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别哭

作者:榆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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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邋遢的新朋友


      我从未将遇见邱小晓的事向一百透露过半个字,一方面,我觉得事情既然已经过去,那就应该有个结束的样子,如若再有第二个聆听者,那我也会变成那个故事里的人;另一方面,一百天生一张八卦嘴,若将此事告诉他,也便等同于昭告了全天下。毕竟我和小晓的偶遇方式算不上光彩,所以,我打算将它作为心底的一个秘密,永远尘封下去。
      汽车在拥堵的车道上缓慢行驶,催促的车鸣声扎进耳蜗,令人心烦,若不是我一路与一百相互调侃,暴脾气的他早已将头伸出窗外破口大骂了。
      成都虽大,大得让我无法想象,但无论它有多大,却总也容纳不了这拥堵的车辆和烦躁的情绪。儿时记忆中,汽车是奔驰着的,就像脱缰的野马,奔跑是它的宿命,永远也不愿卑微地驻足停留,而如今我所见到的,却是一串串佝偻着的机械,正以老态龙钟的体态在街道缝隙中爬行,他们虽遵守着城市的交通规则,却也失去了与生俱来的天性——奔跑。
      经过大概一个小时的拥拥堵堵,我们来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家四星酒店,店面装修得何止华丽,让普通人望而生畏,不敢接近。服务生打开车门,引领我们进去,坐了电梯,上了六楼,来到一间包房,里面已坐满了一大桌人,其中几个我是认识的,都是一百公司部门的下属,我们在酒桌上奋战过不止一次,想必他们早已安排妥当,只等我们就位,而另外几个则是生面孔,年纪稍大,不过从穿着和气质上判断,应该就是一百口中的那群“孙子”了,估摸着又是哪家公司的老板。
      饭桌上的一百宛若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大方得体,充满年轻人的蓬勃朝气,可年纪虽小,气场上却足以压倒群雄,一举、一动、一个眼神、一个微笑,无一不透露出老练的气息,简直就是公关界的一辆推土机。
      从那帮老头欣然的面容上,我看到了他们对这位后生的惊叹与赞许。老实来说,欧阳一百的确算是公关界的一朵奇葩,不喝酒却还能把公关做到如鱼得水的地步,至少我只见过这么一人。
      而经过长期总结,我发现他成功的秘诀只有一个,那就是——特别能吹!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把牛逼吹得游刃有余,把牛逼吹得无与伦比,把牛逼吹到连自己都信以为真。
      每逢酒局,都宛如一场硝烟弥漫的战场,一百为帅,我成将,两个人一静一动,在酒桌上奋力厮杀,剑弩纷飞之下,我俩一虚一实,定会将来人杀得个人仰马翻。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觥筹交错,饭局也接近尾声,桌下酒瓶歪歪倒倒,狼藉一片。那几个老板已喝得神志不清,走起路来踉踉跄跄,司机将他们扶上车,准备送他们回家。
      安顿好一切,我们也准备打道回府,坐在车上,打开车窗,一百却并没有发动汽车。
      “还好吧?”
      每次饭局结束,他都会问我这样一句话,那话中带着些许自责与惭愧。的确,我是那冲锋陷阵的常胜将军,他是那坐镇后方的统帅军师,被酒精侵袭身体的人是我而非他,所以他心里自然是有些愧疚的。
      “没事,老子还年轻,身体抗得住!”我嬉皮笑脸地回答道。
      见我并无大碍,一百赶紧从包里掏出那份签署过的合同,摇头晃脑地唱道:“军功章啊,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此番大捷,姬将军功不可没,说!想要什么赏赐?除了朕这副冰清玉洁的身体,其它任何东西,朕都通通赏赐予你!”
      “陛下此言当真?”我挤眉弄眼道。
      “君,无戏言!”
      “那,臣想要陛下帐中的妃子,不知陛下可否舍得?”
      “舍得!当然舍得!朕后宫佳丽无数,姬将军若真喜欢,尽可挥舞着小皮鞭随意挑选,肆意玩耍,朕绝不吭一个不字。”
      他一边贫嘴,一边拨动钥匙启动了汽车。
      “别闹了,现在去哪儿?”我严肃地问他道。
      “趁着这酒劲儿,咱兜兜风,娱乐娱乐?”
