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马从背刺男友开始[末世]

作者:鲸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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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母树


      根据惯例,每个无夏之年都拥有唯一的命名,在“烟花”之前,人们经历了历史上最长的一次无夏之年,永夜持续了十多年之久,史称“浪潮”。

      在一些老人口中,那是一段黑暗的时光,寒冰的魔爪伸向大地,怪物纷纷出洞,永夜看不到头,生活对很多人关上大门,摆在他们面前的死法多到不重样,活下去的路却一条也没有,数不清有多少地方一夜之间成为历史。

      但有一个地方,无论历经多少次无夏之年,依然固若金汤——温泉基地。

      一群强大的金瞳异能者守护着这里,人们称呼这群异能者为:守夜人。

      守夜人的异能涉及方方面面,除了能打怪外,在基建、医疗等领域也颇有建树,他们的存在,让温泉基地不惧浪潮,时时刻刻保持正常运转。

      淡金色的保护罩将温泉基地与外界隔开,是世外桃源般的存在。

      有异能者,就一定存在没有异能的人,这样的人被称做愚人。

      基地内的愚人像仰望太阳一般依附着守夜人,那些金色的眼眸是黑夜中的火光,既让人崇拜,也让人惧怕。

      愚人在基地没有尊严可言,骡子,是守夜人对他们的称呼。

      除了在婚姻、教育、职业等问题上差别对待,基地内的工作区和生活区也被划分成三六九等,所有挂着金色招牌的地方都是守夜人专用,愚人若未经允许擅自闯入,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甚至被逐出基地。

      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不配拥有姓名,许多人终其一生只有一个数字编号。

      即便如此,也很少有人会选择主动离开温泉基地。

      毕竟基地外面怪物肆虐,物资匮乏,基地内却温暖如春,不愁温饱,比起活着,尊严又算得了什么。

      浪潮二年,温泉基地执政官换了人,他叫春原,曾在以往的战斗中失去了两条腿,下半生都需要与轮椅为伴,但这并不影响他在基地的威望,传说他那双金色的双眸可以看穿一切。

      春原与以往的任何一位执政官都不同,他对愚人友善可亲,出台各种改革政策来提高骡子们的地位。

      同年年初,沈骁出生,彼时他还没有姓名,编号L2011,意思是浪潮二年出生的第十一个孩子。

      他的父亲有着制鞋的好手艺,是基地有名的鞋匠,很多权贵都会来光顾,偶尔还会接到执政官一家的订单,凭着这份手艺,沈骁一家人过的还算宽裕。

      沈骁四岁那年的立春,父亲带回一包糖、一瓶酒和一个打火机,打火机上印着一只白狐。

      酒在基地是稀罕物,属于有钱都买不到的东西,一般只有守夜人能搞到,愚人最多蹭着闻闻香味。

      但父亲对酒没什么兴趣,倒是对打火机爱不释手。

      父亲是老烟枪,他很高兴的告诉儿子,这些都是他和人打赌赢来的——春原先生的夫人到底会生个男孩还是女孩,是那段时间基地里最热衷的话题。

      “他们都说是儿子,只有我一个人赌是女孩,果然如我所料!”父亲说,“因为今天是立春,所以春原先生给那女孩起名春来,多好的名字啊,说不定春天真的快来了。”

      沈骁忙着吃糖,压根没注意父亲在说些什么。

      后来,吃糖的日子越来越多,父亲脸上笑却越来越少。

      沈骁隐约明白,父亲的愁容和母亲有关,母亲是附近出了名的美人儿,有不少人都觊觎她的美貌,其中有一个是守夜人,沈骁曾亲眼看见他对母亲动手动脚,周围的守夜人也都只是笑呵呵地看着,没有一个出手相帮,父亲得知后想去讨个说法,却被揍得几天下不了床。

      一位姓林的年轻先生得知此事后,特意来到家中探望父亲,没过几天,那个伤了父亲的守夜人竟然亲自登门,又是送礼又是赔不是,态度谦卑的让人不适应,沈骁是很久以后才知道,那位姓林的年轻先生名正初,是执政官的学生,常年陪伴在春原先生左右,而父亲被欺受伤的事情,正是这位林先生帮忙解决的。

      “林正初是个好小伙,”父亲说话间不忘吞云吐雾,“我之前只见过他一面,是给春家送鞋子的时候,没想到他不仅记住了我,还出面帮我们这么大的忙,一个愚人能在温泉基地坐到这样的位置,还得到了春原先生的赐名,未来可期啊…”

      沈骁小时候很讨厌父亲抽烟,听了两句就不耐烦地跑开了。

      九岁那年,沈骁开始每天和父亲上下班,一边学习制鞋的手艺,一边帮着父亲送订单。

      某天,父亲将一个包装精美的鞋盒给沈骁。

      “去,把这个送到春原先生家,”父亲叮嘱道,“路上端平稳,到了要有礼…”

      “知道啦,要有礼貌,放下鞋子就走,不要瞎打听,不要东张西望,”沈骁学着父亲的语气,“春家对我们再客气,我们也要搞清自己的身份。”

      父亲满意的点头,说:“你少不耐烦,好好记着,别总把我的话当耳旁风!”

