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我的桃花劫
内容标签: 都市 悲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我咪咪 ┃ 配角:安岑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的桃花劫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495   总书评数:5 当前被收藏数:0 文章积分:109,811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游离12篇
    之 1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5590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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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飘过

作者:游离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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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荷飘过


      我以前的女友总爱吃薄荷糖,那种半透明的白色固体,放在舌根下会释放出刺激的清凉,但我实在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好滋味。
      但她喜欢。
      那个时候我们都还小,刚刚过了虚岁二十,刚刚离开父母亲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读书,刚刚遇见彼此。
      夏日的黄昏总有股子恍惚的味道,浓郁的栀子花香更加重了这种不真实,但也是这样的时分,我跟她总挽着手,在晚风荡漾的江边散步。
      我们的学校在郊区,并没有很高的知名度,但园子占地极大,风景秀美,是个恋爱的好地方。
      我的女友叫安岑,很别致的名字。当初也是因为她的名字才注意到她的,所以女孩子有个好听的名字也是一种特殊的魅力,想想一个叫慕容梦漪的女子,在一大片张杨李陆中念出是多么清脆的事,呵。
      安岑是娇小而秀气的女子,偶尔会带些孩子气的天真,她听我说话的时候总张大那洋娃娃似的眼睛:“啊,真的呀!”我很喜欢这种蘸了点崇拜的眼神,我的确有些大男子主义情结,女同学们说我是沙文主义。
      但安岑对此安之若素,甚至觉得充满安全感。她说她最讨厌小白脸的了。那时候我总笑笑且一把揽住她瘦瘦的肩,任臂膀上秀发长扬。
      认识我们的人都很羡慕我们这一对。我个性张扬,喜好拉帮结派敦睦邻里,常常喝酒喝的彻夜不归,而安岑真的很安静,她穿精致的白裙子,带纯棉的白手绢,她甚至会在手绢上绣自己的芳名:岑。这真的是绝版的淑女。每每她眼神含笑容色恬淡的坐在篮球场上看我打球,我总在兄弟们的起哄里感到幸福汹涌而来。
      比赛结束的时候,安岑会在我嘴里塞一颗薄荷糖,我燥热的体温总会立时三刻的褪去七分,安岑给我擦汗的时候,我觉得,真正的爱情,莫过于此了,虽然薄荷糖很难吃。
      我们就这样风调雨顺的携手走过了我们的大学时光,那真是我半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了。我们甚至没有吵过一次架,那样善解人意的女子,古典而娟秀,对于付出无怨无悔,我一直以为,这就是我宿命里的女子了。
      大学毕业我去了一家顶极建筑设计公司,那个时候安岑已经工作一年了,在我建筑系第五年的时候,她从中文系毕业,并在我们这个城市找到了一份工作,静静的等我,我无数次的感谢上苍赐给我了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她身上凝聚了中国千年文化下女性的精髓。我说过我是个大男子主义者,我所希望的妻子,正是这样的,娴淑,温婉如玉,外在秀丽,内在精致,是的,安岑是神赐。
      工作后压力很大,顶极的公司当然代表十二分的努力,还好我天分和运气都不错,所以很快得到上司的欣赏,一路春风。
      这一切后面,安岑付出了很多,比如说等待,比如说寂寞,这往往是一段感情里致命毒药。但安岑并不是普通的女子,迎接我疲惫归来的,是她柔软的怀抱,或是一个温情的吻。男人有时候并不那么兽性,有时候,女人身上那股母性的气味更能让人沉溺,我觉得幸福。
      我们相识七周年的纪念日,我在烛光晚餐后轻轻拥住安岑,轻轻说:“嫁给我。”安岑把头埋在我的胸前,我的衬衫慢慢的被濡湿了……
      我真愿意故事就此而结束了,那样,我就不会遇到我生命里的劫难。
      记得年前的时候外公替我算了一卦,这些天干地支子丑寅卯我从小就没兴趣,但外公是方圆数里有名的“神仙”,我从小就不愿意亲近外公,因为他又瞎又凶,但门外照样车水马龙。
      已经耋耄的外公不再给人算命,后辈都有体面的工作丰厚的薪水,他终于可以在家颐养天年了。他是知道安岑的,因为我带去过。
      但老外公与我单独相处的时候,脸色凝重的攥住我的手,说:“桃花劫啊……”
      我对外公的卦像和预言并没太过放在心上,我觉得算命确有玄机,但人更胜天,这辈子,我是非安岑不娶的。
      安岑生日到了,在我生日的两个月以后,室女座的女子,钟灵毓秀。我微笑,对着玻璃柜里双层的薄荷蛋糕,赞叹道:“还有这样别致的口味呢!”老板夸张的笑,“可不,早上还有位小姐也订了这个”想想又补充了一句:“人就跟薄荷似的,冰冰凉……”
      想来背后是不能说人是非的,看老板僵硬的脸色我便好笑的猜着那女郎肯定到了店里了。这么想着我就转身看去,视线一触及我就呆住了。
      世上竟然有这样的女子!
      她淡淡的走近,吐词:“我的薄荷蛋糕好了吗?”店里的温度似乎低了两度,我浑身清凉,头脑却发热了。
      我凑上前问:“小姐以前吃过这款蛋糕吗?”理智上我觉得自己像十足十的登徒子,显然她也是这么看我的,她没理我,只从珠链手袋里取出□□递给老板。她的手臂纤长而洁白,灯光打在上面更有种摄人的光辉,她的手指修长,显然有些不耐的轻敲着柜面。我站在一边,心跳如擂,像个情窦初开的愣头青,手足无措。
      老板挂着弥勒佛一样的笑脸从里厢走出,手上捧着巨大的蛋糕盒子,我抢步上前说:“我帮你吧。”那女郎眼波横扫,略略不屑的说:“谢谢,不必了。”然后将盒子从我手里取过,迤逦而去。

