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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绵绵是只猫,今年三岁了。
绵绵是只公猫,目前住在泡桐街17号C栋407室唯一的一间卧室里。跟绵绵同屋的还有两个人,人类,两个男人。一个叫阳天,另一个男人管他叫“天天”;那个人叫季尚翔,天天管他叫“季尚翔”。
绵绵、天天、还有那个季尚翔住的房子不大,六七十平米的小户型里充满了所谓的“雄性动物气息”,这导致绵绵对另一种所谓“雌性”的生物既陌生又敏感。在它的记忆中,此类物种曾给它留下过深刻印象的,数来数去只有三个:一个是季尚翔的妈妈,一个是季尚翔的奶奶,还有一个是刚搬来泡桐街的那年春天,绵绵在楼下院子里邂逅的一只老白母猫。绵绵和它一起做了一件很好玩很舒服的事,它身上的味道好闻极了。第二天夜里,绵绵从窗户逃出屋子想找“咪咪”——那只母猫的名字——再做一次,结果到处都找不到它,那股甜丝丝香喷喷的味道倏的一下就这么消失在灰蒙蒙的街巷里。从那以后,绵绵再也没见过咪咪。有时候,特别是像现在这样的春天,绵绵想到咪咪,想到那味道,心里头就像有对小爪子在抓啊挠啊,挠得它坐立不安,于是它就跳上窗台,对着有或者没有月亮的夜空唱起了歌。
喵噢,喵呜,喵噢噢……
啪!后脑勺上挨了一个软乎乎的东西,是枕头。绵绵嗅嗅味道,知道是从天天的手里扔出来的。主人的警告让它不禁有些羞愧,自觉地轻轻跳下窗台,钻出卧室在客厅里找个小角落兀自黯然地窝着去了。
不管天天做什么,绵绵不会讨厌他,因为天天是它的主人。被砸的后脑勺,热乎乎的,感觉其实挺温馨。
绵绵三个月大的时候,被妈妈的主人用一个臭乎乎的小纸盒装着,放在一个更加臭烘烘的怪地方。绵绵难受极了。那个时候,跟绵绵在一起的还有很多兄弟姐妹。到底有多少,它已经不记得了,只是偶然想起那些跟它一样长着黑色条纹的灰乎乎的小毛团儿,鼻子有些酸酸的,忍不住就想张嘴感慨几声,轻轻地喵个几下。
那天夜里,活泼好动的绵绵蹦出盒子,第一个奔向广阔的未知世界,连“再见”都来不及跟大伙儿说。可是那个时候,“再见”对一只三个月大的小猫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上次它看到季尚翔杵在门口对天天说“再见”,脸跟栽进水碗里似的,湿乎乎地一大片,看得人怪难受的。
由此可见,“再见”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绵绵宁愿每天早上看季尚翔一手赖在门框上,一手冲天天挥摆,傻笑着说“掰掰”。虽然天天从来没回过笑脸,但至少不会像那次一样,关上门挺伤心地哭着。
关于绵绵的第一次流浪,其实历时并不长。作为一只好奇心极度旺盛的小家伙,它漫无目的地东游西荡,“跟着感觉走”:鲜美的烧鱼味道把它诱进了陌生的小街巷,一股香甜的奶味牵着它的鼻子把它带入幽闭的楼道里,透过斑斑点点的空隙,怦然有瞅见对面阳台上一团红彤彤的什么东西……
下雨了,夏天的雨,大颗大颗,砸在小猫柔弱的脊背上像一粒粒实实在在的弹子。绵绵惊惶地躲进一户人家的阳台护栏上,四条小腿小心翼翼地攀着冰凉的铁杆,狂风吹送着暴雨继续浇灌着它,可怜的小家伙再也忍受不住,寂寞又无助地叫唤起来。
喵,喵喵,喵……
呼啦!绵绵从未注意到的那层窗帘一下子掀开了,隔着灰蒙蒙的玻璃窗,高高的个子,瘦瘦的但是也挺宽的肩膀,白色的衣服上印着一团看不清具体形象的彩色图案。这就是阳天在绵绵眼里的第一印象。
湿漉漉的小家伙趴在那里,探着小脑袋傻乎乎地盯着这个陌生人类,紧张又胆怯地看他把窗户推开,手指细长的大手揪住绵绵的脖子后面,不费吹灰之力把它拎了进来。
“咪咪……喵?喵喵?”
喵噢……
“喵喵?”
喵噢,喵噢……
“喵噢?”
