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航海日志
航海日志的记载注意事项
以下项目为必须记录的项目但不限于此
1、航海日志的首页应在开始使用时填写启用日期及船长签名,使用结束后应填写结束日期及船长签名,除中国籍船舶,其它籍船舶的航海日志必须用英文记载
2、首页的消防和救生及其它应急演习要在每次演习后记录。
3、船舶主要资料要填写完全,不得有漏项。
4、使用蓝黑墨水填写,如果记错应用红墨水笔画一横线删去,被删字句仍应清晰可见。并将改补字句写在被删字句的上面,改正人在其后加括弧签字。
5、航海日志应在船保存五年。
6、当航向变动频繁,机动用车时应标明船长引航,航向航速不定及船长、引水员操船开始、结束时间。手动舵转换自动舵、自动舵转换手动舵的时间、船位。
7、舱水每天0800及1600两次测量并记入舱水测量记录的相应栏目,中午测算由二副统计记入,对于实际航程是指航迹线实测之里程。
8、对于靠离泊时要记录一些关键的时间,如拖轮系牢时间,第一根缆上岸和船舶靠妥时间、最后一根缆解掉,拖轮船名及解离时间,备车完车及定速时间. 停泊期间应将相关信息记入:如通过检疫时间,开始装卸货完货时间等。
9、长时间海上航行时初显的重要物标或经过重要物标的时间,方位和距离。进出航道分隔带的时间,以及经过航标的时间和正横距离。
10、货舱的检查和保管货物的情况、措施。
11、每班巡回检查的时间、情况。
12 、加装燃油时的相关记录:包括驳船船名(或加油车),靠、离时间,开始加油及加油完毕时间,靠在本船的哪一舷等等。
13、船舶厂修的主要项目,进度情况。
14、重大记事栏由船长或大副填写,记载船上非经常性及较重大的事件。如对消防救生器材的检查情况和时间,应急演习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情况。离港状况及抵港状况,船长或主要船员的调动交接手续的办理完毕时间,以及对航海日志中记载有严重错漏更正的地方。
.15、体系规定对舵提前2小时进行核查和试验,并在开航前一小时和机舱对时、车钟及操舵装置,冲试车和备车情况等并记入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
16、发生海事,应将当时船位,对方船名,国籍,船籍港及海事经过也要记入航海日志。
17、每周对救生艇及救生设备的目视外部检查状况,大副每周要组织在艇不载人的情况下放出舷外一次,另外公约要求抵离前十二个小时对舵及应急设备等进行效用试验,应该记入航海日志。
18、散货船应在预期会有恶劣气候时和在恶劣气候之后,对关闭的舱口盖和紧固装置进行检查以及其他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每周进行常规检查,且必须记入航海日志,作为已经检查的证据备查。
19、大副要每天检查航海日志的记载情况并签注,船长要定期监控签字。
20、更换压载水的开始时间舱位及结束时间和船位应记入航海日志。
21、各种应急演习的记录要有船长的评估。
22、对新上船人员上船两周内救生消防的培训要记入航海日志。
23、每班巡回检查情况要记入航海日志。
24、近岸航行时要有除GPS定位以外的其他方法的船位。
25、收到GMDSS遇险报警后要注明未去营救的理由。
26、抵港前应进行正倒车试验。
27、遇恶劣天气应按要求详细记录天气海况(例如:遇台风威胁,应每小时记录天气海况),及采取的措施。
28、如意外情况或抛锚避风,应勤测船位并做好相关信息的记录。
29、使用救生艇,应记入艇号、使用原因、时间等等。
30、每周通用报警检查。
31、月度检查救生设备包括属具。
32、每班当职人员应签字。
航海日志正文
船舶记载航行和停泊以及有关情况的文件。内容包括船舶动态和船位记录,保证船舶安全所采取的措施,船上和周围发生的重要事件。航海日志主要是为分析、总结航海工作积累重要资料,供安全检查和为处理海事提供在法律上有效的原始资料。
各国航海日志的格式大同小异,分左页和右页。左页记录航行和气象、海洋情况,包括计划航向、罗经航向、真航向、罗经差、风流压差、计程仪读数、推进器转数、天气现象、能见度、气压、气温、海水温度、风向风力、云状、云量、浪涌等;还记录中午的统计数字,如船位、航程、燃油和淡水的消耗量和存量、压载水存量及污水沟测量等。右页是记事栏,记录左页不能包括但同航行和停泊作业有关的内容。
航海日志由值班驾驶员负责填写,每日由大副审核,船长阅签。航海日志要求记载完整、确切,如实反映航行和停泊作业的重要情况,能于事后根据航海日志的记录重新给出当时航行的航迹和反映出同航行有关的情况。航海日志应记载原始数据,如航向、方位应记录罗经航向和罗经差、罗经方位和罗经差,不应直接记入改正后的数值。航海日志记载如有错误,不得撕扯、擦改、描改、涂改,应按规定划去重写,并加签名。如发生海损事故,应将航海日志和有关海图封存待查。同时再启用一本新航海日志,继续记载出事后的内容。因此海损事故弃船时,必须携带航海日志和有关海图离船。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