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宫玩刺杀

作者:温小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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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拾贰·赐婚


      好在,平安无事的登了蚕山顶。

      可惜的是,九王捷足先登,饮了陛下亲赐的御酒。

      九九重阳本就是陛下为他选妃而设的场,官宦小姐齐聚一堂,看得我眼花缭乱。

      我问承煜:“方才你干什么了?天上怎么会掉下血?”

      他笑的风淡云轻,没有回答。

      但我还是注意到,登顶后,九王的随身侍从无声无息地消失了,消失在这个世界。

      我也笑笑:“原来帝王家的争斗是见血的。”

      承煜愣愣,点点头:“嗯,见血封喉。”

      过了半个时辰,朱哲坐着他的宝贝毛驴慢悠悠地上来了。

      他脸色依旧惊魂未定,看得出他十分地想畅快地痛扁我一顿,但碍于揽月台上坐满了皇亲国戚,他一介大理寺卿,不大好意思当场动手。

      宛宁和她哥哥霍钰坐在一起,她左顾右盼的,急急地寻找晁大统领的身影。

      相比较她的动若疯兔,霍钰便显得静若处子了。
      他看起来一派的谦正有礼,乍一看浑然不觉战场厮杀的将帅之风。

      我疑惑地问承煜为何,承煜笑笑,在我耳边小声附道:“隐藏,他在隐藏自己。”

      我了然,也对,在帝王面前锋芒毕露不是什么好事。

      可为什么,霍钰一个当哥哥的,此时看宛宁的目光没有宠溺,而是浓浓的悲哀呢?

      亦如青南看我那般,心疼、怜惜。

      后来,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了。

      因为陛下要为九王择的王妃,不是别人,而是有将军府做后盾的天之骄女——霍宛宁。

      世界仿佛沉寂了。

      日头西转,宛宁孱弱的身体陡然一僵,血色的黄昏将她的面庞衬的煞白。

      良久,她转头救助似的看向她的哥哥。

      霍钰轻微地叹息,朝她无力地摇头,可能这是宛宁诸多无理恳求中,他最想帮她,却又最无可奈何的一次。

      一个执掌千军万马的大将军,悲哀地垂下他骄傲的头颅,他不敢看他妹妹悲恸绝望的眼神,仿佛再看一眼,心便会碎掉的眼神。

      宛宁重重地咬着苍白的唇,似乎只有咬出血,将嘴唇咬烂,她才能说出“臣女谢主隆恩”这样冠冕堂皇的话来。

      我以为她会抗拒会说不。

      然而,她灼灼的目光,转向了守卫在陛下身旁丰碑一般站的挺直的晁顾。
      她笑了,我仿佛看见,一朵妖艳的曼珠沙华绽放在她的唇边。

      旁人惊讶地注视着她的笑容,都以为她太高兴了。

      只有我知道,嘴角上扬的那一瞬间,她说服了自己,接受这不公的宿命。

      最后,她看向了我。

      那双暗含着千言万语的眼神,悲哀地看着无能为力的我。

      在我心中,宛宁一直是快乐坚强的,仿佛什么都无法将她击倒,敢爱敢恨,喜欢谁就大声的说,不爱了就放手,对情敌毫不手软,对朋友两肋插刀。

      可这样美好的宛宁,却被一纸无法抗拒的婚约伤害了。

      这个姑娘什么都懂,她有着异于常人的清醒,却没有寻常少女的自由。

      我眼底泛起一层水雾,手不由自主地移向了随身的短剑。

      “别轻举妄动!”承煜看出了我的意图,死死地将我的手按住。

      我冷冷地瞪了他一眼:“我要帮她!”

      承煜紧紧地握着我的手,那双会变戏法的手掌第一次那样的冰凉,宛若死一样的绝望,他叹了一口气,低声道:“你不是再帮她而是在害她,害她霍家满门的性命!你以为赐婚是陛下一时兴起么,你错了!皇帝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生在将门,是她的命!阿沐,你救不了她。”

      “可是……”我蓦然靠在承煜的怀中,说,“承煜……宛宁的结局,不该是这样,不该和孙良娣一样,嫁给她不爱的男人啊……”

      “阿沐,你帮我,扳倒九王。”承煜拍着我颤抖的脊背,淡淡道,“你帮我扳倒他,不就好了吗?”

      承煜的嗓音,带着不为人知的蛊惑。

      漫山遍野的菊花再也没初见那般好看了,暗黄的羽形花瓣在夜风里哭诉,一盏盏宫灯挂在花枝上,琥珀色的宫纱中燃着罪恶的火焰,火势来临,欲将菊花所有的美丽都焚烧殆尽。

      我飘飘地望着银盅里盛着的酒液,浑浊的液面上倒映着一个女子。

      她哭的伤心,一滴泪珠掉了进去,将女子的哀容劈的粉碎。

      等到人渐渐地散了,我抬手将酒盅里的余酒一饮而尽,终于遏制不住地嚎啕大哭起来。

      那一刻,我豁然明白,什么是江湖,什么是朝廷。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可朝廷何曾有过自由?

