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七零年底

作者:时空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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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德赴京


      第六十章明德赴京

      随着时间的推移,医院里面越来越忙了,于是我翻译的速度就慢了下来,以前一个星期就可以翻译完的资料,现在要两个星期或者更多的时间才可以。拿着翻译好的资料,我很忐忑地到了出版社找江叔叔,心里琢磨着再和他说说情,把翻译的时间再拉长一些,这段时间里我全是高负荷的工作,实在是太累了。

      把稿子交给江叔叔以后,他笑呵呵地说道:“晓雯啊,你来了?每次都这么准时,而且又翻译得那么好,错别字什么的也基本没有,给我们省了好多工作啊!”

      我笑呵呵地说道:“江叔叔,您过奖了,我只是尽力而已,没有那么好啦!”然后皱眉看着他,犹豫地说出了我的来意,说到:“江叔叔,我最近在医院里实习,比较忙,所以想接一些比较轻的活儿,那种时间可以尽量托得久一点儿的,行吗?”

      江叔叔笑着说道:“好啊,我也知道你最近比较忙,尽量给你调那样的活干吧。不过晓雯,你有没有考虑过到我们出版社工作?别这么惊讶地看着我,我知道你今年快要毕业了,学的也一直是医学,可是你也在我这里一直干了四年的翻译了啊!你是个什么水平我完全知道!想你这样的人才现在很少啊,我们出版社很想把你要到我们这里来。

      其实这个也不存在什么专业对口不对口的问题的,你学了医也不一定要去医院嘛!翻译一些医学类的著作不也能为国家的医学事业做贡献不是?说不行贡献还更大嘛!你想想,你翻译出来的书能让多少医生、多少学医的学生受益啊?比你这样每天一个一个地救人不有意义多了?

      当然了,这个只是我的个人意见,主意还要你来拿。但是我希望你能好好地考虑一下来我们出版社的可能性,只要你答应了,我立马就去和领导汇报去,等你毕业了就把你分到我们单位来!”

      看着江叔叔期待的眼神,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对不起,江叔叔,当大夫是我一直以来的理想,所以我还是更倾向于去医院工作。但是您放心,翻译是我的兴趣,我以后也不会停笔的。而且我也知道现在国家很需要翻译人员,所以我会在工作之余尽量多翻译一些的。”

      江叔叔无奈地推了推自己的眼镜,摇了摇头,对我说道:“我就知道会是这么个结果,好歹也学了五年医,我也觉得你不会这么简单的放弃了。但是不说的话我实在是不甘心啊,就这么放跑了你这么一个人才!这样吧,你先好好想想,反正现在也还不到毕业的时候,等到时候再说吧。”

      我笑着点了点头,但是心里却早已下定了主意,我是一定会继续走医者条路的,翻译只能是兼职,只能是业余爱好,我不是那种会随便动摇自己目标的人。所以我到时候的回答也肯定会让江叔叔失望的。

      可是在我向他告辞之前,江叔叔却说道:“晓雯啊,现在正好国权他也在出版社里,你见见他吧,我不知道你和他为什么没有看对眼了,可是他是一个死心眼的孩子,你多劝劝他吧,啊!他现在也老大不小了,家里给他介绍对象他也不乐意,可把我哥和我嫂子给愁坏了!现在他的工作比较忙,你们见一面也不容易,好好开导开导他,啊!”

      我很郁闷,但是能怎么说呢?江叔叔都已经说到了这份上了,我能拒绝吗?我只能点点头。

      江国权出现了,我惊讶地发现他居然长胖了好多,如果说他以前是“清瘦”的话,现在已经很“丰满”了,而且满面红光的,一点儿也不像过得不好的样子。

      他看到我惊讶的眼神,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到:“嘿嘿,我变化很大是不是?好多同学都说我变胖了。”

      我也不好意思点头,就笑着说道:“没有,看你精神挺好的,看来你在新岗位过得挺不错啊。听说你进了政府,给一个领导做秘书,混得挺好的啊。”

      他嘿嘿地笑了,然后说道:“也是我运气好,碰上了,现在还行吧。史明辉也毕业了吧,他现在被分到哪里了?你们,还有联系吗?”

