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原著向】帷幔之下的长春花

作者:方兴未艾的枭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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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比芙——芙蓉的自述


      我叫芙蓉. 德拉库尔。

      我是一个有媚娃血统的法国姑娘。

      法国,一个浪漫的国度,爱情在法国街头随处可见,如同家常便饭,但是离我很远。

      美貌是我最锋利的武器。我享受着别人的欣赏与爱慕,当看到有人因我而疯狂,这是我最有成就感的时候。

      爱情对我来说不过是给我那些爱慕者的小小回馈。我纡尊降贵和他们玩一场恋爱的游戏,结束时,他们感恩戴德,而我毫不留恋地抽身离去。

      爱上某个人?哦,那实在是太荒谬了。没有人能够配得上我的美丽,我也不会爱上任何人。

      真香定律发生在三强争霸赛那一年。

      那年我们去了霍格沃兹。我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地方。这个古老的城堡是高贵而典雅的,但是里面那些丑陋的雕像和盔甲就像是蛀虫一样蚕食着这个城堡的优雅和美丽,更不要说那些讨厌的幽灵,我真是不明白它们存在的意义。还是我们布斯巴顿的镜湖与林中仙女更合我心。

      我是一定要成为三强争霸赛的勇士的,这是至高无上的高贵荣誉,只有这样的荣誉才能配得上我。我并不是空有美貌,在布斯巴顿的同级生中我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因此我觉得,三强争霸赛的勇士非我莫属。

      结果果然不出我的预料,但是一点小小的插曲却损坏了我的心情。哈利波特,我听说过他的名字和事迹,但是再辉煌的履历也掩盖不了他只是一个靠着不正当手段成为勇士的未成年的小男孩,这使得勇士这一名号没有那么光彩了。虽然他宣称他从未把名字投入火焰杯,可是……谁会相信呢?

      克鲁姆,世界上数一数二的找球手,这个响亮的名号倒是让我忍不住侧目,不过很可惜,这种肌肉男不是我的菜。

      迪戈里倒是一个不错的目标,长得很帅,又是一个合格的霍格沃兹勇士,初见我的时候也不过是愣了几秒——我很享受看到那些不沉迷于我美貌的人为了我而疯狂的样子。

      圣诞舞会挑舞伴的时候我发现迪戈里有了心仪的人,我一向自持矜贵,有主的名草是不会去沾染的。不过我和迪戈里说话的时候哈利波特的那个好朋友——一个红头发的年轻人突然冲出来邀请我。说实话我有点吃惊,怎么说呢,确实很少有这种在我看来不自量力的人有勇气冲出来的。他倒是推翻了我对他的看法。后来我发现,他并非喜欢我,也不是沉迷于我的美貌,更不是那种意志不坚定的人,他只是单纯应付不了媚娃这种类女性生物的魔力而已。可以理解。

      我挑了罗杰戴维斯,长得还不错,脑子也很灵活,从我到了霍格沃兹之后就猛烈地追求我。给他一场恋爱,我相信我会成为他众多感情中最难忘的一段。一拍即合,好聚好散。但是当我看到他眼中的痴迷,不知道为何竟有些反胃。明明我已经习惯了异性的爱慕。没关系,我依然可以强颜欢笑和他虚与委蛇。在花园偏僻的角落,他的唇落下,我机械地回应着,内心泛满了腻味的恶心感。

      反正三强争霸赛快要结束了,和罗杰恋爱只是我对众多爱慕的一个回馈,我以后的人生大概也会是这样,一个又一个游戏,不会有归依,不会有爱情。

      第二个项目让我对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改观了。他们救了我的妹妹加布丽!虽然评委保证说人质一定是安全的,但是万一呢?迪戈里不就是……他们没有把加布丽留在下面,我发自内心的感激。我相信哈利波特了,他说他不是自愿参加争霸赛,那一定是真的。

      最后一个项目之前,我们迎来了自己的家人。我记得哈利父母双亡,心里对他有些同情。但是依然有家人来看他,我不由得产生了兴趣。我打量着那个年轻人和他的妈妈,标志性的红发让我猜测他们应该是罗恩的哥哥和母亲。那个年轻人很有意思,他的长发扎了起来,带着尖牙耳环,看上去很酷,和罗恩完全不一样。更有意思的是,他只是在我走进帐篷时候瞥了我一眼,就好像我和迪戈里、克鲁姆没有任何区别!很好,他成功的激起了我的胜负欲,我从未见过这种第一次见面就对我的美貌视若无睹的人,就连哈利和迪戈里在第一次见到我时候都会走一下神!