      这个礼拜我过的非常浮躁,我无数次讥笑过自己像发情的畜生,但我悲哀的发现,原来爱情,并非是我一直以为的那回事,绝非。
      安岑似乎是有察觉,似乎又没。她照旧心情上佳的日日穿梭在百货公司家具店。我发现她原来也跟一般女子一样热爱购物,也会胡思乱想。
      但我已经没有心情去挑剔她了。自从我把名片塞在蛋糕盒子里,我就日日等待那薄荷一样的女郎联络我。虽然几率很小,但我认为不等于没有,所以我睡觉都不关机,常常惊醒看看有没有未接来电。
      以前我曾取笑上铺的兄弟通宵等待女友的电话,我说,安岑绝对不会让我这么做的,是的,的确不是安岑,的确不是。
      那个女郎,她那猫一样柔媚的眼神常常在我梦里滑过,冷冽如薄荷的神情,我甚至可以嗅到那股子凉凉的味道,我曾一度抓到过她的手,那样柔弱无骨,我真的愿意一醉不醒。
      我并非一个没有良心的男人,我对安岑充满了愧疚,但,原谅我,如果人都可以让理智控制的话,那本身就是另外一个悲剧。我知道我在走像未知的悲剧。但我已经无法着魔了,在接到那个电话后,下午三点,我飞快的抓起外套冲了出去,甚至没有请假。
      我想可能我与商纣一脉相承,为女色。
      但坐在她面前,我释然,值得。
      九月还带着盛夏的热气,星巴克里的冷气调的却有点低,她紧了紧身上那黑色的小外套,神情有些倦怠。她不说话,我也失去了伶俐的口齿。我有些痛恨自己的滑稽。
      “你是华鼎的首席建筑师?”她终于开口了,显然是看过我的名片的。
      “嗯,是的。”想想又补充了一句:“有市内装修的问题也可以来找我。”说完觉得自己活象个拉业务的销售员。但我想不出更合适的说辞来掩饰自己的窘迫了,她给我冰山一样的压力。
      但她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的僵硬,她啜了口摩卡,缓缓的说:“我在你们网站上看过你的作品,风格很不错,我的屋子就想做这样的风格,希望你有空帮忙。”她并没有提那张名片让我难堪,我谦卑的开口:“当然。我很乐意为您效劳。”
      她此时才嫣然的笑了,我忽然觉得心酸,古来帝王为博美人一笑,大抵如斯。然而我只是为她提供服务的小生。