      我笑着回答到:“他被分到北京军区了,具体干的什么我也不知道,他们那里什么都保密,不过我看他的样子好像还挺好的,应该也不错吧。”

      江国权郁闷地垮下了脸,对我说道:“唉,林晓雯同学,不瞒你说,我还一直想他会不会被分到其他地方呢。要是他不在北京的话我觉得我自己还是挺有机会的!可是他被分到的地方也好,北京军区挺好的,他也挺有发展前途的!唉,本来觉得自己混得还挺好的,可是没想到他的发展也这么好。”

      我禁不住笑了起来,本来以为江国权进了政府以后会变得油滑一些,可是现在看来他还没到变的那个时候,至少现在看起来还是挺实诚的。我笑着说道:“江国权同学,你怎么能这么想呢?就算是史明辉没有被分在北京我也不会和他分手的啊,为了革命工作两地分居的情侣、夫妻多了去了,我相信组织,组织一定会为我们考虑的,呵呵。”

      我对自己的医术还是有信心的,如果史明辉没有和我被分到一个地方,那么我就打算在他混到了一定的级别以后申请随军,他们单位肯定很乐意给我安排一个职位的,或者是部队里的医院,或者是部队所在的地方的医院,我这么厉害,部队总不会不想要我吧?

      我其实不排斥当军医,只是排斥军事化的管理和很有纪律的生活,一点儿私人空间也没有,经常要检查内务什么的,我这样半路进去就不用受那么多的苦了。其实哪能不考虑这些事情呢,我最喜欢的就是胡想瞎想,翻译成好词就是“未雨绸缪”。

      江国权叹气到:“唉,我真后悔,怎么就比他晚认识你呢?如果先遇到你的人是我该多好?你这么好的一个姑娘,就这么被他给定下了,唉。”

      我说道:“别在这里抱怨了,世界上有多少好姑娘都在等着你呢,你要有发现的眼睛,明白吗?江叔叔刚才都告诉我了,你现在相亲也不去,对象也不找,你爸爸妈妈都快愁死了!”

      江国权叹了口气,说到:“我爸我妈也太紧张了,干嘛这么着急找?总得找一个看对眼的吧?这种事情哪里是急就能急得来的?再说了,现在我刚参加工作,当然要多花点儿心思在工作上了,那有时间陪着他们瞎折腾。”

      我笑着说道:“你心里有数就行,这种事情也的确要靠自己的,别人再急也帮不上忙。”心里悄悄地松了口气,他只要不排斥找别人就好,找不找得到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那个问题不归我管。

      宋爱芳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现在她可金贵了,成了两家人重点保护的对象,比“大熊猫”还值钱呢,她婆婆已经完全接手的所有家务,不让她动一根手指头,黄阿姨也三天两头买上猪蹄之类的好东西带到李家去看她,给她好好补补。

      宋飞扬那里也传来了好消息,他考上解放军艺术大学了!他在部队里当了三年义务兵以后就留在部队,换成了志愿兵,然后在今年考上了军艺,宋家的人都惊喜异常,再加上宋爱芳怀孕,宋家真算得上是“双喜临门”啊。

      可是这一次,宋飞扬的回归并没有分散黄阿姨对宋爱芳的注意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担心宋爱芳在婆家受苦,我觉得自从她嫁到李家去了以后,黄阿姨对她的关注马上上了好几个档次。

      不过宋飞扬这次考上了大学,就能经常回家了,比在部队里当兵的时候好很多,能多陪陪宋叔叔和黄阿姨,弥补一下他们的寂寞。等他毕业以后,有了学历,提干晋升什么的应该也会更加地容易,总之是前程似锦啊。

      可是史明辉那边就出了一件麻烦的事情,他的弟弟王明德带着一个小姑娘跑到北京来投奔他来了。

      那天本来我和他约了八点半在老地方见的,可是一直等到十点多的时候他才急匆匆地来到了约好的地方,跑得身上大汗淋漓的。还好那天我带的是一本比较厚的书,不然没有事情做肯定等得可难受了。

      他和我到了僻静了地方以后就一个劲儿地向我道歉,然后向我解释道他弟弟带着他女朋友到北京来了,是来投奔他的,要长期地待在北京。他带他们吃饭,帮他们找住处、搬行李什么的,所以才来晚了。

      我很好奇,因为每年都到史明辉养父养母家拜年,所以我对他们家人的情况还是了解得比较清楚的。王明德当了三年的义务兵以后就退伍了,正好国家那几年政策特别好,于是他就自己开了个汽车修理铺,凭着自己在部队里学到的技术,干得挺红火的。像他们这样下海的人,在上海的机会应该会更多一些吧?而且他的那个修车铺发展得很好,干嘛要放弃那边跑到北京来啊?

