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奴儿

作者:醉酒微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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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章台街


      茟奴是在一片野菜地里被捡到的。

      春雨过后,漫山遍野钻出细幼的嫩绿,几日便莹莹翠翠。每逢这个时节,吴城郊村的男女老少都纷纷上山挖采野菜。乡下农人携锄挎篮,嘴里哼唱着古朴歌谣。

      “采采芣苢,薄言采之。”
      “爰采葑矣?沬之东矣。”
      “谁谓荼苦,其甘如荠。”

      歌里唱的荠菜和芜菁是平民百姓最爱的春日鲜嫩,山脚下有好大一片,许多人都停留在此采摘,而村妇平娘却径自往更远处走去。
      “南山有台,北山有莱。”
      “南山有桑,北山有杨。”
      ……

      她也唱着歌,歌里的“莱”就是藜,也称茟,是一种可入药的野菜,不过乡下人一般叫它灰菜。初春时候的灰菜嫩叶最宜食用,一旦开花就会变老,而平娘就好这一口,她知晓有个地方每年都长满灰菜,于是找了过去。

      只是今年运气不好,这里像是有人来过,把满地的野菜杂草踩得乱七八糟,平娘有些气馁,但还是拨开草叶继续寻找,意料之外的是,她居然发现野草深处藏着一个襁褓,里面还裹着婴儿。
      平娘赶紧把襁褓抱起来看了看,确认了婴儿还活着,而且是个女孩儿。她顿时也不挖灰菜了,抱着女婴急匆匆回了家。

      平娘的男人叫章大关,是个普通的庄稼汉,二人成婚五年都没有生养一男半女,于是夫妻俩决定留下这个弃婴。既然是在采灰菜的时候捡到的,便起了名字叫“阿茟”。
      他们把阿茟当亲生女儿养育,乡下人贫苦谈不上娇养,但也算疼爱有加。也许是好人有好报,在阿茟三岁的时候,养母平娘竟然怀上了身孕,后来生了个男孩,取名章良。

      只是章良有天疾,自打出娘胎就体弱多病,父母费心劳力地为他请医买药,但这样的病医治起来等同于无底洞,很快就掏空了家底,渐渐捉襟见肘。走投无路之际,章大关铤而走险,竟然去城里帮人偷贩私盐。初始只是一解燃眉之急的权宜之计,但入行容易出行难,章大关陷入这项营生无法脱身。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儿能不湿鞋,贩卖私盐是个把脑袋别在裤腰上的活计,终于,在阿茟八岁的时候,章大关死于非命。

      这些年他赚的钱几乎都贴在了看病买药上,家里压根没存下几个铜板,待到丧事办完,牙婆便找上了门来,想买走阿茟。
      平娘自然不肯,可这个节骨眼儿上章良又病了,屋漏偏逢连夜雨,孤儿寡母几乎是走投无路。阿茟从小就知道自己是被捡来的,她那时已经有些懂事了,于是主动提出愿意跟牙婆走。

      平娘抱着阿茟失声痛哭,手心手背都是肉,可现在她必须舍弃一个来保全另一个。
      “阿娘,”阿茟也哭,但她还不忘安慰养母,“好好照顾阿弟,我有空就回来看你们。”
      平娘拉着她的手,依依不舍地承诺:“我会赎你回家的!阿茟你要好好的啊……”
      阿茟点头说好,随即跟着牙婆离开了村子,头一次进了吴城。

      她在路上对牙婆说道:“婆婆,您把我卖个好点的地方吧,最好是能多些钱的,这样我就可以给阿弟买药了。”
      牙婆听她这般说,又好好打量了这个小小美人胚子一番,见她着实乖巧温顺,不由得生出几分恻隐之心。

      “可怜见的,有个地方倒是来钱多,只是……”
      阿茟连忙点头:“我愿意去的!”
      牙婆入行多年早已练就铁石心肠,此时却觉得惋惜,叹息道:“苦命的孩子,愿你将来早遇良人。”

      吴城正是会稽郡首府所在地,乃是扬州部最大的城池,这里有一条闻名遐迩的章台街,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因此地尽是楚馆娼楼,是天下男人的销金窟和脂粉乡。
      八岁的阿茟尚且不懂何为良人,却已坠入章台,成了风尘儿女。

