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劫失败,炮灰拐跑天劫[重生]

作者:包包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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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在白景行和伍夫震惊的目光中,灵泽开始熟练地卸猪脚。

      白景行和伍夫对灵泽做的菜兴致缺缺。

      白景行是个典型的富二代阔少爷,吃惯了珍品佳肴,对这山间露天灶台里做出来的野味自然是不屑一顾的。

      而伍夫一心修行,原本对美食就完全不感兴趣。

      此时让伍夫感兴趣的,是那被灵泽丢在一边的猪身,

      “灵泽道友,这孟槐的鬃毛,可否让给我?”

      孟槐猪妖浑身那如尖刺般粗硬锋利的鬃毛,是有着很强的驱除邪祟的能力的,对于伍夫这种修为不高的修士,在需要对付比较难缠、数量又太多的精怪的场合,还是有不小的作用的。

      灵泽此时正在自己乾坤袋里摸索着,不知在掏什么,闻言头也不抬地摆摆手,要他们随意拿。

      伍夫道声谢,立即从腰间抽出佩剑,朝着那猪背上最粗壮的一根鬃毛直直劈过去。

      那最粗壮的一根,想必就是这孟槐猪妖的本命鬃毛了,里面凝聚了孟槐猪妖大部分的灵力,是精华所在。

      铮铮。

      两声脆响过后,鬃毛没有被劈断,伍夫那原本就有了豁口的佩剑,却是从正中间断裂了!

      伍夫看着自己手中的半截剑,瞠目结舌。

      “嗤。”
      白景行见状,嗤笑一声,“伍兄,这孟槐身上的鬃毛,乃是比磐石还要坚硬百倍的辟邪灵物,魔域取了每头猪妖的本命鬃毛去,积少成多,可以直接拿来编织成最上等的防御铠甲用的,莫要说你这缺了口的破剑了,就是你们蜀山派内门弟子专用的那种玄铁剑,也是不可能劈得断它的。”

      说着,白景行从自己的乾坤袋里,掏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剪刀,高举起来,得意洋洋地道:

      “像这种精怪身上的,至坚至硬,或是至柔至韧的皮发,需得用我这件宝贝,才能剪得断。”

      伍夫凑过去,盯着白景行手中那把破破旧旧的生锈的剪刀,十分怀疑他在信口开河,“……这是什么?一把破剪刀?”

      “啧,”白景行白了伍夫一眼,“不识货!这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北斗大陆精怪皮毛专用至臻合金剪。”

      伍夫眯起眼,看向白景行,“这么长的名字,不会是你现编的吧?”

      白景行懒得与他多讲,抬起手,“是不是真的,拿你那鬃毛过来,一试便知。”

      伍夫半信半疑地把手中连着猪皮的那根鬃毛放进白景行掌心去。

      白景行一手握住鬃毛,一手拿着剪刀,用力一剪。

      咔嚓!

      鬃毛没有断,剪刀却裂成两半。

      白景行:……

      伍夫:“看起来还不如我的剑。”

      白景行面色漆黑,骂骂咧咧:

      “妈的,遇到奸商,买到假货了!

      “想我堂堂白家三少爷,从小在天材地宝堆里泡大的,什么宝贝没见过,如今阴沟里翻船,竟然让多宝阁的那个混账东西给骗了!

      “姓张的那个王八——”

      ——咔嚓!

      白景行讲到一半,听到旁边清脆的响声,谩骂戛然而止。

      两人走到灵泽身边去,就见那少年此时拿着一把剪刀,正在手脚麻利地修剪猪脚上的鬃毛。

      咔嚓!咔嚓!

      几剪子下去,猪脚上坚硬的鬃毛,被修得干干净净,一根不留!

      白景行看得直流口水,“灵泽道友,你这是……什么至臻神兵?”

      “这个?”

      灵泽举起手中那把锈迹斑斑的剪刀,“一把破剪刀。”

      白景行:……

      伍夫:“看看人家,取名字多实事求是。”

      白景行在心里骂骂咧咧——自己被多宝阁姓张的那混账骗了,买到一把金石剪的高仿赝品,那真的又在哪?

      想到这里,白景行看向灵泽手中那把锈迹斑斑的破剪刀,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又舔了舔唇角,

      “灵泽道友——”

      “哥!哥!哥!”

