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己桑相关の番外

作者:君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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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小姐


      【大家好,欢迎来到亲爱的单死be线,文风很怪,叙事也很怪,并不常规,恰不下去不要勉强,恰的下去请慢慢恰…over】

      -

      某日早晨,我被孩子欣喜的声音吵醒。

      "快醒醒,妈妈!我们要有新邻居啦!"里克摇着我的胳膊,声音连带着脸上的小雀班一起雀跃。

      冬日的赛冷让我不想离开被窝,不是谁都有孩子那样充沛的精力。拗不过任性的小儿子,我被里克拉出门,寒冽的风撕在面上,灌进几分清醒。

      隔壁的花园,叶子掉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就像坟墓里伸出来的枯骨,在萧索的凉风中弥漫出破落的孤独。滚胖的中年男人笑容可掬地站在破旧的黑铁门前,穿看有些劣质的灰西装,像圆润的滚筒。身旁站看一个消瘦的年轻人,颧骨突的有些吓人。

      "不是新邻居,"我和孩子说,"只是中介和来看房子的人。”

      这处偏僻小城最边缘的地带人烟稀少,一向没有什么人愿意光临。来此定居的人更少,不然隔壁的屋子也不会一空十年。

      里克问:"中介是什么?”
      我耐着性子:"中介是帮屋主卖掉房子给新房主的人..”
      "屋主?屋主为什么不住进他的房子,当我的邻居?”
      我被他逗笑了。
      "屋主或许还有别的房子呀。”

      拍了拍孩子垂头叹气的小脑袋,我牵着他进门,把冷风和寒意挡在门外。

      忘记早上的小插曲,孩子须臾便和花园里出来晒太阳的蜗牛玩在一起。一年中最冷的时候。我开始剪理嚣张半月的藤蔓,蔓出的枝丫搭在老墙上,遮住破落的瓦缝。看向隔壁又空了的房子,突然想起很多年前,第一次见S小姐,也是在这样寒冷的冬天。

      里克一直盼望的“邻居”,其实是有的。S小姐,就是十年前住在隔壁的人。

      那时缪莎还没去远方求学,我带着九岁的女儿,伶仃孤苦,搬到这座边缘的小镇。房子是很久之前叔父留下的资产,到我手里也算物尽其用。只是这里太偏太远,好不容易才联系上搬家具的工人。

      工人们搬了半个夜晚,所有人都筋疲力尽。我站在院子门口,疲惫地感谢司机。

      货车的车前灯陡然亮起,习惯了半宿黑暗的眼睛乍然间有一瞬的刺痛,甚至视网膜上都残留下光怪陆离的幻象。细密的小雨在光束间显形,比针还细,同样刺的人生疼——这么冷的夜晚,竟然没有下雪。

      S小姐——我记得——就是在此时出现的。在整个世界在雨幕中短暂的模糊之时。

      她撑着看不清颜色的伞,一袭颀长的大衣,静静地站在夜里,脸色在白炽的光下显得苍白。她是个瘦而高挑的女人,周身弥漫着拔俗的气质。而人第一眼看到的往往是眼睛——黑色,最丰富,最复杂的黑色——沉在她眼底,和她的发色一般,仿佛今夜无星无月的天空。

      属于寒冷雨夜的水气氤氲在她眼帘,为她笼上一层带着湿意的神秘。这位雨夜访客——后来证实她其实并非访客,轻声问:“你住在这里?”

