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别墅养大鹅

作者:隔窗云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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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情侣装



      第二天,陆可昀发现院里的鸡又少了一只。

      这次不见的是小四,除了小六之外就属它最肥。

      这可有点稀奇,怎么这些鸡失踪还按体重来吗,难道它们内部有什么减肥竞赛,谁最胖就要出去跑步不成。陆可昀被自己无厘头的想象搞得哭笑不得,跟白禾仙说,白禾仙却也没发现小四的踪迹。

      “这些鸡并没有修炼的根骨,不会是成精了。”他抓着剩下的鸡看了一番,好看的眉微微皱着。

      陆可昀想了想:“你说,会不会是哪个游客来偷的?”

      毕竟先前那些游客对他们“农家乐”疯狂过好一阵,哭着喊着要给陆可昀送钱就为一口吃的,要说有谁胆大包天偷鸡也说得过去。

      白禾仙看一眼院子外被加高又加高的护栏,很怀疑:“你们人类还能翻这么高?”

      “也是。”

      两人没有头绪,也不能为只鸡就啥也不干,嘀咕完还是该干啥干啥去。白禾仙接着带三个笨鹤出门修行,陆可昀跑去直播,顺嘴把家里天天丢鸡的事当奇闻说出来。

      “哇,陆大师家的鸡,肯定也是神鸡!”——这是吹彩虹屁不打草稿的。

      “该不会白小哥背着主播偷偷吃了吧,看我们白小哥多瘦啊,主播千万别饿着他!”——这是执着于搞CP的。

      “大师家里也能丢东西?假大师吧。”——这是杠精。

      “只有鸡少了,别的没丢?陆大师住这么偏僻,很有可能是黄鼠狼。”——这是认真思考的。

      陆可昀顿时被点醒,对啊,这种山野乡间什么动物没有,之前他改造别墅时楼上还有蛇呢,有黄鼠狼不稀奇。

      于是隔天,第三肥的小八也消失后,陆可昀就在鸡棚附近仔仔细细查了一圈,果然见到几滴血、几根羽毛和一小撮十分可疑的毛。

      “小八,我可怜的小八,我一定捉住黄鼠狼为你报仇!”

      虽然小八可能并不在意自己究竟是进陆可昀的肚子还是黄鼠狼的肚子,但陆可昀十分在意!

      白禾仙回来后他就跟他商量:“仙君,我感觉我们需要养条狗。”

      “???”白禾仙惊呆了。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人类刚才说什么来着,明明有他这么高贵的鹤存在了,他居然还想养别的东西!鸡鸭鹅鱼虾螺蛳还罢,毕竟都是用来吃的,雪姨勤勤恳恳种田,至少有点小作用,可是,狗?

      狗有什么用!

      除了打滚卖萌不要脸地汪汪叫讨好人类以外还有什么用!

      陆可昀被白禾仙那充满怨念的眼神看得心虚,不知道自己又戳了他什么点,无奈地解释:“这附近有黄鼠狼啊,再这样下去家里的鸡都要被偷完了,养条狗来看家护院,方便又安全。”

      他总不能自己夜夜不睡觉躲在鸡窝里去抓黄鼠狼吧。

      当然白禾仙可以抓,但也不能什么事都劳烦白禾仙嘛,毕竟防范山林野兽是个长期工作。

      白禾仙听了还是气得哼哼,虽然听上去这人类是为了不让他那么辛苦才要买狗,可谁知道他是说真的还是借口,人类可是十分狡猾的。

      “一起去。”鹤妖硬邦邦地表示。

      陆可昀发呆:“啊?”

