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张起灵的happy ending[终极笔记bg]

作者:傲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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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乃


      ”太好了,我们可以出去了!“ 纪初开心地甚至拍起了小手,正准备从那洞口出去。小哥却拉住了她:”我来。“

      纪初也没跟他争,看着他猫下身子,从那洞口钻出去。

      就在小哥刚刚冒出个头时,迎面飞来一九爪勾,后面跟着一长长的链子,直冲着小哥的脑袋而去,若是被这玩意儿勾中,头骨多半直接就碎了,人也就没了。

      那九抓勾已经到了小哥面前,只见他伸出右手往勾链相连处一抓,那九爪钩就稳稳地停在了他面前,不得再前进一分一毫。

      小哥趁机借力飞身而出,外面站着的,是陈皮阿四和他的伙计。

      陈皮阿四收回九爪钩,细细打量眼前的人:他陈皮纵横江湖这么多年,手中拿着这九爪勾,便是对上手枪也不怕,勾下冤魂无数,今日被这人轻易躲去,可见他身手不凡。

      那伙计见着他,大为震惊:“这么多天,你是怎么活下来的?吃什么?喝什么?”

      小哥没有理他们,转头,弯下腰,向山洞里伸出了手,拉了纪初一把。陈皮阿四这才发现,原来还有人在里面。

      “这么热闹呀!” 纪初看到这么多人,笑了笑,“来踏青吗?下面可没什么好吃的。”

      “没吃的,那你们怎么活下来的?” 那伙计见纪初好说话,又问了一遍。

      纪初看向他,眼波流转,起了捉弄人的心思:“哎呀,下面虽然没什么山珍野味,但是死人还是挺多的啊!”

      “你...你们吃的死人肉?” 那伙计震惊地看着她,没想到她一个看着文文弱弱的小丫头,还能吃人肉。

      “你觉得呢?” 纪初反问他,又摸了摸肚子,“我现在好像又饿了,小哥的身手你们也看到了,想来拜托他抓点鲜活的山珍美味是不成问题的。“ 纪初说着,幽幽地看着那伙计。

      “你...你...” 那伙计被纪初看得背后一凉,说话都不利索了。

      ”在下陈皮,道上的人都称呼我为四爷。之前我看着那群越南人跟这小哥一起下去,后面也看着那逃出来的越南人把洞口堵了,不知道你又是什么时候下去的?跟这位小哥一起下去的人可都死得差不多了,你们在下面到底遇到了什么,又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陈皮阿四突然发话。

      ”你们下去,都得死。“ 小哥只说了一句,便不再讲话。陈皮阿四看向纪初。。

      ”这个嘛...“ 纪初犹豫了一下,决定跳过他的第一个问题,”下面有一个僵尸,上次逃出去的人估计也跟你们说过。至于怎么活下来的...我还有一些吃的和水,将就着也就撑到了现在。至于那僵尸,我们已经想办法让它睡着了。“

      ”睡着了?让僵尸睡着了?你们杀死他了?“ 那伙计更惊讶了。

      ”没有杀死,只是让他睡着了.“ 纪初想了想,这陈皮看起来有些势力,他们两一个失忆,一个初来乍到,能有这陈皮帮忙,更好在这个世界落脚,便笑道:”我自然有我的方式,让这个僵尸平静下来,乖乖睡觉,只是现在,这僵尸才刚刚睡着,你们要是这时候去开棺,又会吵醒他,不如过几天我再陪你们来。我们两在这墓里呆了这么长时间,又累又饿,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让我们休息一下?“

      陈皮看了看纪初,又盯着小哥看了许久,让手下的人把洞口再封上,又用杂草掩盖,然后带着纪初和小哥来到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

      这小村庄名叫巴乃,地处广西,靠近越南,是陈皮的地盘。陈皮把他们带到村长家里,村长名叫阿贵,有一女儿,看在陈皮的分子上,非常热情地接待了他们。

      纪初问阿贵之前有没有见过小哥,阿贵说在山上见过两次,见他神智不清的样子,以为不知道是从中国还是越南走丢的傻子。

      想来,之前小哥刚刚失忆,神智不清,到处晃荡,才被那越南人抓住,绑去做鱼饵钓尸。

      纪初这会儿已经从陈皮那儿知道了那些人的身份,接了盆热水,帮小哥擦脸,洗头:”那些人太不是东西了,跑到别人家偷东西就算了,还拐卖人口!“

      这下,纪初一点也没有愧疚地拿出了他们的钱,让阿贵帮忙买两身衣服,毕竟,不能一直让小哥光着身子,只穿了外套。

      纪初给小哥擦了擦头发,打发他去洗澡:“好啦,剩下的,你自己洗吧!”