      我愣了一下,忙不迭地答道我刚搬过来。

      这样吗。她平静地点了点头,说,我是你的邻居。

      我发怔的时间有些久,过了许久才想起问她的名字——“Shinohara”,依罗马音应该是这样拼的,这就是我在此时称呼她为S小姐的原因。

      这就是我同我曾经的邻居的第一次会面。在一个凌晨的寒冷雨夜里。

      很长一段时间,S小姐在我眼里是个有些神秘的怪人。她身上弥漫着一种不同凡俗的气质,冷峻与平和奇异地中和在一起,往往让人忽视她有一副精致亮眼的眉眼。

      短暂的相遇就此告一段落,我却无法忘记也总是无法遏制地想起她——请相信我,许多人一生中不会遇到如S小姐一般的人,而遇到了她的人总是难以忘怀——只是过了很久,我都没有再见到她。

      隔壁的屋子里真的有住人吗?缪莎问过我。我其实也不清楚,那位令人印象深刻的女士只是在雨里短暂地出现,再无踪影。

      第二次见到S小姐,又是一个无所预料的意外。

      那天我不准备写作,却起了个早,于是突发奇想,趁着缪莎还在熟睡,想熟悉熟悉新住地外陌生的环境。

      早晨的小镇一切都显得稀落,街上没有半个人影。我沿着已然有些老旧的马路往外走,很快就走出这个不过几十人居住小镇。

      随后,一个拐弯的路口后,撞上了无垠的大海。

      海,这座小城是靠海的。那蔚蓝的海面像丝绸一样柔和,微荡着涟漪。拍打在黑色礁石上的浪花汹涌澎湃,而漫上陆地近礁的白浮泡沫则显得温柔平和。

      马路旁边的人行道下行,立着普通的长椅——就像任何一个公园中有的那样。

      措不及防,就在这里,第二次遇见了S小姐。

      她靠在长椅上,面对大海,从海面吹来的风偶尔撩起几缕散发。S小姐似乎已经坐了很久,又似乎是刚到不久,目光落在蔚蓝的海上,神色依旧是初见时不温不火的平淡,连带着唇色都是浅淡的。

      神态上的平淡与外貌上的昳丽撞出难言的冲击感,又诡异的祥和。

      S小姐如有所感地看向我。老实说,我并不知道她是怎么察觉到我来了,毕竟我和她隔了好几米,走路声响不大,而晨间海洋带来的风声也并不小。

      她还记得我,这让我有些惊讶。

      “早上好。”S小姐说,“要来坐坐吗?”

      同她富有疏离感的气质不同,S小姐本人似乎并不冷淡,这给了我向她搭话的勇气。

      “早上好。”我应下邻居的邀请,坐到那个长椅的另一侧,好奇道,“您在这做什么?”

      “看日出。”S小姐回答我。

      她的声音不急不缓,就如同她这个人一样。发音的音调不同于本地人,却极为好听,带着一丝惯常的从容。“如果你能早来半小时,就能看到太阳从海平面升起。”

      “您每天都来吗?”她语气里的那分娴熟让我忍不住发问。

      S小姐看着海波,又或者看着礁石——总归是落目在海的某一处,说,是的。

      和她坐在一起不用担心空气可能滞涩,S小姐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也许是那股平和的感染力,让坐在她身边的我也徒然沉静下来。

      我直觉S小姐是个有故事的人,这点在我第一眼看到她时便断定下来。此刻,我又直觉那或许与海有关。但很快,我又把我不加理论的直觉推翻——爱看海的人其实很多,而爱海并非需要刻骨铭心的理由。

      同她一起坐了十几分钟,我向她告辞。

      “您明天准备来看日出,对吗?”我起身时,S小姐问。

      我被猜中心思后惊讶的表情成了她的佐证。S小姐笑了笑,“明天见。”

      第二天,为了日出,也为了赴S小姐的约,我定了五点半的闹钟。打着手电筒,走过无光的路,在长椅边看到了S小姐。

      S小姐看到我,和我打了声招呼,问我冷不冷。我裹在围巾和羽绒里,摇摇头。

      我其实更想问她冷不冷。比起我,S小姐穿的实在单薄,似乎只是披了一件版型有些硬质的毛呢大衣,内搭一件同样不厚的高领衫——而这些在凛冬之中,并不管用。

      只是在我开口前,S小姐先说话了。

      “看,”她说,“太阳升起来了。”