      是有这样一种女人,即使为人处世于社会道德不容,但你也觉得仿佛应该如此。
      那女郎叫咪咪,听到这名字的时候我下意识的笑了,她寒着清水脸嗔我:“笑什么!”那时候我们已经很熟了。
      她的房子不是很大,闹中取静的一栋小洋房,在这个物价高昂的都市,已经很不容易了。当初她想把它重新装修一下,并在外面搭一个玻璃花房,所以找上了我,她可以种花,也可以做阳光室,用来听听音乐晒晒太阳。我看着她洁白的肌肤嚅喏:“晒黑了就不好看了。”她斜了我一眼做回答。她是眉眼都可传神的女子。
      但四个月后的今天,她如我们初次见面那样慵懒的窝在沙发里,冰凉的雨水顺着玻璃房声势浩大的冲击而下,我将咪咪拥在怀里,下巴抵着她的头,下巴上的“五点钟阴影”显然扎痛了她,所以她不舒服的挣扎了一下,我放了一下,但更紧的搂紧了她:“咪咪,我们走吧,私奔好不好。”我的声音低沉,黑色星期一繁重的工作量并没能压垮我,但夹在咪咪和安岑中我觉得很累。人都是自私的,我一直以为安岑就是我的幸福,我现在发现不是了,我还能继续装做幸福吗?我没有那个本事。
      咪咪嗤的笑了出来,她反手拉下我的脖子吻我的面颊:“傻孩子,想象力还真丰富……”她这种举重若轻的态度激怒了我,我砰的跳了起来,用手指着她的鼻子:“咪咪,你是个没有心肝的女人,我对你怎么样,你难道一点都不感动吗……”我自觉十分猥琐,竟然向女人索爱,我忽然泄气,无法说出话来,我睁不开眼睛了,我颓然倒向沙发。
      咪咪静了一会儿,后来我感到她修长的手指慢慢绕着我的头发,然后她把长发一圈圈绕在我的脖子上,她真是个天生的妖精,我甚至都无法抗拒。
      我的鼻端充满了她发丝里的香气,都是薄荷的。真奇怪,这时我想起了安岑,这么久了,我们似乎都在机械的过活,她不会不知道,晚晚我都带着一身的薄荷香烟的味道回家,咪咪最喜欢抽这个味道的烟,偶尔,更会有咪咪故意印在衣领上的唇印,但怪异的是安岑从来不问我什么,一句也不,我的绝决等待落了空,痛苦的反而更甚。
      此刻,咪咪光滑的玉臂水草一样的缠上我的脖子,在她冰一样的外表下,她有着热情的身体语言。她把我的头抱在怀里,在我耳边喃喃:“我们这样不是很好吗,你有贤惠的女朋友,有工作……还有我呀……”尾音拖的很长,充满挑逗,我却如一盆冰水兜头而下,我忽然想起她也应该这样对她的恩客撒娇的。
      我挣脱开她的怀抱,踉跄的起身,发了疯般的逃出了我亲手为她盖的玻璃房子。

      回去的时候,我满身酒气,并且面色一定很苍白,因为安岑目光无比忧愁,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嚷道:“我不需要解释,爱情是没有责任的,我们还没有结婚,还没有,你不必这样……不必”
      然后我像电视剧里那般戏剧化的晕倒了,天旋地转。

