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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首先就个人而言我喜欢长篇,这文实在满足了我的“怪癖”……
上部前半段,我一直在文和旧事里徘徊,很多片段都重叠在一起。只不过,我只是个看客,无论是在这里还是在以前。读书的时候我就是个运动白痴,偶尔也就是慢跑或者是瑜伽。我害怕充满技巧和体力的角逐,虽然我在看台上总是看的激情荡漾。《三步上篮》,重现了很多记忆里的青春时光,充满热血的,充满友谊的。
如果没有石头的“木讷”和孔玄章的“闷骚”,没有西风和马森的“拌嘴”,没有王鑫的痞劲,没有李铎的沉稳,这只队伍就没有这般吸引眼球,这些个体也就没有这般饱满鲜活。因为他们不同的性格和处事方法,让他们各自占有独有的魅力,同时也衬托了别人的优缺。
市赛、省赛、乃至全国大赛,每一场都写得精妙绝伦,人物栩栩如生。
犹记得,李铎高三那场,没有进入全国,他哭得场景。不甘心,这个词有着我们多数人应该学习的含义。不是不满足,不知足,而是不甘心。我们本可以做的更好,也许只是一霎那与机会错臂,我们就已经失去很多。我偶尔教导高中的孩子,讲些年华易逝之类的句子,提些责任价值之类的词语,无非也就是想表达,不要到了失去的时候觉得可惜。而李铎的那些话,给了我很大的触动。如果可以多几秒钟,都有可能扳回这一局。那一段,我感触挺大的,觉得很酸涩。幸好有这么一场虽败犹荣的比赛,才让这篇文显得真切。
西风,其实是我很喜欢的一个角色。他对于亲情的渴望和排斥,对于友情的依赖和疏离,都符合人类常规的情感趋势。在世俗之中,他也许早已经是个大人,但是在很多方面,他还脆弱的像个孩子,譬如他妈妈没来看比赛时和教练的那顿倾诉,再比如他丢掉于磊的球鞋……他在和马森不厌其烦的争斗中,我仿佛都能听到他嗤鼻的哼气,还有偶尔的脸红脖子粗。他在教练离开后退出队伍,他真的厌倦篮球了,还是说他在铜臭之间早已经厌倦这些世间人的丑态……
马森,这个孩子总是存在一定温情的。他对石头的照顾,以及他和西风那些迷迷糊糊的“争执”,我想在每个读者眼里都是含着暖意的。他有着自己的难处,他肯捧起令自己头疼的书本,他无时无刻不在成长。他在宿舍看球赛的那个片段,我也觉得很酸楚。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我们都不能幸免。
……
于石头,那颗石头,个子长了,技术长了,就是表达能力不见涨。遇到事情总之展开自我批评的石头啊,就连发表个获奖感言都能那么令人诧异,但却是深入人心的感动。直到最后一章,他对孔玄章的爱表现得都不是很明显,具体应该说,是从来没有口头表述,说,我喜欢你。可是,石头自然是有独特的表达方式的,就如同那个,我害怕受伤,他会难过……于磊,他不是普通的傻呆笨,他可谓大智如愚了。他的专注,比那些华丽风光的东西都来的珍贵。要打篮球,投篮,无止境的投篮……他甚至可以在比赛场上,脑海里浮现出的是大院里那个斑驳的篮球架……我很敬佩他,他诚实,他可以坦言他打篮球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要上大学……也许这句话打击了很多喜欢篮球的人,为了梦想奋斗的人。可是石头他啊,也是为了一个梦,为了读书。而且这个梦不仅仅是这辈子,还是上辈子留下来的。他可能不知道自己除了渴望读书会爱上什么东西,可是他爱上了篮球,爱上了孔玄章。
孔玄章,这个对于石头来说是兄弟朋友的人,却像石头的旗帜。石头总是对他说,你行的,你做什么都行。孔玄章,生在富有之家的他,却是个十分有主见的人。他喜欢篮球就去打了,他喜欢了于磊,纠结之后也接受了,甚至为将来做了很好的准备。这个人,可谓集大成于一身,所以,被别人敬重,依赖都是情理之中了。
看这篇文,说实话,我更多的为球赛喝彩,也为那些身着球服的队员喝彩。如果说爱的话,我反倒更喜欢沐文君和欧和青的情感纠葛。欧和青这个教练做的很棒,为师之道在他身上体现的恰到好处。而现实,总是缺乏这样的人,也总是期待这样的人。沐文君,孔家欧家之人对他都没什么好印象,可是他真的为了爱情改变了好多。年少轻狂,他着实狂了一把,却是成就了自己,也成就了如今。他这个人很真实,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我是真喜欢他的字句,是非常勇敢的。他的话轻佻,他的人却是极为可靠的。
……
只是,我一直想着忽略的一个问题,就是,于石头的这个伪穿越,昂,投胎,其实文章并没有体现很多的牵连,这难道仅仅是作者的一个兴趣吗?鼎鼎必然做了很多功课,但是能将这些功课运用自如,也是非常不易的,非常感谢,给予了这么好的文章和体验。期待番外,更期待第三部。
罗哩罗嗦,这评也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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