      春去春又来,郊外野菜生长了一拨又一拨,光阴数载,阿茟已经满了十五岁。这些年她在章台街过得不好也不坏,说不坏是因为在这里衣食无忧,她初入柳花院时尚且年幼,只能先做个使唤丫头,帮着歌姬妓娘跑腿传话,谈不上劳累,偶尔还能得些赏钱,她都尽数攒了起来,托人带回家去给平娘买药。
      说她不好,是因为只要卖身入了章台,便一辈子都是贱籍,即便将来赎身出去,也难有良好归宿。阿茟长到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不再当跑腿丫头,鸨母专门让她去伺候花魁娘子,要她学些服侍男人的本事,又请来女先生教她识字弹琴,大有悉心栽培的架势。同时还给她改了名字,唤作茟奴。

      从此她便不再是乡下来的野丫头阿茟,而是章台街随君采撷的娇奴儿。

      如此教养了两年多,按照章台街的规矩,茟奴十四岁就该梳拢接客,只是她迟迟不来天葵,鸨母担心冒然破瓜于她不利,搞不好花出去的真金白银还没赚回来,这棵摇钱树就折了,岂非好大一桩亏本生意?再说章台街也不是没有这样的先例,妓子幼嫩,偏偏碰上野蛮恩客,最后闹出了人命。

      于是茟奴被继续“金屋藏娇”,鸨母是个精明的生意人,颇懂得奇货可居的道理,一边继续请人教养茟奴,一边对外放出风声,说自己手里有个极品绝色的娇软美人。如此遮遮掩掩神神秘秘,倒把一众风流客的好奇心勾了起来,千金奉上求见美人一面。

      但客人十次求见鸨母有九次都推脱的,偶尔那么一两次才让她出来打个照面,弹支曲子。茟奴不负众望,果真出落得楚楚动人,眉娇眼媚,惊鸿一瞥令人魂牵梦萦。待到豪客想要一亲芳泽,鸨母便赶紧把茟奴唤走藏起,只留下令人想入非非的脂粉香。这样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风情最为动人,众口相传,茟奴一时声名鹊起,想做她入幕之宾的男人犹如过江之鲫。

      鸨母倒不担心长此以往,茟奴会生出不该有的心思,一来她从小便温顺听话,胆子也小。二来她家里又是那种情况,母亲老迈幼弟多病,两张嗷嗷待哺的嘴都要靠她接济,只要拿捏住他们,就等于捏住了茟奴的命脉。
      如今茟奴已来了葵水,声势也营造得差不多了,再拖下去难免有拿乔吊胃口的嫌疑,于是鸨母盘算着就在近日挑选个出手大方的豪客,把茟奴打包送上床榻。

      “茟奴!茟奴!茟奴——”
      这日还不到晌午,章台街正是清风雅静的时辰,柳花院里就响起了鸨母郑爱彩扯着嗓子喊人的声音。

      半晌无人回应,倒是闹醒了好几个花娘,一个个推开隔窗探头出来,云鬓散乱,脂粉半残。
      “姆妈,”燕歌懒倚窗台,宿醉未消地打了个哈欠,嗔怨道,“您一早上叫唤什么呢?也不怕吵着了贵客恩卿。”

      另一个下巴尖尖的花娘,唤作杨妙儿,阴阳怪气地插嘴说道:“你没听到是在喊茟奴那个小蹄子?你那一两个恩客姆妈还不放在眼里,咱们这地儿不是有只会下金蛋的鸡嘛,改明儿一张腿就挣回来了。”
      话里挑拨离间的意味太过明显,燕歌却装着没听出言外之意,反而翻了个白眼,抬起赤溜溜的胳膊关上窗户,冷冷扔下一句话。
      “阿茟家去了,日落前指定回来。”

      郑爱彩急得跺脚:“这死妮子!早不回晚不回,偏偏这时候找不着人!”
      杨妙儿一瞧鸨母这幅如临大敌的神情,心思顿时活泛,打探问道:“姆妈,可是要来什么贵客?”

      “去!少操闲心,管好你自个儿。”郑爱彩凶巴巴横她一眼,“别再让老娘逮到你接济什么老相好,否则扒了你的皮!”
      杨妙儿脸颊一白,垂眸躲闪,口气瞬间变软:“我没有……”
      “没有最好!”郑爱彩警告完她以后,又急匆匆喊来龟奴阿六令他套车出城,去郊村把茟奴接回来。

      与此同时,吴城郊村,茟奴正在家里帮着平娘烧火做饭。
      “阿茟你快放下,让我来。”平娘一把抢过茟奴手里的禾秆,把她赶离灶台,一边麻利地往灶膛里添柴禾,一边说,“别把你一身好衣裳弄脏了。”

      茟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锦缎,又看了看平娘洗得发白的布裙,问道:“阿娘,我上次拿回来的缎子呢?怎不见你穿?”
      平娘只顾着烧火,头也不抬地说:“那么好的料子我舍不得,都收起来了。”柴烟呛人,她咳嗽几声,一个劲儿地赶茟奴,“这里呛得很,你快出去。”