      江湖是我杀一个叫狠,杀一百人叫毒,杀一千人就叫祸害;朝廷是我杀一个人叫好,杀一个百人叫强,杀一千人就叫陛下。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我低声喃喃。

      我不知道我为何要吟这句诗,其实并不大懂诗的意思,或许诗的魅力之处就在于明明不懂,却还想装一装通透。

      我失去了往昔的记忆,所以待一切都懒懒的。

      最好的朋友隐居在青水之南,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清净地,不会有狐狸精勾引他,不会有白莲花抢走他,故以我不会有失去爱的紧迫感,因为能够引起我爱恨的,唯有他。

      我觉得,只要我装傻,只要我没有那么多的牵挂,我就可以快乐。
      但是我错了,错的离谱。

      晚宴后,直到大婚前夕,我都没能再见宛宁。

      那个傻丫头一定伤心死了吧,说不定正躲在被窝里偷偷哭泣呢,又或者跑去涯石街一醉方休。

      从蚕山回来后,我悄悄地遛进将军府看过她一眼。

      我看见好多嬷嬷婆子围着她,她穿着漂亮的衣裙,瓷娃娃似的坐在那儿,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书。

      我晓得她没仔细读,因为她连书都拿倒了,好好的女诫变成了诫女。

      若在平时,我一定会嘲笑她,可这一次我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静静的来静静的走。

      我记得在大狱时她拿着短剑,哭着说,她真希望我是一个顶尖的刺客,杀出去,离东宫远远的。

      我现在也希望我是一个顶尖的刺客,带着她杀出去,离京城远远的。

      无论当刺客还是太子妃,我从来都是名不见经传。

      -

      在迎春院里,我见到了晁顾。

      他说是偶遇,我知道世间别有用心者居多,有心无意者居少。

      我问他有什么想法,他微怔,说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将字典里最恶毒的话都说了出来,还说他薄情寡义负了宛宁一片痴心。

      他茫然地看着我,好似我曲解了他一般,眼神可怜地像一头小鹿,不知所措。

      我骂的声嘶力竭,然后骂累了,缓缓地蹲下来,抱着头哭了。

      “阿沐,我不喜欢霍姑娘。”晁顾淡淡说。

      这是第一次,他没叫我太子妃,而是叫我阿沐。

      若放之前,我会高兴的跳起来,为这个木头似的统领终于有点人情味而鼓掌欢呼。

      方才我还为我不分青红皂白把他教训一顿而自责,可现在,他轻飘飘的一句不喜欢,彻底激怒了我。

      啪!

      我站起身,猛地打了他一巴掌。

      他英俊的脸上,赫然浮现出五个清晰的指印。

      他身子一僵,像一个被打蒙的鹌鹑,呆呆地望着我。

      “不喜欢?”我冷笑着,“你知不知道,那傻丫头喜欢你?劫狱那天就对你一见钟情非你不可,我知道你那天帮我们隐瞒,我不该拿它说事。可宛宁马上就要嫁人了,嫁给一个她根本就不爱的人。你根本就不知道她对你的爱!堂堂将军府大小姐,为了你,天天来迎春院求我教她绣荷包,看着她一次次拿针扎破手的样子我都心疼了,她对你的好你就看不见么?”

      我冷冷的瞪着他,眼睛里布满了殷红的血丝,说出的话语无论次,一抽一抽的,看起来狼狈不堪。

      说到最后,我实在太伤心了,干脆在他面前像孩子似的哇哇地哭出声来。

      因为我觉得,对一块木头哭泣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阿沐……”他尝试着唤醒我。

      “不许叫我阿沐!你——你不许像她叫我一样叫我!”

