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与你同年同月同日死

作者:聊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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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1 章


      与宫卿注意力全在楚禾身上不同,楚禾摔下来时一眼就被骇到了,回过神来首先想到的是不让让宫卿见到,这该多难受。

      楚禾怔住了这么多年来还头一次见宫卿哭,没有宫中女人那般嚎得撕心裂肺承转起伏,只是无声地泪如滂沱全身都在打颤。

      楚禾想劝声莫哭,可觉得太过苍白无力,只伸手将人抱住,一手托着他的后脑勺把它紧紧按在自己怀里不忍她再看。

      咸湿的泪水透过衣衫润湿了胸膛,楚禾的心跳每下都似重迂千斤,砸在胸口闷生纯痛。

      这大牢山后山芜凉之地便是宫参与他的三千精锐的埋骨之地。

      当年宫参接到命令后领着三千精锐从戌城宫宅的秘道出城从大牢山后方包抄邺军切断他们的后路,可谁知在这山坳里被伏击。退,则会被邺军发现威远军的武器库,甚至他们可以从秘道直接入城。进,则邺军已作好全歼准备把路给堵了。

      三千人对上近万人,困兽之斗,以命相博。

      没有人会想到威远侯宫家不仅私造兵器更是胆大妄为地把兵器库藏到了大牢山后山邺国境内。

      这等机密便是姓宫的也不全然知晓,更何况是敌国邺军!

      大牢山是一座的荒漠大山寸草不生,到处是浑黄的山石与沙土鲜有人至,以山为界,往东是楚西面为邺。这处山坳极隐秘,出口被一小山头挡住,宫家将武器库建在这里后就把路给堵了,若不是有心人决计找不到此处。

      宫参打算从后方奇袭后,便令人把堵在小路上的山石给搬走,谁知等着他们是近万人的邺军。

      因着身后是宫家最不能为人知的秘密,宫参不能退亦不能放过一个邺军。一旦这事传扬出去,不论战事成败与否宫家都会被皇室清算,私造兵刃对于手握重兵的宫家来说不管目的几何都是灭门之祸。

      这场恶战起初是邺军打着全歼威远军精锐的主意,到后来更是宫参一干人将邺军引入山坳灭口。

      只两肩宽的出口小径枯骨足足堆了丈余,年长日久早已分不清敌我。

      宫参在大战中突然消失,便是失在了这不为人知的山坳中。

      由于宫家长子未能如约出现在战场,东都全线溃败,直到老武阳侯壮士断腕弃了前方几城,集中兵力死守住后方八城,这才稳住局势。

      多年来宫家背负了不战而退的骂名。

      两人走出大牢山时已是落霞似火。整整一天一夜滴水未进。

      楚禾心里直骂,难怪当年那些从戌城逃进大牢山的百姓宁可成为俘虏也要出来,原来这山荒得能直接要人命。亏得从山上滚下来省了半日的脚程,要不然今日怕是出不了这山。

      他侧脸看看宫卿,脸上泪迹倒干透了,只有鼻尖微红,看上去分外委屈可怜,脚下步子却如生了风,越走越快。

      楚禾忍着脚痛恨恨地跟得寸步不离。

      数年前的大战,宫家三兄弟都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虽说战场之上浮尸遍野寻不到尸骸亦是常见,但在宫卿眼中兄长们无所不能,在心中一直当兄长们或许会因为某种不可抗力的原因藏在某个地方不得出现,待她收复失地,一城接着一城总有那么一城会有兄长们的消息。

      可数年过去,宫家威远军再度扬名,兄长们却没有音讯。夜深之时,宫卿不免也会想可能就如人们所说他们都已不在了,且尸骨无存。

      乍然见到这遍野的尸骸促不及防地悲痛万分,痛哭过后倒也能坦然接受,毕竟兄长们消失已快近十年。

      宫卿闷闷地走了一会儿后知后觉地记起现在自己并不是独身一人,想着适才还嚷着让人背的人一声不吭地默然跟了一路。东都荒漠居多,将士们时常有远涉负重训练,自己倒不觉得太难挨,只是楚禾从小金贵娇养哪里受过这般苦楚,都是自己带累他了,这么一想心中不免愧疚。且宫家私造兵器的事他也没有降罪反而在她伤心难过时安慰她。

      这么好的人。

      宫卿此刻深觉香环说得对,这么好的人就不要放过了,合该留着当夫婿用。尽管他有点走偏,但宫将军觉得一个弯了的长枪自己都能掰直,那么一个好好的人应该也能行。

      宫将军向来是打定主意就勇往直前的,思虑了一番后勉强扯出一把自认为好看的笑,主动搭话道:“前面就是邺国的风凌城了。”
      楚禾被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笑唬到,以为这人悲伤过度怕自己担心才露出这个哭样的笑容,忙上道地点点头,步子都快了很多。很快就有吃有喝,不管怎样都是一剂强心药剂,楚禾精神百倍。

      片刻听见宫卿又道:“再走四五个时辰怕是皆时城门关了。”

      闻言楚禾精气神顿散,长腿一塌,也不管脏污直接往地上一坐:“不走了,反正今日也走不到。”

      宫卿见状上来拉他,楚禾本已累得不愿再动,待看到她微红的眼睛与鼻尖便不言不语乖乖地跟着来到一山石后。

      两人藏在石后,宫卿趴在地上以耳俯地。

      初时楚禾还不明白,待从山缝中看到山石正前方不远处有条官道时,倏然明了,小贼子打着重操祖宗活计主意。

      不一会儿,宫卿眼睛一亮,轻声道:“来了。”随即取出从山洞中带出的弓箭搭弦瞄准,又用眼神示意楚禾亮出兵器待会儿一齐冲上去。

      楚禾收到暗示简直不可置信,这小贼子自己当山匪不算还要拉上自己。他可是珉楚的皇帝怎能为匪!?

