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番外八不要忘记你是谁
马晓晴自述二
就算生活很辛苦
就算在爱情面前跌倒
但总有一天属于我的好日子会来到
悲伤的眼泪你好
疲倦苦闷你好
现在就要开始
人生的主人公是我
Don't forget who you are
——《fly again》
沈聪真的开始学习了,虽不算特别认真,起码不再上课睡觉,或者出去打架。我的班主任简直要跪地感谢上苍了,他终于用他的虔诚为社会挽救了一名迷途的羔羊。
沈聪依旧来找我抄作业,有时候也会来找我问英文语法,话渐渐多起来。
他的成绩慢慢赶了上来,初三第一学期期中的时候,总分居然只差我二十分。我们两个人一起去大吃了一顿,所谓大吃一顿,其实只是买了好几碗两块钱一碗的牛肉粉丝。我后来去日本后,再也没吃过如此好吃的小吃,中国这些纯朴的,冒着热气的粉丝,就这么简简单单地融进了我们冰凉的血液。
我和沈聪几乎不会聊到以后,我们都很清楚,那是一片难以触摸的天空。我们俩在学校往来其实并不多,接触多一点的,反而是家里。我有时候会跑到楼顶的天台躺着看书,脚丫子架在栏杆上,太阳照着脸,懒洋洋的很舒服,沈聪没事时也去,复习的烦闷,家里的琐事,班级的八卦,天南海北胡说八道一番,有时候觉得人生就这样过下去,或许也不算差。
我爸妈还是吵架不断,中间间或夹杂着什么“biao子”“贱货”之类的词汇,起初他们还只是背着我吵,时间长了,当着我的面摔盆破碗,也成了常事。我印象中,妈妈其实是一个温和优雅的人,不爱说人闲话,相夫教子也称得上贤惠淡泊。父亲是传统的上海人,插队下乡的时候认识母亲,后来随母亲一起回了天津,其实也算是患难夫妻。小时候,家属楼里人多事杂,总免不了有夫妻打架,推推搡搡,但我却从没看过我的父母红过一次脸。他们生我生得晚,虽然我爸妈没别的爸妈年轻,但我的家庭却比他们任何人都要和睦。
然而不过是十多年,世界就变了模样。
我渐渐习惯在教室里写完作业,温完书再往家走。一个人推着自行车,在无数个寒夜里来来去去。
我常想,爸妈如果继续这样吵下去,还不如像沈聪的父母一样,分开算了。明明是牵着手结婚,为什么一定要撕破脸了,才离婚呢。如果我将来离婚,一定要选择一种平和的方式分开,尽管我现在知道,任何婚姻的破裂,都是拔刺的时候带着肉的,任何一种方式的分手,都不会是简单的平和和轻而易举的,但在当时的我看来,痛快地分开,总好过撕破脸的在一起。
中考前,母亲找我谈了一次话,说我爸在外面有了女人,这当然不是新闻,重点是,她说的那个女人我也认识,sigh~真他妈狗血。
母亲问我,如果她和父亲离婚的话,我想跟谁。我在心里默念,我可不可以谁都不跟。想了想,终于说,“跟妈妈。”
中考的前一天晚上,我的家里还在世界大战,我躺在床上,终于起身把门打开,冲他们大喊,“你们要是不离婚,我就死给你们看!”然后摔门跑了出去。
夏天的天津粘腻而潮湿,我穿着睡衣,沿着卫国道走了大半个晚上,终于筋疲力尽,坐在马路牙子上嚎啕大哭。
那一个晚上,我没去找沈聪,也没找任何跟我相熟的朋友,我终于知道,总有一些事,是任何人说任何话都安慰不了的。心里的那个洞,你只能选择让它疼着,或者让时间把它磨得不太疼。
毕业典礼的时候,全班一起坐火车去北戴河玩儿,那应该是我人生中真的玩得很爽的一次,我们班大概只有我敢和男生们在海里打水仗,因为我不高兴的时候,可以三两脚就把他们踢到海里,每当我咆哮地吼出来,“你们都给我去死吧!”他们就乖乖投降了,顿时让我很是无趣,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沈聪那么有种。从北戴河回来的时候,我连皮都晒脱了,有一种奇怪的疼痛,不过那种用尽全力疯的感觉,很不错。
中考后,我考进了天津一中,我想,我的头脑确实还不算差,那种状态,居然还能正常发挥。同去一中的,还有我曾经的同桌,蒋子涵同学。
沈聪去了新华,成为我们班为数不多的考进市五所的其中一员,让一杆老师大跌眼镜。
离婚后,我跟母亲搬离了原来住的地方,我大概有将近一年没跟沈聪联系。好在地球还是会转,考试还是会考,饭照吃,厕所还是要上。但是,我知道,我心里已经有一块东西被挖走了,再也无法填满。
有时候我看见邻居家的小朋友穿着红黑领的道服晃来晃去的时候,就会想起若干年前的自己,可是父亲,他还会记得这些么。
我念中学的时候,空调还不会像今天这样普及,那时候的暑假,经常会有一拨一拨的学生混迹在滨江道的商场里、麦当劳里,又凉快又干净。那天我和沈聪就是这么撞上的,一年多不见的感觉很微妙,空调底下很凉,但我的脸却一直在发烫。真是见鬼啊见鬼。
“过得怎么样啊?”沈聪轻轻地问,他的声音已经不是当年那种清亮的声音了,而是一种偏于男人的醇厚温润的声音,竟然让我有一丝温柔的错觉。
“哈哈,当然很好啊,你问的也太老土了,如果不好怎么会好好地站在这里。”
“头发怎么剪了?”
