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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王家小娘子从半山腰下来,绕过一片农田,便见一座高大厚重的砖石垒砌的屋子。
她推开了半掩着的门,小院内横七竖八地放着东西,间杂生长着茂盛的野草。
“几个月没下雨了,你这院子的草倒是长得挺好。”
熊富山见到王连衣过来,咧开了嘴笑,拿出全屋最舒适的一张凳子,擦了擦,“你来了,快坐!”
王连衣皱了皱眉,拿出手帕擦了擦汗,“到处是灰……”
熊富山放声笑道:“这不是家里没人,若是里面住了个小娘子你,这屋子会是全村最干净最舒适的屋子!”
王连衣笑骂道:“呸,我可不喜欢你。”
熊富山自顾自地笑说:“你总有一天会喜欢我的……你看看村里除了我还有谁能忍受你这臭脾气,没有人比我更喜欢你,嫁了我,你会成为洛水村最幸福的女子……”
熊富山一箩筐地说好话,王家小娘子却无动于衷,“就算如此,我也不嫁你。”
她也曾在心中细细比对过村中的男子,自然也知道村中的男子属熊富山最优秀……而且,熊富山对她那是比她父亲对她还好,她知道好歹,可知道归知道,却不能改变她的心意,她不喜欢他,纵使青梅竹马一块长大,她对他,始终只有兄妹之情,毫无男女之意。
可这个榆木脑袋,也不知道是真不懂还是假装不懂,一直笃定她会爱上他,毫无顾忌地表达着自己的心意。
村中的些许闲话她倒是不怕,左右不妨碍她爹找个东床快婿,可她既对熊富山只有兄妹之情,心中便不想耽误他,时时说出些冷酷无情的话。
王连衣今日穿着一件绯色衣衫,如含苞的花朵般娇嫩,她伸出手指着熊富山收拾的羊肉问,“你这羊肉是从哪里来?”
李长乐正要找王连衣呢,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她上前一步,插嘴得意道:“这是被野兽咬死的羊,我捡来的。”
“哟,是你啊。”王连衣还真没发现个子小小、隐藏在阴影下的李长乐。
“你见过她?”熊富山诧异。
“是啊,那天她还带着她的弟弟。”
“是,她还有个弟弟。”
“她为什么在这?”
“我见他们两个小孩无处可去,便让他们住在这里。”
“两个小孩?他们的父母呢?”
“没了……”
王连衣沉默了一会,唏嘘道:“我那天遇见他们,以为他们的父母暂时离开去找东西吃了……”
熊富山把肉规整了下,作为五岁便跟在父亲身边打猎的人,他见不得猎物乱七八糟的样子。
王连衣想到李长乐方才说羊是她捡到的,“这羊莫不是从山上捡来的……”她惊讶地捂住小嘴,“这也太冒险了。”
李长乐站在一旁,脸上带着轻松笑意,“我比较幸运,见到羊的时候,野兽已经不见踪影。”
王家小娘子不疑有他,“那运气也太好了……不过下次不要这么冒险。”
熊富山张了张嘴,没有揭穿她的谎言,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猎人,他能看出来这伤口并不是野兽咬死的。
他推开门,“你看,这就是那间空置的屋子……”
屋壁和外墙是砖石铺就,而门和内部的物件大都由木头建造。
木头建造的物品能看得见白蚁啮咬的痕迹,除此之外,房子很新,可见是因为失了人气,屋子才显得有点破。
门被打开后,一股灰尘扑面而来,里面遍布蜘蛛网,屋子角落还堆着一些生虫的柴禾。
熊富山拿火把把蜘蛛网烧了烧,“我打猎时常住山上,平时不经常回来,这间屋子没人住,便变成了这样。”
王连衣嗤笑一声,“你这话说的,好似你多劳碌似的。你每次忙了三天,随后在街上乱逛五天,也不知一天天的想干什么?”
熊富山笑道:“原来你天天惦记着我……”
“哼”,王连衣嗔怒,“我哪里有那个闲心,不是你隔三差五说与我听?”
熊富山摸了摸鼻子,低声道:“那你不也听得津津有味吗?”
王连衣头一甩,不想理会他,她负手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叹惋摇头道:“才几年的功夫……”
熊富山把柴清了清,“这里虽简陋破旧,可毕竟年岁不长,待我闲了修一修,肯定比那茅屋要适宜居住的。”
王连衣在几间屋子间转了转,“啧啧”两声,惊奇道:“这庖屋也是也是灰尘甚重,你到底是把哪里当家了?”
