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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番外:杀戮
我已经忘了何时进入到这个残酷阴冷的地牢了。或许是在我7岁那年,刚刚换完最后一颗乳牙。也许是更晚一点,在我的爹娘抛弃了我之后。最可能的是,这两件事是同步的。
我被一个黑衣男人带到了这里。
地牢的入口,是血铺成的路,越往里颜色越深,味道越刺鼻,这罪恶的红,成就了修罗地狱,所以它不可能被洗刷掉。
那个黑衣男人的眼里时刻倒映着这条路的色彩,他告诉我,想活命就跟着他。
所以我心甘情愿来到这里,心甘情愿接受残酷的训练,心甘情愿把手染成像那条路一样的罪恶。你是为皇帝做事的人,应该感到骄傲,这个黑衣男人对我说,这时候,我已经可以徒手杀死三个同伴了。他的声音晦涩难听,让我感到不舒服。但我已经习惯了血腥、阴冷、黑暗。他说我注定要一辈子与黑暗为伍,活着的时候是,死了之后还是。他说我们杀手穿黑衣,不仅仅是因为它能很好的隐蔽我们,而是杀人时溅在衣服上的血,就像吃饭时不小心蹭上的油一样平常。我们没有时间天天洗衣服,所以,黑衣很方便。
我在黑暗中度过了很久,地牢里的温度永远是冰冷的,光明被永远阻绝在了外面,所以日出日落,春夏秋冬,我没有任何感觉。我爱上了血的颜色和味道,这是生命一点点流逝的美丽。艳丽而残酷,像我一样,那个黑衣男人说。
我没有名字,那个黑衣男人叫我舞,这是杀手的代号,他说我杀人的过程,就像一支舞,华丽而优雅,像蝴蝶一般飞舞翩翩。而我这只蝴蝶没有色彩,也没有飞走的希望。
他在这些年里喂给了我九九八十一种毒物,世间的毒药大多是由它们配成的,黑衣男人说。所以我吞下了这些剧毒,肠子里一阵痉挛。毒毒相克让我痛苦难耐,但是三天后,我重生了。黑衣男人说,现在只有一种毒,会让你死去了。它叫鸩羽千夜,我记下了这个美丽而恶毒的名字。
而那一夜,他趴在我的床上,已经断了气,我舔食着匕首上的血,他的血竟然是热的,而且很腥。他妄图占有我,而我已经学到了他的全部本事,甚至更多,我将匕首随身贴于胸口处,于是我仁慈的将匕首直接送入他的心口,他屏住最后一口气说,舞,你真美,我的血,好喝么?于是我尝了,说,很腥。他大笑着闭上了眼睛。
可笑的是,我没有被赶出地牢或是接受更加残酷的刑法,而是顶替了他的位置,亲眼看着他被两个杀手抬出了地牢,他的左胸口果然有一块浓浓的油渍,这是他最后一次吃饭蹭到油了,还是自家的油,我邪恶的想。杀手根本没有感情不是么,即使他曾是我的导师,眼里充斥着罪恶,但他对我动了情,就要付出代价。
我第一次接触阳光,是见了那个金眼的男人之后。他让我成为了他的暗侍,所以我可以偶尔见见阳光,而且在不会蹭上油的前提下,我可以穿我想穿的衣服。我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罪恶的妖精,银色的眼睛弥漫着野性,野性之下,是浓浓的杀机,金色的头发因为缺少阳光的滋润而几近透明,发着淡淡的光。洁净苍白的脸透着病态,但却更加妩媚。
阳光它太耀眼,而我必须学会屏息凝神,让常人感受不到我的气场,就如同在暗夜里一般。我无需注意任何一个人,除非他是我的猎物。所以,我惊奇,这个女人有多么敏锐的观察力。她穿着一身白衣,好似一位翩翩公子,黑发高高束在头顶,一双明亮的眼仿佛要穿透你的内心,审视你的灵魂一般。我在她的眼里没有看到惊恐,而是浓浓的善意。我第一次看到这样友好、温顺的眼神,也许我的主子也是这样的眼神,但是我不被允许直视我的主子。而见过我的人,大多都已经躺在了地下,他们的眼神只有惊恐和软弱。她的笑像阳光一样刺痛了我,而她的话像热水一般焦灼了我的冷血。“这位姑娘叫什么名字?”我等待着主子的回答,因为我根本没有名字,所以主子转开了话题。而她的声音,好听的如同天籁一般。只这一眼,牵绕出多少纠结。
神武将军说她可能是别国的奸细,可是我一点也不觉得像。她只是一只迷失的小鹿罢了,至少现在是。
然而,未来,永远未知,这让我恐慌。因为它有可能让我偏离原先的轨道,再也回不去。
主子向我摆摆手,我漠然的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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