      “都这么晚了,还要……”我打着哈欠道。
      “那又怎样,他们的聚会已经结束,咱们的happy时间才刚刚开始!走!跟我一起策马扬鞭。”一百像打了鸡血一般,将车速提到极限,我未醉,他倒先醉起来。
      果不其然,目的地仍是九眼桥,众所周知,这里是闻名天下的夜店聚集地,充满了传奇色彩。这里发生过许许多多不可思议的事件,比如无辜少年被当街推倒,比如醉酒女子割腕求喂饱,其畸形的程度,令无数纯情少男闻风丧胆,而这一桩桩离奇的案件,终将被载入夜店历史的长河之中。
      仍是那家令我反感的酒吧,而这酒吧的招牌名倒是一针见血——醉后易泡。欧阳一百给了它一个名正言顺的英文翻译——The last shot。想来,这酒吧老板为了标明主题,倒是费劲了心思。
      一百自然是这里的常客,刚一进门,他便蹦进了舞池,扭动起丰乳肥臀,那动作激情、放荡,十足像个顽劣的浪子,与先前酒桌上成熟稳重的样子判若两人。
      当然,因他的缘故,我自然也成为了这里的常客,可我却偏偏毫无音乐细胞,这副机械僵硬的疙瘩肉无法被节奏所感染,耳膜更是接受不了那震耳欲聋的DJ声。
      每逢来这里,我所能做的,仅是躲进靠近吧台的卡座,点上一杯啤酒或饮料,观察着舞池里的城市人,研究他们用独特的方式宣泄自身的喜怒哀乐。
      没过多久,一百蹦蹦跳跳地朝我走了来,
      “怎么了?不舒服?”他大声朝我喊道。
      “没有,有点闷而已。”
      “走吧,出去透透风。”他也并不自私,知道我不太喜欢这种场合。
      “没事,你玩你的,我搁这坐着就挺好。”
      “算了,咱回吧,今儿太晚了,姑娘们都被别的汉子给抱上炕了,剩下的都是些慈眉善目的姑奶奶,完全对不上眼。”
      这家酒吧位临府河,出门后,我们径直来到河边,倚靠着护栏发起了青春的呆,河风一个劲儿地往颈窝里钻,吹得我瑟瑟发抖,甚至还打上了几个哆嗦。
      不过这环境再恶劣,也好过那D厅里的嘈杂气氛,毕竟早已习惯了安静。
      我点燃一根烟,畅快地吸上一口,那寒风似乎也染上了烟瘾,催促着烟丝迅速燃烧,没多久,一根烟殆尽熄灭。
      “我有一个疑问。”闲来无事,我问他道。
      “哟,奇了怪了,你姬半仙神机妙算,还能有什么疑问是需要问我的?”一百调戏道。
      我停顿片刻,犹豫地问道:“我就想知道,你爸那么能喝酒,你怎么就——?”
      果不其然,此话一出,一百的表情突然变得极度难看。
      沉默半响之后,他咔嚓一声敲响打火机,点燃一支烟,猛吸了一口,然后用极度怪异的声调回答道:“从今以后,你不要再问这个问题。”
      说完后,他将脸转向另外一边,即便是在这漆黑的夜晚,我仍能清楚看见那脸上流动的晶莹,这是他狂欢背后的另外一重人格。
      可我始终不明白,一直以来他究竟在逃避、隐藏什么?仿佛承受着无法释放的压抑,痛苦到了极点。此刻的一百与平时判若两人,他变得非常神秘,让人琢磨不透,变得极度陌生,让人心生畏惧。
      到底因何原由不能喝酒?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情绪如此突变?我很想知道答案,也很想替他分担那份神秘的痛苦,可我又能很明显地看出,这个秘密的背后必定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他宁愿选择将它彻底封存起来,不愿被任何人提及。
      接下来,我们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任凭车水马龙,汽笛轰鸣。整个世界仿佛安静下来,昏黄的路灯散发出微弱的灯光,布满发丝,抬头仰望,突然发现这城市的夜空竟没有一颗星星,刺眼的霓虹灯已将它们驱散得无影无踪。
      多怀恋家乡的夜空,月光与星光交织,笼罩着整个大地,山林、麦田、河流被照得通亮,那来自于苍穹的光芒太过奇妙,甚至可以照进每一个人的心里,点亮每一个人的隐秘。
      那天晚上,我仍住在一百的小屋里,这是大四时他父母送他的生日礼物,离我们学校比较近,房屋面积虽只有六七十平米,但对于独自居住的他而言已经完全足够。
      畏惧孤独,他曾多次提出让我搬进去与他同住,可都被我拒绝了,我不太适应一百的生活习惯,尤其是不喜欢各类面孔的女生在房间里进进出出。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一百打电话约我泡吧,还特兴奋地说要介绍一老铁给我认识,他周围的朋友多得去了,可专门提出来介绍给我认识的,这还是头一个,所以我充满期待,甚至是有些兴奋,不免有些好奇,这个能让一百如此看重的人究竟会有怎样的三头六臂?
