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美颜盛世[快穿]

作者:焚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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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人嫌真少爷


      “你是一个典型的跳梁小丑。”

      “你自私恶毒,头脑愚蠢,贪慕虚荣,嫌贫爱富。”

      “你是这个家族的真少爷,但却被假货比得一无是处,他是匣中明珠,你是路边野草。”

      “你的家人爱他,你的未婚夫爱他,你的仇人也爱他。”

      “你这一生不曾被任何人关心过、在乎过,你是只彻头彻尾的可怜虫。”

      “狗血灵异校园副本·雾蓝塔,载入成功。”

      ……

      姜离忧在杂乱的喧哗声中醒来,鼻梁处火辣辣地痛。

      痛?这可是个新奇的体验,他差不多已经有好几百万年没感受过痛觉了。

      细细的手指揩了一把鼻子,定睛一看,白如凝脂的掌心里赫然是一抹显眼血迹。

      不远处的花坛旁边,一群彪形大汉正用足以致残的力道,对着圈子中间的人影暴力殴打,一边打一边不干不净地骂着:“杂种一个,竟然敢顶撞少爷?把少爷弄伤了,砍了你双手双脚你都赔不起!”

      “不过是池家一个私生子而已,给我们少爷当当沙包怎么了?竟然还敢不乐意。”

      “呵呵,你该不会真以为池家不知道你被姜少爷绑架了吧?啧啧,没人在乎你而已。”

      姜离忧捂住脑袋,低吟一声。故事的人物和背景信息如洪流般涌入脑海,他接收完信息,脸色猛然变换几番,大喝一声:“住手!”

      这声喝止犹如一道惊雷在现场炸开,几个大汉都停止了殴打,面面相觑。

      往常收拾人的时候,这脑残富二代恨不得他们把人打死,怎么忽然转了性叫停?

      “姜少爷,是打得不够狠吗?”其中一人小心翼翼问道,脸上露出半点为难。再打下去,这人就要废了。虽然他们是拿钱办事的打手,但也不想背负起人命官司啊。

      姜离忧闭了闭眼,模仿着原主的语气:“先就这样吧,把他带下去。”

      话音落地,大汉们应了声是,姜离忧眼睁睁看着他们一左一右拖起地上血肉模糊的人影,带进了地下室中。

      我是让你们带下去,不是让你们拖下去啊!

      浓郁的血腥气飘散在初秋含珠带露的清冷空气中,伤口处的鲜血粘稠滴落在地板上,被主人失去知觉的身体拖曳成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姜离忧下意识看过去,却冷不丁和一道目光对视上。

      锋锐冷厉的眉峰下,鲜血浓稠,连浓密的睫羽都被粘连成簇,眼窝很深,分明满脸是血,投过来的目光竟然不带半分痛楚,只有清醒。

      是那种记住对方的脸、要把敌人撕碎嚼烂的、凶狼般的清醒。

      姜离忧像被烫了一下,仓促收回目光。

      不是他胆小,那视线真的很吓人啊——虽然姜离忧不是人,但也被吓到了。

      姜离忧是一位神祗,原型是只漂亮的红色九尾狐狸。人分三六九等,神祗也分有用的和没用的,而姜离忧就是后者。除了吃喝玩乐和睡觉外,并不擅长什么。

      用这个世界的话来说,他就是一条典型的咸鱼。但他有一个万能的老公,人帅可靠还会疼人,所以小日子过得也算滋润。

      但很突然的,上一次姜离忧打盹儿醒来,父神告诉他:息烬消失了。

      呜呜呜,不论再怎么丢三落四,把自己老公弄丢也太离谱了吧?

