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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最后一次任务(3)
我已经站在那里了。
那里是我要开枪的地方。
周围是班驳墙壁掉下来的石灰残渣,还有些可以用发霉来形容的碎砖头。
头顶上的横柱已经破烂掉,生锈的老钢筋畸形地伸了出来,像一只是老朽但仍有力道的手。
可惜那并不是手,因为它们什么也抓不住,从一开始就僵硬着死掉。
那是三楼。
对面是街道。
很奇怪,怎么会有这样一栋楼在街上。
也很奇怪,怎么会有个如此败落的三楼。
很奇怪,怎么会没有人关注理会下这里,除了我。
但我又怎么知道别的杀手不曾来过呢。
可能在去年,或更远之前,也有个杀手安静而敏锐地呆在这个位置,和我一样,准备枪杀一个该死的人。
“该死的人”的定义是:我想杀他。
其实奇怪和假设都没有半点必要。
因为我站在这里了。现在。
至于我是怎么知道这个位置能杀掉李振辉的,你一定很感兴趣。
但我不想说。
你可以去想象一个人如何在短时间里跟踪另个人,然后把他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都摸得一清二楚;也可以去想象存在一个更神秘的人,通过极其不寻常的方式向个杀手透露猎物将要出现的位置及时间。
我想告诉你的只是:杀手总会有杀手的方法。
但每个杀手的方法都不一样。
比如,我喜欢在杀人之前喝点酒。
不多不少,只是一口。
但足够让我的口腔充满熏醉的味道,因为这是60度的烈酒。
这些味道通过味觉嗅觉,一遍遍刺激我的神经,让我亢奋,很是舒服。
当然,我可能是为了别的原因才喝这口酒。隐蔽的原因。
又比如,我只会杀那个该死的人,其它人都不足够引起我的兴趣,甚至我的枪口都没有耐心对准他们一秒。
有些杀手喜欢把猎物旁边的人都干掉,那样更彻底些,更方便自己安全离开。
其实,我对其他杀手也不算了解,甚至是一点都不了解。
很长时间里,我只关心自己的事情,包括如果一枪把猎物毙掉。不杀其它人,并不表示,我不喜欢杀人。我得承认,杀人是件很考究的活,还有些趣味。
目标出现了。
那个大腹便便的男人戴着手指粗的金项链。他在指责旁边一个长头发的男子。从他的姿势和动作来看,可以想象语言的恶毒及嚣张。还有三个随从跟着他。那些精悍的男人冷酷而冷静地扫看四周,左边,右边,也向上看看,包括对面的这栋楼。
当然,他们没有看见我,也不知道我的存在,更不知道几秒后,我便用一颗金色的子弹让讨人厌的胖子伴着恶毒嚣张迅速去死,而他们则会惊慌和措手无策。
我必须在他们的车到来之前干掉他。
但现在已不用说必须了。
因为,他已经毙命。是我杀死的,也可能不是。
因为有两声枪响。
至于那一枪是谁开的,我不知道,虽然也很感兴趣。
但有时候,感兴趣并不代表你能弄清楚事情的真实。
所以,我不去想这个问题,至少现在。
我得赶紧离开。
我还是按原计划的路线离开。
有两种可能:一,那个开枪的神秘人并不知道我存在。
即便现在凭枪声猜想到我大概位置,但我离开的速度要比他的到来快。
这是职业习惯养成了迅速判断和直觉。
而且并不见得非杀我不可。
二,那个开枪的神秘人知道我的存在。
那么他一定也知道我的位置,否则不会和我玩,同时开枪向同个目标。竟然知道我的位置,却一直没给予我危险,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不想杀我。
所以,我没必要更改路线。时间上也不太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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