      我渴望着在最后一个项目好好发挥拿下冠军,我想看到他敬佩和仰慕的眼神。在进入场地时,我看到他礼貌地为我鼓掌,内心不由得有些窃喜。

      然而世事难料,我被中了夺魂咒的克鲁姆击昏了,迪戈里死了,神秘人复活了,三强争霸赛潦草收场。

      霍格沃兹的校长说希望我们不论来自哪个学校都能团结一心,这使我下了决定,我要留在英国。

      我打听到他,比尔韦斯莱,在古灵阁工作,正巧古灵阁是跨国银行,需要翻译,我成功地在古灵阁找到了一个职位。当我见到他时,我面带微笑和他握手,他也冲着我笑,说他记得我。

      我有点冒失地向他提出希望他辅导我的英语,这不像我,我从来不主动出击的。他不假思索地答应了。果然,我坚定了自己的猜测,没有人会抗拒我的美貌。

      但是在相处的时候,他一直恪守一个老师的本分,是真的用心地教我英语,若即若离。我有些挫败和困惑,难道他真的对我不动心吗?好几个月了,如果他喜欢我,他怎么能够克制住?

      我决定孤注一掷,试最后一次,我约他喝酒,假装喝醉。他吻了我。

      很甜蜜,真的很甜蜜,我第一次体会到这样的恋爱。我其实依然不清楚自己是否爱他,还是我的征服欲在作祟,但是我觉得就这样过一辈子也很好。

      我们订婚了,我住进了他家里。他们家很热闹,就是不符合我的审美,拥挤和吵闹实在令我有些难以忍受。我也能感觉出他的家人似乎对我有些意见,但那不重要,我尽量真诚地对待他们,他们也友善地对待我。反正我想要的只有他,这就够了。

      那天夜里突然传来消息说他被狼人咬伤了,邓布利多校长死了。我有些怔愣和恐惧,被狼人咬伤……毁容……我以为我会萌生离开他的想法,但出乎我的意料,这个念头自然而然被我的心否决了。

      当见到病床上的他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什么是爱情。他的脸上布满了伤疤,但是我依然觉得他和之前没有任何的区别,我想要嫁给他,想要永远留在他身边,想要为他生儿育女,和他一直在一起。

      他醒来之后看着我微笑,一副早已料到的样子,我拥抱着他,埋在他怀里哭泣。他有了一些狼人的习惯,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结婚了,很美好,虽然最后食死徒的到来打破了所有的安宁,但是我已经很满足了。我们住在海边的贝壳小屋,经常会接待一些“不速之客”。他依旧是凤凰社的主力军,我也会参与一些凤凰社的工作。

      大战胜利了,我们不必再担惊受怕了,虽然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是终于迎来了安宁。

      后来我们有了维克托娃,又有了多米尼克,路易斯。维克托娃和泰迪卢平青梅竹马最终走在了一起,这也是一种缘分,维克托娃和我一样,都要照顾一个有狼人特征的丈夫,不过她或许还要比我辛苦一点。

      你问我爱比尔吗?这当然是废话,我爱他!我爱他爱到无可救药,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也会有沉迷于爱情的一天。在一起许多年,我看着他的时候,偶尔会有一些猜测,我一步步地沦陷,直到离不开他,是不是都在他的算计之中?不过很快,我就抛开了这个念头。不管我们是怎样在一起的,反正现在我们都只属于彼此。

      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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