      遥远的地平线闪出一抹亮丽的艳色,把天空与海面切成两个平面,须臾便泛出属于红灿的彩光。一轮红日遥遥地探出一个轮廓,替周围的云雾也镶上一道金边。

      曙光如水波四散,一层一层荡开在天边。很难不为这自然的绮丽美景感到惊叹。

      下一刻,我又不自觉地看向S小姐。S小姐的面容被日光逐渐照亮,仿佛照亮了某页看不懂的冗杂书页,升起的红日逐渐变成金色,彻底把天幕染成亮色,映在S小姐太黑太黑的眼里,却仅仅是个小点。

      “好美。”我由衷地赞美日出的美,其实也悄悄赞扬了她的美。

      S小姐没有回话。虽不至于寡言,但她显然也不是话多的人。只是莫名,从她的没什么波动的神色里,我读出了赞同的意味。

      过了一会,等太阳升起的速度逐渐减慢,慢悠地挂在东边的天空后,S小姐突然问:“你觉得,这样的风景,会看腻吗?”

      我踌躇了一会,日出虽美,可升起的方式总是千篇一律。可每日的云彩又的确不同,于是每日的景致自然也不同——“也许吧。”我回答。

      我并不知道S小姐在此前曾多少次来到这里,也许站在马路边,也许坐在长椅上,也不知道她眼里的日出换了多少次光景,是否还如初见一般惊艳。

      我和S小姐提及曾在依帕内玛海湾看过的落日,海滩边漫步的爱人是自然最好的呈景。

      “……”

      “落日和爱情啊。”

      半晌,S小姐喃喃自语了一句。

      她的声音不算轻,却不像是说给我听的。只是那一刻,我觉得S小姐看起来有些悲伤,也有些孤独。

      你知道,悲伤的人会爱上日落的。可S小姐告诉我,她只看日出。“太阳落下去后太黑了,我不喜欢。”她说。

      我们那天看的也的确是日出。不喜欢落日的人其实很少,我不知道S小姐的原因是什么,只能归结于这来源于对方不为人知的过往。

      神秘感是一种很微妙的存在。我感到自己的心由于某种探知欲在微微发痒,我问她,是否介意日后多一个人一起看日出——S小姐有些惊讶,但没有拒绝。

      这之后,我同她一起漫步回到居所的附近。时间堪堪过七点,我终于明白为何之前一直没有见到她。原因很简单,我们的作息微妙的擦肩而过了。

      “回去后做什么?嗯,我会睡一觉。”听到我的问询,S小姐稍稍歪了歪头,少见的有些俏然,“然后…大概十点再起来吧。”

      她的回话让我沉默了一阵,意识到S小姐每日或许很早很早就到那片海边了。

      ——她实在太不寻常了。

      每日早起,再去看日出成了我同S小姐熟络起来的途径。托出我的情况时,我也逐渐了解到有关她的信息。

      S小姐来自大洋另一端的岛国,来这个偏远的海边小城已经十多年了。她孤身一人住在这,也已经十多年了。

      十多年。我在心里暗想。这可不是一段短暂的时间。

      我疑心S小姐比看上去的年龄要大上不少——东亚人看起来总是年轻许多,而岁月与时光也格外优待她,没有在那张美丽的脸上留下多少痕迹。

      于是最初的那段时间,我以为S小姐或许是个独身主义者。毕竟她孤身那么多年,十指又光滑一片。而S小姐——肤浅的说——仅仅只凭那张脸便可断定,她不会缺少追求者。况且S小姐有的不只是脸。美貌是她最不值得一提的优点。*

      可后来我才发现,S小姐曾经是有爱人的。

      “对于一个死去的人,你今天爱他,明天爱他,”某次,太阳正在升起时,她淡淡地说,“五年后爱他,十年后爱他,五十年后还是爱他。”