      待小哥洗完澡出来,纪初盯着他直呼:“小哥,你这稍微打理一下,还是挺帅的嘛!你身上居然还有纹身,之前都没看到,还得泡了热水澡才出现,真神奇。就是这东西,不知道画的是什么呀?”

      “是麒麟,我身上也有。” 这时,阿贵提着衣服,还有一些生活用品回来了。

      “你也有?难道你们是亲戚?可是你又不认识小哥...” 纪初皱着眉头,很是不解。

      “我这纹身,是别人给我纹的。” 阿贵大致说了一下他那纹身的来历,原来,是别人为了答谢他们家,才给他纹的。

      “给村长纹身的那个人,说不定是你亲戚呢!可惜过了这么久,也找不到那人了。” 纪初看着小哥身上的纹身,叹了口气,马上又打起了精神,结果阿贵手中的衣服,对小哥说:“快穿衣服快穿衣服,这么好的身材,不要让别人看到了!”

      小哥无奈地看了纪初一眼,接过衣服。

      阿贵家中房间不多,纪初跟着他女儿云彩睡一间,小哥单独睡一间小客房。
      一夜无事

      第二天一早,纪初跟着云彩一起准备早餐。云彩虽然年纪小,但是大概是因为母亲走的早,小小年纪就十分懂事,帮忙分担家里的家务。

      纪初将米线端给小哥,见他对着碗嗅了嗅,拖着下巴笑了:“早发现你不爱吃螺狮粉了,这一碗我特意没有加酸笋,快吃吧!” 说完,还对他眨了眨眼。

      虽然眨眼即逝,但纪初还是看见,小哥开心地都笑了一下。

      纪初和小哥在村里住了几天,让小哥慢慢适应人类社会。

      这天下午,纪初和小哥正在村里闲逛消食,不知不觉走到了村尾,靠近山里的地方。

      这一片儿,人烟稀少,也没什么人住,也不知荒废多久了。诺大的地儿,只有一间吊脚楼,看起来有一段时间没住人了。

      ”看来是个空房子。“ 纪初扭头,却见小哥蹙着眉头。

      ”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了?“ 见小哥不说话,便抬脚向那竹屋走去,“我们进去看看。”

      这吊脚楼看起来还挺大,有两层,一层只堆放了些干草,二层是起居室,约有三间房的样子,二层上面,还有一个小阁楼。

      纪初和小哥一进去,便是一间挺大的客厅,放着一张方桌,两张竹藤椅。客厅左边,便是一张床。客厅的右边,则是厨房。阁楼里则是空荡荡的,看起来并没有怎么使用。纪初和小哥检查了整个屋子,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只在床上,发现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人,正是小哥。他穿着一身病服,躺在一张床上,看着有点像手术床,身处一昏暗的房间。照片背面,写着:张起灵,1965。

      ”这是你!你看一下这张照片,有没有想起什么?“

      小哥看着照片,皱着眉头试图回忆,却一无所获。

      纪初看他抱着头的样子,心中愧疚不应该这样问他:”好了好了,先不想了,也不着急这一时半会儿。”

      纪初将他扶到床上坐着,给他揉着太阳穴,试图让他放松:“至少,我们现在知道你叫张起灵,这个房子,估计是你的名字。上面的时间是1965,距离现在都有三十多年了,这村里的人都不认识你,想来这段时间你并不在这儿住,你的记忆,在这儿可能也没多少。还是先不要勉强自己了。”

      “好啦,我们出来很久啦,再不回去阿贵叔和云彩要担心了。既然这里是你家,那我们可以把这里修缮一下,搬过来住,这样,说不定对你恢复记忆有帮助。在房子修好前,我们就先住阿贵叔家里,好不好?” 纪初这人,似乎天生就有这天分,可以使人轻易平静下来。

      小哥,或者说张起灵,抬头看着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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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小哥终于有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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