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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序 (二)洛离离
远处的夕阳真美,世界都是红色的,暖暖的红色。我的眼睛有点迷茫、心有点迷醉,但我想我的大脑还算清醒,我不能就这样昏昏沉沉的跳下去。坐在这座20层的建筑顶上看这世界有种新风景,空气也显得清新很多,似乎二氧化碳少了很多。于是我舒了口气,笑了,并且心情大好的哼起范范的《最初的梦想》。当我唱到“又能边走着边哼着歌/用轻快的步伐 ”时,晃动的双脚终于把一只可爱的KITTY拖鞋荡成自由落体。高兴时习惯忘我,是我一直以来的优点。探出身子,向下望,看着那朵粉红色迅速模糊消失在我的视线,“啊——”尖叫。伸回脑袋。从天台以百米速度奔回家中。锁门。深呼吸,放松——天!好高哦~
和灏辰租的屋子就在这座20层建筑的20层上,很狭小的空间,被我们经营得很温馨——这是我们的家,我们的。
可我清楚的知道,灏辰已经不爱我了。
所以,我把灏辰换下的衣服统统洗干净、折好,收拾好所有的东西,打算离开他、消失在这单薄的世界,让他再找不到我,内疚一辈子。
就在我站在天台,回忆悼念那美好过去的时候,灏辰的电话打了过来。
“小丫头在做什么?”我听到汽车引擎的声音,“今天提前下班,乖乖在家等着我回来。饿了吧?!马上就可以开饭了。”
电话挂掉了,我一句话都来不及说。
我甚至还没来得及告诉他,就在今天,我决定离他远去。
灏辰回来了,他穿白色的衬衫,领带已懒懒地松开,刹那间高大的身影把房间充满,他的气息激荡于我心。我常常什么也不做,只是看着他发呆,然后一个人痴痴的笑。想,也许这就是爱情~
他蜻蜓点水地在我脸上一啄,揉了揉我的头发,笑笑,换了衣服,转身进入厨房。
倚在厨房的门口,傻傻地看着我爱的男人忙的不亦乐乎。
“望着我出什么神?小屁孩子。”
我笑,“好看!”
“去,去,去,油烟对小孩子不好。”他推我出厨房。
我顺势从后抱住他,将耳朵贴在他结实的后背,听到自己的心怯怯的问:“老公,咱们结婚吧~”亲爱的,我不能没有你,我不要你走,不要离开你。
泪水又溢了出来。是不是当爱情走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如此的无能为力、如此脆弱、不堪一击?
灏辰的脸忽然变得很悲伤,很容忍的笑笑,专注地盯着我,他宽厚的手掌划过我的脸颊,擦掉挂在那里的液体。我的心就那么疼了起来。
我挤出一个笑脸,擦擦鼻子说,“没什么啦~我开玩笑的。瞧把你吓的,才不要这么早就嫁给你呢。”心里一片一片碎了一地,也许是爱情、也许是希望。但,他,始终没有承诺。在别人眼里,我们的爱情铺天盖地,唯有我自己明白这幸福如今已多么无可奈何。
饭吃到一半,灏辰的电话开始唱“Honey,Honey,要对你说声对不起,我总是没时间陪你……”铃声是我的录音,电话是他上司打来的。
灏辰瞥了我一眼,耸耸肩,接了起来。
“好”、“嗯”,“我马上过去……”
我把筷子使劲往桌上一摔,板着脸,站起来就走。灏辰拉住我,按我在他腿上坐下,逼我望着他,我挣扎但拧不过他,只能妥协。
他又笑。
该死的,这么多年了,为了他那永远浅浅柔柔的笑,我无怨无悔地执著着。所以当他开口说话时,我已经不生气了,真的一点气都没有了。
“好了,别说了。走吧。去看看你的美女上司到底是什么事?夜已深,寂寞难耐,青纱帐,美女自怜。此情此景,怎能对影独酌?我的韩大帅哥快去英雄救美吧。”我酸酸地一口气说完,嘟着嘴,一个劲地向上翻白眼。
灏辰笑笑撇撇嘴,用手捏我的鼻子,说:“小丫头,胡说什么呢。是工作上的事。我是你的,永远永远……无论发生什么,宝贝儿,我只爱你,相信我……”他很少讲情话,这不合适宜的一句着实让我愣了一阵。忽然,他的吻覆上我的唇,他的气息强势地倾入我的世界——我无耻的投降,不吵不闹。
没有灏辰的晚上异常难熬,所以我并没有听他的话乖乖呆在家里,而是去了附近的一家酒吧。
不大的门面,有个很滥俗的名字“Blue”,我译它为“忧伤”。但我知道,这世界真正的忧伤是不能拿出来讲的,可以讲出来的忧伤也就不成芥蒂了。
室内的装饰很简单,有各种各样的烟草味氤氲在空气里,暖橙色的灯光有一点昏暗,几个男人,重金属乐器,不入流的乐队,唱着矫揉造作的抒情歌曲。
旁边的男人为我燃起一只烟,我微笑拒绝。我已经不再抽烟了~抽烟是种享受寂寞的活儿,现在的我习惯了灏辰给的幸福,又如何寂寞的来?