      我怔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同她道歉。

      这个话题是我引起的——我那失败的婚姻和爱情——S小姐自然地接过话头,听完她的话后,我才意识到这毫无疑问触到了她的痛点。

      “没关系。”S小姐摇摇头,看向海的目光还是那么平静,“他已经离开很久了。”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S小姐变得很远,又或者我从来没有靠近过真正的她。S小姐身上的疏离感比起初见时已经淡了太多,可我仍能感受到她身上存在某种违和的隔绝感。

      把我隔绝在外,把世界隔绝在外,甚至于——S小姐把自己同所有人隔开了。而这似乎并不是她的本意。或许是某些无法抹除的过往经历带来的。

      看了那么多场日出,我对她的了解并没有变多。这一点是我在这一次经历后,骤然意识到的。

      S小姐从未对任何事情避而不谈,可总是无意一般、毫无痕迹地避开了关于她自身的情况——难道这也是她过往经历带来的习惯吗?

      至少我仅仅知道S小姐来自大洋的彼岸,独身一人许久,且“Shinohara”只是她的姓,后面还有个名,只是单叫她名字的人——我猜是她那位过早离开的爱人——已经不在了。于是她的名便不常用了。

      到现在,S小姐已经完全舍弃它了。

      “我们的初遇不太愉快。”某次我试探性地提起那位爱人,S小姐如她往日一般,并没有遮掩的意思,“大抵是在错误的地方遇见了对的人……而那时谁都不知道谁是对的人。”

      “我们的相爱也很短暂。”S小姐说,“毕竟从相遇到他离开,也就只有短短一年而已。”

      但那让你记了那么久,并且照这个势头下去,你会记一辈子。听到这句话,我在心里默默道。

      “他不该那么早死,也不该死在那里。”S小姐默了一下,“如果我……”

      她少见的哑然了。沉默着,沉默着,S小姐看向远方的海平线,不说话了。

      我并没有探究那个“如果”后是什么。“如果”这个词总是显得残忍。

      人一生中或许不该太早遇上太惊艳的人。因为记忆是最无理的欺诈师,会为离去的人加上一层又一层的柔光。而臆想会和执念一起填满人麻木的大脑,到最后,已经分不清怀念是爱还是无意义的挣扎了。

      就像破碎的泡沫,一瞬间的绚烂后,是没有尽头的绵长的苦涩。朦胧的命运,至死才会消失。

      S小姐很少提及他。

      又过了一些日子,我逐渐发现,S小姐的睡眠时间,过于长了。

      缪莎很喜欢这位邻居——S小姐出人意料的,在园艺和花艺上颇有建树,缪莎就喜欢趁S小姐醒着的功夫,缠着她去摆弄花园里的花花草草。

      也是托缪莎的福,我才得以发觉,一天24个小时,S小姐把超过一半、甚至更多的时间用在睡眠上。

      看出我不加掩饰的惊讶,S小姐笑了笑,并告诉我几个时间段——那几段时间她一定醒着。

      “最开始来这,是为了养病。”S小姐说,“嗜睡……是十几年的老毛病了。年轻时候犯下的后遗症,不用担心。”

      S小姐给我的那几个时间段,加起来不超过八小时——

      这里有些私人化了,我没有追问S小姐生了什么病,但至少S小姐看起来比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要健康。

      直到另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才意识到S小姐这“嗜睡”的病,比她口中的轻描淡写要严重的多。S小姐本人,也绝非我曾以为的“避世的艺术家”。

      那一次,缪莎依照S小姐的时间表,挑在她一定醒着的下午,敲响她家的大门。那天我们做了烤盘的饼干,顺带为她也做了一份。

      只是敲了很久,都没人开门。

      照S小姐的说法,会敲她家门的就只有我这个邻居——她也没有别的邻居——以S小姐的性子,如果有事要出门,她一定会提前告诉我们。

      我想到她身上得着某种不清楚的病,心里暗叫不好。缪莎也担心她出事,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我们俩跑遍这个不大的小镇,最终在能找到的人的合力之下,打开了S小姐家的门。

