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犹不及,物极必反——浅评《天路》

作者:宸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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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于深夜时分点开《天路》,一眼便见颜斐对素素笑言,说:“我是你的夫君。”
    诚言,有那么一瞬间,我被感动了。
    我们总会在某个特定的时间被一些不经意的话触动,所以不论后来如何,首先要对作者说谢谢。
    去除我所惯见的华丽故作的忧伤,还原最朴实无华的感情。
    他笑点她的鼻尖,轻轻对她说着话。
    *
    《天路》之前另有前传,作者有言可以不看,所以我是直接从此文下手,倒也没多大关联。
    一遍读下来截图圈点做了不少注释,以备写评时候忘记。
    评论取材多自我摘取的部分,因脱离了上下文可能有所偏颇,但都是我一番见解,如有不解或者误会的地方,希望作者不吝赐教。
    *
    首先说人
    众所周知,小说有三要素——人物,环境,情节。
    小说里的人物被称为典型人物,“杂取种种,合成一个”是惯用的手法。他们不同于生活中的真人真事,往往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具有普遍的代表性。
    网络小说因其存在的特殊方式,在很多方面放低了要求,导致现在很多文内的人物形象混杂,不够鲜明。
    以下是就本文出现的部分所做分析。
    *
    ◎素素◎
    作为本文的女主,素素当之无愧地占有大量篇幅。然而我一遍看下来,见过无数青年才俊为她魂牵梦萦大打出手以后,却不禁有个疑问,她到底凭的什么?
    倾城容貌?
    不错。即使作者不曾如我所见过的许多人一样,用恶俗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来修饰,但就每个男人见过她以后的表现来看,不难见出素素之绝色。
    自古都道男人重色而轻情意,所以那些所谓的王侯将相有如此表现却也不难想象。然而试问,胆敢在沙场之上争名逐利不惧生死的人,会单单只因三分颜色就失了魂魄?
    不然吧!
    *
    既然容色站不住脚,那么心性何如?
    可以看出,作者在失忆的素素这个设定上,倾向的是单纯善良。然而于我看来,似乎仅仅游离于表面。
    先说单纯。
    素素文中表现的确称得上这二字,甚而有些过火。试想,作为一个失去记忆的人,对于过往的追寻应该是出自本能,然而第一章“后脑冰凉,可是她一想以前的前尘往事,便火辣辣地疼,没有办法想起一丝半厘,只好放弃”后,便再也没见她主动动过心思去探索,似乎已经满足当下。
    我没有看过前传,因而对素素失忆以前性格也只能自己揣测,但单一件为了十二找颜斐报仇便不难看出,她是一个颇有情谊且担当的女子。失忆或许会让人不再仇视,但骨子里的天性却是泯灭不了的。若是前文已是如此倒还好说。不然的话,在此或许还需揣摩。
    *
    再说善良,这几乎成为了很多女主共有的特质,我无甚好说。
    只列举第三章中的某句,说的是易小姐杀了鬼四以后,“素素把头靠在颜斐身上,不忍再看”。
    对于此时可用白纸形容的素素来说,亲见一人死在跟前仅仅是偏过头不忍再看似乎过于单薄了些。
    难道她的善良仅仅就是对一个恶人的死不忍去看?
    作者甚而吝惜笔墨去描写此时她内心的纠结,让她染了些“伪善”的味道。
    *
    此处建议作者多多揣摩,赋予人物特质以特定的行为表现。第三人称的文其实适合进行多方位心理描写,在行为难以表达的时候,通过人物内心和环境,其实是不错的方式。
    *
    ◎颜斐◎
    首先提一个问题,文的前几章作者多次用“烟飞”替代了颜斐,不知是笔误还是刻意。
    若是笔误还是修改为好,因为我读到此处的时候曾有误解是否出现了第三人,相信作者也不愿出现这样的乌龙。
    *
    颜斐此人,我最初对他的印象来源于容貌,说道是邪魅俊美,一双丹凤眼尤为勾人。
    先声夺人一点作者已经做到,对于我等喜好妖孽男的人来说,这个男主的确很是吸引人。然而,越读到最后越是觉得,这个男人拥有的,只是容貌么?
