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娘子

作者:闫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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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眉眼上的妖 一


      按照老王爷的意思,李伯仲释去兵权之后,要到京城里待一段时间,一方面是为了向皇室以及众诸侯展示对李伯仲的处罚,另一方面,李伯仲与郡主岳梓童的婚事定在年后,诸多事宜都要他亲自出面,再者,今年是十年之期,每隔十年,众位诸侯世子都会到京城聚首,作为第七代继承人,今年的世子聚会,也该李伯仲独挑大梁了。
      然而老爷子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把个小妾也带去,追是追不回来了,因为知道时,人都已经快到京城了,老爷子赶紧招了老三追去京城补救,只希望不要闹出什么笑话来才好。
      京城在西平的东北方向,走官道,骑马昼夜不停的话,两天即可抵达,当然,那是八百里加急的走法。
      带着女眷当然不能像行军打仗,何况他又不急着赶路。
      四天的时间,他们总共歇了六个地方,每个地方都有人等着接待,像是早就安排好了。
      他没带下人,只有四个护卫跟随,所以沿路的生活琐碎全都由她来打理,累得很。
      快到京城的前一晚,他们在一处驿站住了下来,这驿站很大,且空旷无人,进去后还可以看到穿盔带甲的兵勇,这才明白原来这里是专门为各诸侯设得休憩之地,平常没几个人住进来,所以显得冷冷清清。
      驿站建在城郊的一处高坡上,从驿站三楼的房间眺望京城,依稀可见京城南门楼上的灯火——京城就是京城,连门楼上的灯火都那么明亮。
      五更底时,白卿便已起身,因为她要准备进京的行头。
      打开窗,天色红灰,早秋的晨风已带着些寒凉,吹得人一身鸡皮疙瘩。
      望一眼天际后坐下身来,从梳妆匣里拿起小剪刀,细细地将缠在每根手指头上的丝线剪断,然后再慢慢把包在手指上的绸布取下,十只艳红的指甲就这么露了出来——这是昨夜新染的。
      不是就要到京城了嘛,她要精心装扮一下才行。
      对着铜镜,将长发绾成髻,露出了耳垂上如红豆般的耳坠,就是唇色太淡了,小指在胭脂扣里蘸一下,而后点在唇上,这样好多了。
      昨晚他没睡在她的房间,似乎是碰上了什么熟人,这对她反倒更好,至少不必再缩在床角——这个男人让她对很多普通的事生出了乐趣,比如一个人睡。
      他的护卫都很尽责,似乎也从不用休息,而且不说话,打开门时,他们早在楼梯口等着,引她到楼下的房间里吃早饭。
      此时,他依然不在。
      “伯仲哥,你成亲时,我要去。”一个女娃儿的声音,就在隔壁。
      “莹儿,好好吃饭。”紧跟着是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
      女娃儿似乎带着些扭拧的哼声,听上去是个被万般娇惯的女孩,真幸福。
      “伯仲哥,你真纳了个青楼女子做妾吗?很好看吗?比梓童姐还好看?”接连三四个问题。
      不过得到的都是静默。
      “你这丫头,就不能让表哥先吃完饭再说?”又是那个男声,带着无奈与宠溺的音调。
      表哥?看来应该是汉西赵家人。白卿默默思衬,还是快些吃好走吧,省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放下筷子,起身。护卫给她打开门,不凑巧,隔壁也刚好有人拉开门,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娃儿,可爱的很。
      两个女子对视一眼……
      好吧,既然都被看见了,也不能就这么逃了。
      白卿掠过女孩,看向房间里的李伯仲,对方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你先上车。”他如此说,当着他的表兄跟表妹,没做任何人物介绍。
      白卿微微颔首,撩开宽袖,从小女孩面前走过,带着一缕幽香。
      女孩看着白卿的背影半天,忽而回身看向李伯仲,桌上的那男子也是如此。
      李伯仲只淡笑着回视他们一眼,“吃好了,启程吧。”
      “李伯仲!”在李伯仲的一只脚刚踏出门槛时,桌上的男人忽然喊住他。
      李伯仲回过头。
      “你这是做什么!”带着女人进京,这不是成心让岳家不舒服嘛!“你要梓童跟岳丈他老人家的脸放到哪儿?”
      很巧,这位赵姓男子也是岳家的女婿,岳梓童正是他的小姨子,而李伯仲不光是他的表弟,还是他未来的连襟,所以他有权这么吼!
      “你说呢?”这是李伯仲的答话。
      ***
      赵家这对兄妹的身份很是高贵,男的是汉西世子赵政宸,女孩是其妹赵女莹,与李伯仲一样,赵政宸也是来京城探视父母,兼参与诸侯之约的。
      在驿站碰上并不是什么巧合,赵正宸本来就在这儿等着李伯仲的,作为表兄,以及未来的连襟,他想在入京之前劝劝表弟,毕竟纳妾一事闹得不怎么光彩,此次进京应该先去岳丈家赔个礼才是,可这小子却带了个女人来,着实让人生气!
      在驿站门前,整装待发的两家队伍并排站立。
      赵政宸的侍卫站了好长一排,其中还夹杂着三四个下人,颇为气派。相比之下,李伯仲这边就显得过于简单了,只有四个护卫,外加一名车夫。

