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插班生]虎虎笙峰

作者:小金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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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执树让玫瑰永恒(内容无关剧情)


      李云笙每年都抽出几个月,随机去世界上某个地方举家旅行。

      这次她的飞镖投掷到法国巴黎。虽故地重游,记忆仍时刻鲜活。

      巴黎是浪漫之都,优雅的风情。

      飞机穿过云雾,轰鸣着降落这个浪漫的城市,旅馆订在巴黎市中心,一栋复古的小楼。

      到达时已经夜半,李云笙简单穿一席白色纺纱裙,端着一杯咖啡走到圆环形的阳台,悠闲坐于躺椅。埃菲尔铁塔高耸,它通体明亮,塔尖划开寂寞的夜空,自上世纪前忠贞地立于无休的风中,为巴黎的浪漫氛围增添了更多情感。

      埃菲尔铁塔矗立在绵延的塞纳河畔,河水的浪不断翻涌灯火,久久不歇,涛涛的波纹永恒着一个世纪的浪漫。

      她轻啜一口醇香,将咖啡置于窗台,阖眼享受温润的晚风拂面。

      轮船的汽笛被城市的灯火晕淡,落到耳里有几分惬意。夜色在不觉中醉人,她是被埃菲尔铁塔的铁架折射出的阳光刺醒双眼。

      楼下,一家咖啡馆坐落在河畔,大朵的花团紧簇着店牌,褐色牌匾打底,花体法语飘逸,字母的尾处点缀着一颗逼真的咖啡豆。欧洲人民的生活节奏不快,法国人更是有如玫瑰荡漾般的悠闲,几声轻快的尤克里里传入阁楼,为奶油和咖啡香气做伴。

      朝阳缓缓升起,她惬意地伸直腰肢。洗漱过后,她换上一席暖色过膝紧身裙,微卷的黑发披散。

      从上俯视,这个风情的都市起伏在她脚下。她打开留声机,心血来潮的搬来写生架,扶着白色大理石的窗台,白纱窗帘在身后飘动,屋里筛进细密的光影。

      她喜欢写生,写生无需名人大家的围观评判,无需昂贵豪华的画具。只要一个普通的木架,随心动笔,画这一刻的美景,画自己的心。

      她仔细捕捉着值得注目的美人和别致的景观,结果却在行人单调的穿搭中失望。

      法国人在艺术方面颇具天赋,从建筑风格到衣着打扮都透着考究,或是他们天生带点随性的散漫,更是法国文豪和艺术家们留下了太多关于爱情的艺术作品。

      但实际街头的巴黎居民,这个时尚之都,并没有多少人打扮花哨,他们喜爱低调的黑白灰三色。细看都各显气质,远看却不甚惊艳。

      这三色充满力量感与高级感,也是巴黎世家设计的主基调。欣赏之余,她偏爱鲜艳撞色的风情穿搭,吸睛的色彩往往最能先声夺人。

      她正准备转而寻找美景,一个优雅的美男子就闯进她落在塞纳河畔的视线。仅是在阳光下的背影,匀称有力的身形,李云笙就认定这是个美男子。

      海滨的微风将如森林般翠绿的宽松衬衫吹拂起皱褶,无拘的衣褶像海鸥翻飞的翅膀。直筒的米色裤子恰到好处的衬出他修长的腿,卷起的裤筒露出没有一丝赘肉的脚踝,白色帆布鞋一尘不染。

      男孩有一头乌黑的利落的发,侧分的发型让他像个有型的花美男。

      最捉睛的绿色衬衫被他穿的轻盈,腕上戴一只机械表,晶蓝的表壳和繁复的指针闪闪发亮,举手投足间带有巴黎这座浪漫之都的轻奢。

      他颀身玉立,步履稳健大方,逐渐和李云笙记忆中的人重叠。

      “好熟悉的感觉。”

      只有那位江先生,才这么耀眼。

      她当即执笔,将他淡淡的回眸刹那速写在纸下。画未完成,她望眼欲穿的盯着江执树的背影,打去那个熟悉的号码。

      她的电话让江执树的脚步停在埃菲尔铁塔下,他身后是粼粼的河水,李云笙望着这幅美景中的那人,握着手机的手轻颤,缓缓开口:“江执树,你记不记得,我问你最喜欢什么玫瑰?”