      再醒来的时候,房间空无一人,这是我买来结婚用的,房内是安岑的品味,但空气清新,毫无震荡的味道,那么爱吃薄荷糖的女子,却不能在身上留下一点痕迹,我一直很费解。
      挪了挪身子,发现沙发上掉了个冰袋,自我醉酒一次后安岑便给我准备了这个,肯定昨晚也给我敷过的。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个没有良心的男人,我伤害的女子,是那么那么的好,相信无数男人都会指着我的鼻子叫骂:“黄纯,你不是个东西!”
      我只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而已,我苦笑一下,试图坐起来。安岑在餐桌上给我留的条子,如往常一般,我不经意的扫了一下内容,这次,我却如遭受雷击。我跳了起来,迅速的拨打她的手机号码,手机却愉悦的在卧室里响起;我打她办公室,同事说今天还没来上班呢;然后是她常常联系的一个密友,她如我所知,她还在英国没有回来,我真是苦笑无语了,在这个无亲无故的城市里,她究竟在哪个角落?我迅速的套上鞋子,来不及换下皱巴巴的西服便冲出门去。
      车子昨晚没开回来,我好容易打上了的士,已经九点了。安岑在留言历历在目,她告诉我,她怀孕了,已经四个月了,但现在决定要打掉了,应该还来的及……
      我简直要得发疯了,这就是她一直忍耐的理由吗?这就是她自以为是的等我回头是岸的态度吗?天啊,一直以来,我究竟在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
      容不得我胡思乱想,司机在问我是要去九百还是三院,我定神想了想,安岑曾在九百做过牙科,她是个认归宿的女子,我果断的直奔九百。
      九百的妇产科一早便很热闹,孕妇们大多有丈夫陪着妇检。已经十点了,我心乱如麻的在孕妇群中检视,没有,她是做完了还是还没来做?那一刻我忽然很虚弱。
      说实话我并不是很重视子嗣的人,虽然很多方面我很传统,但基本而言,我一直认为我不是那种为了责任而结婚的男人。
      但是安岑,我心疼想,那是我深深爱过的女子,或许我不再爱她了,但我自觉我对她有责任,这一点,以前我并没有意识到。
      我冲出九百,换车去三院。一路上我颠来倒去都是一个念头,我不能让我的女人,以一种尴尬的身份,去一个尴尬的地方,摆那种尴尬的姿势拿掉我的孩子,无论如何,我们相爱了七年,有多少女孩子能有几个这样的七年?我一直以为爱情是没有责任的,但原来我错了,在她为我付出了这么多以后。
      我可笑的想象种种我们再遇后的说辞,但上天显然在惩罚我,三院没有,这个城市所有的大小医院都没有,一周内我动用了我的力量查遍了一切正规与非正规的医疗机构,但是,都没有。
      她消失了,仿佛从没有出现过。

      所谓命运这回事,大概前世早有注定,不然,为什么我们身上有那么多神秘的标记?
      又是七月流火,公司放了我一段长假以示犒劳,我没有去加勒比海晒太阳,也没有去塔西堤看红花与毕加索,我去了江西的农村,我的故乡,土土的故乡,土土的家人,当然,还有我诡异的神仙外公。
      时间又在我的命盘上拨了三格,三十而立,我在工作所在的都市是意气风发的黄金王老五,回家却成了大龄青年,乡亲们争相给我介绍对象,我骇笑着拒绝。
      跟外公泡了一壶粗茶一起坐在门槛上拉家常,门外花红柳绿的姑娘们频繁穿梭,我神情镇定的欣赏着乡村版的服装秀,在城市里可找不到这样为我而设的剧目,城里的姑娘们目不斜视,脸皮上挂着比薄荷糖更冷的面霜。农村的姑娘实在太厚爱我了。
      老外公叹了口气,虽然目不能视,但我觉得他充满智慧的眼光摩挲过我的脸庞,他低低的叹了口气:“桃花劫啊。”我笑。
      安岑的离开并没能成全我与咪咪。咪咪那样的女子,也只有配上花园跑车香奈尔才不委屈了她,那个已经发福的中年男人我从未放在眼里,但咪咪显然是在乎的。他是她的顾客。我不是,我不配。我不过是年薪刚刚七位数的都市新贵,在咪咪那里,这不过是订自米兰的两件新装,他对她是厚爱的,而我,不过是她消遣里的玩意罢了。
      老外公靠在门阑上睡着了,我取来外衣小心的覆在他身上,有些人,本身就是一个谜……

      悠长的假期在农村似乎变得更漫长,我想我已经不能适应这个我出生的地方了。没有花洒没有抽水马桶没有空调没有电脑甚至没有电蚊香。我带着几个毒蚊子包狼狈的退回了安置在水泥森林中的家。
      咪咪显然来过。一屋子薄荷香烟的味道,那是她抽的一种女士烟,我一直觉得这该是她的标志。我拨她家的电话,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我难堪的搁下,没有说话。
      我忽然下了一个决定,这样的关系,是该结束了。
      我站在蓬蓬头强劲的水流下,忽然忆起了安岑恬淡的微笑,八月未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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