熊富山从室屋搜罗出米面来,三两下收拾了庖屋,生好火,洗净米下陶锅。
“我看你们只有羊肉,想必没粮了,待会过来吃点。”
李长乐不知道多久没见过米了,一见这白花花的米眼睛都舍不得眨,生怕这大米一眨眼溜走了。
她闻着浓浓的米香,到嘴里要拒绝的话也没能说出口。
这几个月的艰苦日子使李长乐变得黑瘦,一双眼睛却仍然明亮可爱。
王连衣一见这炯炯有神的眼睛便笑了,她摸了摸她的小脑袋,“他不缺米,你多吃点。”
李长乐笑着点头。
王连衣在院子里坐着,听到李长安“哼哼唧唧”的声音。
“呀,可是饿了?”
婴儿睁着湿漉漉的眼睛,浓密纤长的睫毛颤动不已,王连衣在旁边看了几眼,心中不由一软。
“他几个月了?”
“七个月了。”
“七个月,七个月还要吃奶吧?”王连衣问一旁的熊富山,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这可不成,就算能吃点米粥了,可奶还是得喝的。”
李长乐点头,“只是不知村中是否有羊奶或牛奶?”
王连衣思索了下,“我家中貌似有生崽的羊,待会我便送来……不,我这就去弄奶来。”
说着,她风风火火跑回去了。
熊富山这会已经把水缸挑满了水,“我明天要去镇上,你这羊肉要不要我帮你卖了?现在的羊肉价贵,能换得不少银钱。”
李长乐看着那陶锅,低头寻思,若是说要换铁锅,会不会太过奇怪?
可问题是,算来算去,换一个铁锅的好处远远胜过其他。
熊富山看她不言语,“我看你小小年纪很有主意,是有其他的想法吗?”
李长乐想了想,抬头问道:“铁锅价钱多少?我想要个铁锅。”
“铁锅?”熊富山看着眼前到他腿根的小孩,觉得越发琢磨不透了,他犹豫了片刻,“你确定要铁锅?”
李长乐使劲点头,“有了铁锅,就能省下许多柴禾了,烧水做饭也便宜些。”
“铁锅这东西还是个新鲜玩意,想不到你居然知道?”熊富山盛了碗粥过来,“来,喝粥。”
李长乐已被这粥香得受不了了,她小口小口地吹着气,轻轻地抿了一口,温热的粥顺着食管而下,熨帖着她的胃。
“铁锅价钱可是不低,若是用羊肉换了,怕……怕只是刚刚够。”本想说不够的,不过,熊富山想着若是不够自己便加一点,这也不是多为难的事情。
李长乐的记忆里,祖父病重的时候,除了田地,家里卖出去的东西价钱最多的就数那把菜刀了,只可惜,即便花费了如此多,也无济于事。
她如今最贵重的财产是那些羊肉,要想尽快做挣得积分,只能用羊肉换铁锅。
“我知晓,只是铁锅于我太重要……这些羊肉如若能换到一个铁锅对我来说是大好事。”
“既然你明白,我也不多问,我明日便帮你把羊肉卖了换铁锅。”熊富山把水缸的位置移了移,“你们住在这里,柴禾什么的都可以用,我稍后做一张床,你们有其他需要吗?”
李长乐摇头,“谢谢郎君。”
李长乐舀了碗粥,李长安几下爬到她身边,眼巴巴地看着她,她只好把粥吹凉了,用小勺喂了点。
食物一进嘴里,李长安便专注着地吃着,吃完一口,又转头盯着她下一步动作。
李长乐常常因为顶不住李长安的期盼眼神而不由自主地把动作放快些。
这个孩子,让人很难相信他是书中的反派。
书里反派童年不幸,少年多灾多难,一直艰难存活的他,成年变得阴鸷酷烈,冷漠无情,据说死在他手里的人没有上千也有几百。
女主贤德美貌之名传遍天下,李长安俘虏女主后,却全不为所动,连一眼都没有多看。
在被陆弃囚禁的那几个月里,女主生活过得颇为艰难,每天必须亲自烧火烹饪,洗衣捡柴。
而后,男主找到女主,两人重逢,感情迅速升温,温度瞬间到达了高点,从而有了爱情的结晶。
这样看来,反派着实是为男女主的感情培养做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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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李*恶毒反派*长安眼巴巴地盯着碗:反派是什么……我只想喝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