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野尾

作者:朴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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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6 章


      程向南是那种对待外人疏离有礼,对待自己人天然王八蛋到自成一脉的混蛋个性。
      所以这是时隔不知多久,他第一次用这样恳切到近乎平淡的语气对彭渡拜托什么事儿,惊得骨子里有股贱劲儿的彭渡屁滚尿流,却又喜不自胜,当即一口答应下来,比那管吃不管事儿的老小子利落了不知道多少。

      程向南在登机口和他告别,时隔一天,又走进机场,是要回家。
      彭渡看他这么迫不及待,忍不住要贱嗖嗖调侃:“真有人了?”
      程向南听罢,想到陶玉。
      他闷了一路的脸色稍显缓和。
      ——随即他回过神,又琢磨着话里意思,联系上彭渡这个打小就没追求、也没个正形儿的人,能说出口的水准。他话里带笑的调侃不带恶意,但也没安好心,程向南自认不是什么道德卫士,不会因为这点口头便宜不痛快。
      可还是因为分明不在现场却也被迫接受调侃的人是陶玉。
      程向南瞟他一眼,漆黑的眸子带上点透骨的凉意。
      程向南淡淡地扯下嘴角,嗤笑道:“扯屁。”

      彭渡当然是在开玩笑,见他这样不满,以为在闹,依旧不怀好意地坏笑。
      程向南没再针对这事儿说什么,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哪怕他肯为小陶同学多此一举地做到这步,可他既不想,潜意识里也不愿,让陶玉太早、也太猝不及防地被他从前身边的人看到。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哪怕他对彭渡用这样一如既往无所谓、不尊重的轻慢态度,来描述对于彭渡而言,压根儿没影,无非只是顺嘴拿来消遣的陶玉,而感到些微闷火烧出了硝烟的愤怒。
      却又睁只眼闭只眼,不过轻嗤一声以示叫停以后,便对此放任不管,三两下说过再见,就要告别。

      他没有回头,没有不舍,提着原本计划要在北川停留五天的行李,转身朝候机厅走去。

      天空中掠过了第三架飞机。
      今天万里无云,是个好天气。

      戚姐还没结束她的周末考察,可见在大学城边开韩料店的前景的确可观,利润巨大,大到足够诱惑她抛下周末的客流量不管。
      正值周日,陶玉不必打工,也不用上学,更美妙的是大刚还在厂里上班,没有办法抓他去这边下棋划分地盘,那边打球充当拉拉队地到处奔波撑场面。
      陶玉只觉得心情美妙,人生有望。

      就连这会儿孤零零地坐在楼道口里,仰头看天,看擦擦蓝的天,满心欢喜地跟哥哥打着电话到一半,发觉大刚还是没忍住,之前跟陶路行含含糊糊地说起陶玉俩月以前,在广场上弄回去一只小叮当,一直放在家里养,鬼迷心窍的……跟养儿子似的!
      陶玉都只笑笑,半点儿没往心里去。

      索性陶路行理所当然,听见小叮当,以为是娃娃。
      ——娃娃嘛,不是布的,就是陶瓷的。陶玉难得有点小爱好,虽然说这爱好可能不那么男人,放在世俗评判标准里听起来有点儿“娘”,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反而笑着调侃:“女朋友都还没找,书也没读完,就想着养儿子啦?”
      陶玉不好意思地又笑。

      结果陶玉正专心应付着呢,在小灵通这头,同陶路行好声好气地“嗯嗯啊啊”,支吾不清地想要随口带过小叮当的话题,却被恰好拖着行李回到楼下的程向南听见这个外号。
      并且还鬼使神差地停在墙角另一侧,偷听半晌,听出来“小叮当”指他。
      程向南:“……”
      他这一路沉甸甸地压在心底,无处宣泄的斑驳情绪顿时泄洪外放。

      要知道程向南长到这么大,遇到的浮沉事多了,本以为再离奇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也能一样自己消化。
      昨天是他为数不多的几次在社交场合吃瘪,勉强还算可以忍耐,可被人在身后偷偷摸摸地取外号——还是这么可爱的外号,的的确确,是程向南生平第一次的体验。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碰到陶玉,自己的情感就如此充沛。
      可这会儿冷着脸驻足在原地。
      程向南仔细控制了半天,还是觉得自己快给这没心没肺的小结巴气得笑出了声。