      约定地点还是那家常去的酒吧,当我到达时,他们已经等候多时,可令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带着传奇色彩出场的人物,却是如此的普通与平庸,甚至说令我大失所望。
      这里用“庸”字来形容却毫不为过,我仔细打量着面前这个平庸的新朋友,个子倒是挺高,估摸着该有一米八五的样子,胖是他最大的特点,体重应该不低于一百公斤,光头,大鼻子,粗脖子,发馊的夹克,以及踩到脚后跟的牛仔裤,还有那双沾着泥巴的帆布鞋,从头到脚,无一干净利落,简直就是猥琐的代名词,我甚至开始怀疑一百的眼光,他是否真的了解面前这个邋遢的人,或者说,他根本就崇尚这类货色?
      一百相互做了简单的介绍,原来他叫郝墩,大家都叫他墩子,也不知道是谁给他取的这俗气的名儿,毫无文化气息。
      为表尊重,我还是对他保持着谦卑与礼貌,希望通过交流的方式,发现他内在潜藏的美。可事实却并非如此,几番交流下来,这个邋遢的人却再度让我大失所望,他不仅外表猥琐,就连内心也极度令人恶心,语言粗俗、□□,每句话都带着浓重的脏味儿,让我着实有些承受不住。
      不光如此,他说话时,还特喜欢将嘴靠近你耳朵,生怕你会听不见似的,却不知那大嗓门儿几乎震破我的耳膜。这还不算什么,最难受的是,我敢断定打出生到现在,这小子压根儿就没听说世界上有牙刷这玩意儿,两排歪歪斜斜的大黄牙,伴着浓重的口臭,如若说话时再喷上几点唾沫芯子在你脸上,会让听者顿时抓狂,生不如死。
      可令我不解的是,平日里近乎洁癖的一百,却丝毫不在意墩子的这些臭毛病,反倒是与他搭肩而坐,有说有笑。
      “力齐,既然是一百的好哥们儿,那我铁定信得过你,来!初次见面,我们先整了这瓶,我先干为敬!”
      刚说完,这家伙便抱起一瓶啤酒咕噜咕噜倒进嘴里,如此看来,喝酒便是他的长处了吧。
      “还等什么呢?”一百微笑着拍拍我的肩膀,再指了指眼前的一瓶啤酒。
      我又哪能向这般低俗的人示弱,随即拿起瓶子和他对干起来,不过十多秒,瓶子空空如也。
      见他如此爽快,想必喝酒便是他的过人之处吧,所以我期望通过这点长处发掘对他的好感,可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就连这个挤出的优点都被彻底摘除掉了,那晚并没喝多少,他却吐得一塌糊涂,这一波表现令我彻底丧失了对他的兴趣。
      晚上,我们一同留住在一百的小窝,墩子已经烂醉如泥,像头死猪一般倒在沙发上,我和一百废了好大劲才将他打扫干净抬上了床,
      而此刻,我和一百却并无任何睡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打算继续闲聊,毕竟我也想从他口中打听到墩子的具体信息。
      “对了,一百,那个——”我吞吞吐吐道。
      “怎么啦?”
      “这个墩子——,他——”我仍旧吞吞吐吐,不知如何说起。
      “哈哈,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是觉得墩子这个人粗俗、邋遢,我怎么会跟这么一个粗俗的人如此深交,对吧?”一百大笑起来。
      “嗯,你笑什么?难道——你不这么觉得?”
      “觉得啊,怎么不觉得,而且,他还不是一般的粗俗,而是把低俗演绎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一百笑得更加厉害了。
      “那你还跟这种人左拥右抱,称兄道弟,他简直就是——”
      没等我说完,一百立马打断我后面的言语,装出一副老首长的口吻说道:“小鬼,以貌取人,要不得哦。”
      见此状况,我深感觉莫名其妙,却不知该如何发问。
      一百大笑之后,却突然转为沉默,不发一言。
      过了一好会儿,他才突然开口道:“既然善良的外表下可能隐藏丑恶的内心,那么,丑陋的外表又为何不能包裹一颗纯洁的心呢!”
      “我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可是——”一百的话虽在理,但我还是不能说服自己,一个连自己都打理不好的人,又怎能赢得别人的尊重?
