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销魂

作者:陌颜莫言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为收藏文章分类

    胭脂·楔子


      唐红鸳,唐门长女,于历春一年离家出走,至今已七年有余,仍音讯全无。

      天香楼,由天沁院和翠香阁合并而成。虽说天沁院与翠香阁皆是红尘之地,可合并之后的天香楼,却是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云集之地。
      至于天香楼的老板是何许人也,又为何能令众多杀手中的杀手,精英中的精英听从他的号令,这也无从得知。
      这天香楼还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只杀该杀之人。至于那人该不该杀,这都是由天香楼的老板决定的。随着被杀之人的身份地位越高,你付的酬金也就会越多。看清了,是酬金,而不是定金。因为凡是天香楼的杀手动手,则猎物必定手到擒来。如有失误,则那位杀手定不会再回天香楼来。因为,天香楼并不接受任务失败者。
      自从,七年前,天香楼的金字号的杀手天怜刺杀了上一任的皇帝独孤决之后,天香楼便消声匿迹了。
      只有我,才知道,天香楼为何甘愿隐忍七年不复出。
      只因为,一个女子的死。

      七年前,天怜杀死了独孤决之后,竟才发现,有一个女子被独孤决下了蛊毒。解铃还须系铃人,可系铃人已死,到哪儿去找解药?于是,天怜便将那女子带回了天香楼,希望那位大人可以救活这个本不会死的女人。可那位大人也是回天无数,终究,那女子逃不过一死的命运。
      那个女子便是我娘,厉红姻。
      那位大人,也就是天香楼的老板,厉雪娇。
      我娘死后,那位大人便派人来问我愿不愿意去天香楼做一个杀手,这样,便可以拥有自保的能力,可以不用去做一个人质来交换唐府上下的安宁。
      那位大人给了我三天时间。
      若我同意,则三天后手持“香”字牌独身一人前去湖阳落马镇的翡翠楼。若我不愿,则三天后将“香”字牌放在唐府后院的梨树下,以示心意。
      我去不去倒是无所谓,可我担心的是我那同胞妹妹唐未鸯。生怕我一走,她便会受人欺负。可转念一想,我不应该练就一身本事之后才有资本来保护她吗?
      三天后,我孤身一人去了湖阳落马镇。
      未鸯,等着我,我一定很快就会回来的!
    插入书签 

    ←上一章  下一章→  
    作 者 推 文


    该作者现在暂无推文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
    支持手机扫描二维码阅读
    wap阅读点击:https://m.jjwxc.net/book2/696971/1
    打开晋江App扫码即可阅读
    关闭广告
    ↑返回顶部
    作 者 推 文
    昵称: 评论主题:

    打分: 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评论按回复时间倒序
    以上显示的是最新的二十条评论,要看本章所有评论,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