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强惨反派是天降黑竹马[穿书]

作者:鹿玖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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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情木簪


      池落从大年初一演到初五,讲完了大闹天宫的故事,赚了许多赏钱,但依旧远远不够驿站要的钱。

      不过,她的故事和表演,被镇上万春楼的金老板相中了。
      金老板名叫金叶兰,是个年过三十的年轻妇人,身姿婀娜,脸上有一道从左脸划至右脸的刀疤,但不难看出她曾是个容貌艳丽的美人。

      金老板行事快准狠,说一不二。
      偶然在路边见了池落一次后,第二天她就专门在万春楼里搭了戏台,每天早午晚三场,花重金请池落上去表演。

      她觉得齐天大圣的故事不错,还专门请人记录了池落讲的内容,整理成书,交给池落审核通过后,印刷售卖,和她三七分成。

      池落讲的故事在原版《西游记》之上做了许多改动,把故事的内核聚焦到了灵猴对天宫压迫的反抗上。因此在书籍署名时,她没敢标《西游记》,只将书名定为《美猴王传》,扉页写着“本故事改编自吴承恩先生的小说《西游记》”。

      金老板问她怎么不写自己的名字。
      池落摸摸鼻子,说自己只是复述人家写好的故事,并非作者。
      金老板问她吴先生是谁。
      池落随便编个地名来历搪塞了过去。
      金老板又问她《西游记》原文。
      池落这次是真不知道了,原文那么长,她是真没记得多少。

      总之,在金老板的慧眼赏识和经营下,池落正月刚过,便攒够了寄信的钱。

      往常她去万春楼时,会安排少年在二楼雅间坐着,自己演完再来找他,俩人一起回家。
      但今天结束后,池落没有立刻去二楼去找少年,而是拿着钱和提前写好的信从后门溜出万春楼,去了驿站。

      万春楼人多,如此嘈杂的环境之下,她觉得雅间里的少年肯定听不到她提早结束了今天的演出。等她寄完信再赶回去找他,神不知鬼不觉。

      有了钱之后,寄信很顺利。
      如今的池落已经小有名气,喜欢看她表演的人都尊称她为“小落先生”。这驿站的管事人也很喜欢她,收了钱后再三保证,一定会把信送到光明宗。

      池落点点头,但还是约定过几天攒够钱后再来一次。
      一封信不保险,万一丢了,耽误很久。她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寄一封,总有一封可以送到池霄宇手上……

      从驿站出来的池落又成了穷光蛋。
      好在少年从不关心她赚了多少。不然一下子少了这么多钱,肯定会被少年发现。

      相处这么久,小姑娘已经估摸出了少年的一点点心思。
      她现在就是少年手里的小宠物。
      不,宠物好歹还占了个“宠”字。她现在连宠物都算不上,顶多是个“玩物”。

      少年有需要时,她必须听从;其余时候,有那么点自由,但决不能生出“背叛”他的心思。

      若是被少年知道她一直想方设法地通知池霄宇来救自己,那估计真得被做成活死人傀儡了。
      无论如何,寄信的事决不能让少年发现。

      终于送出信的池落满心欢喜,回万春楼的路上都开始畅想起了和池霄宇重逢后的幸福生活。

      但转过拐角后,她冷不丁地撞上一个人的胸膛,笑容立刻僵在了脸上。
      在这等她的,是少年。

      “玄竹,你怎么不在万春楼等我啊?”池落揉了揉自己被撞疼的鼻子,心底不安,但面上一副诧异的模样,语气中略带埋怨。

      “你去哪了?”

      “喏,这个送你。”池落没回答少年的问话,而是将一柄木簪放到了他手里。

      簪子通体黑色,线条流畅大气,做工精致。木簪的尾部有三个小小分叉,像是鹿角的形状。

      少年抚摸着簪子尾部的叉角,垂眸掩下了眼中的情绪。

      “你不喜欢吗?”池落定定看着他,忐忑不安地问。“这是我特意给你定做的,本来想回家再送你,给你个惊喜。你要是不想要的话,那就还我,我送给阮凤姐姐去。”

      池落假装去拿,少年一手攥紧簪子,另一只手握住她的手,猛地将人逼退到了墙边。

      “落落,不要让我知道你骗我。”

      “我,我有什么好骗你的?我就是偷偷出来取定做好的簪子而已。”

      “没有下次。”少年低头覆在她耳边说完这句话后,便松开她,转身离去。

      池落暂时松了口气。
      她的确骗了他,那簪子不是她定做的。她的钱早就留着寄信了,哪有闲钱买定做的簪子。

      那簪子,是她图省钱自己亲手做的。

      从决定瞒着少年寄信时起,她便做好了可能被撞见的准备。所以晚上在自己房间时,她就偷偷做了这柄簪子。

      这是她第一次做木簪,光设计图纸就废了不下三十张,手上的小伤口更是多不胜数。虽然没花钱,但她连着熬了半个月才把簪子做到足以以假乱真的地步,可是付出了不少心血。

      把亲手做的精美木簪送给少年,池落多少是有些心疼和不愿的。

      要是这次没被少年撞上,她会把这簪子一直留着,留到和自己“命定夫君”颜烛墨相遇的那天,再亲手送到他手上,当做定情信物。

      可惜了啊……

      池落快步追上少年,勾住了他的小手指,不满道:“你收了我的礼物还给我甩脸色,你也太不讲道理了吧?好啦,你别生气了,我下次绝对不把你一个人留万春楼还不行吗。”