“留长头发很麻烦啦,你不觉得我有变漂亮吗。”我上下转了一圈,语气夸张。
“是嘛?”他仔细打量了我一番。
我顿时气馁,“你怎么样,新华过得顺吗?”
“还不错啦。”他说,“我成绩居然能进前十,你说见鬼不见鬼?”
我吐吐舌头,“那真是见鬼。”
“新华美女也很多。”他又说,“我简直如鱼得水,茹毛饮血。”一副不知所云的欠扁得意样。
OMG,茹毛饮血原来可以这么用。
“那交到女朋友了?”
“没有哎。”我还想这怎么可能,结果他话锋一转,“其实我交到了很多表姐表妹。”
我“噗”一口水喷了,“大哥,表姐表妹可以用‘交到’这个词吗?”
他吃了一口甜筒,大言不惭地说,“可以呀,都是认的。”
啧啧,真是有够不知廉耻,我眯着眼鄙视了他半天,想起几年前那个沉默固执爱打架的少年,真不敢相信这是同一个家伙。
“你呢,蒋子涵还在纠缠你吗?”
“吼吼,哪里来的小道消息?”
“怎么能说是小道消息呢?”他说,“蒋子涵以前问过我呢。”
“是嘛?”我略觉尴尬,总觉得对话有点不太正常,我跟沈聪,实在不适合谈这种话题。
“是啊。”他笑笑,似乎看出我的局促。“怎么一年多不联系我呢?”
“你也没联系我啊。”
“拜托,我又没搬家,你当然可以找得到我,但你搬哪里我怎么知道,电话也没有,我怎么联系?”
说到这个,他理由可多咧,全天津人都知道一中在什么地方,他就不知道去一中找我。我想如果我真说出这番话,绝对会显得酸味冲天,所以还是选择沉默比较好。何况,我和他,实在不应该有过于频繁的联系。
“我以后去一中找你吧。”他说。
“你能有什么事找我?” 我吓了一跳,感觉整个人都被他看穿了。
“我的大小姐,你可真绝情,见你还非得找点理由啊。”
Oh my god,我想他应该是跟他的表姐表妹调笑惯了,所以丝毫没意识到这句话给我带来的杀伤力有多大。
回去以后,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在睡觉之前回想一次这句话,想着想着,觉得这个人说话实在是口无遮拦,翻身睡去。然而第二天晚上依旧会重复头一天的事情。
我平生第一次觉得,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产生感情,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高二上的那个国庆大假,初中班班长罗爱群搞同学聚会,初中虽然没什么特别的朋友,但很久不见的一帮人,还是很亲。初中班的班主任也来了,这一点让我觉得非常无趣,以前我实在不太招老头子喜欢,我曾经被逮到过N次在语文课上做英语作业,后来一有什么不注意听讲的反面典型,总是跑不了我。
随便吃了几口,我就跑到阳台上呆着了,听老师恭维学生,真是让人大大的消化不良。
“干嘛呢?”听声音也知道是谁。
“晒太阳啊。”
沈聪在初中的人缘并不算太好,无论他在高中如何顺风顺水,但他在初中的不良形象,应该很难有人望其项背。“没想到你也来啊。”他说。
“大哥你有资格说我嘛。”拜托,再怎么样,我人缘也比他强多了。
沈聪大笑,把躺在椅子上的我拉起来,“咱先走吧?”
“我和你?”
“啊。”
我瞬间有一种错觉,这位大哥应该不是为见我而来的吧……还好我的心眼还没有缺到直接问出这句话。
“你骑车了吗,我哪儿等你?”
