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珍录

作者:咸鱼野鹤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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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邺城


      暮春的阳光暖烘烘的,被风夹着俯冲而下,撞在脆生生的树梢上,晕晕乎乎,懒懒散散,晒在脸上,痒痒的,还有些灼人。穿过一片榆树林,映入眼帘的是一汪随风摇曳,绿波荡漾的海,细看之下原来是苜蓿草海,三三两两的叶片层层叠叠的铺开,随着地势流下去,鹅黄色得小花点缀其中,颇有点夜空洒落人间的错觉。
      一只金褐色的花鹿低头打着牙祭,微风过境,树上的野雀随风说了几句闲话,贴在花鹿身上的斑白细绒微微抖动,像极了降落在秋天的雪绒花,可绒花的主人却是胆小警觉,听见鸟儿叫马上抬起头四处张望,像是再吃霸王餐,前蹄微微抬离地面,好似下一秒就要跑路。
      “快点,活了别人好几辈子了,穿个衣服怎么还扭捏上了。”一声清脆中透着些许娇蛮的女声从山坡彼端传来“快看,有花鹿,今天晚饭有着落了!”一个头发乌黑,穿着一身暗红色襦裙的女孩儿,出现在斜坡顶端,指着不远处正在吃草的花鹿激动的说着,青丝飞扬间红色发帯隐匿其中,更显明眸皓齿,肤白胜雪。
      “。。。。。。吾只是从来没有穿过钗裙。。。。。”一道慢吞吞的声音随着一个高大的青衣姑娘出现,长眉入鬓,丹凤眼行至尾处微微上挑,带出了几分雌雄模辩的英气。
      来的二位正是一路从万妖塔逃行至此的陶宁和陆吾。
      陶宁:“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嘛,以前你徒弟青鸾不也经常穿着招摇过市嘛。”
      陆吾:“可吾是男子。”
      歪理小能手陶宁:“开明兽哪里分什么男女,你还听过女开明兽嘛?还有不要整天吾来吾去的,像极了原始天尊那个老学究。而且我是为你好,长得这般俊秀逸然,又这么文质彬彬,作为一个男人很容易被太虚玄门认出来的,好不容易救你出来,我可不想再被抓回去。”
      其实当年上达天听得,还有陶宁的诡辩,很长一段时间摆在帝君案牍之首的都是参奏缙云式姜家阿宁怎么为祸一方,又怎么狡诈诡辩脱罪。
      烛龙族长上奏,家里小儿子出生刚满月就被姜宁拔了胡子,痛苦的眼泪把水晶宫的地板都泡穿了,姜宁说:“才那么一点就留胡子,实在是太邋遢了。”
      少昊长老上奏,族中万年难出一位彩凰,却被姜姬薅了尾羽,请求天界出面讨回公道。姜宁:“多大点事儿,爱美之心众神皆有,况且就薅了几根,反正还会长出来的,我们饕餮每年春天都掉毛,不也没咋滴嘛。”
      诸如这般劣迹比比皆是,别人是日行一善,陶宁是每天恶行一打儿,可谓是油锅里掉了个西瓜,又圆又滑。
      陆吾总觉得陶宁在糊弄自己,可是竟然无可辩驳,索性负气的扭过头,不再和她搭腔。
      翻过这片苜蓿草的山丘,又绕过了一片葱郁的榆树林,一座巍峨的城池出现在视野里,山青色巨石累就的城墙绵延数十里,黑色石匾上书“邺城”儿子,巍峨峥嵘,气势磅礴,连带的城墙上的斑驳痕迹都透露着浩然正气。
      陶宁忍不住嘟囔“人类真是了不起,这么浩瀚的工程得多不容易。”
      “二位姑娘也是要去邺城吧。”苍老朴实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粗布裋褐陪着蒲草编的草帽,古铜色的皮肤上满是粗黑的皱纹,一颦一笑都是岁月的刀刻。
      陆吾警惕的看着眼前的老汉,人类狡诈,说不定这老头就是玄门的诡计,不得不妨。陶宁经年常化作少女模样去山下的集市闲逛,对于这种朴实的农夫很有好感,他们经常贩卖一些竹蜻蜓、拨浪鼓类的杂耍儿,或者是口蘑、雪莲等当地的特色食材,很是讨喜。
      陶宁拍了拍陆吾因为生人靠近紧张握起的手,指着那老伯的扁担上盖在湿包袱皮儿下的东西,笑问道:“老人家这是进城走亲戚还是做买卖。”
      听到陶宁接话,老人家笑的更是灿烂:“我们是近郊的农户,这不正是三叶草应季的时候,加上昨天我大儿子猎了头花鹿,正好进城赚点家用,也顺便给我这小孙子买点新鲜玩意儿。”
      听老人家一说,陶宁才发现他们身后还站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儿,黄发垂髫,背着个满是补丁的灰布包,一手紧紧地握住背带,另一只手扶着扁担后面挑着的篮子,嫩生生的脸上被日头晒出了两团红晕,滴溜溜的大眼睛正怯生生的望着自己。
      陶宁:“哎呦,这小孩真是可爱。”话没说完,陶宁就上手掐了人家的脸蛋儿,留下了一个红指头印儿,小孩眼睛马上蓄满了泪水,因着超出年纪的沉稳才没有马上哭出来。
      老人:“二位可是要进城?”