一人一猫用只有自己明白的语言牛头不对马嘴地交流着。天天拿了一块干毛巾,把绵绵裹在里面擦去身上的水分。天天的手劲儿很大,绵绵被揉得有点不舒服,嗷嗷叫个不停。可是一抬眼看到天天那副认真温柔的表情,绵绵又觉得,像这样被他捧在手里“折腾”……好幸福。
那个时候的天天当然是比现在年轻两岁,头发也很短,跟现在季尚翔看起来差不多。他有一双很亮很有神的黑眼睛,眼角又细又长,有时候看上去也像一只猫。特别是他抿嘴眯眼微笑的时候,这样的表情简直美得吓死人/猫。在此之前,绵绵从来不记得有什么东西会让它联系到“美”这个形容词,特别是人类。但是天天是美的,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好美,美得它想伸舌头舔他,想用细细的小尖牙一口咬上他鼻尖上那团圆圆的小肉球。
擦干身子,绵绵感觉舒服多了,天天的屋子里暖融融的,还有一股好闻的味道。这时候,天天却突然放开它,只有片刻的孤独,却让绵绵一下子失落得不行。它喵喵地叫了起来,终于等到房门打开,天天回到自己身边。
天天重新抱着它,手心里捧着一撮香香的东西送到它嘴边。绵绵嗅到了咸咸的、鲜鲜的味道,伸出小舌头小心舔了舔——好味!绵绵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好吃!没多久,它就知道这种东西叫做“泉水金枪鱼”。
所以绵绵最喜欢吃的东西就是金枪鱼了,泡不泡泉水都没关系,当然,泡了的更好。不知怎么的,这件事后来让季尚翔很头痛,每次喂绵绵吃的时候都要嘟嘟囔囔地抱怨一通,大意是绵绵这样的生物还配不上金枪鱼这么豪华的美味。后来他买回一种味道怪怪的猫罐头当替代品,企图敷衍它。绵绵不高兴了,跑去天天脚边喵喵地投诉。季尚翔跟着也去申辩了,编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理由把猫罐头捧得天花乱坠。
因为语言障碍,季尚翔的谬论打败了绵绵的真理。绵绵看过一些电视剧,知道在古典语境里,季尚翔这样的行为被称为“谄佞巧诈”,也就是很坏很坏的坏蛋干的事。绵绵没想到一向英明神武的天天居然会这么轻易就相信一个坏蛋的话,牺牲掉它的福利。这件事让绵绵很失望很难过,从那个时候起,绵绵开始起了怀疑,怀疑天天或许已经不那么爱着自己了。
“绵绵”这个名字当然是天天给起的。起初他是想用自创的“猫语”——“喵喵”(请读二声)来称呼,表示对它的种族的尊重。后来不知怎么的,“喵喵”(请读二声)变成了“绵绵”,虽然绵绵又瘦又结实,身上没有肥肉,摸起来一点也不软绵绵。
在最初相遇的那间屋子里共同生活了一年以后,绵绵被天天塞进背包里露着小脑袋,轰隆轰隆摇摇晃晃地转移到了现在这座城市,在泡桐街安家落户了。
说起后来天天与季尚翔的相遇,绵绵很自责。那天下午,它像往常一样窝在天天的背包里晃悠悠地载着走,快要到家的时候,路过河边的时候,绵绵不知道腿肚子上的哪根筋动了邪念,扑棱一蹭,从包里蹦了出来,
天天跳下水救绵绵,天天不会游泳,季尚翔就跳下来救天天。季尚翔游泳很厉害,姿势也很帅,三两下就把天天救了起来。湿漉漉直哆嗦的天天抱着湿漉漉直哆嗦的绵绵感谢季尚翔,把季尚翔请进家里让他换了身干净衣服,请他吃KFC。
“我叫季尚翔,季的季,高尚的尚,飞翔的翔。”
“阳天,太阳的阳。”
过了几天,季尚翔又来还衣服,天天又请他吃了KFC,再后来……
人类有句古话,叫做“英雄救美”。季尚翔有段时间整天挂在嘴边。后来绵绵也学到了一句话,“引狼入室”,为此,它自责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都没回过味儿来。
绵绵蜷在沙发后面,背贴着冰箱从嗡嗡振动着的压缩机那儿取一点点小暖。跟随主人的生活步调,绵绵的夜行动物习性已消失殆尽。可它睡不着,心里头还在抓,半梦半醒中,鼻尖上绕着一缕似乎是雌性生物的诡异幽香。
对门B栋那只从未蒙面的猫又开始叫了。喵呜,喵呜……
咚咚。里屋传来了脚步声,绵绵探起脑袋,激动又困惑地望着那一方。它嗅到了天天的味道,圆溜溜的大眼睛在人类看来黑咕隆咚的角落里闪烁起来。
阳天不说话,弯腰拎起绵绵的脖子,把它抱在怀里,细细地抚摸。失而复得的温存令绵绵陶醉地喵了一声,脑袋在主人的胸口撒娇地轻蹭。
回到卧室,阳天把绵绵像往常一样放在床中央,重新回到被子里,惊动了床上的另一个人。
季尚翔哼哼着翻了个身,把恋人重新抱入怀里。
“你身上怎么凉飕飕的?”
“刚才起来了一趟。”
为了印证主人的发言,绵绵适时喵了一声,表明自己的存在。季尚翔在被子底下轻轻抬腿,把它掀了个“倒栽葱”。
“怎么又回来了?你不怕烦啊?”
“它不会叫了。”
听了主人的保证,本来想要大声抗议的绵绵忍气吞声静了下来。季尚翔没跟它较劲到底,心里不知打起了什么主意,手脚在被子底下动得有点不安分。
“你肩膀怎么这么凉?”
“别闹,我要睡了……”
“我给你捂捂!别感冒了……”
“滚开,别摸了!”
“醒都醒了,就做一次嘛!老婆……”
“闭嘴,你比猫还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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