      “小叮当?”
      这鬼似的飘出的嗓音太过熟悉。
      陶玉继续仰头看天的同时,茫然地心想,黑眼睛不是周三才回来吗?怎么这会儿就听见了他的声音。

      要说这几天想没想他,陶玉自己最清楚。
      ——不是完全没想过,但也确实是没多想,起码不至于到幻听幻视的程度。
      可这过于熟悉的嗓音却又实实在在地飘来一句:“陶玉……”
      被这来源不明的一声声呼唤弄到困惑的陶小同学抬眼,就见不知从哪儿凭空窜出个程向南。

      陶玉:“……啊,你,哥……哥。”
      电话那头的陶路行不明所以,喂了一声。

      陶玉原本还在犹豫,究竟是继续和亲爱的哥哥聊天,慢慢悠悠地享受难得闲适的午后时光,还是先起身让奔波一路,应当是很累的程向南赶紧上楼回家,然而见程向南垂眸耷眼,静静注视着他,嘴角半死不活地微微撩起,额头上的青筋彰显出他此刻的心情很坏。
      陶玉见状,当机立断,三两句忍痛挂断了哥哥的电话。
      又耷拉着脑袋缩到墙角,祈祷程向南没察觉小叮当指的是他——可观程向南一副好气到好笑的模样,没察觉的可能性不大,陶玉很识时务,登时整个人贴着墙根儿,蔫蔫巴巴地说:“欢,欢迎回……家。”
      “哥哥。”
      程向南却低头看他,注意力已全然不在“小叮当”身上。
      他诧异地挑了下眉。
      这是心想,陶小同学成日里不就一个人吗?打哪儿来的哥哥。
      怀揣着这样这样说不清道不尽,来得匆匆却又霎时就变得咄咄逼人,急于得到印证的茫然,程向南回神。
      他的眉眼本就不是清俊的长相,锋利又凶悍,有着十足的侵略性,哪怕是心中茫然时的面无表情,也能显现出某种不近人情的疏离和挑剔。
      然而这种茫然稍纵即逝,程向南只是垂眸看他,重复了一遍,又问。
      “哥哥?”

      陶玉不知道这种近乎“同病相怜”的处境一朝崩塌,对黑眼睛的影响这般大。
      闻言,他点点头,又抬手指下小灵通。
      意思是刚刚和他打电话的人是哥哥。
      本来陶玉以为解释完了,黑眼睛没有吭声,小叮当仨字就算过了,可一抬头,瞥见程向南脸上的神情,他顿时不敢自作主张了。
      “你、你是又,生气,了吗……”
      陶玉怯怯的声音传来。

      这小可怜的语气可真是久违了。
      程向南低头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心里情绪混沌得快要烧成一团了,面上却没有表情,脑海中迅速闪过许多念头,可最终却什么也抓不住。
      他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陶玉,还要追问:“你有哥哥,那之前你还叫我什么?”
      陶玉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有点害怕,一怕就想要贴墙逃走。
      陶玉转头小跑上阶,立刻回屋,像一头受到惊吓,但在猎豹虎视眈眈的注视下灵活依旧的小鹿,他边跑边说,嗓音逐渐因为远离而朦胧不清:“你不要,再问、问我了,我今天说了,太多话,好,累了——”

      程向南再次回到屋子里,前天刚刚插上的白色小野菊还清新如初,心境却已与离开时大相径庭。
      他脱掉鞋子,在纯色的羊绒毛毯上站了很久,恍惚的目光渐渐扫视过才被他布置得焕然一新的屋子,最终停留在陶玉合上的房门。
      程向南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就这么安静地站着,仿佛在发呆,却又像沉思。
      他的脑海中突然不由自主,浮现出一张与陶玉有着八分相似的面孔,要成熟点,五官再立体些,没那么圆钝的柔软,但那双与陶玉长得一般无二的瞳孔里看向他的视线,却充满了克制的审视与排斥的打量。

      ……原来陶玉是有哥哥的。
      程向南垂下眼睑,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神情简直黯淡得像一只刚刚历经千险万阻,长途跋涉才回到家中,却发觉自己是一只被主人遗弃的土狗——而原本独属于它的狗窝上,住着一条油光水滑,毛色鲜亮的名贵品种犬。
      这一幕带来的撕裂感太明显。
      伤口太深也太痛。
      这时候,哪怕再笨的土狗也该明白,原来主人不是找不到它了,只是有更好的,不想要它了。

      程向南继续面无表情,低头看地,他甚至没心情去思考,为什么陶玉有个哥哥会给他带来这样的冲击。
      他只是想。
      ——倘若陶玉从头到尾都不是孤身一人,他有哥哥,有家人,有真真切切的一个家,没有非稀罕自己陪伴身侧的理由。
      那当初自己要走,他为什么要摆出那副好像即将被人抛弃,却又自惭受幸,只能委委屈屈缩在破纸箱里躲雨的可怜表情?
      程向南喉结一滚,猛地走回屋里,心想:他早该明白的。

