈。

      所以我不敢与他打招呼,我不知道他认不认识我,我不知道该怎么与他搭话。

      我原本是有些妄想的,他认识我,他记得我是他的同学,他知道我的名字,他还会给我撑伞怕我淋雨生病,他应该……

      我有很多憧憬,有很多不切实际的幻想,甚至还会在入睡后做很多醒来时嘴角还带着愚蠢弧度的梦。

      但是后来,我看着笑得很美的校花,清醒了。

      就像是一桶水,哦,不是,就像是本该砸到我头上的大雨终于还是没有让我错过,冰冷的雨水把我的所有天真到说出去会被人嘲笑不自量力的想法全部从脑子里冲刷出去。

      是啊,他当然会记得我,认识我。

      因为我是他的同学,从国小到国中的同班同学,他那么认真温柔且体贴的人,不会不记得。

      而且也因为我是校花的同桌,校花和他与他的好友是朋友,他们会经常一起说话,恰好他们交谈时我经常会在旁边当一棵孤独的树。

      不会说话,只是陪伴,没有存在感,但也是一个装饰的存在。

      那个时候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有要把闺蜜当做小丈母娘的说法,我也不是校花的闺蜜,不会值得被他讨好,但是被记住也理所应当。

      或许那个时候也有了?可是青春期的我,总是太过自卑,参与不进同龄女生的对话,看不懂她们如数家珍一般的各类奢侈品牌子,也出于自己的心理,不想去了解时下流行的风格与各种话题。

      当然现在的我已经足够自信,我相信自己可以实现我的梦想与追求,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我就可以成功,我有很多爱我的人,我也最最爱我自己。如果我能回到以前,看到过去那个像个刺猬一样伪装自己假装什么都不在乎的女孩,我一定会温柔地抱住她。

      然后告诉她——

      你很棒。

      不要焦虑,不要不自信,不要不敢爱自己。

      你很可爱。

      可是人是不能回到过去的,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人公,这也意味着只能你自己去拯救你自己,不是能依靠别人,也不会真的有能在你读懂自己之前就读懂你的所有小心思,去为你出头的盖世英雄。

      生活啊,不是小说。

      于是我还是那个黯淡无光的大树少女,继续沉默寡言地当着普普通通的女高中生。还会和他打招呼,在他朋友佯装不满的调笑下也会和他的朋友们打招呼。

      我和他的距离从陌生同学变成了同学,也只会是同学。

      我收敛起了所有的幻想,还曾经强迫过自己要不要努努力从一个爱情的见证者转变成爱情的见证人。

      可是我做不到。

      对,我很喜欢校花,也很羡慕她,而且因为她太优秀了,甚至都做不到嫉妒她。

      可是我还是做不到主动让我的朋友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

      哪怕他们很般配。

      哪怕他们迟早会在一起。

      “日向,在做什么?”

      我回神,看到的是他。

      他穿着最普通不过的校服,但还是身姿挺拔。说真的,我一直都觉得他很适合去当兵,或者当警察。如果他穿上那种制服,肯定会更帅吧?

      “咳,日向。”

      听到轻咳声,我才反应过来我竟然在他面前发呆那么久,发呆的内容还是幻想他……我立刻涨红了脸,下意识低下头,不敢看他一眼,只是讪讪地说:“在……在照镜子。”

      没错,我的面前是镜子,是满墙的镜子。

      我们正在为了校园祭的班级表演节目努力,以往的班级表演项目都是校花来出,但是今年因为种种原因,校花并不能直接参与班级的表演活动,所以我们班里不得不群策群力再想出一个新节目。

      最后票选出来的结果是要表演歌曲《Tought Love》,翻译过来就是“严厉的爱”。这首歌有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也就是《后妈茶话会》。

      《Tought Love》的出场人物是三个后妈和她们的两个恶毒女儿,演出人选当然没有我,但是有他和他的朋友。

      谁让他和他的朋友是我们班里为数不多的帅哥呢?而且帅哥穿女装谁不爱看呢?反正班级里的女生爱看,全校的其他学生肯定也爱看。

      他们两个被选上当后妈,是全票通过。

      他们两个自然也是不太愿意的,但是最后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全班同学都为了校园祭的节目努力,做手工准备道具布景的,研究音乐和乐器的,专门负责调度排练的……