      陶宁:“是的呢,我们是逃荒过来了的,路上行李丢了,想进城某个差事。”
      老人:“那赶巧儿,别看这城门看上去离着很近,你们可不知道这绵延的丘陵地,离着城门根儿还远着嘞,正好咱们就个伴儿,路上也太平。”
      陶宁:“那我让我姐姐帮你挑着扁担吧。”听到姐姐二字,被点名的某人浑身一机灵,拿眼刀戳陶宁的后脑勺。
      老人:“不用不用,女娃娃哪能干得了这活儿,不过得说一句,你姐姐这身量在男人里面恐怕都是拔尖的。”
      陆吾:“。。。。。。”
      陶宁也正愁当地人生地不熟的,不好找地方落脚,于是一行三人带着一小孩儿就一起进了城。
      邺城地处平原,虽不是水草丰美,倒也是和风顺雨的福地,城内的建筑多呈现简约磅礴之气,就像当地的人一样率真坦荡。
      四人行至一处集市,虽临近晌午,还是人流窜动。众人走到一个干货摊儿前,一个戴蓝色头巾,粗布衣裙的富态妇人正在招呼客人,看见来人忙一边招呼“刘大爷,您来了。”一边把摊子一摊开放着的几个箩筐拿开“我算着日子,您家狗娃子的纸笔该是添置的时候了,这几日就提前给您留了位置。”
      说罢接过老人的扁担就一边布置,边和老人拉起了家常。。。。。。
      妇人看见陶宁二人,一愣,老人接着说道:“这二位是逃荒来我们这儿的,路上丢了行李,想进城某个差事,赶巧你家刘大不就在牙行做活计嘛,正好就带她们过来了。”
      妇人低声啧啧:“可怜见的,这兵荒马乱的光景再赶上饥荒,真是没法活了,姑娘莫怕,一会儿我当家的来了就让他给你们寻个好活计。”
      陶宁一副身世坎坷,长姐体弱的可怜模样,泪眼旺旺的看着对面的妇人,陆吾。。。。。。陆吾啥也不用做,虽然拿回了心,但是修为尽失,本就一副病态,此刻只要别说话维持一副弱柳扶风的样子就行了。
      老人把带来篮子打开,新鲜红艳的鹿肉用绿色的叶子包裹着,引人侧目,老人拿了一包鹿肉和一扎三叶草递到妇人手里,妇人连忙摆手:“这鹿肉极为珍贵,哪能回回都收您的。”
      老人:“嗨,再珍贵不也就是些吃食嘛,算不得什么的,拿回去给家里掌柜的和娃娃打打牙祭也是好的。”
      妇人:“这怎么好意思,这三叶草也是很抢手的。”说着抓了几把摊子上布袋里装的椒,用纸包了两包,说:“这是今春刚进的椒,拿回去吃个新鲜。”
      现下吃食的味道单一,多半是调料匮乏,所以做香料生意还是很红火的,老人也是推辞了下就收下了。
      老人的孙子小狗娃子一边舔着刚买的糖葫芦,一边感叹:“城里人真奇怪,还爱吃牛食。”
      众人听了都哈哈笑了起来,老人拍了下孙子的后脑壳笑骂道:“小兔崽吃,你懂什么,这三叶草牛虽然爱吃,但是人吃了却能身量苗条,很受城里女娃娃喜欢,我看你这书是读到牛肚子里了。”
      陶宁很喜欢懵懂可爱的小孩子,常常让她想起小时候养的一只狌狌,能记得所有发生过的事情,经常给自己讲故事,于是她很认真的对狗娃子说:“三叶草,又叫苜蓿草,味甘,性微寒,能清胃热,利尿除湿,倘若是积食或难克化的食物引起的腹胀等症状,可以考虑吃一些,记住了嘛?”
      狗娃子点点头,很受教的说:“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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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烧鹿尾(yi)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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