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墨花镜

作者:不落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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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爱》


      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的样子就迫不及待地闯入我的视线里,霸道地占据全部,像是和清晨看见的第一缕阳光同步,无声宣告他对我的主权。

      不用想也知道,睡了一宿,头发都成鸡窝,衣领口子大开,我就这么半撑着眼皮子看着他。

      我知道他。

      陆齐梧,我昨日的爱人。

      和他记忆里一样,明明都二十六岁快奔二十七,四舍五入就是奔三的男人了,还是一副让人看不腻的少年模样。

      不是我吹,少年感在他身上,我合理怀疑被时间施了魔法,永久冻结,不会消逝一分一毫;和冬日暖阳,春日羞花一样令人青睐。

      我才不会告诉他,我都快羡慕死了。

      眉眼带笑,他总是这样,我以前问他你为什么老是这么笑,他说因为他爱我。我说可我明天就不爱你了,他说没关系,我还是爱你。

      就算冷酒将方冰吻融,就算冬日迎不来还春,就算太阳系失去唯一的太阳,就算万有引力失效,地极消失。

      我还是爱你。

      我很早就告诉他,我有病。

      大二那年的马列课下课后,全教室里的人都走光了。他托着下巴侧头,一副笑得贱兮兮的模样。

      “诺洺,你有什么悄悄话要和我说啊?”他真的笑得和一个小孩似的。

      可是结果注定要令他失望吧。

      我没有说话,从包里取出一份医院病历证明,直接怼到他面前。

      他愣住了。

      然后默默地把病历看完。

      我就在一旁看着他,他没有笑了。

      看吧,我就知道。

      他一直反反复复地把病历上的那个病学名看来看去。我实在受不了了,大大声声地朗读出来。

      “情感流失黑白记忆症。”

      “患病者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忘记上一段时间,即过去产生、留下的感情,但记忆可能不会丢失。”

      “我的‘时间’是一天二十四小时,我的记忆不会丢失,全都会好好地装在我的脑子里。”

      “但我的情感保质期只有一天。”

      就算我爱他,我最多也只能爱他一天。等到第二天的凌晨一到,睡在他旁边的就是一个空有记忆却不再爱他的诺洺。

      就算是燃得再绚丽的烟花,也会变成破碎的硝烟。

      没有人会一直爱一个反反复复不再爱他的人。

      “没有其他的了?”他当着我的面把整份病历收好放进包里。

      “没有了。”我起身拎起书包,抱起几本书,转身就往门外走。

      就算是这样心还是痛,不过还好,刹车刹得及时。我不知道我还能撑多久,只想快点走,甩开他,别让我看见他的眼睛,就连病历我都一时忘了找他要回来。

      “你去哪?”他揪着我的脖子把我扯了回来。

      “你管我?”我低头不看他。

      “唉……”我只来得及听见他的一声低低地叹息。

      下一秒他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捏起我的下巴温柔地和我接吻。

      真的真的很温柔。

      舔完我的唇面又舔我的唇缝,温热的舌头伸进我的口腔里,但他不会让我喘不上气。

      因为他是在告诉我。

      没关系。

      就算你只能爱我一天,那也没关系。反正有我呢,我可以爱你一辈子啊。

      那时候我们多年轻啊,怎么会轻易许下一辈子?

      可是我莫名地觉得,陆齐梧就是这个意思。

      那时候走廊上都是来来往往的同学,准备去下一间教室上课,窗户都是透明的玻璃,每一个人都可以看见我们在接吻。

      不记得是谁先惊呼一声,之后人人都看了过来,还大笑着起哄。

      他放开我,拿走我怀里的书抱在手上,“走吧男朋友,反悔也没用了,过一会全校的人都知道你是我的了。”

      他又开始笑了。特别好看,满足了我对爱情的全部幻想。

      是啊,全校人都会知道校草陆齐梧在一间阶梯教室里吻了一个不知名的诺洺。

      从此诺洺是陆齐梧的诺洺,人人皆知。

      “好看么?”回过神来,耳垂上传来湿热的触感。

      陆齐梧贴着我的脸,含着我的耳垂,还有点轻微的疼痛感,是他的牙齿磨着我的耳垂肉。

      讨厌死了,我木着脸一把挥开他。

      没办法,虽然感情不在了,但是记忆在。

      这矛盾又奇异。我记得我们在一起的种种,但就是失去了存在过的情感。

      咬耳朵这个行为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学来的,还死不悔改,每次说他,他总是笑着说下次还敢。

      他起身揉了一把我的脸,“快起来啦懒猪,吃早饭了。”

      你才懒猪,我在心里怼了回去。

      等他出了卧室,我抱着有他味道的被子打了几个滚,小声地说,好看。

      没办法,或许这就是颜控的悲哀。

      我没有告诉过陆齐梧,他穿白衬衫的样子真的帅炸了,分分钟可以出演校园青春剧男主的那种。

      他每次凑到我面前的时候,衣领低垂,露出他骨感十足的锁骨和小小的颈窝,简直就是勾人犯罪。

      我对好看的事物总是会抱有好感,或许这就是我喜欢上陆齐梧的契机?