      至于我……

      我依旧是校花的陪衬。

      女生们都很喜欢他和他的朋友,但是女生们总是羞涩的,不敢与他们搭话,尤其是负责这次演出的编剧,所以导演要在他们身上多下功夫……导演是校花,我当然就是导演助理。

      我觉得其实很没必要,一开始。

      可是没想过还真是很有必要,因为他的英语并不好。

      其实也很奇怪,他的英语其实很好,唱歌也很好听,但就是很奇怪,唱起英文歌来磕磕绊绊,偶尔还会跑调。这其实很奇怪,因为一般来说,英语不好的人唱英文歌也会很顺,然而他偏偏是意外。

      校花也很意外。

      校花应该亲自教导的,但是她还有学校那边的主持人工作要忙,还要忙班级里的事,所以她把教他把歌唱顺了的任务交给了我。

      很正常,就像班花说的,我的英文很好。我其他的成绩都是一般般,每次考试都是靠英语把其他科目的差距拉回来才能勉勉强强保持班级中游,否则就是吊车尾。

      还很正常,因为在班花看来,比起其他女生,或许我并没有威胁。他肯定不会喜欢上我,我也不像是喜欢他的样子。这样想未免有些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毕竟班花一向人很好,怎么可能会这么想?是我自己的胡乱猜想。

      但不管怎样,我还挺感谢她的,现在也是。

      那段陪他排练,教他唱歌的日子,现在也是我午夜梦回时的美好梦境。

      那是我在离开前,是我人生中与他相处最多的时光。

      “啊,这样啊。”

      我以为他会笑我一个人对着镜子发呆,那模样真的蠢透了。

      不过他没有,他只是那么温柔地笑着看我,让我的心又在不受控制地疯狂跳动。

      “其实……你刚才对着镜子比划的样子我看到了。”他眨了眨眼,笑中带着促狭,如画的温柔少年瞬间生动起来,“很好看。”

      他的模样很调皮,是面对关系好的熟人才能看到的放松姿态,他的话又那么认真,不带一丝丝的嘲笑。

      我那时的心情现在还记得,又惊讶又羞涩又紧张又欣喜,表现在脸上一定比我对着镜子笨拙跳舞的模样更加好笑。

      “我是认真的啊,我觉得日向很适合跳舞,真的没有学过吗?很有天赋啊。Emmmmm,唱歌也很好听,做了这么多年同学还真是第一次知道。”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是、是吗?”

      “对啊。”他答得很快,“日向,你这样很小气,如果不是这次要教我唱歌,又打算藏到什么时候啊?”

      我讪讪地咧嘴笑了,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总是嘴拙,我知道我应该说些什么,表达感谢,或者像我未来所演过的那些剧里的女主一样笑容灿烂地嗔上几句撒娇。

      然而十四岁的日向爱不会那些,她只会用笑容当做回答,在反应过来自己笑的时候会露出丑丑的牙套时又急忙抿住唇,用手遮着嘴说:“我……我没有。”

      没有什么呢?没有故意藏着。

      我从来都不知道我唱歌是好听的,我也真的没学过跳舞,在对着镜子鬼使神差一般模仿着特意给两个恶毒姐姐加的舞蹈动作之前,我从没尝试过跳舞。

      他不知道他的夸奖助我熬过了无数个在练习室通宵练习,练得瘫倒在地上就能睡着,练得整个练习室里的镜子都被我的汗水染上水雾的日日夜夜。

      我也不知道他的话会有那么大的分量,我只能急忙转移话题,努力想让他忘记我刚才丑陋的笑,和他开始今天的练习。

      “说起来,最近怎么没见你去喂猫?”

      中场休息,喝水的时候他突然问我。

      我一愣,全然忘了问他怎么会知道我喂猫而且经常喂猫的事,只是如同每个有幸和心上人对话的少女一样急忙开口:“你说小白?我把它带回家了。”

      “啊,这样啊。”

      “嗯,流浪还是太可怜了。”我随口说着,“它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亲人,还是需要照顾的。”

      他的脸色瞬间变了。

      我能看出来他的不自然,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很难隐藏自己的情绪的,更何况我喜欢他,我会下意识关注他的所有表情与动作。我不知道我的哪句话让他反应那么大,我在询问和不询问之间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他打破了沉默。

      “你说得对,流浪真的很可怜。”他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日向是个很温柔的人啊。”

      “我?我……”我忍不住脸上的热气,急忙用手背降温,急匆匆站起来,背对着他说,“我们继续吧。”

      “呀嘞呀嘞,刚夸过你温柔,就要凶残地对我吗?”