17岁的那个夏夜,我坐在学校花园的草地上,仰望星空,抽着我一直钟爱的555,冲着天空练习吐烟圈。灏辰就在这个时候出现,拿着一只手电筒晃来晃去,“同学,同学,这里不可以点火。”……那一天,我拉着他跑了好远的路以躲避树林中众鸳鸯的袭击,当时不知为什么要救这个傻傻的大男孩,只是觉得他傻的可爱。
在我24晕简单的年轮上,分为17岁前和17岁后:17岁前我不认识灏辰,一个人,寂寞;17岁后,和灏辰在一起,失去了欣赏黑暗中燃烧寂寞的能力。年轻的17岁像个劫数,女巫念咒亦无用。
在我无限回忆那过去的点点滴滴时,酒吧的门吱嘎开了一下,一个小姑娘闪了进来,穿白色的连衣裙,白色的帆布鞋,乌黑的头发整整齐齐的梳好,扎着一条中规中矩的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让人轻易想起自己曾经单纯的学生时代。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觉得这个小姑娘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当视线停留在她手里的那把天蓝色的伞时,我忽然记了起来:我确实见过这可爱的小姑娘,在泰安广场的音乐喷泉旁,那朵幽幽的小百合!
看起来与这里的世界格格不入的她,显得有些轻车熟路,在吧台的高脚椅坐定,要了一杯蓝莓汁,加了很多很多冰块。这多少让我有点好奇,但长时间盯着一个小姑娘看是不礼貌的,于是我把视线重新调回那支乐队的主唱。那是个很年轻的男孩子,穿淡蓝色的T恤,有很温暖的声音,唱一首我从未听过的歌。
“我在此岸,看你在彼岸如火燃烧
走不近,触不到
不是我不勇敢
你如此柔弱,让我不忍触碰
不忍、不忍——
……”
年轻男孩专情的目光常常落在一个固定的角落,那里有一群闹喳喳的中学生,所以我八卦的猜测,他一定是喜欢其中某个女子的,而我的小百合似乎对台上的小男生情有独钟。瞧,这就是年少的爱情,小孩子们的爱情,一眼望穿、干净透彻。我笑了笑,为自己的那点小聪明,也为那朵可爱的小百合。
那个不起眼的角落忽然爆发出很大的躁动,有人吵了起来,歌声戛然而止。台上的男孩子们都冲了过去,一阵巨响,似乎什么东西被撞翻。现在酒吧里不多的人都被他们的小动作吸引,我的小百合探出身子张望,看起来有些紧张,眉头皱了起来。呵呵,样子可爱极了。
啊~小百合急了,竟跑了过去。原来,年少的我们都一样——为爱都是这样勇敢。
不远的地方浑浑噩噩的打斗忽然定格,混乱的记忆又回到我的体内,充满了血腥和暴力。人们扭曲的面孔,那为爱义无反顾的身躯,我的灏辰。当暴风血雨结束,可怕的妖魔们离去,我抱着血泊里奄奄一息的灏辰,紧紧握着他的手,不肯松开。他仍冲着我笑,血从他的嘴里流出。我哭了,歇斯底里,我第一次怕的要死,我怕自己怀里的男子就这样走了,消失了……我即将到来的幸福是如此的单薄脆弱。他说:“离离,你没事,就好了。”于是,世界只剩下我们,这男子就是我的天!
“咣!”天,我从不知道这幽幽的小姑娘是这样的不知死活。她竟用一只啤酒瓶砸向一个偷袭蓝色男孩的小瘪三!血和啤酒混合在一起从那人的头上流下,头发贴在头皮上,面目狰狞却滑稽。
我忽然善心发始,想要解救这闯祸的小姑娘。于是,我以最快的速度穿过人群,赶到我的小百合面前,打倒那个想要报复的男人,拉起她就跑。
她的手软软的,身子也轻轻的,可能也是后怕了,随着我跑的飞快。当我们穿过许多弄堂,终于精疲力竭靠着污渍斑斑的墙围,大口喘气时,我们相视忽然笑了,我忽然间心情大好,很想在这无人的大街好好笑笑。
小姑娘变脸真是一绝,她忽然想起了什么,停止了笑又绷着一张倍严肃的脸,说“不行,我得回去,简司扬还在Blue。”
“你回去又能怎么样呢?被人打成包子吗?”
“可我必须去,我不能让他们伤害他。”她说话时眼睛亮亮的。
我笑了,年轻的孩子,真好!
这次我没有拦她,昏黄的路灯下我看到她红扑扑的脸,还有那坚定的眼神,曾几何时,我也一样的执着地坚持着爱。她转身跑掉,白色的裙摆在空气里飞扬,跑了有一段距离后,又像想起什么似的,转身冲我喊:“我认识你,我叫叶小溪。谢谢你今天帮我。”
“叶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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