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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为什么一定要读政法学校呢?
爸爸妈妈都问过我。好朋友们也问过我。
只是因为恰巧也没有别的特别想读的学校,法学恰好好像也不是很讨厌的专业。仅此而已。我总是这么说。
其实以前也没有什么想法的。做个江湖骗子,混吃混喝,坑蒙拐骗,得过且过,也没什么。
不过后来,好像也算有了一点缘故。
因为一个姓何的男人。
有次准备辩论赛,看到一句话:向来情深,奈何緣浅。
觉得这句话充满了无可奈何和顺天认命的沉重。
可是前几天逛贴吧,又见到另一个版本。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虽说几年前已经读过,还是受到震撼。
向来缘浅,即使缘浅,纵然缘浅。
奈何情深。如是情深。
不是不认命,只是那彻骨的思念无法屈服在强大冰冷的命运之下。
不是不想忘记,只是对你的爱恋,早已是深深没入心脏的刺,无药可医,只能身不由己的痛。
不是不想潇洒数到一千之后华丽转身,只是日日月月年年,数了那么多九百九十九,始终没有办法,数到一千。
我好像总是特别喜欢与温字有关的词汇。温和。温柔。温暖。温情。
看到这些词语,心里就像是有着细细褶皱的羊绒布被轻轻地拂熨平整。再坚硬的部分都变得柔软起来。
所以,我也总是喜欢与这些词汇有关联的人。温柔的,温暖的,温情的。人们。
可以明媚我原本苍白暗淡的生命。
但是以琛并不是一个温暖的男人。平心而论。
却让人无法抗拒。
有次大家一起出去,我跟旁边的人开玩笑时候不小心叫错名字。把争争叫成何争争。意外的发现不难听。
我就非常得意地说,我发现“何”真是一个很不错的姓氏,跟很多名字都好听。
比如何希,比如何争争,比如何东闽师兄。
还比如何以琛,我在心里暗暗加上这句。
大学时代风云人物何以琛,都市青年才俊何以琛,叱吒律师界新锐精英何以琛。
一直一直都很优秀的,锋芒难掩英挺自信的,内敛深沉的。何以琛。
喜欢赵默笙八年,等待赵默笙七年,一个人寂寞了十几年的何以琛。
七年。对于别离,对于等待,对于思念,对于悲伤。
似乎是都太重太久的残酷刑罚。
呵,学法律的人,难道不知道怎么量刑么。
还是,遇见默笙的那天起,已经注定判自己无期徒刑。所以,无怨无悔呢。
我始终心疼以琛的是,他背负的那么多仇恨,痛苦,灰暗而残酷的回忆。
终究没有让默笙知道。
他用自己的独自痛苦,守护了默笙,守护着默笙。
甚至不惜,让默笙误解自己。
被最重视最喜欢的人误会或者怨恨。应该是一件旁人难以想象痛苦程度的事吧。
天上天下,最坚守原则,最冷静自制,最行事有分寸的,何以琛。
碰到和赵默笙有关的事。任何原则,都可以打折扣。
因为和她上课赌气而完全不知教授在说些什么。
因为要帮她补习备考,堂堂文科大才子的微积分和化学居然比理科的孩子还强。
因为她英语四级没过,即使自己六级过了也完全高兴不起来。
因为想和她一起生活,前途无可限量的何以琛曾经很认真的考虑过一毕业就结婚。
因为默笙去了美国。从来自制自律的何以琛也开始抽烟,宿醉,过了很久大家都难以置信的颓废生活。
因为想要在“显眼的地方”被默笙看到,一向低调淡漠的何以琛参加电视台的热门访谈节目。
因为要等待她回来,所以七年不近女色,独身一人。任朋友长辈念叨不止。
因为太想念她,所以费尽辛苦找回的默笙一张某证件的大头照被珍藏在皮夹里七年,片刻不离。
因为相思成灾,所以书架上漫不经心翻开的书籍,都有这样随手写下的诗句: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凌乱而潦草的字迹,烦闷的心情。那句诗,是默笙名字的由来。
默笙,我很清醒,一直.很清醒的看着自己,沉沦。
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不是没有埋怨过曾经年轻气盛时不知好歹的何以琛。不温柔不体贴不细心不浪漫。
总是不会哄女朋友开心就算了。
还老是让女朋友受委屈。
看看大学里的双双对对,那个男生不是把女孩捧在手心里关怀呵护?无微不至,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而在他们的恋爱里,却完全是反的。
以琛是那么优秀能干,所以必然忙碌少闲。
默笙从不会过分人性撒娇,总是在一旁默默等待他想起她。想不起,她也不会烦他,而是打起精神帮他做这做那。打饭,收集资料,誊写工作材料,跑腿打杂。
别说是男朋友,就是旁人,也会心疼吧。可是他居然,连送她都做不到。
真的会忍不住想,默笙的不安,默笙的不确定,默笙的放手,是不是,以琛也难辞其咎呢?
倘若你多给她一点信心,倘若你当时多呵护她一点,而不是好像只是无奈的施舍,倘若你再坦白一点,诚实地表达你心里的感情。那么一切,是不是又会不同呢?
可是再气,看着不可一世的何以琛在七年里受的煎熬与折磨。也不禁心软起来。
默笙是他寂寥生命里唯一的一缕阳光,那样蛮不讲理,连个招呼都不打的穿过重重阴霾照进他心底,他甚至来不及拒绝。
对于这样奢侈而让人依赖的温暖,就好象是蓦然绽放在生命里的罂粟。
猝不及防。欲罢不能。然后,铭心噬骨。
当颓废的何以琛终于又变回冷静自制的何以琛。
那种平静,已经有了不同的含义。
平静,是因为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
我始终印象深刻的,是以琛对以玫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直到几年后他们重逢。有人问以琛。喜欢默笙什么。不是容貌,不是身材,不是气质,不是才学。那是什么呢。
以琛说:“那时候眼光不好,喜欢就喜欢了,没有办法。”
说何以琛是个不懂浪漫的人,其实我是很怀疑的。因为他的话,已经是极致温柔。
真的很佩服何以琛。他居然那么毅然决然的选择等待。
就连我也同意,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然而,以琛根本就没有去想这些问题。对他而言,等待是自然而然,顺理成章。
也许真的就是这样,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所以无论是美国还是其他地方,所以无论是七年还是更久,所以无论是多少次的错过。
终究会相遇。终究会重逢。
因为无论缘浅如何,奈何情深不变。
大概是太喜欢何以琛,所以一度很仰慕律师这个行业。现在回头想想,果真是小女儿的心性,天真可笑的可以。
这个钢筋混凝土的丛林里,也许真的会有所谓的都市童话,但是,倾其一生,我至多也就是个阅读者,或者记录者吧。然而,决然不会是一个演绎者。呵。
不过还是祈愿,相信幸福的人,可以书写自己的童话。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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