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阑珊

作者:翘首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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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苏昀番外:马前桃花马后雪(一)



      我叫苏昀,唤时嘴唇微启,读来带有江南韵味,很有水乡的调调。母亲是个南方女子,名字是她起的——因为父亲在我尚未出生时就已经去世,据母亲说他也是个识字的南方人。

      所以我大部分时间是一个沉默的孩子,不善交际,不善言辞,但并不代表我不活跃,为了我的母亲,我依然努力快乐。她这一生流过太多的眼泪,我不想让她再为我流泪,自从父亲去世,她的亲人就只有我。

      母亲在超市做着一名普通的营业员,父亲在我的记忆中只是一个自己凭空勾勒出来的模糊影像,因为他留下的东西也太少了,经常看到母亲在抚摸一张发黄的照片垂泪,可是那张照片上的男人——在母亲身边的那个男人脸是模糊的,所以我愈发对父亲没有印象。

      我很难过,大概是母亲过于思念父亲,所以经常抚摸,让照片的脸都变得花了……母亲的薪水是微薄的,特别是要抚养我,读书是一件成本很高的事情。我并不是不羡慕别人的新衣服新皮鞋新书包,但我知道我不可以要求,我也明白另一件事:可以通过别的方式,让人羡慕我。成绩优秀,尊敬师长,受到表扬不是一对有钱的父母能够买来的。

      但母亲常常对我说:“阿昀,你看你的眉色居然这么浅,我担心你啊,真担心你。” 不明白,眉色浅为什么要担心,为了不让母亲担心,我每天都跑步上下学,大概有五里的路。只要身体好,我想母亲应该宽慰很多。

      记得小时候的某一天,家里突然发生了一点变化,母亲说她和朋友去炒股了,一下子多了很多钱,让我不要为钱担心了,她不允许我以师范为自己的目标——那是我听说毕业包分配甚至有很多补助的一种大学,我不想让母亲负担那么重。

      那晚,她搂着我哭,哭得很伤心,我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会不会是所谓的喜极而泣?但是后来那场意外的车祸以后我明白,事情并不是这样的简单。母亲为了那些钱,付出的是怎么样的代价……

      我想,我应该是个好看的孩子,大概是五年级的时候,就有女生给我送各色的礼物,向我表达异样的“关心”。可惜母亲去世后,我在孤儿院长大,虽然有着一笔不小的遗产,但再也不是一个一无所知的少年:我突然很恨,如果不是那场车祸,至少我的快乐还可以延续一段时间,再多一点点时间的期骗也好。

      对于股票,从小有神秘的情结,后来观看电脑上股市的走向却让我对计算机产生了奇怪的兴趣,于是最后读大学的时候我报考了计算机专业,不想离开母亲的墓地太远,就报考了A大,毕竟A大的计算机专业也算得上是国内响当当的牌子,可谓如愿以偿。我一直喜欢穿母亲做的白衬衣,那样老旧的款式是从父亲的白衬衣改过来的。父亲应该很瘦,衬衣并不太大,最早的时候我穿着还是觉得很宽。后来终究不能再穿,可这个习惯还是保留。

      我以为我会很平静地生活和学习了,没有了物质的担忧甚至还没有亲人的关怀。至于那些信和礼物,我都是不收的也不会问是谁送的,从来不,没有例外。这样久而久之,初中、高中甚至大学,别人轻易也就不来打扰我的生活了。私下里关于我的传言可能不太好听,不近女色已经算是“美誉”,甚至有人怀疑我的性取向。他们说我很清秀,像个女孩子,但是倒也没见得有男生敢来招惹我,因为我学习跆拳道,还学得不错。

      我积极地学习,参加班里的、系里的甚至学校的学生工作。我并不在意别人背后无聊的议论,和每个人都保持君子之交,也有一些不错的哥们儿,有男有女,学习与工作上很好的伙伴。很少有人看得出我是一个孤儿院里长大的孩子,倒是院里的领导和老师对我格外照顾。

      一直以为,自己会安心地过完大学生活,就和以前的中学一样,毕业后有一份稳妥的工作,到时候会听从命运的安排相亲,或者爱或者不爱地与另一个女子过完一生。所谓心动、所谓一见钟情,对我而言有点可笑,特别是到了大学,身边那些快餐式的爱情让我这个旁观者都尴尬,我在男生宿舍里偶尔会看到穿着睡衣、睡眼朦胧的女生。