      赵女莹对表哥这个红艳艳的女人显得很好奇,出了门便一直盯着看——
      这女人涂艳红的指甲,带红豆珠的耳坠,点明亮的唇,却穿一身干净的白缎,不笑,也不说话,但说起话来很轻柔。表哥问她是不是喜欢地上那只小土狗,她摇头,但表哥还是把小狗拎到了她的车里。

      她跟梓童姐不一样,梓童姐爱笑,却偏偏不喜欢对表哥笑,嫂子说那才是女子该有的矜持,而这个女人却一点也不矜持,她只对表哥笑,淡笑。
      对这个女人她说不上什么感觉,不想喜欢,但又不知道要讨厌什么,她还是希望表哥能跟梓童姐成亲,因为她梦想成为梓童姐姐那样的女子。

      “伯仲哥——”赵女莹拉开车帘,朝李伯仲招手。
      李伯仲夹了夹马肚子,跑快几步,来到跟前。
      “……”看着表哥来到近前,她又不知道要问什么了,“你很喜欢她吗?”下巴朝白卿的马车扬了扬。
      李伯仲冲女孩笑笑,顺手把她的脑门摁进了马车,防止被烈日暴晒。
      “那梓童姐呢?你还娶她吗?”她从小就喜欢表哥,本想长大了嫁给表哥,可是后来有了梓童姐,她觉得比不过她,最终只有无奈的放弃,在她的想法里,只有温柔贵气的梓童姐能配上表哥。
      可表哥却带了这么个女人在身边,而且还对她那么好,送狗给她,还会托着她的手送她上车。
      她心里有那么一点失望,对表哥,或者说对表哥与梓童姐之间美好幻想的失望。
      李伯仲什么也没回答她——还是老样子,不喜欢回答别人的问话,“伯仲哥,我喜欢刚刚那只小狗。”其实她并不喜欢,只是想看表哥会怎么办。
      “那小狗不适合你。”
      “可我喜欢。”
      李伯仲盯着表妹半天,扯一下马头。
      白卿早已将那只可怜的小狗放到了车夫跟前——她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李伯仲拎起小狗放到表妹面前。
      那是一只脏兮兮的黄毛小狗,似乎还体弱多病,而且并不好看。
      赵女莹看着表哥手上的小狗,不想接,因为又脏又不可爱,而且她本来也只是想看表哥愿不愿意给她。
      李伯仲见状,笑笑,转身又把小狗放回了白卿的马车上,小狗呜咽了两声,白卿拉开帘子一角,把它引了进去,合上帘子前,她望了一眼赵女莹。
      那一眼害了赵女莹的侍婢们,因为她喜欢上了她画得眉,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去形容,就是那种、那种不是大家闺秀该有的样子。

