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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日(下)
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苏晓。苏醒的苏,‘春眠不觉晓’的晓。无论怎么想,都能和睡觉扯上关系。
我甚至都怀疑我爸妈是不是在睡觉的时候给我取得名字,没特点,而且很容易被人记错成‘苏醒’。
我目前一个人居住在Q市的一个年久失修的危房里面,其实我也不想一个人住的,但是没办法,我算是半个孤儿,而且又没有固定的交往男友。
说是半个孤儿,因为我并不是切切实实的孤儿,其实我的生活虽然和孤儿差不多,但是运气还是比他们好很多的。起码有自己的房子,有可观的零花钱,还有一对‘挂名’父母。
我爸妈在我十岁的时候就离了婚,据说是因为感情不和,其实说白了也就是我妈嫌我爸太穷,没出息。
不过我觉得他俩离婚是好事儿,因为他俩是典型的八字不合,相生相克。绑在一起只会给身边的人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譬如说我。
值得一提的是,在离了婚之后不久,我妈就嫁给了一个还算有点小钱的开五金商店的小老板,之后俩人一起移民去了澳洲。不过我妈也真不是省油的灯,和这个小老板过了两年都不到,就成功的勾搭上了一个澳洲正统鬼佬。
说是‘勾搭’吧,其实也不太好听,但是我还真就找不到合适的词儿去形容他俩是怎么在一起的,总不能用‘一见钟情’吧。
他俩结婚的时候我还有幸以‘女儿’兼‘花童’的身份去了趟澳洲,在所谓的‘发达国家’里好好的畅游了一番,回国之后深得全校师生羡慕。不过我妈也算是有本事了,结婚半年都不到就生了个儿子,也就是我名义上的弟弟。值得骄傲的是,我这个弟弟是个混血,虽然现在才十多岁,但是长得确是无比绝伦的帅。按照程瑶的估计,再过几年一定是个倾国倾城不知道让多少女生心花怒放又心碎满地的‘妖孽’。
接下来便是我爸,虽然没有我妈那么的一帆风顺,但也是前途不可估量。
离婚的时候法官把我判给了我爸,事实上也是我爸抢着要我的。我和他在S市过了两年穷困潦倒又颠沛流离的日子之后,我爸居然以一幅画成功的俘获了S市一个著名的房地产大亨的女儿的芳心,并且与之喜结连理。
作为入赘的女婿,我爸自然是不敢再带着我这个‘拖油瓶’的,所以便在结婚之前乖乖的把我送回了Q市的奶奶家。不过我觉得我还真的是很幸运,因为我一直觉得这种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一定是很难取悦的,如果真的和她同住一个屋檐下我最后真可能混的连‘小白菜’都不如,回奶奶家至少我还能勉受后妈的‘虐待’。
不过后来我也挺同情这个千金小姐的,她还真是没有当妈的命儿。不仅后妈没当上,而且连亲妈都没机会当。
我爸和她结婚十多年,俩人还是默默无闻无所出。所以我就有幸成为了我爸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子嗣,说的好听点还真是‘掌上明珠’。虽然距离隔得远了点,但是好歹也是明珠啊,所以至少我的日子还是衣食无忧的。
走出单元门口的时候外面开始飘雪,我仰头看了看天,觉得许正昕真的很会选日子,虽然这个日子是他妈妈找了无数‘大仙’算出来的‘吉日’。
但是订婚的那天,漫天飘雪,想想也算是一个很美的画面吧。
起码符合大部分电视剧的剧情,在一个漫天飘雪的唯美场景里面,男主角和女主角相遇。两人一见钟情,然后雪中漫步,最后执子之手,虽然电视剧没演他俩最后能不能够‘与子偕老’,但是毕竟前面的那些过程就已经浪漫到吸引众多观众的眼球了。
我打车到了林楠家,前面说过,林楠是我高中时候的密友,虽然上大学的时候因为距离的原因疏远了一些,但是她始终是我的好姐妹。所以她订婚的时候,一定要有我这个‘好姐妹’的陪伴才能安心。
林楠家住在市区中心的高档公寓,和我住的年久失修的危房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程瑶曾经很多次劝我把这房子卖了然后和她在市中心一起合住,但是我却始终都没有付诸实际行动。
说穿了,还是因为那个字--懒。懒得搬家,所以就继续住下去咯。
林楠家的小区保安是Q市出了名的严格,虽然我和林楠一起同出同进了许多次,但是还是免不了的例行盘查和登记。
我上了电梯,从包里拿出来小镜子来照了照,最后确定了一切都万无一失。
开门的是林楠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笑容可掬,但是今天这份笑容里面除了客气之外还有一份藏都藏不住的欢喜。
‘楠楠!苏晓来了!’林楠妈妈在玄关处一边热情的帮我找拖鞋,一边大声的朝屋里喊。
‘阿姨,林楠还没起床呢吧。’我换好了拖鞋,便轻车熟路的走向林楠的房间。
出乎我的意料,林楠不仅还没有起床,而且脸上还敷着厚厚的面膜。
新娘想漂漂亮亮的出嫁,这个我能理解。但是这个只是个所谓的‘订婚宴’,林楠就在意成这样。不过也挺符合林楠的性格的,什么事情都要求十全十美,什么事情都要做到十全十美。
林楠和我无论初中还是高中都是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的,作为我初中高中最好的朋友,作为我暗恋的人的未婚妻,我俩的关系还真不是一句两句就道的清的,就像我对林楠的感情一样,同样的复杂又纠结。
林楠自初中开始就有‘校花’的美誉,走在街上的时候永远都能成功的引起一阵骚动,学校里的男生们甚至以和她说一句话为荣。
都说男人的心理是奇妙的,男生们能忍受身边的同性暗恋她,倾慕她,但是却不能容忍任何一个同性真正的同她交往。因为他们把林楠当做自己生命中的女神,女神嘛,当然是要高高在上受人膜拜的,怎么可能被凡夫俗子玷污呢。
但是许正昕,还真就不是凡夫俗子,不仅成功的吸引了校花的芳心,同时让林楠自降身价的去倒追。
其实身边有一个漂亮朋友是不错的,至少走在街上的时候也能吸引大家的注意;但是作为一个这么漂亮的女生的‘密友’,我的遭遇自然也是值得人同情的。
值得骄傲的是,我并没有活在林楠的阴影下。相反,我自认为,我这二十几年除了爱情之外,其他方面活的还算是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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