    *
    当然不,他拥有绝世武功。
    虽然处处掣肘,但身负武功却是事实,虽然我常见的是他用他无上的轻功偷偷回来见一眼他喝醉的小娘子,或者在手下隐瞒素素之事不报时用了三分气力将别人重伤,依然无法掩盖事实。
    诚言,绝世武功加上绝美容貌的设定雷是雷了点,但作者若是用的恰当依然是引人注目的资本。但是单纯的设定之外没有其他特质,倒叫人难以喜欢了。
    *
    颜斐深情?不错,字里行间都看得出他对素素的眷恋不舍,然而大丈夫立世,是否情爱二字便可一语囊括?
    纵使他情深如许,身为一个帝王却在一切尚未交接之际,心心念念只是一个女人,是否恰当?
    我爱男子深情,但颜斐表现太过,反而显得小家子气,没有作者所说“弑君夺位”的狠辣。
    更让我哭笑不得的是第二十三章中,颜斐竟至因为信中一句“挽发”便以为素素想起了过往而神情癫狂。本来我已对他素素挽发等同于想起往事的言论颇为无奈,又出了这么一出,真叫人不知作何表情。
    *
    此处提醒作者,感情不当是一个男人的全部。当它是的时候,这个男人基本上已经再难让人为之迷恋疯狂。
    *
    ◎配角◎
    一说易大小姐。
    女主好姐妹的身份让她在文中露脸不少,可以看出是个坚强独立且善良的女子。但文中某些细节方面,大概是作者取词不当,因而让她显得不那么纯粹。
    最初印象来源于她亲杀鬼四一幕,诚言,此处假了些。
    我最初以为她是普通人家的普通女儿,面对盗匪的时候仓皇失措也属正常。然而一旦仇人被制住,便毫不犹豫地一刀了解一条人命,利落得连刽子手都自叹不如。真实么?
    或许可用父亲被杀一事来解释她当时激愤而为,那么事后,她必然有的惊恐害怕在哪里?
    没有,她在继续伤怀父亲的死亲人的背叛,为自己是否所嫁非人恐慌。
    作者若设身处地将己身带入,想必就不会犯这类错误。
    所以写文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便是代入,如果自己尚不能感受到真实,又如何让读者感知?
    这点希望作者能有几分思量。
    *
    再说福佑,这个人出场不多我也不是要就形象塑造说什么,而是提醒作者所犯的另一个毛病。
    那就是你在写每个人物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要给他某种固定了的性格,反而会有一种人随事迁的感觉。
    第十五章中,福佑不知说了什么让颜斐大发雷霆不住磕头,等对方一声原谅之后立马“笑嘻嘻”。
    福佑年纪挺大,不该再是“笑嘻嘻”的吧。就算他人老心不老,但文中所述的他分明没有这方面的特质,他所表现的只是忠诚的方面。
    因而,在每次提笔写人的时候,请首先回想,我到底想要一个怎样的她/他。弄清了再下笔,方不会犯这类本可避免的错误。
    *
    再说事
    小说里的事情一般围绕人物展开,是表现人物性格的主要方面。要让一篇小说中的事吸引人,在想象的基础上更需要合乎情理,不脱离生活。
    *
    ◎事与人相符◎
    这里主要提一下第四章中的下跪情节。
    第一个下跪的是易芷江,父亲新丧,因为有颜斐的帮助她得以手刃仇人,因感激而下跪,没什么不妥。
    第二个下跪的却是颜斐,感激易大小姐给了他容身之所,因而“放下茶杯就要跪下来”。
    叹!我真的很想直接问,这么点事儿,值得下跪么?救命恩人的身份摆那里,就算你不以此自居,别人解决一下住房问题也不算什么大事儿吧,需要郑重其事地下跪?!
    好吧,可能故人恩怨分明礼节不失,但请问,颜斐是谁?
    天龙的皇帝啊!
    天地君亲师,他排行第三,不让人给他下跪已是极限,竟然这么容易就弯了膝盖?
    答案当然否定。所以此处,作者你真的需要仔细斟酌。
    *
    ◎详略要得当◎
    详略问题从我们开始学写文章开始,便是老师一直揪着不放的问题。
    所谓详写,是指对能直接表现中心意思的主要材料加以具体的叙述和描写,放开笔墨,写得比较充分;所谓略写是指对虽与表现中心意思有关但不是直接表现中心意思的材料,少用笔墨,进行概括式的叙述。
    小说的题材中,详略要求并没有其它问题来得细致但依然不可费,然在文中,作者很多时候都会花费过多笔墨去写并不十分重要的东西。
    第十章写颜斐为了不透露自己会武功事情去学习山寨窝(私以为这处情节实在过于牵强),然后有三分之一的篇幅在写李宏田因上次抢人不成之事愤而泄欲。
    抚额。
    李宏田是谁?炮灰。炮灰的作用是什么?衬托主角的高大威猛推动剧情发展。
    有必要专门详写他愤恨的心理英勇的身姿以及挫折后造成不举而越发憎恶主角的事实么?