      所以他才会离开中庭岛,来小千世界找人。

      根据脑海中的信息和前因后果,姜离忧轻易推断出了被打少年的身份——《雾蓝塔》攻二,同时也是全文最大的反派,在意外死去后化为厉鬼,将整个校园都变成无法逃离的血腥地狱。是银秋私立无人生还惨案的罪魁祸首。

      姜离忧穿越进的这个身体和他同名,是姜家的真少爷,因为意外和假少爷身份互换,在乡下长到十四岁才被家族寻回。

      他迟钝愚蠢,像一块无人问津的苔藓,被荀念的光芒照耀着,在阴暗角落里发霉。

      他又盲目自大,利用父母的愧疚,把荀念未婚夫抢到了手,虽然成功,但也招致了父母的彻底厌弃与荀念拥趸的排斥。

      大概是想讨未婚夫欢心,他又自作主张地把未婚夫的私生子弟弟,也就是本文攻二宁望绑来,关在地下室狠狠虐待,导致宁望死亡。

      在剧情后期,化鬼的宁望归来,姜离忧是第一个被报复的对象,下场之凄惨,打了马赛克都不能过审。

      一手好牌打得稀烂,一个被物尽其用的踏脚石,这就是原主可悲的一生。

      想起原主的下场,姜离忧情不自禁哆嗦了一下。来之前系统就明确告诉过他,宁望是息烬的神格碎片之一,他必须让宁望对他的好感提升到百分之九十以上,才能够成功回收碎片。

      ——他必须攻略的对象刚被自己下令毒打一顿,现在还关在地下室中奄奄一息。

      开场就是地狱局,咸鱼姜离忧很想知难而退。

      但这是不可能的。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姜离忧进了客厅,翻箱倒柜找出了医药箱。

      趁此时机,姜离忧观察了这栋二楼小别墅。别墅位于一处偏僻郊野,独居世外,前后眺望,周围没有半点人烟,非常符合当一些恐怖电影的拍摄场地。

      从门口的阶梯下去是一条鹅卵石小道,道路两旁是两座小型花圃,栽种着灿艳如火的红玫瑰。

      别墅没有篱笆,这个山头都是姜家的地盘,自然也不需要篱笆。

      走过鹅卵石小道,外面是一片平坦草地,草地上生长着许多盘根虬结的古树,粗壮的树杈交织错落,如同拱顶般遮挡在草地上方,遮蔽阴雨和阳光。

      打手们收到钱后就不愿多待,赶紧离开了这个阴恻恻的地方。

      “这姜离忧果然是姜家弃子,谁给自己亲儿子住这种鬼气森森的荒郊野岭啊。”

      “赶紧走赶紧走,看着就渗人。”

      姜离忧打发完打手,提着医药箱,沿着血迹下到别墅的地下室。

      光线很暗,点了灯才勉强能看清路。石质台阶,一梯十二层,先向下,再右拐,率先出现在面前的是一个约莫二十平的黑暗空间。

      地面上许多乱七八糟的血迹,有的已经氧化发黑,有的还很新鲜。

      也不知道被关在地下室的这段日子,宁望到底被原主折磨了多少次。

      借着昏黄光线,姜离忧初步扫了一眼,并未发现宁望踪迹。

      他提高手上的煤油灯,又往前走了几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有着铁栅栏的小房间,看清里面的景象,姜离忧情不自禁倒吸一口凉气。