      缪莎急冲冲地冲进去,明明只是个九岁的孩子,却跑的比谁都快——找到S小姐时,她躺在二楼的藤椅里,面色平静地昏睡。阳光透过白纱的窗帘,轻柔地亲吻睡美人的脸颊。整幅画面显得唯美又安宁。

      缪莎却以为她已经死去了,大哭大闹着扑了上去。身边的男人正想说不要打扰了这位小姐睡觉,却兀地发现饶是缪莎这样大喊,睡梦中的S小姐也毫无醒来的意味。

      我颤着手指探向她鼻间,感受到那阵绵长有规律的呼吸声才松了一口气。

      S小姐不知因为什么原因昏过去了。

      小镇上只有一位医生,刚好也在我和缪莎凑起来的“拯救S小姐家的门”的队列之中。只是在医生表明自己这就回去取医疗箱时,藤椅上的S小姐的睫毛轻颤了一下。

      她悠悠转醒。

      看到我们,S小姐眼里划过一丝明显的惊讶和我看不分明的警觉,又在触及鼻头都哭红的缪莎那瞬柔了神情。

      缪莎,帮我把对面橱柜里的那个盒子拿来吧。S小姐轻柔地说。

      缪莎抹了一把眼泪,点点头,三步两步地哒哒跑过去,把盒子拿来给她。

      不要担心我,我只是睡过头,忘了吃药,现在就补上……S小姐一边打开她的盒子,一边安慰缪莎。

      而等盒子真的打开后,在场的人,除了尚且懵懂的缪莎,都沉默了。

      同它不起眼的外貌不同——盒子内里是毫无疑问的高精科技的包装,里面冷冻着一看就不寻常的药剂。还有一看就不正常的注射器。

      为了取材,我曾拜访叨扰了一位医生朋友许久,也碰巧知道了——至少医院不会给病人这种型号的注射器。

      可S小姐面色平常地拿起注射器,动作熟练,仿佛已经重复过无数次那般。随后,她挽起衣袖,又让我哑然许久。

      上面是……密密麻麻的针孔,和几道明显是陈年老伤的疤痕,狰狞地刻在S小姐白皙的小臂上。我认出来了——除了刀伤还有枪伤,在那只手臂上。

      对于在场人惊愕或惧怕的眼神中,S小姐毫无波澜,只是看着注射器里的液体被推进自己身体里,熟练的麻木。

      我被她惊住了。

      来帮忙的人陆陆续续地告别后,场上只留下我和缪莎。当然还有S小姐。她笑着问我,不害怕我吗。

      正常人是该怕的,毕竟她手臂上的景象让人看了生寒——什么样的人会留下这些痕迹,会受过那么重的伤,甚至有一个那样的箱子——一条小臂尚且如此,那别的地方呢?

      可我和她相处了近三个月,自认比陌生人更了解她,打心底并不害怕S小姐。我从心地摇摇头。

      S小姐问:“你是个作家,作家的观察力和好奇心总是超过常人——你从我身上看到了什么?”

      我实在难以讲明。

      见我沉默,S小姐也不多言。她摇了摇头,说,她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

      “为什么?”缪莎难以置信。S小姐却说,这是必须去做的事。

      “你知道吗,”她摸着缪莎的头,无声的安慰她,同时对我说,“他和我告白那天,我们在一片海边,看了日落和烟火。”

      我当然知道“他”指的是谁。

      “那时候我并不确定我们有未来,甚至于,答应他的原因里有几分真心,又有几分其它的意思,我现在也分不清。”S小姐说,“只是我们约好,每年要去那片海边看一次烟火大会,可能还要去居酒屋喝两杯酒。”