      “我哪里凶残了?!”我说完就后悔了,我的脾气真的很差啊,我怎么能……

      “刚刚休息就要继续练习,我还没有和日向聊天聊够哦~”我听到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笑意,没有半分不满,“日向,这样还不算凶残吗?”

      “才不算。”我压了很久,才把嘴角的弧度压平,转身对他板着脸说,“我们要加快速度了,不可以拖后腿啊,还没有整体排练呢。”

      “好好好。”

      他从善如流地站起来,走到我身边,上半身突然缓缓靠近我,我都能闻到他身上温暖的洗衣粉的香气,我下意识在闭住呼吸前偷偷大吸了一口,眼睛慌乱地眨着,不知道他突然要做什么。

      原来只是想要拿起我的稿子。

      ——啊。

      “日向是个好老师啊,重点都标注得这么清楚。看来,我不好好练习是真的对不起你呢。”

      我又忍不住笑了。

      “咚咚。”门突然被敲响,班里的一个同学突然打开了门,“那个,需要你们录一段视频。”

      “视频?”

      “嗯,想看一下你们的进度到哪里了,什么时候可以加入集体排练。”

      我不解:“这个还需要录视频吗?我们直接过去就可以了啊。”

      “需要的,说是这样可以看一下上镜会怎么样,我们这次校园祭要整体录像,最后出纪念视频的嘛。”

      视频的主角自然是他。

      只是同学在调试摄影机的时候,不小心录了一段我在给他恶补唱歌片段的视频。同学惊讶我居然能唱歌这么好听,就把视频发给了其他同学,最后流传到了网上,一时大火,我也因此被经纪公司看上,离开了日本。

      我之后也慕名去看过那段视频。我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青春期女孩子,自然会在成为网络上爆火视频的女主角后自得,也自然会好奇到底是怎样的视频能让过去的十多年来一直泯然于众人的我突然大受关注。

      视频其实拍摄得很抖,镜头语言一点也不专业,手法粗糙得不行,明明是两个人在出声,但是只拍到了我的全脸,他只是露出了上半身的一角。视频也只录到了我的歌声,结束在了我挥手示意他出声,而他刚刚要开口的时候。

      联系我的星探说看我的歌声就是天生吃唱歌这碗饭的人,未经雕琢就已经足够天籁,还说看我挥手的动作就觉得我是天生适合跳舞的人,随意的动作就很有美感。

      ——其实我怀疑他对于每个想要招进公司的人都这么说,但是我父母不这么觉得。他们从没想过家里排行老二,最不起眼的我居然有一步登天成为明星的可能性,也从没想过自己可以有一天不需要低头哈腰讨好老板就毫不费力地可以拥有来自女儿的钱财,在星探天花乱坠的画饼中如获至宝一般强行让我中止了学业,将我送上了跨国的飞机。

      但那是后话。

      当时的我还在努力着,努力让他能唱得好一些。我当然知道拖着的话可以与他有更多的相处时间,我知道,但是我不想拖任何人的后腿。

      同学录过视频就走了,对于今天的视频会对我的人生产生多大的影响毫不知情的我和他继续着练习,一直到他的朋友结束部活后过来敲门叫他一起回家。

      “日向,我们送你回去吧。”

      他用的应该是疑问句,可却是陈述语气,看样子很随意,但是眼神很坚定。但是我还是跟往常一样摇头拒绝说不需要。

      “看吧,又被拒绝了。”他朋友笑嘻嘻地说,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我们一起练习了有很多天,每天他都想送我回家,每天也都会被我拒绝。我知道他是出于好心,出于体贴,出于绅士风度,出于对同学或者说勉强可以称之为是朋友的女孩子的体贴照顾,我很感动,我也真的很想体验一下被心仪的男孩子送回家的感觉。

      我曾经见过很多校园情侣,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会在家门口附近不被家长发现的地方偷偷亲密,我很羡慕,但是我做不到。

      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家在哪里,我也不想让他知道我每天都是一个人生活。——我当然和父母住在一起,可是父母要照顾年幼的弟妹和正在家中备考的姐姐,相比之下我就是不被注意留心的存在。我每天都是蹑手蹑脚地起床,蹑手蹑脚地回家,不敢发出声音打扰到刚刚入睡的弟妹或者刚刚进入学习状态的姐姐。