      少年蓦地停下脚步,池落又撞到他身上,立刻捂着鼻子“哎哟”了一声。

      其实她一点也不疼,但这个时候唯有“先发制人、反客为主”,再加点苦肉计,才能彻底让自己有底气在少年面前说谎,瞒下自己“背叛”少年的行为。

      听到她的“痛呼”,少年果然放慢了脚步,让小姑娘能轻松跟上。可他依旧沉着脸,在这春寒料峭的天气里叫池落觉得更冷了几分。

      冷的她的手一直抖个不停。

      等回到自己房间后,池落裹着被子在火炉前呆坐了很久,才终于缓过来。

      她真的已经瞒着少年寄信给池霄宇了,真的做到了。
      不过以后再寄信时,她得换个方法。这次勉强糊弄了过去,下次可不一定这么好运了……

      昏暗的房间里,烛君燃摩挲着手中的木簪,有些后悔没有拆穿小姑娘白日的谎言。

      她说自己擅自离开是为了给他取簪子,送他惊喜?真是可笑。

      一墙之隔,他听着那边“叮叮咚咚”的声音,听着小姑娘偶尔伤到手后发出的惊呼声,怎么可能不知道她每晚做了什么。

      但手拿到簪子的那一刻,他选择了放过她一次,仅此一次。

      ***
      关陵镇的二月份无比热闹,池落每隔两三天都会在街上看到嫁娶的队伍。

      伴随着敲锣打鼓的声音,有时还能听到新郎新娘呜呜的哭声。有的新郎新娘不过十一、二岁,在池落眼里还都是些小孩子。

      但镇上的其他人对这样的事情似乎已经见怪不怪,连停下来看的心思都没有。

      偶尔有路人经过,池落还能听到他们的低声叹息:
      “又两个孩子不用死了。”
      “唉,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她觉得十分奇怪,就去问万春楼的金老板。

      金老板这个月开始卖起了美猴王的画册、布偶等周边产品,又给池落分了不少钱。她听到小姑娘的疑问,怔楞片刻,像是陷入某种不好的回忆般,好一会儿才缓过神,僵硬地笑了笑。

      金老板不愿多说,只瞟了眼始终守在小姑娘附近的少年,对她说了和阮凤一样的叮嘱:“若有人问起你和玄竹的关系,你就说你们早就定了亲,马上成亲。你还小,其他的别管那么多。”

      “我不小了。”

      “落落,不要掺和与你无关的事。你该好好长大,嫁给自己的心上人,安稳一生。”金老板说的这话,既是对小姑娘的祝福,也是希望和恳求。

      “托你的福,如今我万春楼金叶兰已经名满南云国,西曜和北溟也有生意找上门。落落,你若愿意,就和玄竹跟着我的人,离开南云国。去西曜也好,北溟也好,总之不要留在这里。在南云国,你若是遇上修行之人,躲远点,越远越好。”

      南云国严禁居民移居到其他国家,因此若想离开,只能靠托关系。

      池落见自己似乎勾起了金老板的伤心事,不想她不舒服,便听话地点点头,没再继续问下去。

      其实金老板的最后一句话已经让池落有所猜测。
      金老板只当她是穷乡僻壤来的小姑娘,连关陵镇的物产和买卖都不了解,自然更不可能知道云翎宫的事。

      但实际上,池落对云翎宫了解颇多。如此看来,关陵镇这些奇怪之处,和云翎宫脱不了干系。

      自收到小姑娘送的鹿角木簪后,少年一直戴在头上。
      池落每次看到,都觉得那是少年对她的提醒。
      提醒她不要想着骗他,不要有下次。

      她想起金老板的叮嘱,心想,少年有时候对她是挺好的,好到她都怀疑少年转了性子。可更多的时候,少年还是强势霸道又坏心眼。

      她宁愿孤独终老,也不要和动不动就威胁自己的人“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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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老婆骗我,但她送我亲手做的簪子,好开心。
    =========
    推一下朋友的连载文《敢问偏执将军悔悟了吗》by炽煌,全文存稿,已肥,文案如下:
    宋燎恩遇到无忧时,他正被剥了军权,被皇帝当做看门狗一样,赶往北疆。
    半生心血,付之东流,竟是如何能忍?于是他处心积虑,结党营私,而无忧正是他随手拾来的一颗棋子。
    -
    初见她时,隔着边疆厚重的雪帘,匆匆一撇,只觉她举止粗鄙。拿来当做棋子,留她一命,已是他最大的仁慈。于是,少女锒铛入狱,郎君英雄救美,他顺理成章将她绑在了身旁。
    而无忧却不知。她长在北疆,心更似北疆的风雪一样澄澈。面对温润如玉的救命恩人,她只想涌泉相报。
    -
    亲王世子同边疆孤女,士族与庶民本就隔了千沟万壑。
    无忧对他好,寒时酿酒,冷时煲汤。宋燎恩初时却不觉。
    可当他身负重伤,是小姑娘将他负在背上,爬出一条血路时,宋燎恩冰冷的心忽而被凿开了一个洞,
    疯狂的叫嚣着,他想要她。而彼时,恩情已报,无忧却一心只想逃离
    -
    皇帝昏庸无道,大将军揭竿而起,两军对垒之季,却忽闻小姑娘惨死敌手。尸身被烧,甚至连肚中孩儿都生生剖了出来。
    那一夜,宋燎恩疯了。仿佛从地狱里爬出的恶鬼,血染红了整个京城。
    -
    世人皆叹新帝情痴,为个女人曾一夜白头,更是立其骨灰为后。
    少女们听闻无不泣泪,有那好事婆子,忙问道,“忧娘,你男人可有消息了?”
    无忧摸了摸怀中娃娃的小脑袋,“嗯,狗男人战死沙场,尸骨都僵了。”
    大娘:“抛妻弃子,本就该死。只是辛苦你们娘俩了……”
    无忧摇摇头,又伸手算了算大把银票,哪里辛苦?天高皇帝远,有钱有娃,简直是美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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