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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金鹿笙换好衣服就出门,她身材高挑且单薄纤细,一身素雅的墨绿裙装,外罩小香风黑色外套。
配上限量版的精致小包和小羊皮高跟鞋,真真一身富贵气,比他哥还要再矜贵两分。
晨风微凉,她破开薄雾往前走,整个人散出淡淡的草药香气,充斥在清辉之中。
卖油条的摊主被她美呆了,禁不住想像昨日那样送她一个窝窝头,幸好理智尚存,甩了甩脑袋。
不能送,不能送,季家惹不起。
金鹿笙浅浅一笑,跟他打招呼。
摊主没多少文化,背不出文绉绉的诗来夸人,唯有发自内心的感叹一句:“额滴个乖乖!”
金鹿笙回一声谢谢,结果不小心呛了口凉风,忙用苍白的手捂住嘴唇咳嗽起来。
摊主关心地问:“姑娘你没事吧?”
金鹿笙体弱,初春的风总是凉丝丝的,最容易害她嗓子不舒服,她早习惯了,摆摆手道:“没关系。”
摊主:“你要出门吗,用不用我帮你叫辆出租车?”
“不用,我骑这个就好。”
摊主朝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辆脏兮兮的共享电单车,正好卡在电线杆与墙壁之间。
他虽然没有文化,但是他爱看新闻,知道现在年轻人都是精致穷,看了看金鹿笙这一身富贵装扮,又看了看共享电单车,惋惜地啧了下舌头。
复又觉得金鹿笙好可怜,穷就算了,还得罪了季家。
金鹿笙看出他其实是个热心肠的人,问:“方便的话可以卖我根油条吗?”
“不方便。”
金鹿笙又捂住嘴巴咳嗽起来:好冷漠的世界。
远处,巷尾的阴暗角落里。
几个戴同款墨镜的壮汉堵住几个西装革履的壮汉。
双方你瞪我、我瞪你。
一方质问道:“你们凭什么不让我家小姐买油条!”
一方回答道:“你家小姐凭什么退我家小姐的婚!”
“卑鄙!”
“无耻!”
然后双方扭打在一起
打得那叫一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楼上某个暴躁大妈推开窗户,泼下昨晚的洗脚水,骂骂咧咧道:“大清早的,有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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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单车很好骑,就是早高峰有点堵。
奶糖很好吃,就是不管饱。
半道上,金鹿笙在一家药店门前停了车,买了一盒止疼药,花了三十块。
半日的生活费没有了。
金鹿笙嘴里的奶糖瞬间不香了。
跨出店门的那一刹,脑海中响起叮咚一声,震得耳膜嗡嗡响。
金鹿笙赶紧拍了拍两只耳朵。
脑海中接着就冒出孩童般的话音:“找到一个负心人……正在检测各项指标……各项指标正常……您好,我是您的系统,我叫‘追妻火葬场’”
金鹿笙:“?”
系统:“对于您的话,我还有另外一个名字‘不做任务哥哥就会死’”
金鹿笙:“!”
“您可以直接叫我的简称,哥斯拉。”
“哥斯拉?”
“对,哥死啦。”
金鹿笙:“……”
哥斯拉挺有人情味,给了她三分钟做心理建设。
三分钟后,金鹿笙勉强平复了下来,提问道:“我哥和季缦卿共感是你干的?”
“没错,季缦卿难受一分,您哥哥会难受十分,所以您必须完成我所给出的所有任务。我们的终极目标是,改过自新,挽回爱情。”
金鹿笙:“我的爱情……是谁?”
“向您发送第一个新手任务:买下九十九朵红玫瑰,送给前任季缦卿,并在大庭广众之下高喊三声‘爱你一万年’”
金鹿笙无语了。
首先她不爱季缦卿,季缦卿也不爱她。
其次这任务等同于让她社死,整个凤市都晓得她前不久主动退了婚,如今又搞出这种阵势,指不定传出什么闲话。
更重要的是……九十九朵红玫瑰……很费钱!
哥斯拉:“新手任务并不严格,两小时内完成即可,奖励是停止哥哥的姨妈疼,请问是否接受任务?”
“不接受我哥就呜呼哀哉了?”
“是的,活活疼死。”
真残忍。
金鹿笙无奈接受。
哥斯拉:“开始倒计时。”
金鹿笙的心情彻底冷静下来。
还是那句话,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穿书、共感、系统,她全遇上了……今年怕是在走背字。
她低眸看着手里止疼药……跺了下脚。
该死的哥斯拉,你就不能在我结账之前冒出来么!
她回到收银台,询问药能不能退。
店员是个满脸横肉的胖阿姨,不耐烦地指指门上贴着的八个大字——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金鹿笙失望的去了。
根据哥斯拉给出的新手提示,她将目的地从季氏集团改成一家咖啡厅。
.