      连我的猫,都只能被困在我狭小的卧室里。它很听话,似乎能看懂我的处境,能听懂我的告诫,它从不乱跑乱闹也从不叫。

      这样说起来其实挺委屈小白的,我一直都想把它带回家但是直到下大雨发现它无处可去时才带回家也是因为这个,我觉得我照顾不好它。我不知道小白有没有后悔跟我回家,可是不得不说,就算是习惯被忽视也会难过的我真的全靠了它才能感受到拥抱的温暖。

      这种的我,怎么配呢?我不敢让他靠近我的家,不敢让他看到我是怎样踮着脚生怕发出声音地走进家门,连一句“我回来了”都不敢说。

      我还是想保持一点形象,至少是在他面前。

      那天我还是没有让他和他的朋友送我回家,但是我还是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他。

      真是的,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他呢?就算是之前不喜欢,在被他救了的时候产生的吊桥效应下,也肯定会动心的吧?

      那时候的不良还是很多,监控也没有全面普及,当我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举着棍棒染着各种扎眼发色的不良时,其实我还觉得有点好笑。

      打劫啊,是经常会出现在动漫、小说、电影电视剧里的烂俗剧情,当然,也是现实生活中倒霉的懦弱少年们不得不面对的事实情况。文学作品里安排打劫情节,要么是为了让主角不破不立表示什么莫欺少年穷,要么是为了安排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让男女主开始转动命运的齿轮。

      但是对于现实的倒霉蛋们,就只是一场打劫而已。我甚至都已经可以熟练地掏出钱包,还在心里庆幸幸好昨天刚发了零用钱,幸好昨天发了零用钱之后我就给小白买好了猫粮,至于我未来的伙食费……

      只是还没等我把钱包打开,把里面的钱拿出来,一只很大的手带着灼热的温度握住了我的手腕,坚定地将钱包推到了我身后。我惊愕地抬头看过去,是他。

      一向都很温柔带着笑的他这次脸上一点笑意都没有,他用古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开口让我去到他身后。

      “噗,这算是英雄救美吗?”他的朋友倒是笑得很开心,只是也用身体牢牢挡住了我。

      “这不算。”等我震惊地看着两个少年硬生生靠着书包和拳头打翻了十多个不良,还带着我跑出很远后,我喘着气说。

      “日向你这样很小气诶。”他又在说我小气,“我可是救了你,还不算英雄吗?”

      “当然不是!”我知道他其实没有生气,可是在他佯装生气但是全是笑意的如水眼神下,我还是涨红了脸飞快地说。

      “那为什么不算英雄救美?”

      “因为……因为……”我扯了扯嘴角,低下头说,“因为我不是美。”

      完蛋了。我在心里想。

      所有男孩子,或者说所有人,都是喜欢小太阳一样的向上的女孩子的,而不是我这种经常会陷入自卑,自怨自艾的人。我一直都在克制自己不要在他面前表现出来,不要让他觉得我有多么会带给人负能量。

      诚然会有人愿意善心大发,会沉迷于当救世主,会认为温暖一个孤独自卑的女孩子能够让自己十分满足,可是这种情绪并不会继续太久的。没有人愿意一直都当一个树洞,被负能量紧紧包围的。

      我知道,我太知道了。

      我沉默着,沉默着,最后动了动脚,想要抬头说我要回家了,又不敢抬头,也不敢开口。

      他和他的朋友们也同样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突然说:“才不是,日向也很好看啊。”

      看,他是多么温柔的一个人。我抿了抿唇,终于能够抬头,抿着嘴只敢用嘴唇比划出微笑的弧度:“谢谢。”

      “诶,我说的是真的,你的眼睛很好看……对吧?”说完,他还转头看向了他的朋友,寻求认可。

      他的朋友看了我很久,也点了点头,不可置否地说:“的确很好看。”

      我知道他们是在哄我,我的眼睛那么厚,刘海也很长,眼睛能有多么好看。我从没有在他们面前摘下过眼镜,也没有在自己摘下眼镜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眼睛有多好看,我的家人们也从没有说过。

      他们肯定看出来了我没有信他们说话,还藏不住事情的少年不满地嘀咕了两句,我假装没听到地问他们在说什么,他们急忙要转移话题,指着我背后说:“日向,你家到了。”

      我家到了?我转头,才发现我家真的就在我身后。原来他们拉着我跑的那一条路是我每天上学放学走过很多次的路,而我全然没有发现。

      “你们怎么知道那里是我家的?”