“骑了,出门路口见吧。”
天气很好,人很多,但我闭着眼睛都能感觉到周围有没有他,雷达一样精准,照此下去,我国的零成本无人探测指日可待。
“去哪儿啊?”我问他。
“骑车瞎逛吧,遛哪儿算哪儿。”
小时候看《棒球英豪》,我最爱的达也总是跟我不喜欢的浅仓南在河边怀念死去的和也,看得我无比郁闷。现在我和沈聪却做着同样的事情,靠在海河的桥边,彼此沉默,心情激荡。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或许,并不是只有我喜欢他,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在无望地暗恋他。我张开双臂,迎着阳光,感觉天地从未像今日一样开阔。
沈聪说,“如果我现在牵你的手,你会不会把我踢进河里?”
“我想不会。”
“抱你呢?”
“应该也不会。”
“kiss呢?”
“你这小贼不要得寸进尺。”
他大笑着说,“野蛮丫头不就喜欢得寸进尺的小贼吗。”
我也不禁笑了出来,“呆瓜小贼”“野蛮丫头”“土包子”“大木头”……但凡玩过仙剑的人打到这些地方的时候,都曾笑过吧。
后来《仙剑》出电视剧,我一直没看,到日本后才捡起来,游戏中经典的“呆瓜小贼”和“野蛮丫头”被换成了“臭蛋”和“恶女”,让我无比失望。然而,看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掉下了眼泪,我当年,为什么会拿沈聪和我比成李逍遥和林月如呢。
今生情尽空悲切,来生再续未了缘。苏州城中那个任性挥舞着长鞭的紫衣少女,到死也没能得到她的呆瓜小贼。
“我真喜欢天津。”
“是因为天津有我吧?”沈聪笑。
“切,就您这张脸,啧啧。”
“我这张脸怎么了,多帅啊。”
“噗……”一口水喷出。
电视里,莫兰快死的时候,“李大哥,我好冷……”
李寻欢一脸悲戚,“别怕,李大哥会温暖你……”
“李大哥……”
哈哈哈哈,我不禁捂着肚子大笑,导演好有才,感人的戏咋拍得这么搞笑。
沈聪说,“你没当古代的疯子实在是太可惜了。”
“一会儿干嘛?”
“学习啊。”
“这么爱学习?”
“人生就是钱,要每日节约。”
“我老婆太懂事了。”
“谁是你老婆?”
“我想想啊,应该怎么说,晓日风流致,晴天浅方眠,是吧。”
“真够恶心的,谁写的?”
“你不觉得很感动吗?”
“感动个屁,以后这种狗头诗别放我名字。”
快乐的日子总是像小孩子一样,溜得特别快。
原谅我,只会用这么幼稚的修辞来描述我和沈聪在一起的时光。
看电视的时候,善良的男主说,虽然我没用,但是我会一直跟你在一起,一起吵嘴,一起吃饭,一起变老,情况不好的时候,非常难堪的时候,我不会在旁边笑话你。两个人一起努力。
多么美丽的情话。
印象中,我和沈聪从来没有过这样情意绵绵的时刻,我们的对话大多是在相互诋毁和笑闹中结束。
曾经有一句缠绵悱恻的歌词,永远到底有多远,我们会不会变成神仙。答案当然是,我们谁也变不成神仙,永远也并没有多远。
当我和沈聪相约,一起考上全国最NB的大学,然后携手去建设美利坚的时候,母亲却对我说,我带你去日本吧。
如果我不去呢?
母亲说,除非我死了。你想跟那个骚女人的儿子在一块,除非我死了。
我从没想过能跟沈聪可以长长久久,但是,母亲的坚决还是出乎了我的意料。
我向沈聪摊开手,给我一百块钱。
做什么?
开房用啊。
胡说八道什么!
学习太烦了,跟我做吧。
放屁!
我亲了亲沈聪,手轻轻抚上他的胸口,你不会啥都不会吧。
少年的血气方刚,怎么可能经得住女孩子的一再撩拨呢?
沈聪虽然是个行动派,但真的很笨,特别笨。
他一定希望我晕过去吧,因为他确实啥都不会。
他乱冲乱撞的时候,居然还不忘问我,为什么一定要这样?
这个傻瓜,他永远也不知道。
因为我希望,你的第一次是我的,你的笨,你的青涩,也是我的。
注定不能在一起的两个人,我一个人知道就够了,我一个人去恨他们,就够了。你恨我也好,爱我也好,反正我也听不到了,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和你吵架,再不会有我这样顽劣的女朋友来气你,以后,会有温柔的、值得你爱的姑娘去好好待你。
但是,你一辈子也忘不了我,我知道的。
谢谢我们可爱的年少岁月,谢谢青涩的你,也谢谢青涩的我。
谢谢你,给了我人生中最棒的礼物。
插入书签
没想到会写这么长的番外,仓促而就,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