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女在古代流浪

作者:醉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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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 章


      第二日朝食刚过,整个营地就整装出发了,此时吴昱才发现整个队伍约千余人,有十二三岁的少年,也有知天命的老翁。
      吴昱心中不禁疑惑,这是招不上人还是这支队伍另有用处。
      队伍行进的并不算快,一日约莫百余里,至州城处,队伍只在城外驻扎,同时每处州城府镇均有新招募的人马汇入,那些人也皆是贫富不一、老幼不齐。
      就这样走走停停,月余后终于到达了甘州。
      此时已是初春,然而甘州的风依然冰寒刺骨,地上积雪未融,反而被风吹得硬硬的,衬着稀稀拉拉的矮树枯枝,让人入目一片阴冷。
      还好他们到达的第二日每人就领取了一套棉衣,队伍也迅速被整编,太老和太小的都被编入后勤,青壮年十人一队,十队组成百户,十百户组成千户,千户上面则为将,只不过一将统帅几千户不定,其将级别也不同。
      吴昱与德山所在小队,另外八人皆来自凉州,其中有四人像是农家汉,皮肢黝黑,看起来有把子力气,分别来自醴城、怀宁府和陈化县,另外三人像是一个小团体,并不与队里的人热络,只说他们均是凉州城外马家坡的人,剩下一人却是书生模样,举止厮文有礼。
      小队编好的第二日五更刚过,只听鼓声颤颤,帐篷外有人高喊,“所有人半柱香内到校场集合。”
      吴昱几个急忙起床整衣,跑至校场刚好用了半柱香时间,此时校场上一片挨挨挤挤、哄乱嘈杂。吴昱略一打量,找个位置站好。
      “哐”的一声巨响,震得人耳膜发颤,校场也随之一静。
      所有人的目光汇聚过去,只见一身形高大魁梧、面皮黑红、一圈络腮胡子的汉子,正立于高台之上瞪着眼看着他们。
      “所有人听着,”高台上的人声如洪钟,“这里是军营,不是菜市场,念在今天是第一天集合,所有迟到的人今天训练结束后绕校场加跑二十圈,从明日起,凡迟到者首次杖三十、再次杖五十、三次杖一百赶出军营。”
      众人听到加跑二十圈时还心有不满,这一圈足有三里地,二十圈估计得跑到后半夜了,待听到后来却越发心下惊骇,杖一百岂有命在,恐怕这军营进来容易活着出去难。
      “我是坤山军副将,鄙姓皮,咱们大将军乃当朝武威侯,日后诸位当知,能入武威军下乃诸位之幸。今日先进行小队内的武比,胜者为队长,其后各队事宜均由队长负责。”
      说完,皮副将转身在高台上三面围篷下的椅子上坐下来,垂目饮茶,不发一言。如何比法竟是要大家自行决定了。
      见此情境,各小队内有群殴的、有单打的、也有商量的,混乱的情形持续了两个多时辰。
      吴昱这队,本以为要动动胳膊腿比试一翻,哪知先是书生拱手弃权,小团体一阵嘀咕也称谁当队长都行,四个农家汉腼腆木讷说他们不会当官只要跟着打仗就好,德山自不必说,于是吴昱这个唯一有上进心的就轻轻松松的成了队长。
      吴昱心里也是一阵感慨:只要有活路,大多数人还是不愿与人有一争,哪怕入了军营,这些人还是想着能不动手就不动手,这个新兵队伍要成为一支有狼性的奇兵看来还任重道远,也不知那副将还有什么指令,那武威候大将军又有什么训练良策。
      接下来新兵们进行训练,队长则被集中到高台周围,吴昱略一打量,约有两百余人,也就是说此次征兵除去老幼共有两千余人。皮副将主要宣布了军令军规,让各队长回去为队员宣讲。
      十日后将进行大比,届时会选出二十余百户。能当了队长的自都是有着强烈上进心的,吴昱知道这十日后的比试必是得拿出真本事的,自此更是每日将老铁匠教的武功练了又练,夜里则默默修习《玄殷经》,可以说是勤学苦练、日夜不缀。
      这一阵子,在槐山定居的明岚正意气风发、放飞自我。
      春天来了,冰雪消融,她有太多这一冬天规划好的事情要干了。她要在院子里种菜,要在山上种粟谷,往院子里引水的工程也要开工。
      然而这一切开始前她要先出山一趟,找到集市购买一些种子和工具。
      钱她是没有的,她也还没见过这时代的货币,好在她有半年多来从山里得到的宝贝,两株人参、五颗灵芝、一对鹿角,说来也怪,她将人参和灵芝挖回来后为了防止腐坏,就还原样种在她洞府的门口,没想到现在还是新鲜的像刚采摘的一样。
      兽皮她也是有的,两张狐皮、一张熊皮、还有儿狼皮若干,这都是她发现自己有了奇异的轻功后,顺着山林跑出了百里外才打到的,她住的附近是没有这些猛兽的。
      之所以狼皮是若干,是因为有一次明岚向北跑出了两百多里,进到林间的一片空旷地,突然被一群狼给围住了。那是明岚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搏命猎杀,她本来是不会什么武功招式的,只有轻功好和力气大两大超能,奈何经过狼群一战硬生生让她磨炼出了不少实用性极强的致命杀招。
      那一战从傍晚杀到了黎明,明岚经历了突围战、追逐战、埋伏战以及正面的拼杀,经过整整一个夜晚的拼杀终于将狼群屠杀大半,剩下的皆溃散逃走。
      那个黎明,看着地上足足三十三只死狼,明岚仍心有余悸,毕竟是前世今生第一次大开杀戒面对血腥场面,但明岚又隐隐有些兴奋,是获得胜利的兴奋,“她接受住了大自然或者说上天给她的考验不是吗,她活了下来。”
      同时她再次意识到这个世界的不同,她前世只是现代文明社会里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女子,成为如今这样一个武艺高强的猎户,恐怕还是原身这具身体的血脉传承的功劳,只是不知原身倒底是何身世。
      不管如何,这次战斗她胜利了,于是在那个清冷的早晨,尽管明岚已十分疲惫,还是稍事补充体力后就开始清理她的战利品,扒狼皮,她将完好的十二张狼皮都扒了下来带回了洞里。
      那次之后,明岚休息了好几天,一是一场人狼大战确实把她累惨了,二是她也趁机好好总结了一些御敌招式以及——逃跑技能,另外她还反思了自己的这次杀戮行为,二十一世纪人人都被包裹在人群中,对于肉类市面上卖什么大家就可以吃到什么,明岚从没有想过肉是怎么来的,但她在山中待得越久,越觉得每一种生命都应被尊重,包括那些动物。
      她不应过份索取,像这次的大规模屠杀更不应该,因此明岚决定以后要自己养些鸡、猪啥的,对于野生动物尽量少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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