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是长篇,我哭倒长城呀哭倒长城

作者:4387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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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戳戳,我一直想知道泰京魔王究竟是因为同病相怜而生出一种莫名的亲近,然后爱上美男。还是因为爱上了他,又意外的同病相怜的亲近,然后更爱他。
    我知道纠结这么个问题,似乎有些无厘头,可我还是不能抑制自己对于这件事的思考。
    美男的个性是我喜爱的样子。
    是淡漠的人,也许是小时候的机遇造就了这样无法轻易安定轻易妥协轻易准许旁人踏入自己戒备森严的心。
    是温柔的人,懂得感恩懂得体贴懂得珍惜。
    是单纯的人,会对自己好的人好,对自己不好的人也不会客气。
    高美男,这个男人,带着烟视媚行的眼神行走在黑夜里雾气缭绕的街道。
    这是我眼里的他,在我的脑海里,他就应该穿那种凄艳的紫,一脸似笑非笑。
    记得有朋友说,人对喜欢的事物保持两种心情。一种是自己的样子,一种是自己向往成为的样子。
    如果这个理论成立。
    那么我大致是向往成为新禹那样的样子的。
    这个男人或许是英俊的可他不是帅气,英俊和帅气之间那微妙的差别,我无法细细解释,只能说,它们是两个有些许不同的近义词。
    新禹是温柔的守护,沉默的坚持。
    是他第一个对美男释放善意,对他微笑。
    是他第一个认识到自己的感情,对美男说要在一起。
    是他第一个带美男回家,即使美男对任何家庭都无法有归属感,可至少他让他的家人接受美男这个作为他爱恋的角色出现。
    是他细心照顾美男的身体,美男的嗜好。
    或许他没有泰京的扎眼,也及不上Jeremy的可爱。
    可谁也不能否定,对于美男,对于付出,对于爱情的守护,新禹比他们都更要执着,更要坚持,更要清晰。
    我喜欢新禹,并且我都称呼他为新禹王子。王子这两个字并不是谁都能担得下的。安徒生童话带来的最大的贡献,或许就是对王子着两个字的意义,一次又一次的反复强调。
    王子就该是英俊的,而新禹王子是英俊的。
    王子就该是温柔的,而新禹王子是温柔的。
    王子就该是强大的,而新禹王子是强大的。
    王子就该是家世显赫的,而新禹王子的家世即使称不上显赫,至少也是优秀的。
    王子就该是跟公主从此以后幸福生活在一起的,而新禹王子的公主不但是不折不扣的男人,并且长相厮守此时此刻似乎就快了,其实还远着。
    对于Jeremy,我更愿意叫他金毛小蘑菇。
    金毛小蘑菇很可爱,总是上蹿下跳的静不下来像只小猴子。
    金毛小蘑菇很招人疼,总让我想把他抱在怀里使劲的捏捏他的小脸。
    金毛小蘑菇很笨,到了现在他还没搞懂自己对美男的感情,其实就是喜欢,就是爱。
    金毛小蘑菇,如果美男不喜欢你,你别难过,姐姐给你买糖吃好不好?想到你哭丧着脸蔫头耷脑,我就心疼得不像是自己的。
    对于泰京大魔王,我始终生不出什么好感来,偶尔有点好感的苗头来了,泰京魔王一个瞪眼,那点小苗头又被扼杀了。
    虽然生不出好感,可就像我之前说的,也无法生出厌恶来。
    戳戳,我知道,我写大魔王的部分少到几乎看不见。
    可没办法,我对任何事物的喜爱程度,都与我愿意为之花费的时间成正比。
    由此可见,这个理论是成立的,因为我从头到尾最喜欢的就是新禹王子,你家亲儿子美男排第二。
    其实我最爱的是你来着,戳戳。
    虽然我说了这么多废话,可全都是为你写的。
    虽然是很长很长的废话,可你也要本着耐心有爱心的心情,好好的看完呀。
    皮埃斯,这个绝对是长评了,再不满一千字的话,我绝对会哭的。
    嗯嗯,就这样了。
    飘前面几章去补分咧,滴溜溜的飘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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