      茟奴只好回了平娘的卧房,然后翻箱倒柜找了一圈,始终没发现母亲口中的那匹缎子,反倒在箱底摸出几个银锭子。母女俩长年累月地相处,她岂会猜不到平娘定是卖了缎子换做银钱,平素也不知母子俩是如何吃糠咽菜地节省嚼用,从指缝里攒下这些钱的。
      平娘一直都想着有朝一日为女儿赎身。但她不知道的是,茟奴今非昔比,早已不是那个只值几两银子的黄毛丫头,而是见一面都要花费十金的风尘娇娘。

      茟奴暗自低叹,把银锭放了回去,再把东西收拾成原样,假装什么也不知道。
      她不曾怨过平娘和阿弟,也不恨这个家。她本弃婴,若非平娘捡她回来,也许早就葬身狼腹了。爹娘对她有养育之恩,而当初家里也是迫于无奈才不得不卖掉她,如今世道艰难,人人都需要活着。茟奴觉得自己不过是活得跟其他女子不大一样罢了,怨天尤人有何用?路总是要走下去的。

      “阿姐,吃饭了。”
      “诶,就来。”
      弟弟章良来喊她,他如今已经十二岁,瞧着比同龄少年要孱弱些。茟奴走出卧房,一家三口摆上碗筷,简简单单吃一餐饭。不过这顿饭还没吃完,柳花院派来的车马就已到了门外,龟奴阿六火急火燎地催她回去。茟奴只好放下碗跟着阿六离开。

      “阿娘阿弟,我改日再回来看你们。”
      章良没说什么,只是看着茟奴,一双眼睛透着超乎年龄的成熟。而平娘则抱着个小陶罐匆匆追出门外,塞给茟奴。
      “这是今年腌的灰菜,你拿回去吃。”
      茟奴一脸欢喜:“我可想吃这个了。你们快回去吧,不用送我。”

      鸨母催得急,来接人的阿六狂甩马鞭,马儿吃痛跑得飞快,连带着车厢也颠簸不堪。茟奴一手抓着穗子借力坐稳,一手搂着陶罐,脑海中回忆着郑爱彩前几日说的挑选豪客之事,心中不免忐忑。
      尽管她没有资格对恩客挑挑拣拣,但还是暗自希望这人性子温和一些,年龄长相皆无所谓,是个普通人就好。

      正在出神之际,只听马儿嘶鸣,车身撞击发出“砰”的一声巨响。茟奴始料未及,顿时一头磕在车厢内壁上,霎时眼前阵阵发黑,手里的陶罐也飞了出去。

      “嘶……”
      她扶额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头晕目眩地去掀车帘,唤那龟奴:“六哥,怎么了?”

      撩开遮挡,落日霞晖铺射而来,茟奴眼睛不适,抬手略略遮挡。

      透过指缝,她隐约瞧见对面站着几位玄衣男子,阿六被其中一人踩住背脊压在地上,厉声叱骂:“瞎眼的东西!竟敢冲撞主公!”
      阿六趴着动弹不得,甫一张嘴却吃了满嘴的泥,只发得出呜呜声。
      那男子充耳不闻,转过头去问身旁的年轻郎君:“主公如何处置?”

      原来阿六只顾驾车赶路,经过岔路口不察另一方有人策马疾行而来,待到发现为时已晚,两人都勒马不及,于是对方的头马便撞在了马车之上,马儿倒地后抽搐了几下遂没了动静。幸好马背上的人反应迅速跳下马来,否则死的便不止是一匹马了。

      眼前这一幕让茟奴胆战心惊,对面一群男子衣着齐整精武有力,看起来很像有官阶的侍卫,来头必定不小。她怯怯抬眼想要瞧一瞧那位郎君是何方神圣,不料却正好对上他投来的目光。

      仿佛是雪山上的神明,毫无悲喜地瞥了世间众生一眼,轻描淡写,高不可攀。

      茟奴匆忙垂眸低头避开,想帮阿六求情的话都堵在了喉咙眼儿,不敢冒然开口。

      哪知这男子却昂起下巴,声音冷冽像是带着冰:“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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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好久不见。原本去年承诺下半年还有新文,但我写得太慢担心连接不上,一拖再拖。后来看着自己挖的几个坑,决心克服惰性,万一再这么耽搁下去,也许就不想写了,于是开了这本。
    春日美好,所以仍旧讲个谈恋爱的俗套故事,祝小可爱们看文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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