      白景行刚开口讲出一个名字,就被旁边一团小鬼头的高声叫喊声给打断了。

      自从灵泽从乾坤袋里掏出锅碗瓢盆瓶瓶罐罐准备做饭的那一刻,小天劫便兴奋地双眼放光,跟在灵泽屁股后头蹦蹦跳跳。

      黏得太紧,灵泽施展不开手脚,只能从乾坤袋里把野炊用的餐桌餐椅摆出来,让小天劫去桌边坐着等。

      小天劫立即规规矩矩坐在餐桌边上,面前摆好碗碟,两个粗短的小手臂放在桌上,一手攥住一根筷子,竖在两边,眼珠粘在灵泽身上,随着灵泽的动作骨碌碌地转。

      结果眼巴巴看了那么久,发现灵泽剃毛的动作停下来,竟然优哉游哉跟那两人聊起天来,小天劫终于忍不住,开始带着几分抗议色彩地喊哥哥了。

      “哎!马上了!”

      灵泽立即将那把破剪刀收进乾坤袋里,重新开始手脚麻利地做菜——

      取肉质肥厚的猪后蹄,清理干净外皮上的毛发,先放入锅中焯水,至半熟之后,捞出来,从一侧划开皮肉,挖去中间的直骨。

      再将提前准备好的山核桃仁,辅以松仁和零星的猪皮、猪蹄筋,一同碾碎了,填入后蹄内,塞实,重新入锅,滚水煮至极烂,重新捞起。

      放凉至形成皮冻,再带皮完整地用提前调配好的酱料糟制,浸腌入味,起到去腥、调味、增色的作用。

      最后把烂熟入味的蹄肉取出,改刀,切成薄片,装盘[注]。

      “上菜咯!”

      灵泽端着那一盘得来不易的百果蹄,乘风行至餐桌边,摆在小天劫面前,然后一扯胸前围裙,

      “灵气秘糟百果蹄!”

      灵泽这么一吆喝,不光是小天劫和萝卜精跃跃欲试,就连原本兴致缺缺的白景行和伍夫也忍不住凑到跟前去围观。

      灵泽做的这道百果蹄,实在是香气四溢,只远远嗅上一嗅,肚子里的馋虫立即便被勾出来。

      原本对这菜不屑一顾的两人,同时发出感慨:

      “真香!”

      “这味道,闻起来竟是比那春风楼的招牌百果蹄,还要香上百倍!怎么做到的?”
      白景行忍不住问。

      灵泽嘿嘿笑说:“是真气,我加了真气。”

      百果蹄的制作,除了原材料极难获取以外,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糟制,通常要糟一日夜,以确保入味。
      可灵泽没有时间糟制那么久,便独创了以真气灌注,催发酱汁进入筋肉和馅料中的做法,没想到效果竟是出奇的好,香气比原本糟一日夜的做法,还要浓郁百倍。

      灵泽从盘子边上拿了两片,分给白景行和伍夫品尝。

      百果蹄外圈皮冻晶莹剔透,吃起来弹滑爽口,又极入味,酱汁调得刚刚好,鲜咸中带着一丝甘甜。
      内圈的猪肉煮得极为软烂,拿舌尖轻轻一抿,便成纤维状化开,绵软多汁。
      最中间的果仁内馅剁碎了,口感酥脆,为这道菜增添了许多层次感。

      最妙的地方,在于山核桃仁的清甜奶香,与那猪蹄的肉香,相得益彰,让人吃罢,口中仿佛仍旧留着醇厚味道,久久不散。

      伍夫吃完,那因为多年修行而快要枯竭的食欲,被彻底勾起来,盯着那盘中剩下的百果蹄,死死不放。

      白景行吃完之后,更是直接上手,想要再去拿两片尝尝。

      可他手刚要伸出去,就听到“嗞嗞”两声,接着“啊呜”一声,瞬息之间,那桌面便空了。

      再抬头看去,就见桌边的小鬼头闭着嘴,两个腮帮鼓鼓囊囊,塞得像只囤满松果的仓鼠似的。

      这小鬼头……这样护食,竟然连菜带盘子一起给吞进嘴里了?