      每个女孩的身子里都有一只妖,不同的是那妖压在心底,还是跳跃在眉眼上。

      ***
      赵家在京城的府邸在东,李家的在西,所以进了皇城之后,两支队伍就要各奔东西。
      赵政宸私下给了李伯仲一串钥匙,那是他在京城别院的钥匙,目的很明显,马车里那个女人不能带到李府,就先藏在别院吧。
      “明天一早我就去找你,咱们一起去王府。”赵政宸用拳头推了一下李伯仲的肩,示意他最好别惹乱子,这是他这个表哥的忠告,也是为了他好。
      望着赵家车队远去,一名护卫拉马凑到李伯仲身前,“公子,几位将军已经在冯家园等候多时。”
      李伯仲点头,顺手将赵政宸的那串钥匙递给了护卫,打手势,继续往北去。他在京城也有别院,并非一定要住李府。
      ***

      大岳京城的布局很规整,在经历了数百年的扩建后,更是宏伟壮阔,七条跑马道,贯穿东西,九条主干道从南贯北,除皇宫外,将京城化成了数个小块,其中各小块又是同样的划分,经纬交错,整齐划一,从空中俯看,犹如棋盘。
      李伯仲的别院就在靠皇宫西南的第三条南北向的主街上,这条街比较特殊,街东住官,街西住民,正是官民居地的分界线,所以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繁华。
      靠近十字街口的位置,有一间叫冯家园的茶店,这茶店的门面不很新,也不很大,但在京城颇有声名,因为这店里有一批特殊的客人,这些人不是在职的将军、都尉,就是军中新贵,所以冯家园也被人叫做将军店。
      店主的父亲曾在军中任过副将,招了不少同僚来捧场,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武将们长聚的地点,尤其各方诸侯聚集时,这里基本就不再接待普通茶客。
      李伯仲是从后门进得店,随即来到二楼尽头的房间,里面坐了几个年轻人,都是普通的布衣打扮,见李伯仲进门,齐齐起身,显得很恭敬。
      这几人都是朝廷任西北的都尉,身家背景不怎么样,能爬到这个位置,已经说明他们本事超凡,他很喜欢拉拢这种年轻人,有干劲,能做事,而且忠心。
      他这次进京,除了跟那些诸侯世子们碰面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为了见这些人。
      合上门,他们自有他们要说的话——且都是些不能为外人知的……

      而此时,白卿刚进别院,他这栋院子并不大,前前后后也不过六七间房,且没有下人,看来凡事都要她来动手,所幸屋里很干净,不会太累。
      两个护卫把行李放进了客厅后,便不见踪影,空阔的屋里,只有她跟脚边的小狗。寻了半圈,终于在后院找到了一口井,从井旁的木桶里舀了半舀水放在地上,那只小土狗凑上前“咂咂”的舔了起来。
      真是奇怪的人,毫无道理地塞了这么只丑狗给她,只因为她多看了它一眼,叹息——她并不怎么喜欢养活物,因为总要惦记着。
      摸着井台旁的树墩坐下来,看那只小丑狗舔完水,围着自己乱转。
      这里就是京城了,似乎没什么特别,就是人多一些,吵一些而已。
      本来还以为会见到他的父母,她有点好奇什么样的父母能生出他那样的人,不过可惜,这里显然不是李府。
      “看什么?”点一指小丑狗的额头,看着它乖顺地摇着那根短尾巴,不禁生笑,“就叫丑丑吧。”平凡的身体搭上华丽的名字,会活不长久。
      丑丑打了个喷嚏后,开始跟自己的短尾巴较起劲来,而她就那么看着。

      后来,他也开始叫它丑丑,于是丑丑就真叫了丑丑。

      他很忙,来到京城后,更是忙得不见踪影,而她很闲,闲得学会去照顾他,还有丑丑,甚至有那么一段时间,她还以为自己在过正常女人的生活。
      他的家人,他的世界怎么就能这么饶了他们呢?
      这个答案没让她等太久,在某个月圆的夜晚,总算让她见识了他的世界,那个物华天宝,贵人如鳞的世界。
      听说她一定会在他的世界中丢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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