      “那这样吧,你先听我给你讲一个故事,或许听了这个故事以后,你会改变对这个粗俗男人的看法。”
      一百将凳子挪到我旁边,我洗耳恭听。
      八十年代,各类城市中游走着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修鞋匠,而墩子就恰巧出生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之中,他的父亲是一位肢体残疾人,以补鞋修鞋为生,由于条件艰苦,三岁时,墩子的母亲便抛弃了他们父子,至今下落不明,而他父亲也没什么文化,只会修鞋这一门手艺,所以这些年来,父子俩受过旁人太多冷嘲热讽,其中的委屈与辛酸,一般人无法体会。
      所幸父亲却是个志向远大的人,虽身患残疾,却尤为努力,一生省吃俭用,想尽一切办法也要让墩子受到很好的教育,他将毕生的希望全都寄托在墩子身上。
      由于特殊的家庭环境以及母爱的缺失,墩子在学校总是受人排挤,同学们欺负他,老师漠视他。可倔强的性格并没有使他向众人屈服,而是采用了另外一种方式回报别人的歧视,那便是以暴制暴,通过打架斗殴的方式,赢得别人的尊重。
      没过多久,墩子便成为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也正是从那时候开始,他感受到了别人对他的尊敬与恐惧,这来之不易的尊重让他兴奋不已,至少,同学们再不敢瞧不起他,而与此同时,他所失去的却是父亲最质朴的希望。
      对于成年人而言,通过暴力证明自己的方式似乎太过幼稚,可对于一个屡遭歧视的孩子来说,这却是赢得人格尊严的最佳做法。
      一百和墩子是在念初一时认识的,同班同学,那时的一百还只是一个单纯的学生,不打架,不逃课,不骂老师,乖巧得就像个女生。起初,墩子与一百并无太多交往,本就属于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更不会摩擦出友谊的火花,而这种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却被一件事情给彻底打破了。
      那是一个放学后的下午,一百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却不料被几个大龄学生所包围,毕竟在校园里,这种拦路抢劫、打架斗殴的事常有发生,那些人无非讹讹钱财,欺负欺负落单的学生。
      不过这事却恰好被路过的墩子遇见,也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竟毫无理由地选择了拔刀相助。
      “你们想干嘛?少来这里惹事!”墩子狠狠瞪着那一群人,并不因敌众我寡而感到丝毫畏惧。
      他顺势将一百拉到自己身后,用身体竖起一道围墙,挡在他前面,可那些大龄学生普遍个儿高,几乎个个俯视着他。
      其中一个高个子咧嘴大骂道:“关你鸟事!你TM少管——”
      还没等这人骂完,墩子便从背后掏出早已准备好的砖头,纵身一跃,朝那高个子的脑门儿猛砸下去,顷刻间,砖头碎成两半,高个子捂着头,满脸是血。
      见这鲜血直流的场面,其他人都给吓愣住了,墩子则拽住一百的手撒腿就跑,隐约听到后面有人追喊,幸好他对这片区域比较熟悉,转了弯,绕了巷,才终于甩掉了后面追赶的人。
      可学生毕竟是学生,第二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被打伤的是隔壁中学的高中生,已经住院,被诊断为轻微脑震荡,一大群亲属涌入学校,要求讨个说法。
      就在这关键的时候,却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一百突然挺身而出,声称砖头是他抡的,人也是他砸的,他愿意承担这一切责任,事后,一百父母与受害人家属达成了谅解,赔偿了受害人三万元的医疗费。
      一百告诉我,当年,如果他不站出来承担责任,那么墩子所面临的,将只能有一条出路——退学,而巨额的赔偿费用,也会令墩子那支离破碎的家庭雪上加霜,他不希望因为自己的事彻底击垮一个残破不堪的家庭,唯有挺身而出,承担后果,凭家里的权势财力,方能将这件事给彻底摆平。
      打那以后,墩子不再成天打架,而是与一百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初中毕业,中考之后,一百顺利地考上了重点高中,而预料之中,墩子却落榜了,最终,他选择了一所职业中学。
      两个人的学校虽相差万里,却好在距离并不算太远,所以几乎每过一周,他们都会相聚一回,各自讲述着自己身边发生的一切。
      或许是没了他人的约束,也或许是受到学校环境的影响,墩子重新回到了以前打架斗殴的生活,有好几次都是裹着纱布来找一百,那段时间的他就好似一匹脱了缰的野马,血液滚烫、沸腾,始终狂躁不安,无法镇定下来,而一百则是那马背上的鞍具,随时准备让他安然淡定。
      如此平静的生活一直延续到高三,期间并无太多故事发生,但平静背后却往往酝酿着一场巨大的风波,突如其来之时,总会让人措手不及。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学校是传道受业的纯净土地,容不得半点污秽,而某些人却将它作为邪恶的发源地,在这里播种,妄图结出黑色的果实。一百所在的学校也正是如此,虽是衣着光鲜的重点中学,可平日里打架斗殴、伤人致命的事件却屡见不鲜。
      别妄想洁身自好便可远离是非,那些人才不在意对错与否,“无理取闹,无事生非,欺软怕硬”似乎成为了他们的生命格言,这些人有学校里年幼无知、年轻气盛的学生,也有社会上无所事事、随处飘荡的小混混,甚至还有背后撑腰的黑恶势力。
      也不知何故,一百竟与那类人结下了很深的梁子,这一点,他倒是一笔带过的,没有详细讲述事情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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