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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72)
冬宝儿走前要求我对她说,我爱你。
我说,祝你晚年幸福。
这个喜欢在黑暗中打着响亮的喷嚏,吧嗒吧嗒的喝水,咯吱咯吱的咬碎饼干,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被子上黏黏糊糊的靠过来的姑娘,在我无数个睡不着的夜里制造出各种各样小声音的姑娘,就这样以最简单的方式消失了,轻而易举的。
我开始常常以一种姿势长久的发呆,漫不经心的抽烟、喝水,漫不经心的想着冬宝儿。那些大脑记不住的东西通常鼻子眼睛耳朵皮肤会帮你记住,那些留在记忆里的残片,我们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其实都非常模糊,但只要回忆起来,当时昏暗的灯光柔软的手心滴答滴答的水声和她身上的味道就一下子全飘在四周把我紧紧包围起来,以至与我开始越来越频繁的想念她。
我开始拥有一种情怀,与冬宝儿有关。
我反复梦着从前,我们在食堂吃完东西买了冰淇林牵着手在学校里散步,她说我们一会儿该去上自习了,我说去了又得趴桌上先睡一觉你可别戳我起来,她说你上完自习得去打水,我说对呀回去还要洗头发呢。梦里,我们就这么沿着长长的梧桐道走着,就像尽头等待的是年轻时的自己。
梦里冬宝儿再次对我说,你看看最近天气这么好,咱两又都挺闲的,你不跟我谈个恋爱真是浪费我们两个人的时间了。
很久以前冬宝儿对我说过,想到你丫永远也不可能会爱我,我就可以大胆的爱你了,爱这事儿永远比被爱来得可靠安全多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你想啊,被爱这事儿主动权其实从来不在自己手里,爱或不爱你说了不算,爱了的内个人才是真牛逼,撒丫子跑了没你什么角儿都算不上,傻逼。
她说的没错,我才是那个最不清醒的人。
冬宝儿走后的很长时间,每天晚上我都尝试想象她在我身边,可是我手脚冰冷无法去拥抱自己。或许这一切都只在我的幻想里,包括我们曾在一起,我们是在一起过的,我们有很多时间在一起彼此说话,我们肌肤相亲一起入梦,她的眼睛里经常出现一种锐利的疯狂,我会记起她的脸,清晰异常但一闪而逝,了无踪影。她睡在我身边,她的腿缠着我的身体,她的呼吸缠绕着我的呼吸,她的头发缠绕着我的肩,她的手臂缠绕着我的胸口,这种姿势让我感到温暖,与欲望无关。
一切不可避免落入意料之中的俗套,一切都能预料到,酒肉生活,一些不出丝毫意料的婚丧嫁娶,所有人依然做着蠢事,笑着孤独着冷漠着。这无边无际的青灰色发白的太阳,这样的天气也叫人绝望,又是一年,荡然无存。而我现在最想要的无非是梦到我们走散了,惊醒后发现冬宝儿竟然就在身边,然后轻轻握着她的手再次坦然睡去。
事实上,对我来说未来只会越来越差,只是我不愿意承认,承认了我就垮了。我宁愿去做一个懒惰的人,相信我,懒人是一条喜剧的河流,哪里地势低就欢天喜地地扎进去,死也拉不回来。是懒人让我觉得活着有意思,当我看到懒人花拳绣腿地忙碌着,以示自己忙碌时,我觉得天下温暖。
我开始觉得自己一夜之间有了信仰,或者说我是一个疯子,可你们不知道的是,真正的信徒跟疯子几乎没有差别,只有她的疯狂是合法的、是被允许的,假如痴言妄语不带任何信仰,那她肯定会被关进疯人院。你们更不知道的是,半夜里醒来时我其实非常庆幸,庆幸自己是一个人。一个人专心发着清醒的疯,一览无余的软弱,还好没人看得见。
我必须开始承认,我是一病人。一个疯狂喜欢过去的病人,因为对我来说,过去,就算不能怎么样,至少我还有机会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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