    不,不需要。
    他只要很简单的概括便可。他是炮灰,不是男配,也当不上男主,不值花费那么笔墨。
    原谅我有些情绪过激了!
    *
    ◎注意前后文◎
    第四章中素素和易大小姐出去买首饰,碰到顾二公子,说道什么“割爱”之事。
    诚言,当时我特地回翻去看这又是哪里出来的英雄。未果。
    第十六章中,素素拒绝乔王爷的邀请,说自家相公有派高手保护,不需烦劳云云。
    我就在想素素的接受力怎么就这么好,毕竟颜斐一直表现的是很普通很大众的,骤然出现这么多“相公的手下”,她不会惊疑不定,不会有所怀疑么?这才是人之常情吧。
    所以说,某些情节是不能省掉的,否则上下文脱节,轻则让人一时摸不着头脑,重则整个情节难以衔接,全部废掉。
    因而,详略的基础上,某些不能省略的部分当做普遍,衔接前后文,自然地过渡才是解决良策。
    *
    最后说细节
    俗话有曰:“细微之处见端倪。”
    某些细微之处当时看来可能无足轻重,但事后再看,却可能是最为重要的一环。
    因而此等方面,建议作者一定不要过于轻视。
    *
    一说自称。
    老实说,每次看到颜斐“为夫”“为夫”的自称我深感别扭,好像他在刻意用这个词儿以加深素素的应激反应一样。
    这或许可以当做颜斐的一个私心,但是每次与素素对话时都如此自称,真的非常不协调。
    比如第十四章,“要弹奏曲子给为夫听么?为夫有事要去处理,你在这等着为夫回来。”
    不知道作者自己阅读的时候是何感觉,我读到此处的时候,除了刻意,还是刻意。
    *
    然后是素素的自称。
    请容我摘录一点网上的资料:
    老年妇女谦称--“老身” 谦称自己的丈夫--“拙夫” 王妃、王后在皇上面前自称--“臣妾” 王妃、王后在臣子面前自称--“本宫” 寡居皇太后自称--“哀家” 民间女子自称--“小女子”、“民女” 女子谦称自己容貌--“蒲柳之姿”
    可想而知,已婚女子自然一般自称“民妇”,当然称“民女”也无不可。
    这些名称自然比不上素素好听,但那才真实。自称素素的话不免轻薄,用在和自己比较亲近的人身上,才合适吧。
    *
    二说修饰。
    第一章中一句“素素一略眼,看到烟飞眸里的潋滟水光,灼灼其华”。
    灼灼其华百度释义“花开灿烂如红霞”,可引申至人,但与前文的“潋滟水光”又如何融洽。
    此类看似华丽美好的修饰在文中不胜枚举,但有部分难免修饰过重,反没了铅华洗尽的清纯。希望作者不要陷入此类误区。
    *
    三说行文。
    本文大致行文风格贴近现代人说话方式,但某些语句却染了几分古言味道。
    如“颜斐不语,拥着素素的手却越收越紧。像是她已散成一缕烟,怎么留也会飘了去。”
    若是全文文风如此,我便不加置评。但文章明明现言居多,突然用“飘了去”的句式,则是追求古意太过,反而弄巧成拙。
    又如“堂堂七尺,能光吃素么?”
    这里选用的“堂堂七尺”一词,与“吃素”有何关联么?
    凡此种种,不一一列举,只希望作者行文过程中首要弄清自己的风格到底是什么。并不是说古言就一定美好,现代语言学的活络,一样意境优雅情态自然。
    *
    评论至此已算完结,虽然拍砖挺多但请相信我并非有意如此。
    我知晓作者想要寻求进步之意,因而也倾尽所能帮助,或许某些地方难免一家之言,但字字肺腑。希望作者不因我直言快语而有不愉。
    最后以“过犹不及,物极必反”八字赠与作者,希望能对你有所助益,再写佳作。
    *
    口口长评员:清妖小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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