      “买狗!一起去,我说买哪只就买哪只,你同意不同意?!”他一定要挑只最丑最难看的,绝不给陆可昀冒出粉红泡泡的机会。

      陆可昀:……他敢不同意么,再说他真的对狗没别的想法好吧。

      陆可昀带着白禾仙去花城买狗。

      因为江河镇太小,又不发达,没有宠物店。

      村镇那些老人们家里倒是有土狗,可惜暂时没有生小崽的,不然陆可昀倒挺喜欢中华田园犬。

      毕竟他养狗是要抓黄鼠狼,又不是为了卖萌,肯定是天赋技能越强越好。

      那些光会憨吃憨玩还身娇体弱的宠物狗,呵,统统拒绝。

      他定要买一只最能干最聪明的。

      临出来前,陆可昀千叮咛万嘱咐白禾仙千万别穿得太吸引人眼球,于是鹤妖顺水推舟又穿了陆可昀的衣服。

      ——咳咳,程序员的服装品味谁都懂,即便陆可昀已经不干那行了,可种田更不用花里胡哨,衣柜里依旧不是格子衬衫就是各种T恤卫衣。

      每一件都相当地……质朴。

      可惜到了城里后陆可昀很快发现他们就算披麻袋拿破碗装叫花子都没用,什么都掩盖不了他们出众的容貌,嗯,主要是白禾仙出众过分了,那是真叫鹤立鸡群。

      走哪儿都有无数道目光跟着,还有各种窃窃私语。

      路人甲:“看!帅哥!就是衣品好差。”

      陆可昀:“……”

      路人乙:“哇啊啊啊阿伟死了!”

      陆可昀:“怎么又是阿伟,阿伟到底做错了什么。”

      路人丙:“嘘,发现没,两位帅哥穿的好像是情侣装欸?”

      路人丁:“真的是,天呐,太强了我磕到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陆可昀觉得自己种田太久真的跟世界脱轨了,满大街T恤有什么差别吗这也能当成情侣装,那大家对情侣装的定义也太宽泛了吧。

      要这么说所有IT精英可能都穿着情侣装,贵圈真乱。

      随着人潮越来越向自己聚集,陆可昀一个头两个大,灵机一动拉着白禾仙飞奔而去找商场买了两个口罩戴上,戴完他还不放心,又买了两副墨镜。

      很好,这下就从英俊小伙变成精神小伙了,土味是土味了点,胜在安全。

      “乖巧听话”的白禾仙:“所以这叫做情侣眼镜、情侣口罩?”

      陆可昀吓一大跳,完了完了,高贵的鹤美人被带坏了,他决定回去以后要好好掰正这错误思路。至于现在,还是买狗要紧。

      接下来两个“全副武装”的男人逛了好几家宠物店,然而都对店里的狗不太满意。

      陆可昀不满意的点在于,那些狗一看就爱卖萌撒娇,半点攻击力都没有,别说抓黄鼠狼了,自己不被黄鼠狼抓都够呛,不行不行。

      白禾仙不满意的点在于,那些狗一看就圆滚滚胖嘟嘟毛绒绒,十分会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勾引人,要是买回去肯定把陆可昀迷得晕头转向然后三千宠爱在一身,不行不行。

      虽然思考过程不同,但结论一致:不买!

      看来今天这趟买狗之旅终究要空手而归了,陆可昀想家里除了丢鸡也没什么大事,难得逛逛街也好,就带着白禾仙开始乱转,谁知柳暗花明又一村,两人居然在路边的小摊上看见一只狗。

      那并不是个卖宠物的小摊,地上放着一串串廉价小饰品,手链脚链项链之类的,目测每串成本不超过三块钱。

      摆摊的是个年迈老头,脚边躺着只黑乎乎脏兮兮的大狗。

      那身形,陆可昀乍看还以为是只狼,眼神相当犀利,听到脚步声就支楞起两只耳朵直直地盯着他们,十分警惕。

      就是长得有点丑。

      没事,狗重要的不是颜值,要的就是这份干练!

      ……还是有点丑。

      白禾仙看到陆可昀的表情,忽然心情舒畅——这只可以,这只绝对不会碍事。于是他大踏步走上前直接问:“老人家,这怎么卖?”

      老头儿颤巍巍抬头看他们两眼,回答:“二十五块钱一串,六十五块钱三串,情侣还能打九五折,跟你男朋友来一对?”

      陆可昀呆住,大爷您最后这几句就不用加了吧而且九五折跟没打折有什么两样!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些饰品成本有多低。

      不愧是曾经的IT精英,重点抓得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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