      刚说出这句话,我便后悔了。

      晁顾迷惘的眼神倏然凉了下来,他的凉里竟不带一丝的冷,仿佛倒春寒的雨,凉透了他自己。

      我想,他或许是拿我当朋友的。

      长乐宫他跪下来为我求情,翻墙时他接住摔倒的我,那些温存仿佛还停在他的眼睛里,久久无法消散。

      我硬气地擦了擦眼角的泪,说:“或许你压根不知道她喜欢你,我知道的……算了,算了。”我连着说了两个算了,其实我不知道什么算了。

      “你走吧。”

      晁顾似乎被我这一通不讲道理的疯言疯语唬住了,呆愣了良久,直到我眼睫上的泪都快风干时,他轻轻道:“对不起……我没想到会让你伤心。”

      他是个老实人,我不该欺负他。

      可是我太伤心了。

      这些伤心的絮叨话没办法和承煜说,他听见肯定会教训我,因为他是一个理智的人,而我没办法做到他那样理智。

      青南不爱听这些话,一般我同他说话,他都在和他的凤尾琴玩儿,等我絮絮叨叨地倾诉完了,他就将琴收起来,问:“埋怨完了?”然后我会气鼓鼓地看着他,说:“嗯,完了。”具体他听没听,又是另外一回事。

      此后,晁顾每逢见着我,都远远地躲着。

      朱哲率先发现异样,他向我询问:“阿沐,大统领见着你,怎么跟老鼠见了猫似的?”

      我一个暴栗砸在朱哲的乌纱帽上,怒道:“好奇心害死猫!”

      他瞪了我一眼,整整衣冠,迈着官步悻悻地走了。

      北风渐渐地刮来,书房外的小池塘上结了一层薄薄的霜花,红鲤鱼隔着霜面吐着泡泡,杨柳的细叶水滴似的落在枯槁的莲蓬上。

      我记得刚嫁到东宫的时候,它还那样的碧绿,比宛宁戴的翡翠镯子还绿上三分。

      仅是刮过一阵风,水便不再清澈,叶便不再翠绿,似乎天也没那么的湛蓝了,仿佛蒙上一层轻灰色的纱,雾蒙蒙的。

      永蝶的死亡,为密不透风的东宫添下一笔浓重的血色。

      尸体的最先发现者是一名打扫庭院的宫婢。

      我与承煜闻风而至时,她正跌倒在树下,抖如筛糠,身边的草地上撒满了琐碎的鱼食。

      我一抬头,便看见了那一幕。

      永蝶僵死的尸体浮在小池塘的水面上,梨色的衣衫上黏着绿油油的杂藻。

      她的腹部插着一把剑,剑锋戳破了冰霜顶出了水面,殷红的血丝在小池塘里蔓延扩散,游散在莲藕之间,宛若一株株妖异的血莲盛开在枯败的荷叶上。

      我知道,那是凛冬前夜最后一抹春色。

      仵作说,她是先被人拿剑刺死,再被丢进河内的。

      承煜命人下水捞尸体,平素那些胆大妄为的奴才们皆瑟缩着身子,互相谦让推搡。

      他面色暗沉,刚想将这些胆小如鼠的奴才们臭骂一顿,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转头奇异地看了我一眼。

      那双桃花眼,终于因为永蝶的死,染上了血的戾气。

      我笑了笑,宛若一只灵巧的竹蜻蜓,在众人骇然目光注视下飘到了一顶硕大的荷叶上。

      他们长大了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我,可能以为我疯了,想不开要投河,皆看笑话似的等着我跌水去。

      承煜也在看着我,我注意到他藏在袖口的手攥的紧紧的,骨节透着青白的颜色。

      或许他并非自己评价那般无情。

      死人,我见多了。投河的、悬梁的、喂毒的……
      说起这些来,我如数家珍,再恶心再血腥的我都见过,只是我没见过死的这样美的。

      杀人者似乎刻意地保持她这份美丽,那一剑刺的颇有水平,深一分穿肠破肚,浅一寸她死不了。

      我古怪的笑了笑,下一秒毫无预兆的将那把高妙的剑陡然拔起,淤积的血水喷涌而出,溅在我的手上、脸上、衣裙上,仿佛画师随意泼洒的落梅一般香艳。

      我拔剑拔的干脆利落,好似不是在死人身上拔剑,而是在活人身上开花。

      远远的,我听到承煜的声音,他似乎想要制止我的疯狂行径。

      我没有理睬他,静静地闭上眼,感受着血迹贴着肌肤的冰凉,继而倒抽了一口冷气。

      她真的死了。

      看到她尸体的那一刻,我还戏谑地和承煜说:“今天又演的哪出诈尸好戏?”

      承煜笑容苦涩,喃喃:“好像……不是戏。”

      戏如人生,我当真时是假,我当假时是真,真真假假,谁又分辨的清呢?

      我哀叹了一口气,刚想递给承煜一个安心的目光,那把被我拔出的剑陡然泛起寒光。

      我晃神,在剑身上瞥见了一张脸,那张脸略微有些苍白憔悴,仿佛几夜未眠,血丝结成痂黏在脸颊上,犹如一道道诡秘的细纹。

      令我惊异的,不是剑面中我人不人鬼不鬼的邋遢模样,而是这把闪现着奇光的剑。

      方才未留意,现在拔出来细细端详,这把剑……

      是她!