      “唔,因为……”

      “因为他不放心你……啊咧,这么说起来我们两个就好像变态一样诶。日向你别介意啊,他……我们只是担心你太晚回家会不安全……”

      “对不起。”

      我摇摇头,没有半点介意。我知道他们是为我好,虽然做法确实有些说不出来的古怪,可是如果没有他们,我还真的要为日后的伙食费头痛。

      我向他们道谢,转身要回家,他又把我叫住。

      “日向——明天,一起回家吧?”

      回家之后,我依旧轻手轻脚立刻进了房间,只是在换下制服后,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刻戴上眼镜。

      我对着镜子,努力靠近镜子,想要看清镜子里没有戴眼镜,把眼睛完全露出来的我。

      众所周知,日向爱是一个没有黑料的人,出道至今不肯有半点懈怠,当爱豆的时候舞台上不划水,当演员的时候镜头后努力钻研演技。

      我不敢让任何人失望,我要对得起自己,当然我也希望如果他能够看到我,会觉得我有进步。很久以后,我曾经看过一本来自中国的言情小说,小说里的男主会愿意接受公开的采访,是因为他想要站得高一些能够让女主看到他。我想,其实我也差不多。我想要红,想要赚很多很多钱,想要很多很多人喜欢我,也想要让他能够看到我,最好是……能够联系我。

      但是非要说起来,没有黑料的日向爱也有曾被人诟病过的一点——就是我不肯戴眼镜,不论是爱豆的造型,还是电影电视剧的需要,我不肯戴眼镜。或许就是从那天他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好像穿过长长的刘海,厚重的镜片,看进了我的眼底,看到了我的灵魂一样,夸赞我的眼睛好看开始,我也有了一点点的期待。

      后来,我们每天都会一起放学。放学路上会遇到很多同学,都惊讶于我竟然会出现在他们身边,但是从他们恍然大悟的眼神就能明白,他们很快又明白我是托了校花的福。某种意义上,确实如此。

      放学的路上经常是他们两个在说话,他们是真正的幼驯染,会互相打闹,会互相斗嘴,我一点也没有被排挤的感觉,我很享受在他们身边,能够听到他们不经意间透露的他的喜好和过往的时光。不过他们总会在投入地说过话后感到抱歉,他们是少数能够对于忽视我这件事感到抱歉的人,他们会对我说对不起,会绞尽脑汁与我找话题。

      如果我是个善于交谈的,善于抛出话题的人就好了。看着他们努力样子,我不止一次这么想,我也真的去买了很多类似于“说话的艺术”“如何主动与人交谈”的书,为此克扣了中午的便当钱——但是我并没有饿肚子,因为我被拉入了他们的中午就餐队伍,靠着大家心照不宣的善良,午餐反而比我自己吃饭时还要丰盛。

      美好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我的书刚刚翻开序言,我们班级的表演还没有进行最终彩排,那段同学录的视频便在网上大火。之后的流程就如同开了三倍速一般,当我一脸茫然地被送上飞机时,我甚至还没有和他道别。

      我和他还是保留了一定的联系的,我们会偶尔互相发送邮件,分享一些彼此的趣事。只是身为练习生的我不知怎的被公司给予厚望,他们在发现我会盯着手机发呆后收走了我的手机,一个月只肯发放一次。我没有需要联系的家人,我的家人只会让我在那边好好练习,争取快点出道快点挣钱。

      出道后两年,我才真正拿到了我的手机,可以像正常人一样随时使用通讯设备,只是那时候他已经消失了。我的邮箱里再没有出现过邮件,就像是被注销了一样。

      毕业后同学们都各奔东西,校花成了很有名的钢琴演奏家,听说他和他的朋友都去做了警察,然后除了他并没有和校花在一起之外就再也没有过关于他的一点消息。

      但是没关系,人嘛,总要长大,同学而已,失去联系很正常。

      我也有我自己的生活,忙碌到每天只能在车里补觉,也没有心思再去思考他过得如何。天方夜谭,他那么优秀的一个人,又怎么会过得不好。

      组合解散后我回到了日本,和从前有过合作的公司签订了新的合同,从爱豆转型成了演员。不论是爱豆时期还是演员时期,我都没有和任何一个异性或者同性传出过绯闻,也从没有对任何人动过心。