      “灵泽道友……还有吗?”
      伍夫眼巴巴看着空荡荡的桌面,咽了咽口水。

      灵泽有些无奈,“百果蹄就那么一盘。”

      秉持着玄天宗一贯的热情好客的门风,灵泽又从乾坤袋里拿出几盘之前在路上提前做好的半成品菜肴,趁着锅热,翻炒了,凑出一桌饭菜来,招待两人。

      见那二人在另一桌坐定了,小天劫这才把百果蹄从腮帮里连着盘子吐出来,细细品尝起来。

      味道实在太好,小天劫吃到眼睛微微眯起来,嘴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

      这一路上,眼看着越来越虚弱,光芒越来越黯淡的球状闪电,此时像是被重新充满了电似的,白布下头开始“嗞嗞”地冒出电光,重新变回了灵泽刚认识的那团活灵活现的小鬼头。

      灵泽见状,这些天始终紧紧绷起来的那一根心弦,总算松下来一些。

      他笑着走上前,拿餐巾给小鬼头擦嘴角,

      “慢点吃,别积食。”

      小鬼头嘴里塞满蹄肉和果仁,粗短的手捏起一片完好的肉片,高高举起来,送到灵泽嘴边,

      “哥,你也吃。”

      这百果蹄是刚从小鬼头嘴里掏出来的,灵泽见状,微微一怔,倒也没多说什么,张开嘴,任由小鬼头把肉片喂进自己嘴里。

      那肉片上没有沾染任何水渍,味道和刚出锅时一模一样,唯一的不同,是上面沾染了许多细小的电流,吃进嘴里,舌头和口腔上壁,满是酥酥麻麻的感觉。

      酒足饭饱,三人一鬼满足地拍拍肚皮,收拾好行囊,重新上路。

      一起打过猪妖,又同吃同饮,三人便算是结识了。

      路上,他们互相分享着各自的行程。

      伍夫身为蜀山派的外门弟子,在分配外出历练的任务的时候,抽到了前去乾元山山脚处的碧波潭捉拿鲶鱼精和黑鱼精的任务。

      “那鲶鱼精奔波儿灞和黑鱼精灞波儿奔,住在山脚,是这乾元山的下等精怪,要对付起来,不算太难。”
      白景行道。

      这乾元山因为金光洞内的灵珠子,吸引了不少妖魔鬼怪,妖魔常年盘踞于此,不停缠斗,最终形成了明确的阶级分层和固化——

      住在山脚的,是下等精怪,住在半山腰的,是中等妖魔,住在山顶的,是上等魔王。
      而守在金光洞里的那位……是最顶级的上古凶兽。

      他们现在在山脚,刚才那山核桃精和孟槐猪妖,都是下等精怪,原本是不足为惧的,只是因为两个精怪形成了伴生关系,使得修为大涨,法力与那中等妖魔不相上下,这才变得难缠起来。

      想到刚才伍夫挥剑劈砍孟槐猪妖的獠牙的样子,白景行又改口:

      “不过,伍兄,以你一人之力,对上那奔波儿灞和灞波儿奔,想要以一敌二,恐怕,还是有些吃力的。

      “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二人可以联手。”

      伍夫闻言,狐疑地看向白景行,“你当真愿意与我联手?”

      白景行点头,“只是,有个条件,我们联手对付了那两条鱼精之后,你要继续助我铲除另外一个妖孽。”

      果然,伍夫心想,这白景行就是个商人,不会无缘无故做亏本的买卖,

      “你要铲除哪个妖孽?”

      “金灵魔王。”

      伍夫:。
      果真是无商不奸。那两条鱼精,不过是这山上的下等精怪,可那金灵魔王,可是实打实的中等妖魔,用下等精怪的任务换中等妖魔的任务,怎么想都是伍夫亏了。

      伍夫:“白三公子,算盘打得倒是响亮。”

      白景行:“你就说愿不愿意吧。”

      “容我再想想。”

      另一边,听到他们这样讨价还价,灵泽忍不住开口:

      “两位已经是双修的道侣了,联手对付妖魔,不是应当的么?”

      白景行:……
      伍夫:……

      忘了还有这么个人设在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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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注:百果蹄做法参考(清)朱彝尊 著 《食宪鸿秘》卷下 附录:汪拂云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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