      我身子一僵,仿佛遁入阴森可骇的万丈寒窟,凝聚在丹田里的气骤然溃散。

      当我刚回过神来想要重新凝气时已然不及,脚底的薄如蝉翼的荷叶哪能托住我的身子。

      随着气息的游离,荷叶登时如玉盘般碎裂。

      我的瞳孔陡然收缩,眼见要沉入水中时,一双修长有力的托在了我的腰上。

      那双双手仿佛有绸缎一般柔软,五指下意识地将我卷近了些。

      承煜救了我,他将我抱回河岸。

      回到岸上,我手里依然握着那把长剑,掌心湿汗淋淋。

      “你方才怎么了?”

      承煜的目光仿佛要将我洞穿一般,我刻意地避过他那双明察秋毫的眼眸,看向了手中的长剑。

      它与初见时一般无二,锋利无比,虽比我的短剑少了些灵性,却也不失为一把绝世好剑。

      “该有什么东西的……该有的。”

      我小声喃喃,用袖子不停地擦拭着剑柄上的污迹,令我失望的是,这一次什么也没有。

      “阿沐,这把剑有什么问题么?”

      我当然不会告诉他,在我被冤枉入狱时,紫蝶曾经用这把剑对我暗中行刺。

      那时候我还为此担惊受怕了好久,虽然上面挂着的纸条被我嚼碎吞了,可白纸黑字我记得清清楚楚——
      雷雨。

      这个令整个江湖都望而生畏的顶尖刺客,一次次的闯入我的世界,却如朱哲所说像个缩头乌龟一样概不露面。

      青南承煜,他们在瞒我什么?

      我虽然不是多疑的政客,但也绝非是面对真相无动于衷的傻子。

      昨夜,永蝶来找我,我应该是她生前见过的最后一个故人。

      她生的和紫蝶一般无二,除了左眼中交叠的深褐色瞳孔,紫蝶的身上有和宛宁相似的气息,仿佛空谷里的瀑布,掷地有声。

      而永蝶像潺潺的细流,我看不到小河的源头。

      “阿沐,”她走近,抬手想要抚摸我的脸,可是被我轻轻一闪避开了。她失望地叹了口气,素白的指尖垂下,幽幽地问,“阿沐,为什么你不离开呢?”

      我不解,我为什么要离开呢?

      “阿沐,离开吧。”她缓缓的叹息,看着十分地忧愁,“雷雨马上就要来了,那时候,忘了一切的你又该如何抉择呢?与其为难自己,不离东宫远远的,不好么?”

      我蹙眉,不快道:“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明白。”

      她忽然笑了,笑容在菊色的映衬下明媚温馨,可落入我眼底,心却一阵阵的刺痛。

      “阿沐,苦情之人往往纠缠在爱恨之间,曾近的我也是这样,我恨你入骨,宁愿赔上性命也要将你带入地狱。但现在我发现我错了,我们都有罪都不无辜,我恨你,只是因为羡慕你的幸运。黄泉路上,有种汤唤孟婆,我先干为敬,敬我们终究回不去的时光……阿沐,只求你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放过我妹妹,她只是…太喜欢你了。”

      永蝶落下了泪水,望着我不解的目光,淡淡道:“倘若有一人如待神祇般崇拜着你,最后你却告诉她一切的美好都只是幻觉,她也会恨的,正如我一样。”

      “我……我不是你们在琉璃坊认识的姐妹阿沐,我是刺客阿沐,恰好我们的名字一样,但我们的长相、声音,也一定不一样……你一定是认错人了。”

      她的笑容渐渐变得温柔,仿佛在和她的小妹妹讲话般宠溺。

      “傻阿沐,我怎么会认错呢?让琉璃坊赔了三千两银子,一犯错就会喊‘好姐姐’,撒娇打架一流的冤大头……你能忘,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可,可是!”我呆呆地看着她,还想争辩些什么。

      “好啦阿沐,没有人逼迫你将一切重新想起,殿下没有,南先生同样没有,有些往事的存在,就是为了有朝一日的遗忘,你能忘得干干净净,很好。”

      永蝶欣慰地笑着,泪水却忍不住从泪腺涌出,她伸手想要拥抱我,可看我戒备的神色,她叹了口气,只是抬手摸了摸我的脸。

      她的手好暖,像姐姐,像亲人。

      “阿沐,好好活着。”

      那是她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好好活着。

      目送着她单薄的背影,一滴泪珠蓦地掉了下来,落在我拦住她的手背上,灼烧着我的手,以及我残破的心。

      第二日,她便死了,死在小池塘里,死的离奇决绝,仿佛一朵怒放的血芙蓉。

      我甚至觉得,她昨日的一席话便是抱着将死之心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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