      明白不是陶玉需要有人陪伴,需要陪伴的人是他。
      明白命运对他向来宽厚,又很不公,他生来就轻而易举地拥有太多,可一路上走来的同时他也失去了太多——兼于前者,他不值得忏悔和同情,因为世上比他更难更苦的人实在太多,偏偏乍一看去谁都比他更有个人样。
      可后者于旁人眼里轻描淡写的桩桩件件,真落到了他的身上,哪件都是切肤之痛。

      在没有遇到陶玉之前,程向南的日子枯燥乏味,他不像彭渡,安于现状,耽于富贵,每天不是去找如云美女,就是去看世间繁景。
      他也不像自家爹妈,工作和应酬对他们而言简单得就像吃饭一样,自然得好像人渴就要喝水,在公司应付心怀鬼胎的各色人种照样如鱼得水,体力充沛,精神百倍,甚至是享受其中,几乎不会累。
      曾几何时,对于程向南而言,他为数不多的一点力气全部放在了他唯一一条自己肯走,别人也肯允许他走的路上,程向南心想,他没有做二世祖的天赋,也没有经商的能耐,那么做个棒球选手也不错。
      起码他人生的杆子一蹶不振,棒球的杆子却意外挥得不错。

      然而命运多舛,告诉他此路不通。

      当时才二十四岁,却已第三次被省队拒之门外的程向南,还没能与自己在这条路上或许当真算不得有天赋的选手这点和解,只能靠着棒球选手的职业生涯很长,他的教练待他很有耐心、要求严格,这样长此以往,或许总有一日能迎来转机,来宽慰自己再坚持下去——
      可就是那么“咣当”一声,原本就摇摇欲坠的天堑被人豁然砸得七零八落。

      ……那样惨烈的车祸,能捡回一条命已是幸运,谁来都说他好命。
      但程向南先是在手术室里待了两天,又在ICU里待了一周,接着,他在运动康复室里待了整整一年,最后他从医嘱里得到了命运给他的遗嘱,从此再没有一个教练会为他费心督促,去完成一套完整的训练计划。
      ——对于一个运动员而言,他的脚废了。
      但脚废了,好歹手不能废。
      医生除了建议他不能再有剧烈运动外,还建议他如果生活暂时失去重心,那么及时培养新的爱好是种不错的治疗方式,否则很可能还需要求助心理医生。
      于是老妈很快给他找了个学乐器的,学得很出名的同龄人——据说只要有关音乐,他七零八碎什么都会一点,人不爱钱,但很缺钱,性格也好,一打照面,就笑眯眯地,身处堆满别墅偏厅的乐器堆里,问他想跟着玩儿哪个。
      程向南一瞥那浑身写满了“搞艺术”仨字的艺术生,没说什么,点点头,面无表情活像恩准了似的允许那人住下。

      当初答应,抱的是“哄哄亲妈”的心理状态,但学着学着,还真沉了点气性。
      程向南在开始设想离开北川的前一天问他:“能问个问题不?”
      那人点点头:“问。”
      “你们学艺术的怎么都一个样。”程向南说,“就不管什么情况,穿的什么,住在哪儿,家庭条件怎么样,总能从你们身上感觉到一个穷字,非常的生机勃勃,充满生机。”
      那人笑了。
      “那肯定是比不过你。”他说,“死气沉沉的都很有种太子气。”

      最后夏天结束之前,那人拿到了一笔不菲的酬劳,作为他舍身陪太子读书的辛苦费。
      程向南对他的态度从始至终都很稀松平常,怎么也算不上讨厌他,可也不是亲近他,所有人都觉得他不会因为这个同龄人的离开而感到不舍——事实上就连程向南自己也目不斜视,自觉情绪毫无波动地目送他离去。
      唯有那个挑染了一头绿毛的艺术生在离开前深深地看他一眼,接着轻轻点头,算作告别,仿佛有些遗憾,又像是刻意疏远地说:“我要走咯,再见。”

      屋内遮光的窗帘被一把拉上,严严实实地,连一丝光都透不进来。
      程向南面无表情看着墙,看了一会儿,他闭上眼。
      他始终不解,自己怎么总是能把日子过得像局外人,既漫长难捱,又苦短无多。
      可他的的确确又是做到了。
      ——与他真正想做到的事情截然相反,得到这个结果,他毫不费力,却也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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