薄雾散尽,天空湛蓝。
阳光透过咖啡厅的橱窗,轻飘飘地洒落在季缦卿卷曲的栗色长发上。
淡青的中式改良旗袍,剪裁利落雅致,其间还绣有几朵舒艳的牡丹。
金鹿笙停好电单车,站在郁郁葱葱的香樟树下端详季缦卿,见她恬淡从容,并没有多大个身体不适。
看来真如哥斯拉所言,季缦卿一丝丝的可以忽略不计的疼痛,都能害她哥难受得死去活来。
再一瞧季缦卿对面坐的人,乃是原文中季缦卿的官配——朱嘉禾,也是位富家小姐。
长相甜美,齐肩短发,看上去斯斯文文,是个搞学术的文化人。
两人往那一坐,养眼又般配。
按照原文剧情,她们当下应该是在相亲。
金鹿笙觉得现在进去送玫瑰不太合适。
这时,她接到金暮丞的电话。
金暮丞气若游丝地问:“还没把……止疼药交给季缦卿么?”
“马上。”
“据我的观察,我与她的疼痛感并不相同,她应该没有多大问题,药……只需要吃下小半片,我就不会再疼了。”
“你观察的还挺到位。”
咖啡店旁就是花店,金鹿笙迈步过去,停在一簇水艳艳的路易十四红玫瑰前:“打钱,两千。”
金暮丞:“什么止疼药那么贵!”
“别磨蹭,”金鹿笙挂断了电话,转身对老板道,“九十九朵,帮我包得漂亮些。”
老板笑得合不拢嘴,哇,开门红,刚开门就来了笔大单。
结完账,金鹿笙抱起有脸盆那么大的一束红玫瑰,走向了隔壁咖啡店。
短短几步路,她获得了超高的回头率。
咖啡店装潢颇具东南亚风情,吸引了许多网红打卡和气氛组,人气超高,一大清早就座无虚席。
金鹿笙进了店,在众人的注目礼下,一步一尴尬地走到季缦卿跟前。
“那个……那个……”
季缦卿眉心蹙了下又舒展开,忽略掉扎眼的红玫瑰,用偶遇老熟人的口吻打招呼:“早啊,你也来喝咖啡吗?”
金鹿笙十分别扭的从嗓子里挤出点声音:“……爱,爱你……”
季缦卿:“?”
“爱你……一,一,”金鹿笙紧闭双眼,“一万年。”
季缦卿瞳孔微缩,怀疑自己听错了。
“负心人请注意,”哥斯拉提醒道,“需将‘爱你一万年’说三遍,而且是大声喊出口。”
金鹿笙如遭凌迟,但箭已在弦上,不得不发。
她一把将红玫瑰塞进季缦卿的怀中,豁出去似的喊道:“爱你一万年、爱你一万年、爱你一万年!”
季缦卿愣住了!这还是她认识的那个游手好闲、散漫纨绔、寡情薄意的金鹿笙吗。
是不是……吃错药了?
出于教养,她没将这话问出口。
啪嗒!
金鹿笙的上衣口袋里掉出一盒东西。
是止疼药。
季缦卿看得真真切切,眯了下眼,还真是在吃药。
不过这药……也不伤脑子啊?
她动了动唇,准备拒绝这束花,金鹿笙却跟个兔子似的跑了,像是不大好意思。
一直没言语的朱嘉禾轻咳两下,唤回季缦卿的注意力。
季缦卿抱歉地笑笑,捡起止疼药放进包里,又招来服务生帮她把玫瑰花扔去外头的垃圾桶。
服务生觉得可惜,但还是照做了。
朱嘉禾推了下鼻梁处的金丝框眼镜,抿了口咖啡问:“那个女孩是……”
“我的前未婚妻。”
“……”
季缦卿面上坦荡,忽而像是想到什么,叫住了已经抱着花走到门口的服务生,又朝朱嘉禾道了句:“稍等,我亲自去扔。”
.
金鹿笙回到了黄果树下。
凉风微起,吹得纤弱的她几乎凌乱,再次忍不住的低声咳嗽起来。
哥斯拉:“恭喜负心人,获得奖励——哥哥不再姨妈疼。”
听听最后这七个字。
真骚。
金鹿笙很快收到了金暮丞发来的微信:【不疼了,两千块的止疼药真好用[爱心][爱心]】
金鹿笙翻了个白眼,呵,冰山霸总的脑子都被疼坏了。
她编辑了几个字,欲要安慰安慰冰山霸总,毕竟头一回经受姨妈疼,也算鬼门关里闯了一遭。
一扭头,就发现季缦卿正将玫瑰花潇洒帅气的扔进垃圾桶。
金鹿笙咬了下后槽牙。
她们之间距离并不远。
季缦卿将鬓边的几缕头发挽至耳后,水亮亮的眸子望着她道:“谢谢,花我很喜欢。”
金鹿笙挤出个皮笑肉不笑:“你……喜欢就好。”
然后季缦卿就娉娉袅袅的返回了,继续相亲喝咖啡去了。
金鹿笙盯着她背影。
还真是个睚眦必报的女人!
她不想安慰冰山霸总了,重新编辑了几个字发送:【你脑子有坑!】
金暮丞:【麻了.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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