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马从背刺男友开始[末世]

作者:鲸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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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逢


      天还没亮,猎人大本营上空就响起雄壮的《命运交响曲》,声音之大让整个大本营都骚动起来。

      猎隼小队屋内。

      孙铭直接被吓醒,从床上翻起来的时候平衡不稳,一个骨碌栽倒地上,他怀里抱着枕头,脑袋撞得嗡嗡响。

      “哟,醒了?”沈骁的背包已经收拾好,正在仔细的磨刀,他像是没听见交响曲,朝孙铭挥挥手,呲牙笑,“怎么样,大本营的叫起服务,刺激吧?”

      孙铭二十来岁,后脑勺留着小辫子,他加入猎隼时间不长,昨天才第一次跟着队长来到大本营,是个彻彻底底的新手猎人,之前没有任何一个人提起过所谓“叫起服务”,此时此刻他脑子完全懵掉: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

      “小子,这是每个猎人都经历过的,我们称之为‘新人欢迎仪式’,”郑勋端着脸盆走进来,看样子也是见怪不怪,“凡事都有第一次,习惯就好了。”

      郑勋今年36岁,看起来精瘦精瘦的,略微有些驼背,他在猎隼有些年头了,待人热情,厨艺精湛,随身的铁锅是他的宝贝,在队伍里兼职厨子和后勤。

      “你们太缺德了!”看着老队员们都习以为常的样子,孙铭意识到他们都是故意不告诉自己。

      屋外,广播音乐声渐渐变小。

      “还坐床上干嘛呢?起来!”郑勋拍了一把孙铭的脑袋,“也不看看几点了,懒货。”

      “孙铭,你要实在困就再睡会儿,”沈骁随口说道,“老郑你别催他,才凌晨四点半,早着呢。”

      队长都发话了,孙铭当然不客气,他给郑勋摆了个鬼脸,小辫子一甩,麻溜儿滚到床铺上,用被子把脑袋捂住,打算睡个回笼觉。

      沈骁和郑勋交换了一下眼神。

      郑勋放下手中的东西,蹑手蹑脚走到孙铭床铺旁边,一副看好戏的样子,他数着秒针,伸出手指倒计时。

      五秒,四秒,三,二,一!

      滴——

      广播里传来刺耳的蜂鸣,随后是一段字正腔圆的男声录音:

      “各位早上好!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请今日启程的猎人们速速起床!为即将到来的兄弟姐妹腾出床铺...”

      语音播报的音量比刚才的音乐声还大,循环播放个不停,像唐僧念紧箍咒一般,钻进大本营每一个角落。

      睡什么睡!这还睡个屁!

      裹在被子里的孙铭忍无可忍,钻出来仰天长啸:“畜生啊!有这么叫人起床的吗!”

      对面床铺传来一个闷闷的声音:“这次不是叫起服务,是催你赶快退房。”

      孙铭循声看去,满脸络腮胡的洪展已经把床铺叠的整整齐齐,和已经笑到岔气的郑勋不同,洪展大多时候都很沉默,脸上常年挂着半死不活的表情,他是队伍里年纪最大的人,至少五十岁了,擅长用斧子,是个人狠话不多的角色,没有人能看出洪展的情绪——沈骁除外。

      “好了,回笼觉也睡了,玩笑也开了,都收拾收拾。”沈骁站在窗户旁,看了一眼外面阴沉沉的天,“天不太好,我们早点走。”

      此话一出,孙铭和郑勋都不再打闹,开始各自整理内务,而洪展则沉默的走出去,去查看来自基地气象中心的天气预报。

      “沈队,没有暴雪预警,”洪展很快回来,“一切正常。”

      沈骁点头。

      “老板,我随时可以出发,请指示!”孙铭很快穿戴整齐,意气风发,站的板直。

      “好。”沈骁答道。

      郑勋把锅背在身上:“头儿,走呗?”