      但这绝对不是现在的我对陆齐梧的那种好感,我知道,这两种好感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分裂,越来越鲜明,且最终只剩下一个。

      因为这个病,我有记日记的习惯,记下我当时对每一件事情的感受、情感是什么。

      当我翻阅之前的日记的时候,这种感觉就越来越明显,到我不得不清晰地认知到这件事情的存在。

      以前对他的好感,和我喜欢路边野蛮生长的一株紫花,喜欢咖啡店门口悬挂的好看风铃,喜欢每一个长得好看的人的脸没什么不同。

      而现在,从一睁开眼对他的好感就出现了,就像月亮是地球唯一的卫星,一开始便是如此。

      我的病没有好,这只能有一个解释——

      我对陆齐梧的好感,已经变成了生物生长,新陈代谢一样的存在,是一种本能。无关情感,哪怕失去所有记忆,本能就是本能。

      或许有一天,爱上陆齐梧也会变成我的一种本能,它刻入我的骨骼里,是不需要任何其他事物来让它存在的,有我就有它,疾病也不能抹除它的存在。

      我将会爱他,除非死亡带走我。

      今天是星期天,陆齐梧决定带我去市中心新建的一家玫瑰庄园。

      盛夏的光与玫瑰最令人心动。

      芬芳的玫瑰花香沾了我们两个人满身,这里简直就像是放在繁华城市里的一瓶玫瑰味香水,偶尔来这里闻一闻花香,就像短暂的离开了快速的生活,来享受一下静慢的世界。

      我们走在木板铺着的僻静小道上,居然没碰到什么人,而某人就肆无忌惮地要求十指相扣。

      “我不。”我一撇嘴就往前走。

      “就要。”他的话听起来就像对小朋友的那种宠溺,还十分幼稚。

      结果就是两个大男人手牵手走在一篇诗意的粉玫瑰花海里,风都绕路,像是不敢打扰我们。

      爱意总是被诗人企图说到最尽兴,用尽了所有的字词;而世人更是或嘶吼,或呐喊,或悲歌,或默声,只求将爱这个字可以表达的淋漓尽致。

      但我此刻却觉得,那还不如我和他的现在。

      诺洺和陆齐梧,一片刚好的盛夏阳光与粉玫瑰。

      一直到一座刷着白漆的木屋前,我们走了大概半个小时,陆齐梧就在我耳边散散地说着闲情小话。

      “今天的午餐肉三明治怎么样?我尝试了新的做法。”

      “还行,午餐肉有点咸了。”

      “啊……”他听上去有点失落,“那我下次再试试,换一家午餐肉。”不用我说什么安慰的话,他自己又欢乐起来了。

      “等一下中午你想吃什么?”

      “都可以。”

      “回家吧,我给你煎牛排还有意面。”

      我没搭话,但听起来还不错。

      “那晚饭呢?”

      “距离晚饭还有……”我抬手看了看表,“大概九个小时。”

      “陆先生,这会儿想晚饭是不是太早了点?”我友情提醒。

      “是有点早了,那等下午再说。”他点点头,一副我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样子。

      其实他每天都会问这些问题,他说,给你做好每一顿饭很重要,也很幸福。

      “听说下一周末大剧院那里有一场魔术巡演,要去看看吗?”他又说。

      有些时候我很好奇他是怎么找到这些新奇的事情的。

      “魔术表演?可以,很久没看了呢。”我答应了。

      “丽兰当妈妈了。”我扭头看他,丽兰是我们大学的班长。

      他捏了捏我的骨节,“她说有空我们可以一起去看看宝宝。”

      他看着我,是那种风从北往下,经过无数人间后到了这水乡南方的温柔,被淬炼过的,被考验过的,我的限定温柔。

      “我只要你一个宝宝。”我想这是他的承诺。

      接近中午,太阳也变得更晒了,我们到一间白木屋里休息。

      这间木屋的装饰特别简约,白色的木板上缠绕出青色的荆棘带着粉色的玫瑰,水晶吊坠挂满了整个天花板,看起来有种童话故事一般的感觉。

      “诺洺。”他突然喊我全名,可我知道他要做什么。

      我转过身,他的手里拿着一朵粉玫瑰。他的笑容还是没有变过,还是那么好看,一如初见。

      “我爱你。”他将玫瑰放到我的手心里,“这是我第2374次对你说的我爱你,在2021年6月22日。”