      “您都说了八百遍了,想不记住都难。”沈骁抱起鞋盒掂了掂重量,鞋盒很轻,明显不是成年人的鞋子,“又是给那位大小姐的?她一年的新鞋加起来比我鞋子总数还多,也不知道有多少双脚。”

      “小姑娘鞋子多点怎么了,”父亲敲沈骁脑壳,“而且咱家和人家能比吗?好歹是执政官的千金,春原先生把她当掌中宝,别说几双不值钱的新鞋,她想要摘个月亮,春原先生都会想办法给她摘下来。”

      “永夜已经持续十一年,太阳都没了,月亮更不可能。”沈骁说。

      “唉,想想小春来也是可怜,”父亲说,“我听说她身体很不好,吹吹风就发烧,所以母亲管她很严,从来不让她随便出门,守夜人里都没几个见过她的样貌的,小姑娘今年五岁,正是爱玩的年龄,却只能天天关在家里,也难怪春原先生对她宠到不行,什么好吃好玩的都第一时间带给她。”

      “可我上次去送鞋,看到林先生满世界找她,说是又跑丢了,好像还是翻墙出去的,不像身体不好。”沈骁说。

      “胡说八道,”父亲烟不离手,“春家的院墙那么高,你都翻不过去,何况一个小姑娘。”

      沈骁闻到烟味,皱着鼻子说:“您少抽点,活得长。”

      “小屁孩子,啥也不懂,”父亲用手扇了扇烟,拿出印着白狐的打火机,“看,这可是好东西…”

      “啊啊啊!”孙铭喊得凄惨,沈骁在子母树外面都听得清清楚楚,他眼睛端详着打火机,脑子已经完全从回忆里跳出。

      从惨叫程度判断,八成是在换药——孙铭之前被撕裂者抓烂的胳膊尚未完全恢复。

      “轻点!江莱你轻点啊——”孙铭的哀嚎不绝于耳。

      沈骁算算时间,差不多该回去值夜了,他收好打火机,拍了拍“子”树的树干,溜达着归队。

      “忍一会儿,再两天差不多了。”江莱不顾孙铭的叫唤,麻利的涂药缠纱布。

      惊蛰蹲坐在她身旁,鄙夷地望着孙铭:喊什么啊,狗耳朵都要被你喊聋了,又不是折了条胳膊。

      孙铭无法读取惊蛰的想法,但大狗的鄙视之情过于浓烈,让他很难不察觉,他带着哭腔说:“江莱,我疼的都出现幻觉了,怎么感觉惊蛰一脸嫌弃的看着我?”

      江莱瞄了惊蛰一眼,强忍着笑,淡定的说:“哪有,它只是没想到你喊这么大声。”

      孙铭捂脸说:“这和被嫌弃没区别啊!”

      江莱包扎完毕,原本还想调侃两句,余光看到沈骁走了进来,果断擦净手,快步走回自己的铺位休息。

      沈骁想跟上江莱聊两句,却被郑勋拦住。

      “哟哟哟哟,瞧你急的。”郑勋抓住沈骁的后衣领,朝着江莱扬了扬下巴,表情耐人寻味。

      沈骁止步,泰然自若的说:“你想的都对。”

      “…啧,没劲。”郑勋的八卦之魂被强行驱散,不爽的撇嘴。

      沈骁拍开郑勋的手:“没事我走了。”

      “说正事,你请来的大夫,吃饭挑嘴。”郑勋说。

      沈骁再度止步,几乎脱口而出“她从小就挑”,想了想不对,还不能确定江莱就是她,改口道:“挑也没办法,路上不比基地,该怎样就怎样。”

      “行,有你这话就行。”郑勋说。

      沈骁“嗯”了声,刚准备走,身后又传来郑勋幽幽的声音:“每次吃烤肉都吃的一脸艰难哟,这么下去,身体怕是撑不到曙光基地就跨咯…”

      沈骁第三次止步,回头,想问具体情况,却被郑勋玩味的表情硬生生堵了回去。

      “头儿,”郑勋坏笑,“口是心非可不像你。”

      沈骁从烟盒里敲出一支烟,敲了一半又推回去,直接把半盒子烟都丢给郑勋。

      郑勋满意的接过烟盒,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慢条斯理的说:“江莱这人有点奇怪,你说她挑嘴吧,这几天赶路时啃干粮,那又冷又硬的,也没见她犹豫一秒,但你说她啥都吃呢也不对,欸头儿我问你,我老郑做的烤肉,咋样?”