      “出发。”沈骁走出屋子,三个队员依次跟在他身后。

      一行人并没有直接离开大本营,而是朝着公墓走去——每天早晨,每个活着的人,都要聚集在一起,告慰已逝之人,并为即将远行的人送上祝福。

      这种集会,被称之为“晨钟”。

      昨晚还空荡荡的公墓,这会儿已经聚集了不少猎人,他们三两成群聚在一起,或闲聊或抽烟,伴随着早就习惯的寒冷,等待着即将开始的晨钟。

      江莱很早就醒了,《命运交响曲》响起的时候,她正带着惊蛰晨跑,结束后看到好多人聚集在一起,好奇的走上去,才知道原来是猎人大本营的晨钟。

      她带着惊蛰走到一处人少的地方,惊蛰体型巨大,格外引人注目,一路上得到不少猎人的夸赞,大狗被夸的飘飘然,尾巴摇的像螺旋桨。

      江莱也没太管,心里琢磨着刺杀林正初失败的事儿,手上抓着惊蛰,以妨它乱跑。

      突然,惊蛰的尾巴不摇了,它挣开江莱的手,跑到不远处,在一个墓碑旁转了半圈,然后原地乖巧坐下。

      “惊蛰,回...”江莱的话说到一半就噎了回去。

      众多墓碑里,只有这个墓碑下放着一束小白花。

      太阳在这时微微露头,一束阳光洒在墓碑上,照亮了上面的名字:春来。

      江莱眼神微动,走过去,蹲下身,手指顺着墓碑的字迹滑动,石材冰冰凉,却一点灰都没有,该是近期有人打理。

      会是谁?她没有头绪。

      惊蛰用鼻子闻了闻墓碑下那束结冰的花,用爪子推给江莱。

      江莱有瞬间的愣神,并没有碰花。

      广播的“退房提示”戛然而止,换成了新闻播报。

      “据曙光基地报道,前基地执政官林正初现已苏醒,行凶者疑是女性,身份正在调查...”

      天再次变阴,公墓里唯一的一束阳光也被乌云遮住了。

      江莱眼神冷下来,沉默片刻,揉了揉大狗的下巴,轻声说:

      “早该死的人,至今吊着一口气。还没死的人,墓碑却立了好多年。”她顿了顿,“惊蛰,你说,是不是很讽刺?”

      惊蛰起身,前爪搭到江莱膝盖上。

      “放心我没事,只是在想,如果她还活着…算了,”江莱又看了一眼那束花,“走吧,换个地方,我可没心情扫自己的墓。”

      猎隼小队也在这时来到公墓。

      “欸老板,我听说,你每年都这个时候都过来,还带着一束花,有情调啊!”孙铭跟在沈骁身后故意八卦,“据说鲜花可贵了,比烟还贵呢!老板你当猎人赚的那些钱,不会都买花了吧?”

      郑勋狠狠撞了一下孙铭,示意他闭嘴,然后朝着前方使了个眼色。

      孙铭“啊”了一声,看向队长,发现沈骁压根没听见刚才的八卦,他不仅眉头紧皱,神色还有些紧张?

      这可不得了!在孙铭眼里,队长沈骁就是神一样的存在,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他都淡定沉稳,从来没有这样过!

      顺着沈骁的视线,孙铭小辫儿一甩,看到...

      一只超级大的雪橇犬?

      “啥意思?”孙铭悄悄问郑勋,“老板要抢人家狗?”

      “你什么猪脑子!头儿是那样的人吗!”郑勋给了孙铭一个嫌弃的眼神,正了正背后的锅,煞有其事的说,“昨晚上,头儿不是说今天会有一个新成员吗,依我看,八成就是这只狗!但他现在又犹豫了,因为你看啊,这只狗这么大,吃的肯定多,就我们队里这点食物储备,哪儿够啊!”

      孙铭恍然大悟。

      走在最后的洪展实在听不下去这两人胡诌,说:“沈队看的不是狗,是狗的主人。”他指指前方,“那个姑娘。”

      沈骁有一瞬的恍惚。

      在猎人大本营歇脚的日子,只要没什么事儿,沈骁都会去那个墓碑旁消磨时间。

      仿佛坐在墓碑旁边,就能见到她一样。

      刚才,他仿佛真的见到了:墓碑前,一个女人蹲下身,她背对沈骁,黑衣黑裤,没有戴帽子,头发束成低低的马尾,肩膀微收,手指抚在墓碑上。

      阳光照亮她的背影,看起来温柔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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