      “怎么了?”宫卿见他瞪眼看着自己一动不动便问,声音沙哑嗡声嗡气,显然痛哭流涕的后遗症还未全消。

      楚禾默默叹了口气,念在她还沉浸在悲伤中不可自拔就不和她作对了,捡起长刀顺从地问:“前面还是后面。”

      宫卿道:“来的只一辆马车,车上若无负重怕也有三人。圣上只露拦住他们的退路即可。”

      楚禾挑眉暗赞,这小匪贼倒有几分本事,连这也听得出来。又听她道:“截了马便走,切勿伤及无辜。”

      听上去这匪还当得挺有原则道义。既然不用见血要刀何用!楚禾扔下刀,单凭自己一身本事即可。

      宫卿见状皱眉解释道:“刀可作威摄。”

      不然凭你这一副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样子人家会当你是乞丐的,怎比得强盗威风吓人。

      两人一来一往间马车到了,车身普通,马匹倒还算精壮。

      宫卿瞧准时机一箭射入马儿前方道上,马儿受惊四蹄扬起,吓得马夫死死拉住缰绳才让不至于翻车。

      车帘撩起,露出一个扎着粗黑长辫的胖脑袋:“作什么!找死嗯?”

      只这一会儿,宫卿已杀到眼前,手起刀落,那胖脑袋己滚在地上。

      楚禾刚从石间跃出见宫卿反手又是一刀,马夫也死了。

      说好不杀人的,小贼匪有点信誉度好么。

      楚禾扼腕,他活了这么久还从未亲手斩过人,可惜了,早知道先头应该与那小贼匪商量好,她负责越货自己负责灭口,这下好了,她一人干齐活了全行当,倒显得自己很不威猛,连带很没用处。

      宫卿身手干脆利落,显然砍人脑袋这活计甚是熟练,除了地上两大滩血马车没沾染半分,很是得用,毁尸灭迹也做得如行流水。

      尸身藏在了山石后,头对头,两具身体并排而列,稍矮的那具对得上肩却齐不了脚掌,宫卿仔细地挪了一下,刚好与边上那具肩脚各差一掌之距,最后一泡沙土把地上的血迹一掩,神鬼不知。

      马车在楚禾眼中简陋的简直没法待,窗缝里积了一层乌亮的灰,地上只铺了层破草席散着难以形容的气味。

      看在有一大瓶清水份上楚禾免为其难地与上了车,掂了掂水瓶先往喉咙里灌了几口水缓解了一日来的干渴,顿时心情颇好,笑着将水递给宫卿。

      宫卿亦仰头灌了几口递回给他,两人又啃了几口干粮,宫卿随即坐在车辕上充当起马夫来。

      马儿欢腾地跑起来,楚禾简单地梳洗一番后觉得精神气爽,逼仄车厢实在装不在他这尊金装大佛,遂干脆与宫卿一道坐在车辕上,一左一右。

      天光已暗,天幕似盖,日月同辉,耳边是呼呼的风声,眼前是一望无垠的戈壁荒漠,衣衫虽破发髻亦乱却依旧让人胆气横生,浑身充满豪情壮志。

      等等……

      为何先头隐约可见的城池这会儿没了?

      楚禾纳闷。

      “圣上,”宫卿解释道,“这会儿咱们有了水和干粮便有了生计何苦冒风险入风凌城,那可是邺国戌边大将风凌家的老巢,适才那两个短命的便是风凌家的豪奴。”

      楚禾诧道:“你怎知?”

      宫卿答道:“风凌家的家奴右颈上刻有家族图腾。”

      楚禾脸色有点不大好,说道:“朕以为还是去城里找个上好的客栈好好地洗个澡换身新衣衫再吃顿饱饭睡个好睡这才是上策。”

      话音一落,楚禾收到了几辈子以来头一回被人看白痴一样的目光。不过几息,他便败下阵来,长腿冲着宫卿一伸露出两只光脚丫。

      修长洁白的脚丫上恐怖地长了几个溃破的血泡。

      这让有强迫症的人如何能忍!

      宫卿手忙脚乱地从怀中掏伤药,十分自责:“臣竟忘了为圣上上药了。”

      楚禾这回顾不上柔情蜜意地感动直皱眉,这人总抓不住重点,重点不在于脚破,而在于……
      “卿卿没觉得朕的脚很干净么?”

      宫卿:呵呵,找把刷子全数抹平了漆成一个色,这才叫赏心悦目的干净。

      但还是沉默不要开口顶撞的好,她是个忠心耿耿的好臣子,更要在圣上面前做个让人称心如意的好人,以期远大的前程。

      “哈哈”得不到回应,楚禾独自干笑了几声,“朕把剩下的水用来洗脚了!”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宫卿的确意外,绝想不到銮座上那个一本正经的人做起事来竟如此不靠谱的吓人。

      宫卿仔细看着楚禾端出来的那盆洗脚水默了片刻道:“其实没有清水也无妨,待明日把马斩了接上马血亦可渡日,以臣与圣上的脚程至多三日便能回戌城了。”

      闻言楚禾眉稍吊起嘴巴翘得老高非常地不乐意:“朕乃天子,怎可当那茹毛饮血的野人!”

      况且还要再在烈日下暴走三日,让朕死了算了。

      一个不愿喝马血,另一个不肯吃洗脚水。

      二个时辰后两人快马加鞭到了风凌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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