      “不需要是苏格兰,随便的酒就行。”

      当然也会顺带着看一次日落。

      “只是后来,我见到他的尸体时,也在日落的前夕。”她语气淡然,“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只是很茫然。我再也没去看过烟火,连以前最喜欢的酒也喝不下去了。”

      “……”

      苏格兰威士忌,在很久以前的毕业会上喝过一次。身为一个对酒不甚了解的人,我对这种威士忌没什么看法。而结合上文,我猜想这就是S小姐“最喜欢的酒”。

      我觉得S小姐并不同她说得那般“没什么特别的感受”。

      不过据说,人在遭遇极大的悲伤时,大脑为了保护自己,确实会赋予你轻飘飘的质感,暂时抹去激烈的感情。或许S小姐是据说中的这种情况。

      S小姐又说,也是很久以前,有个朋友在和她诀别前,断言了她日后的命运,她没有相信。

      “现在我相信了。她很了解我,哪怕是将近二十年后的我……将我遗忘在海边吧。祝福您日后幸福健康。”S小姐揉了揉缪莎的脑袋,“当然,也祝福缪莎。”

      她结束了对话。

      ——那天之后,据说S小姐搬走了。隔壁的屋子突然空了。

      S小姐搬走后,过了十几天,有一队明显不是寻常人的人敲响我的门,为首的是个金发的女人,眉眼间带着几分身居高位的威严,口音里带着几分去不掉的圆音——我猜她是法国人。

      她问我是否认识住在隔壁的黑发女人。

      看到ICPO无法造假的证件,我如实告诉了她我们近三个月的相处经历,包括S小姐最后说的那些话。听完后,金发女人沉默了很久,对我说了声谢谢。

      她走前,带走了S小姐的箱子。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S小姐。隔壁的屋子,就这么空了十年。

      从相遇的时间来看,我和S小姐不过认识三个月,也许勉强能称得上一句朋友。初见她时是一年中最冷的冬天,她走时,春日不过刚刚来临。

      我的的确确不了解她,只记得S小姐的眼睛在日光下也是乌沉沉的,宛如一汪静寂寒凉的潭水。

      从始至终,她身上的神秘感没有消磨一分一毫,甚至随着她离开前一日说的话与后续发生的事,变得更为深重。她的过往扑朔迷离,她本人也如看不清的迷雾。

      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她每天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时都在做些什么?她的伤是怎么受的?她和来的那群人是怎样的关系?她同她的爱人是如何相识、那个人又是怎样离开的呢?是病魔?是事故?——什么叫“如果”呢?

      没有答案。

      S小姐搬走,已经十年了。当年缠着她剪花枝的小女孩早已离开这个小城、去远方求学。

      对她的离去,碍于S小姐离开前一天的所发生的事,和S小姐离开后找来的那伙人,本就不大的小镇之中众说纷纭。有人说她是潜逃的杀人犯、偷藏的亡命徒,那伙人是来抓她的,她畏罪潜逃。有人说她是有心理疾病的怪人,习惯自残,现在要换个地方蜗居了。还有人说所有人都想的太多,S小姐只是单纯的搬走了而已。

      小镇外的那片海在远望的视野中安安静静的,好像睡着了一般,一动不动,如玻璃一般冰凉。我总觉得,S小姐那么喜欢海,并不是仅仅因为单纯的喜欢而已。

      也许,过早离开的人,对她而言,也很像一片海——于是在他离开后,她找了另一片海,消磨时光。

      而十年前,她选择回到最初的那片海。以我旁观者的视角来揣测,仅此而已。

      窗外的海一直都在,潮涨潮落,只是人来人去,见惯了这幅景象的人很少为它停留。而窗内,玩完蚯蚓的里克哒哒哒跑来,努力把沾了泥巴的手伸高,“妈妈,帮我洗洗手吧。”

      唉,他是个比缪莎淘气许多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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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过年写了奇怪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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