      正如他所说,这是他第2374次正经地对我表白,我们在一起的2374天,他给我的第2374份惊喜。

      每一次的爱意都比上一次更加热烈赤忱,每一次的表白时间数字都是上一次的下一次,往后,会更加赤热如白焰满天,还会有无数个下一次。

      爱意是永不凋零的玫瑰。

      他搂过我的腰,注视着我,让我感受到他。

      我们在一片光晕和花香中接吻,手持一枝粉玫瑰。

      我知道,我的心脏早已不受控制的跳动,昭示着它无尽的欢喜与喜乐,它爱这一切,它开始心动。

      回到家差不多正午了,陆齐梧从冰箱里取出牛排解冻,调制新鲜的酱料,在锅里放水煮开,准备给我煮一份香香的意面。

      我就在厨房外看着。

      我是一个厨房杀手,天生大概就和做菜这件事没有缘分,而偏偏我还是一个特别挑食的人。

      总之,毛病多多。

      刚在一起的时候他问我你每天吃什么?我一脸淡定地告诉他,方便面,外卖。

      他难得对我皱眉,捏着我的脸说你不好好吃饭。然后又凑近对我说,以后我来管饭。

      现实与过去,眼前与记忆,我是最直观的那个人,看着这个男孩子是怎么从一开始煮个面都会烫到手其实是一个厨房小白到现在从容淡定煎个牛排再给我做份意面的主厨大神。

      所有人都说,陆齐梧真的好爱诺洺。

      我偷偷告诉自己,是啊,诺洺,陆齐梧真的好爱你。

      这句话被我写在日记本上无数遍。

      所以,你要争气点啊。

      吃饭的时候他喜欢把两个人的分量都放在一起,这样美名其曰,可以相互喂着吃。当然,他就没怎么让我喂过。

      无聊地摆弄着手机,我只需要张嘴,咀嚼,吞咽。

      我抱怨,“太无聊了,换我喂你。”

      他一愣,但还是先把叉子上的牛排送入我的口中,“好,你喂我。”

      我欣喜地放下手机,结果叉子,卷起一口意面就往陆齐梧的嘴巴里送。

      他一口就吃完了,很乖。

      我就看着他的嘴,腮帮子鼓起在咀嚼着食物,莫名地就想起他吻我的时候,也是这张嘴……

      “在想什么?”他笑着问。

      “明知故问!”我恶狠狠地说,把叉子又还给了他,“我不喂了。”他一定看见我红透了的脸。

      “哈哈哈……”他还在笑,肩膀都在一晃一晃地抖。

      “不许笑!我饿了!”我使出杀手锏。

      他立马又叉起一块牛排,递到我的嘴边。但脸上还是那么灿烂的笑容,可把他嘚瑟得。

      可是没办法,我的心它又开始乱跳了。

      下午我们都呆在家里,陆齐梧把我抱着坐在沙发上,我们看了一部叫光年之外的电影。

      一部太空爱情片。

      电影里的男女主在接吻的时候,我和陆齐梧也在接吻。

      他们在太空里,我们在客厅里。

      喘气的时候我就靠在他的肩窝里,我想,我已经爱上他了,说不清缘由,但已经深陷其中。

      今天的诺洺爱上了今天的陆齐梧。

      看完电影,正好遇上落日。

      我们两个站在阳台上看这一场城市的落日,他在后面拥住我。

      落日熔金,暮云合璧,天色随着夕阳渐沉,拉出了橘亮的浪漫。

      “我爱你。”我轻轻地说。

      “嗯。”他没说什么,用力地抱紧我,下巴抵在我的头顶。

      晚上睡觉的时候陆齐梧抱着我。

      “我明天就不爱你了。”

      “你明天还会爱上我的,我保证。”

      “我们真神奇。”

      我明明患了一个看起来不会爱上任何人的病,却依旧遇上一个这么心甘情愿的傻子,就这么傻傻守了五年。

      “我们真幸运。”陆齐梧在我耳边说。

      “为什么?”

      遇到陆齐梧是我的幸运,可我不觉得遇到我这么一个伴侣能被称之为幸运。

      “因为你就是幸运本身。”

      无需任何,诺洺就是陆齐梧的幸运。

      我笑了,闭上眼睛,慢慢平缓了呼吸。

      不知道明天的陆齐梧会用什么方式让诺洺再次爱上他?

      但是每一天的诺洺都会期待,都会欢喜,都会心动。

      每天都在重复爱上你的感觉,每一次的落日都如同我对你的爱意在新的一天末尾被盛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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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情感流失黑白记忆症”为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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