      这个,让我很不自在,幸好,我的独善其身做得很好。

      却没想到自认为波澜不惊的心却很轻易地被另一个“睡眼惺忪”的女孩搅乱了……那次,我因为学校社联会的安排要去S大和他们学校的社联会会长商量一个合作举行的活动。

      从来不喜欢迟到,所以我去得很早,到达S大校园时候,校园里的人还是不多,三三两两。加上是周末,想必大家很多还赖在床上。

      有一个不成文的顺口溜,说的就是我们这两个靠得很近的大学:“S大的美女,A大的汉,不看白不看。”其实,这是我第一次来S大,平时经常在实验室待着,最多就是学生工作的时候才出校门做事,S大比我们学校“年轻”,但也算得上绿意葱茏,彼时秋天的瑟微还没有降临。

      我拿着一叠企划书,走得很慢,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学校——一个进门就是生活区的学校,往里面的教学区走进。却意外发现了一个蓬松着头发,趿拉着拖鞋的女孩子从我面前慢悠悠地挪过,前进方向应该是宿舍旁边的晾衣杆。她抱着一条大被子,紧紧搂在胸前,睡眼朦胧,还打着哈欠,脑袋斜靠在被子上,一边走似乎还在一边做梦——连马路都不看的!我下意识地走快了两步想去提醒她,才发现其实路上连人都不多,哪里来的车。

      这个性还真是迷迷糊糊,可是那样居家却温馨的样子让我感到有种莫名的温暖……后来的后来,我再问起她还记得我们这场初次相遇与否的时候,她竭力否认:“没有,没有,我过马路一向很注意的。”然后在我的沉默眼神中,又怯怯地改口,“我其实偶尔会这样啦……可能前一个晚上熬夜了,起得不利索,然后就晒被子,被子是很温暖的啊,肯定靠着比较舒服……”然后在我继续无语的反应里,拍了拍胸口,保证:“我以后一定注意安全,不闭着眼睛过马路!”

      这个家伙,说话总是语无伦次,但是却总是这样老实,暖暖的,小孩子一个样的个性像是照进我生命里一道奇怪的阳光。年夕啊,我不过是不说话,你怎么偏偏那么多话题就脱口而出了呢?感谢这次奇怪的相遇,仿佛还是一大清早做了一个梦的延续。

      ——但是,我却记得你了,记得你,才会在A大看到你的时候异常关注你;

      关注你,才会在你被摔倒的时候变得生气,忍不住要帮助你;

      帮助你,才认识了你,认识你,才会越来越喜欢你……

      原来,不是我不懂缘分,只是尚未经历。

      未经历,自然不可能明白,经历了,我就不会再放手。

      如果没有后来的再次相遇,我会不会去S大找年夕,我并没有继续往下想,因为我可能还不允许我的骄傲让自己承认这么轻易地一见钟情。

      但命中注定,相逢的人总是会再相逢——那便是年夕所认为的“初见”,她总觉得自己是在那个水果超市第一次见到我,然后在我向摔在地上的她伸手的时候爱上我。我每次都笑着支吾过去,是啊,谁先爱上谁,这有什么好争的?她既然喜欢,我愿意这样告诉她。

      第一次,除了母亲以外,有了另一个可以让我如此在乎的女子。

      那个叫陆小童的丫头是她的高中同学,算得上手帕交一样的挚友,性格爽朗,大大咧咧而且很热情,大有迫不及待把年夕转交给我保管的意思。目送那对“肇事”的情侣后边嚷着要为我的仗义请我吃饭。作为男生,与陆小童还是校友,怎么可能让女生破费?倒是年夕迷迷糊糊的样子,竟像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样,脸上有两朵可爱的小红云,十分可爱。我走在前面,一直在笑,笑得自己都觉得傻,可是依然觉得妙不可言。

      席间的陆小童哪还有点医学院要做外科大夫的阵势,一张利嘴八卦得够可以。但的确多亏了她,气氛在陌生人之间才不显得冷场。

      她说:“我知道的啦,苏昀嘛,大名鼎鼎的,计算机系美名早就传到我们医学院了啊。”

      “怎么不可能?虽说医学院的女生少,男生多,可惜个个顶着酒瓶底厚的眼镜,一点情调都没有。”

      “苏昀眼光高得厉害,再美艳动人冰雪聪明的人都看不上,上次校学生会副主席都被你拒绝了吧?”
      ……

      前面听得还没什么感觉,本就是大学里谈论的熟悉调调,不想她突然来了一句:“我家小夕不错吧,这回苏昀你是不是很有来电的感觉?”

      我无奈,难道我的表现有那么明显吗?一伸手,就注定一生吗?有点唐突,却又有幸福的感觉探头探脑地钻出来,让人心痒,跃跃欲试。所以我没有否认,看到年夕的眼睛在西湖牛肉羹腾腾的热气上闪得晶亮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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