      江执树举着电话的手骨节分明,他没说话,听筒里只传来他夹杂在嘈杂中的呼吸声。

      “钟情玫瑰。”

      他清冷的声音响起,一如既往的好听,足够让她的世界只有他。

      “你回头。”李云笙凝视他的背影,“向上看。”

      江执树迟疑一瞬,回头的一刻,与李云笙定定的目光精准交汇。

      李云笙身子抵在阳台,阳光大片地撒在她的脸庞,额前微卷的长发自然下垂,她没拿手机的那只手扒在沿边,像对他的来临翘首以盼。他面上仍是冷酷的模样,深邃的眼眸却流露出他的无法冷静:“见一面吧,就在你楼下的咖啡店。”

      李云笙直白的目光令江执树避无可避,他对那双眼睛,始终无法拒绝。

      他笑了一声,挂断电话,迈步向李云笙的方向走去。

      目送江执树放弃他的目的地,向旅馆楼下步步走来,李云笙慌忙想起她的速写,画好之后,急匆匆套上鞋子,带着画纸奔到咖啡店。

      她心脏狂跳,见到江执树的刹那,差点扑在他怀里。

      “对,对不起。”她羞赧的撇了一眼江执树,又不由自主的看向江执树敞开两颗扣子的绿衬衣。如果刚才没稳住的话,现在应该能闻到他衬衣的清香吧。

      她还在发呆,只听江执树似笑非笑地从鼻间发出一声音节:“第一次见的时候,我还以为对不起这三个字不会出现在你嘴里,或者说…你好像经常在我面前出丑。”

      “啊?”李云笙疑惑的抬起头,有些惊讶,“你刚才,是夸我吗?”

      江执树一如既往的喜欢说话兜圈,如果没想错的话,江执树的意思就是她这个人完美得不用道歉。

      江执树微微一笑:“人在紧张的时候,甲状腺激素和多巴胺的分泌会上升,这会导致交感神经兴奋,从而促使面部或耳部皮肤充血,出现脸红或耳朵红的现象,伴有发热情况。”

      他顿了顿,突然朝她耳后伸手。江执树很高,李云笙只能仰视着那双宽大的手动作,在她的不知所措中,江执树收回的掌心躺着一朵蒲公英的绒:“这里的温度,很适合蒲公英生长。”

      江执树的嗓音低沉中藏一丝笑意,她下意识向耳朵摸去,手下的温度滚烫,接触到他忍俊不禁的视线,李云笙无奈又羞赧。她一时分不清,江执树到底是说巴黎的天气适合蒲公英生长,还是调侃她红透的耳朵。

      她气哼哼的递出背在手后的画:“给你的,收好。”

      江执树接过画纸久久不语,李云笙只能从他映出纸张的瞳孔知道他在看画。

      “你喜欢画画?”

      江执树终于开口,李云笙却无法从表情和语气判断他是否喜欢她作的画。

      她习惯了江执树的风格,往往不评价时候,他才最钟意。

      “是啊,画能展现一些东西看不见的风景。眼睛能看见的,不一定能看见心里的东西,但是有画笔,就能把看不见的展现出来。”

      江执树笑着从画纸抬起头:“你是说,我身边有一朵看不见的玫瑰?你知道的,钟情玫瑰的花语是一眼钟情。”

      李云笙和江执树都对画上的那支玫瑰心照不宣,她知道,江执树一定能认出来的,他的钟情玫瑰。

      江执树手里拿着那副画,走到巷子里的一棵树前。顺着他的动作,李云笙猛然发现,在她未曾注意的地方,有一个红色应急的盒绑在树干,而玻璃纸下的东西,竟然是一支玫瑰。

      江执树撕开玻璃纸,取出那支娇艳欲滴的玫瑰。他走进咖啡店,出来时,玫瑰已经被一贴透明胶粘在画上。

      李云笙凑上前,只见应急玫瑰的盒子上写道:“如果一见钟情,请打碎玻璃。”

      感受着心跳的漏拍,她转身进入一家花店,买下一支玫瑰,在江执树的注视下,将它放回应急的红盒。

      李云笙对江执树莞尔一笑:“让玫瑰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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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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