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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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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骑着毛驴,默默行在乡间的小路上。
这是他赴任的日子。
丁忧三年,闲置两年,自他金榜题名,已过去了五个年头。
他的母亲家道中落,父亲不过是个教习先生,清苦平凡。
所以他的行囊很简单,他唯一的财富,是腰间母亲给他的虎纹玉佩。
——落魄至此,探花郎不过是个笑话。
然而他玩笑一样的人生,却并不预备停止。
只因他在这地方遇见的第一个人,便是阿顽。
那是他第一次遇见阿顽,新雨刚过,空气中弥漫着甜甜的青草味。
他瞧见一个人,俯身在路边。
仔细一瞧,她竟在捡拾地上的山楂。
每捡了一个,她便径自往嘴里塞去。
那雨后的街道泥泞不堪,她竟毫不顾忌,他瞧见那些山楂撒了一地,有些还似已被人踩过了。
他瞧见她的青色衫子,已洗得泛白褶皱,瞧见她的发丝散乱,竟不似家妇,也不似姑娘。
他心生恻隐,便掂量了几钱碎银,叫住她。
“这位大嫂,这儿有些银子,你买些新鲜的去罢,那些糟蹋了,可不能乱吃。”
——于是他瞧见了平生仅见的美丽容颜,从此在劫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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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脸很美,她的眼很大。
她瞧着他,露出狐疑踌躇的神色,却在瞧清那银子的时候,瞬间展露笑颜。
“公子,你想和我玩么?”
她的眉眼越来越近,教他不自禁地屏住呼吸——他从未见过这等绝色,只觉得满腹诗书仿佛都似没了用,竟寻不得一个能形容她的。
她靠近再靠近,他静得能听见什么东西在胸腔里碰碰地乱跳。
终于,她一把搂住他,温热而柔软的唇倏地凑了上来。
他的眼瞪大,瞬间觉得整个人烧起来了。
可不待他烧完,突然唇上一痛,下一瞬,女子搂在他腰间的手用力一拧,如雨点一般的巴掌向他袭来。
——“好不好玩?”
转眼她便退到了十步开外,手上还握了他的碎银,美目里充满了嘲讽和得意,“下次再陪你玩……”
他的脸上多了掌印,唇上暧昧地多了伤口。
这是他上任的第一天,自尊和脸面,全然丧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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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顽是个痴儿,成日里疯疯癫癫,据说是城东榆树巷里的哑婆自山边捡来的。
他上任的第一天,县衙里的师爷将这一带种种乡情告诉他,瞧了他的脸面,暧昧地咳了两声,“大人,您是不是吃过阿顽的苦头了?”
他的脸再次不受控制地烧起来——难怪前任高升的时候不带这师爷一同走了!
他狼狈不堪,只能呐呐回道,“我……”他原本想说自己摔了一跤,可哪有那么巧,正巧磕在唇上?
师爷露出一个了然的神情,仿似已经自他的表情里寻得了答案,“大人,这也不能怪您,唉,咱这儿的四大风流公子,哪个没吃过那姑娘的苦头?您也不是第一个啦。”
他竟不是第一个?
他竟不是第一个被她强吻的,还竟不是第一个被她咬的?不知为什么,想到那可能的答案,他的心里突然涌出一些难过。
——上任的第一天,他不仅被她戏弄,反还惦记上了她——惦记上一个痴儿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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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顽是城里最美的姑娘,却也是最没人理的姑娘。
她有时在街边与孩童们玩耍,有时便到茶馆里喝了茶听人说书闲话,茶馆的老板并不赶她,只因她听书的时候是不发癫的——这姑娘不发癫的时候,文静得便似大家闺秀,令得茶馆的生意也好上了几倍。
阿顽原本的名字是什么,谁都不知,她的阿顽,是痴顽的顽。
阿顽的存在,全然是一个乐子。
城里的纨绔子弟时常打赌,看有谁敢去招惹这个疯子。他们也确实得了许多乐子,
有一次,赵公子和王公子打赌她穿的肚兜是什么颜色,被她一桶开水浇上身。
陈公子曾着人往榆树巷里说媒,欲正式纳她入门,媒人却被哑婆赶了出来,扯散了发髻,散脱了绣鞋,一身粪水。
这乐子是何其有趣。
可他听了这些事迹却笑不出来,只因这乐子乐一乐便过去了,竟从来没有人想过,阿顽在成为阿顽之前,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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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遇见阿顽,依旧是在街上。
他瞧见她,一身干净的月白色的旧襦裙,发也一丝不苟,整个人干净,美丽。她抿了唇,在胭脂铺里认真地挑选。
他也不知为什么,他一个大男人,竟不由自主地跨进了胭脂铺。
她瞧见了他,果然似个文静的大家闺秀,缓缓行了礼,在要经过他身侧的时候,却突然顿住了。
他的呼吸再次被抽走,只因她上前两步,俯身托起了他腰间的玉佩。
“这是汉古玉,公侯之上才可佩戴。”
她的声音婉转清扬,透露出兴奋和迷恋。
他手足无措,只能慌忙解下玉佩与她。
待到她沉迷地把玩自己的玉佩,直至爱不释手,渴望得瞧着他。
他必定是被这双眼给迷了心智,才会毫不顾惜自己母亲留下的唯一遗物。
“你若是喜欢,便拿去玩吧。”
她的眼里顿时荡漾出不一样的神采,他见她绽出一个笑容,颊上一热,随即,不过见她留给他一个婷婷袅袅的背影,连句谢字也无。
——第二次相见,他丢了自己母亲的祖传玉佩,也丢了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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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遇见阿顽,她正在街上领了一群孩童呼啸而过。
她的裙摆飞扬,竟似又扯坏了不少,她的怀里,抱了一包女人的饰物,身后有青楼的打手追赶。
她瞧见一个男人,便将一样女人物什塞进人家怀中,扮个鬼脸,再继续如法炮制,那些顽童们似乎也乐此不疲,整条街都似掀翻了锅一般吵闹。
师爷早已躲在了一旁,伸手唤他,“大人大人,快过来,莫要被她瞧见了。”
然而他竟自忘了躲避,只因他瞧见一个孩童的颈上戴了一块玉,眼熟得让他心惊。
她的长发披散,在风中乱舞,很快,她便瞧见了他,气势汹汹朝他行来。
她的力气极大,竟地痞似的拎了他的领子,直直地便朝身后推去。
他的身形成功地阻了一阻她身后的追兵,他跌倒在地,仰头瞧去,却只见她的背影飒飒——竟未回头一眼。
——第三次相遇,他终于认清一个事实——他被她始乱终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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