      少年双臂被绳索牢牢捆绑,伤口的血迹已经在身下淤积成一小滩,他的面容被细碎的黑发遮盖着,浑身剧烈颤抖,喉间发出受伤野兽般的粗重喘息。

      姜离忧吓了一跳,赶紧打开铁门的锁走了进去。

      “喂,喂。宁望?”他蹲下来,一边轻声喊着,一边推了两下少年的肩膀,宁望毫无反应,似乎是已经昏迷过去。

      给昏迷的人处理伤口要麻烦许多,但当病人对他恨之入骨时,昏迷倒变成了乐观的状况。

      姜离忧洁白的手指拂开粘在他脸上的发丝,昏暗的灯光下,露出一张被鲜血浸染,伤痕累累,却仍旧能看出线条精致的轮廓。

      姜离忧微微一怔。

      他和息烬长得很像。

      姜离忧在下地下室之前,没有想过他的生存环境这样差。用纱布将伤口简单止血后,姜离忧把他带上了二楼自己的卧室。

      姜离忧把宁望扶起来,才发现他个子很高,看起来是瘦的,但个子太高了,将近一米九,所以体重也沉。现在的小孩都太会发育了。

      姜离忧咬牙把他背到二楼,中途歇了两次,把宁望放在卧室中央雪白的大床上时,他已经累出了一层薄汗。

      瓷白的肌肤泛出一点粉,显得红润了些,琼鼻冒出一点晶莹汗珠,双眼明亮,整个人艳得出奇。

      宁望被他摔进绵软被子里,蹭得干净的床单上全是骇人血迹,裸露出来的肌肤上新疤叠旧疤,触目惊心。

      姜离忧去卫生间端了一盆温水来,接完水抬头的一瞬间,他被镜子中的自己吓了一跳。

      一头染得乱七八糟的金发,重金属耳坠,浓重的烟熏眼线,厚厚的粉底,惨红的嘴唇。

      姜离忧被雷得外焦里嫩,如果不是照镜子,他会以为自己看见了鬼。

      他废了点时间才把脸上的污七八糟弄干净,用橡皮筋把碎发扎起,露出白皙柔软的一张脸。

      神态柔和娇美,纤长睫羽下,是一双明亮的瞳仁,似乎有着摄人心魂的魔力。

      擦干脸上水珠后,姜离忧把温水端到床边。一双柔软的手把毛巾浸入温水中,纤细的手指,比毛巾还要雪白几分。

      他拧干毛巾,擦拭起宁望身上的血迹和污垢。

      一盆透明的水很快就变红了。姜离忧不小心擦拭到他的伤处,宁望在昏迷中皱起眉,姜离忧有点心虚,低声对着昏睡的人道。

      “对不起哦。”

      动作放得轻柔了些。

      有些血痂和疤痕黏在一起,很不好擦拭。姜离忧专注地清理着,没注意到床上的人浓密的眼睫颤了颤。

      在姜离忧还没反应过来时,一双有力的手卡住了他的脖子,猛地将他按进了柔软的被褥里。

      这只手的手指修长,指节遒劲,冷如玉石,随着五指收紧,手背浮现青筋蜿蜒的脉络。

      姜离忧抬眼,对上一道如凶兽般残酷的视线。脖颈上的力道不断加大,是真的想置他于死地。

      手下的脖颈纤细得好像一折就断,传来微弱的颤意,像濒死的天鹅被溺进了沾着血迹的柔软枕头里。

      “姜离忧,你又搞什么鬼?”

      粗粝沙哑的冰冷嗓音,宁望审视的目光居高临下扫来,却蓦地一怔。

      入目的是一张带着一丝熟悉感,却十分陌生的脸。

      缺氧和窒息令那张雪白的面孔泛上了一层秾艳的嫣红,眼尾也染上了绯色,漆黑的睫羽如蝶翼轻抖,像一尾离岸的人鱼,充满了易碎的美丽。

      一滴泪珠从他泛红的眼尾滚落,浸进枕头里,留下一个暗色的圆点。

      宁望微愣,竟下意识松了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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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我所饲养的恶魔》
      1
      谢语非因为工作原因收养了一个小孩,十一二岁,红瞳,寡言,冷冷淡淡。
      周围的人跟他再三强调,霍琛十分危险,绝对不可以摘下他的手铐和项圈。
      谢语非没当回事,后来一场意外,逃亡的鬼怪潜入他家中报复,谢语非心急如焚地撞开门——
      到处都是血,怪物的尸体碎成无数块黏连在墙壁和天花板上。
      男孩坐在血泊中,闲适地抛掷着一颗圆滚滚的脑袋。
      2
      《谢语非的养崽日记》
      投喂第一天,我被无视了。
      投喂第二天,我被无视了。
      投喂第三天,霍琛掀翻了盘子,还咬了我一口,都出血了o(╥﹏╥)o
      ……
      投喂第三十天,臭小子终于纡尊降贵吃了我煎的鸡蛋,苦尽甘来!但他吐了,还因为急性肠胃炎进了医院,我做的饭有这么难吃吗QAQ
      ……
      投喂第721天。
      霍琛最近很奇怪,我摸他一下他都要跳起来,总是脸红,还不准我进他房间。可等我不注意时,他又会悄悄地靠近我。
      我担心极了,立马带着他去医院检查身体,是我的错觉吗?臭小子看我的目光非常无语。
      投喂第725天。
      我问霍琛晚饭想吃什么,他凑过来摸我的腰,低声说想吃我。
      我采取强制措施,把他绑起来并紧急致电捉鬼总部,鬼王想吃人的肉是什么意思?这是否代表着喋血基因的复苏迹象?
      ……
      投喂第xxx天。
      谢邀,我们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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