      因为我曾经见过这个世界上,我认为最美好的男孩子。虽然我们并没有在一起,虽然国中的暗恋至今念念不忘未免太过可笑,可我还是只对他一个人动过心。

      不出意外,那场直播还是引起了轩然大波。幸好万能的网友此刻竟然没有那么万能,我就读过的学校从不是秘密,可是也没有人查出来那个人到底是谁。

      听到经纪人的话后,我松了口气。幸好,幸好,我的一时冲动没有给他带来不良的影响,毕竟如今恐怕他已经有了恋人没准连孩子都有了吧,再被卷入所谓当红艺人的绯色新闻当中也未免太过冒昧了。

      现在的社会,新闻总是刷新得特别快,除了我的部分死忠粉还在好奇到底是谁之外,很快大家就遗忘了这件事。我也终于大松一口气,放心地去国外跑行程。

      再接到校花的电话时我十分意外,因为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了,我说出国中喜欢过人的惊天事件后校花也没有给我发过好奇的消息,或许是她猜到了也未可知吧。更令我意外的是,她说国中的班级要举行同学聚会,问我要不要去。

      “小爱你可以不去的,这也没什么大不了,你的身份确实……”

      “我去。”

      我们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地沉默了。就跟她知道我国中的心思一样,她此刻应该也知道了我为什么要去,就像我也知道她明知我的身份不太合适,又为什么会打电话通知我一样。

      “好了,越洋电话很贵诶~”身价不菲的大钢琴家笑着说,“我一会儿把时间和地点发给你,你不是在国外拍戏吗?看看来不来得及。”

      来得及的。我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时间,在笑,可是眼睛不知怎的却湿了。

      回日本的那趟飞机,以往一上飞机就能马上睡着的我特别精神地看着窗外柔软的云和下面蔚蓝的海,阳光给云镀上金边,给海水洒下流金。

      很美。

      可是再美,都比不过我即将要去见到的人。

      他在地球的另一端,我们很快就能相见。

      不论他有没有恋人,不论他还记不记得我,能见到他我就足够开心。

      ——但是我没有见到他。

      相聚地点在一处饭店的包厢里,包厢里热闹得很,许多同学都已经和从前大相径庭。原本纯洁的少年们都被生活磨平了棱角,面对许久未见的同学比起回忆往昔,然而是现实的谈话更多一些。

      我曾经想过长大后的他会是什么样子。警察的话,应该还是能保持身材的吧,而且我们是将近三十而不是已经进入中年,不过不管他变成什么样子……我也……我也没有看到他。

      他的朋友一眼看出了我的失望,很神奇,我如今已经将演技锻炼得堪称炉火纯青,却能被他一眼看出来。他走进我,端着一口未动的酒杯,问我要不要跟他去一个地方。

      鬼使神差的,我跟他走了,都没有和班里的同学说上一声,也没有和门口等着我的助理说上一声,只是跟着他的朋友上了车。

      他看我一眼,说出了今天除了自我介绍和问我要不要跟他走之外的第三句话:“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我……我为什么要后悔?”我转头,疑惑地问。

      笑了笑,男人没再说话,只是继续抿着绷直的唇线开车。

      开着开着,我看着附近的景色,渐渐明白了男人为什么要对我说上那么一句话。

      车最后停到了一处墓园,男人看也没看踟躇的我一眼,就抬步走进去。我咬了咬牙,踩着高跟鞋小跑着跟了上去。

      最后,男人停到了一处墓碑前。

      果然,是他的墓碑。

      “是卧底行动,他不小心暴露了。”男人说得轻描淡写。

      过去的一切如同走马灯一样浮现在我眼前,让我相信,又不敢相信。

      我望着墓碑上“诸伏景光”四个大字,手指颤抖着颤抖着,最后也没敢落在上面,只是悬在靠近墓碑的字的半空中,就好像只要我碰不到,我就在做梦一样。

      “你和他聊聊吧。”男人说,他转身离去后又折返,在听到动静的我的回身注视下,从裤子口袋中掏出了一个小小的红色绒布袋子。

      “这个,给你。”

      我接过袋子,目送男人一步一步离开,阳光洒在他金色的头发上,就好像我坐飞机时看到的景色一样。

      我摩挲着袋子,通过柔软的绒布,隐隐约约能够感受到袋子中装的是一枚圆圆的东西。

      好像是……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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