      向史明辉问出了我的疑问以后,史明辉叹了口气,说到:“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吧,不然他也不能来,但是今天他刚来,我还没来得及问他呢。等什么时候我们哥俩儿单独聊聊,到时候我再告诉你。”

      我点点头,然后笑着对史明辉说道:“等下个星期天我请他和他女朋友一起吃饭吧,他叫了我这么多年嫂子,我也不能让他白叫啊!不过你可要提醒他,在外人面前要叫我晓雯,可别露馅了,我还没毕业呢!”

      史明辉点点头,说到:“行!等我回去就和他说,一定保守住秘密!哎呀,晓雯,只有半年的,再过半年你就要毕业了!真好!到时候咱们就结婚,好吗?”

      我笑着看着他,说到:“这就算求婚了?什么也没有?你不是还和我说过好多好听的话吗?”

      史明辉嘿嘿地摸摸头,对我说道:“我都记着呢,这么多年来我也存了一些钱,‘三转三金’虽然不能给你买全,但是我觉得等你毕业的时候至少也能凑够买‘两转三金’的钱!”

      我嘿嘿地笑着推了他一把,说道:“我是和你说着玩的,还能图你的东西啊?那‘三转三金’我也用不着,你不用给我买了,有钱攒起来多好啊?”其实我心里想的是可以等经济好了买很多别的东西,比如说洗衣机电视机什么的,再过几年可能就普及了吧?

      史明辉说到:“那不行,别人都有你怎么能没有呢?”

      我无奈地说道:“那个缝纫机要了干嘛?我又不会用,自行车也没有必要,每天坐公交挺方便的。三金也没什么用,我从来都不喜欢戴耳环项链什么的,你买了我也不戴。不过戒指倒是可以买一对,这个有意义。”

      其实不想买自行车是因为心疼那个钱,这个年代的自行车可贵了,想到前世里自行车那个价钱,对比之下我实在是舍不得买。手表的问题我可没有说,有挺好的,没有的确不方便,可是这个年代的手表也实在是太贵了,心疼,舍不得买。那个金项链金耳环什么的,我嫌土气不想戴,其实金戒指我也不是很喜欢的,我更喜欢白金钻戒,不过这个时代没有,那黄金的也凑活吧,结婚总不能没有戒指啊。

      没过几天我就知道了王明德来北京的原因,是因为他和这个小姑娘想结婚,可是王叔叔和陈阿姨都不答应,于是他们偷偷地去领了结婚证,现在虽然没有办过酒席,但是在法律上已经是夫妻了。王叔叔和陈阿姨可被气坏了,就把他赶出家门了,然后王明德一狠心,就带着新婚的妻子上北京来创业了,发誓说不混出个人样来不回家去!

      史明辉遗憾地对我说到:“晓雯,明德这些年开店攒了些钱,可是也不是很多,他想办一个修车厂,钱不够,所以我就把钱都拿出来了,我想给你买的东西可能就没有了。不过你放心,我从现在起一定好好攒钱的!等你毕业的时候,一定给你买金戒指!”

      我现在哪里还能想金戒指的事啊?赶紧问到:“那他的钱现在够了吗?如果不够的话我那里还有一点儿。”想不到王明德在我和史明辉前面结婚了,不过想想,我和史明辉也谈了好多年的恋爱了。不过他居然有勇气带着新娘子离乡背井地到北京来,还蛮有勇气的。

      史明辉犹豫地看着我,我推了他一把,说道:“这个时候,还跟我客气什么?反正早晚也是一家人的,不是吗?”

      史明辉咬了咬牙,对我说到:“晓雯,现在还差五百左右,算我和你借的,以后一定还给你!”

      我知道如果不是为了他弟弟,他一定不会向我开口的,所以我也不多说什么,拿了五百块给他应急。

      这些年来一直在做翻译,还省着用自己的津贴,我也成一个小富婆了,四年里攒了一千块左右呢。这五百块虽然让我挺肉痛的,可还没有到伤筋动骨的地步,我还是能拿得出来的。

      希望王明德可以好好发展吧,只要他能让他的修车铺运转起来,就能在北京站住脚了,也不用我和史明辉再操心些什么了,所以这笔“投资”还是挺值得的。如果王明德在北京没有站住脚……那该帮还是得帮啊,谁让他们是兄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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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亲中秋节快了啊,哈哈。
    既然还是有很多亲能接受抗日的题材的,那么我就勇敢地开坑了。嘿嘿,等我填完这个坑以后就开始写。
    PS:明天某乱要去亲戚家过节,所以不能更新了,抱歉啊,各位亲不用等了......
    郁闷,今天我穿越了一把,把这一章填到另外一个文里了,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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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巾帼
    我的新坑,女扮男装抗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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