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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勿错——顾甫浅评路奶奶之《爱勿错》
初读路君这篇文章,是在周一。彼时,我刚从另一个城市回来,终于完成了一件筹谋已久的事情,满身的疲惫却但又说不出的轻松。多日来压在心上的重担终于放下一些,眼前也似乎一下子便豁然开朗了一般,兴冲冲地直奔碧水,去拜读那几篇还未读完的文章。
未料到第一篇便点入了路君的这篇《爱勿错》。说实话,其实初看作者建的传送门,我并没有报什么希望。虽然措辞温文有礼,但是却又隐隐约约透露着几分犹豫和不自信,当时便在心中暗自嘀咕,莫不是这又是一篇天真loli文?不过,当自己真正点进来,第一眼看到作者的笔名后,我就华华丽丽地被震到了。孔子孟子韩非子,我错了,请允许我撞墙一百次……
目光上移,看到路君的文案,不过是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寥寥数语,却生生地被作者道出了一段缠绵悱恻的意味来。而屏幕前的我们,就那么看着女主似乎带着点儿无奈,却又抱着满心的执着,徐徐地拉开了故事的开端。
晶晶,单晶晶,真是个很常见的名字,就如女主本人一样普通,普通的让人甚至难以记住。不是倾国倾城,不是聪明绝顶,更不是家财万贯,就像你我她,就像我们身边每个人一样的普通,普通到会暗恋一个人达十年之久,普通到甚至连稍稍鼓起勇气去表白也会被拒绝。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微微带着点儿傻气的小女人,当她望着自己自小喜欢、心心念着的心上人,哪怕是隔着网络光纤,哪怕跨越万水千山,哪怕明知道他看不到自己,也会脸红,也会羞怯,让一直望着她的我们,无法抑制地从心底去疼惜去怜爱。
听着她兴高采烈地一件件回忆两人小时候的故事;瞧着她翻箱倒柜地寻找两人相识的证物;看着她被心上人拒绝却还依旧傻傻地想着、念着、恋着;望着她得知两人要见面时的混乱无措和紧张,还有即使明知道没有结果却还是无法抑制自己的期盼与雀跃的小女人情怀,我的心总是会不期然的就微微痛起来。这个傻里傻气的小女人,怎么会如此的痴傻,以近乎卑微的心态去仰视那个男人,不知不觉地便把自己编织进自己打造的牢笼里,却乐此不疲,执迷不悟。
亲爱的,喜欢一个人或许只需要一秒,但是你却记挂了整整十年。因为他偶尔的一句话而雀跃,因为他不经意的一个动作而羞涩,因为他的欢乐而开怀,也因为他的难过而感伤。真是个傻乎乎的小女人哪。是因为年少时的第一眼惊艳,还是因为当时的天真烂漫,抑或不过只是因为喜欢那个人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就那么深入骨髓,融入心底。即使开始了另外一段感情,即使以为那些陈年往事早已渐渐淡忘,可是一个不经意间,只看到那个人的名字,只听到那个人的声音,心就会不知不觉得柔软起来。当在感情的道路上撞了壁,依旧会不自觉地便想起那个年少时钦慕的良人,那个羞涩白皙的男孩,即使他……从未记得过你。
“我把十年前的相遇絮絮说与你,你细心听,用心看,无奈回忆不出只字片影;你把十年来的遭遇淡淡说与我,我耐心看,用力记,无奈这些没有我的参与。”
流光容易把人抛,一转眼就已十年,当听到那个小女人半真半假的笑道“十年我都等了,还在乎多等七年吗?”终于忍不住为她轻叹一声。爱勿错,爱勿错,十年的光阴,难道这个傻乎乎的小女人还未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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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这篇长评,我还是不是太满意,只点评了女主,却未点评男主,甚是可惜。无奈水平有限,也只得如此了。
另外,对于这篇文章本身来说,我个人还有一些话要说。这篇文章,总体而言,可以看出作者的文字水平还是相当有功底的,对文字的驾驭使用也很熟练。虽然故事情节略显平淡,但正因为这种平淡才显得感情真挚,平易近人,反而更加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但是在阅读的过程中,就已发章节,个人以为,还是有些地方值得注意。一是第三章的回忆,这一章字里行间都表达出深厚的感情,可以说很好得表现出了作者的意图,但是中间部分似乎略显繁琐,有些零散,建议作者可以稍作修改,显得更有条理一些;二是第十章,这一章爱你所爱,作者设置的意图想必是要表现女主的感情,但是在实际写作中似乎有些未抓住重点,大篇幅的场景细节描写,关于情感变化的描写却一笔带过,稍显薄弱。
个人一点浅见,愿与作者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