      “一绝。”沈骁说。

      “对吧,多少人惦记着我的烤肉手艺,但这丫头不知道为啥,每次吃烤肉的时候都皱眉头,那难以下咽的啊,好像吃的不是肉,是玻璃碴。”郑勋说,“我最初还想着,可能有人不爱吃肉,但后来发现,她吃肉汤啥的都没事,只有吃烤肉的时候这样,而且烤肉味越香,她吃的越少,昨天晚上最夸张,直接一口烤肉没吃,从头到尾光喝粥,她是对烤的食物有什么意见吗?”

      沈骁这几天光顾着担心江莱跑路,压根没注意到她的吃饭问题,莫名有些懊恼,他习惯性在兜里摸烟,摸了半天想起刚才都给了郑勋,于是伸手道:“匀我一根。”

      “哪有送出去还往回收的道理!到自己包里找去!”郑勋身体后仰,摆手抗拒。

      “送你的就是你的,这支算借。”沈骁轻而易举从郑勋手里捞回烟盒,用打火机点了,却半天没抽一口。

      郑勋眼看着烟灰越来越长,恨的牙根痒:“你搁这儿上香呢!不抽给我!浪费!”

      沈骁夹着烟没动窝,憋半天说了句:“要不这两天,吃点别的?”

      “哟刚才谁啊,大言不惭的,说路上不比基地,该怎样就怎样,”郑勋白眼差点翻到天上,很快正色道,“雪眼瞅着下大了,路上不定啥情况,接下来一路到曙光,咱都得精打细算,哪儿还有烤肉吃,稀粥和肉干都是顶配。”

      沈骁知道郑勋算是答应了,用胳膊肘撞他一下,笑了。

      郑勋装作不乐意的哼一声,随即也笑了,然后叹气道:“头儿,你想让她进组也好,只是顺路同行也好,我都没意见,多的我不问,只提一嘴,”他搭着沈骁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十七年了,人得往前走。”

      夜深了,队员逐一睡下,沈骁值夜。

      惊蛰睡得肚皮朝天,呼噜声都快赛过洪展,江莱保持一个姿势躺了半晚上,还是毫无睡意,她睁开眼睛,看了一会儿天花板,感觉树洞里闷得慌,于是翻了个身。

      这一翻不要紧,正对上沈骁的眼睛——他坐在篝火旁,两肘架在膝盖上,目不转睛的看着她的方向。

      小小篝火的光亮不足以照亮宽敞的树洞,江莱躺在暗处,她确信以沈骁的视力,撑死能看清自己的大致轮廓,其他细节都会被黑暗隐藏。

      所以她放心的睁着眼睛,超乎常人的视力在黑暗中也奏效,她开始“近距离”观察沈骁。

      “他不矮,估摸着…一米八五应该有?人够结实的,衣服再厚也藏不住训练有素的骨骼和肌肉,整体算是有型,也不至于壮的臃肿,是力量和敏捷兼备的选手,和他打架容易吃苦头。”江莱打量着,心里暗自评价道。

      惊蛰突然蹬了蹬腿,估计是梦到什么,很快再次进入梦乡。

      江莱纹丝不动,目光在黑暗里从沈骁的鞋子滑到肩膀。

      “他好像时刻都保持着军人仪态,即便是坐在那儿,也腰板挺直,一点不松垮,是肌肉记忆?还是习惯了保持警惕?记得上次打怪的时候,他双手都会飞刀,麻烦啊。”江莱有点发愁,觉得还是不要和这样的对手正面硬刚,溜为上策。

      沈骁这时动了动,他坐直了身体,两条腿伸展,两臂抱在胸前,继续看着她。

      江莱心知对方不可能看清自己睁着眼睛,却莫名有种和沈骁对视的感觉。

      她目光移动,落在沈骁脸上,忍不住在心里嘀咕:“…胡子拉碴的,头发也不说打理一下,野人吗。”

      谁知下一秒,沈骁像是听到了她的腹诽,竟然站起身,快步朝她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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