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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世外有仙岛,名唤蓬莱,岛上有二仙,一曰西灏,一曰玄冥,奉上古大神盘古之令守护仙脉,宇宙无极,岁月不尽,就算是二仙得道高深,心如止水,也觉得这日子实在是太无聊,闲得紧。有道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两位上仙喜欢看人世沧桑变幻,聊以打发时间,西灏遂袍袖一挥,变幻出一面仙镜,二仙凭此看人世沧海桑田,犹如观戏,兴致盎然,玄冥道,“仙友,依我看,这大燕朝恐怕将是另一个乱世的开端。”忽然镜中银芒一闪,好似一颗流星划破长空,西灏道,“未必,变故已生,所谓‘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改弦易辙亦未可知。”
玄冥轻捋三尺白须,笑言,“天命浩荡,纵使能稍稍偏移,也终将回归它既定的轨道,”见西灏不以为然,复道,“呵呵,君既不以为意,你我二人打个赌可好?”
西灏欣然颔首,“有何不可,就赌它是治世的延续,抑或乱世的开端。”从此,茫茫永生多了一丝悬念的乐趣。
大燕朝,一个在中原混战之后崛起的新兴王朝,燕帝慕容飞,铁血枭雄,铲平各路诸侯,终于统一天下,一手结束了连年混战的纷乱局面,在位数十年来,励精图治,欲创天下盛世。中原大地显现太平盛景,然而,常言道,“虽无远患,必有近忧”,太平之世的背后隐藏危机,燕朝北疆有漠北皇庭虎视眈眈,西北边陲有红衣圣教蠢蠢欲动。慕容飞将同胞弟慕容远封到西北雪芒城,欲让他掣肘红衣圣教的势力。
雪芒城以西百余里有一处森林,多蛇虫鼠蚁,瘴气不散,常有樵夫猎户误入林子,困死在里面,附近的村民都叫它“迷雾森林”,林子中间有瀑布,没有人发现瀑布后面是一个狭长的山洞,洞口尽头竟然是一片鸟语花香的山谷,往里走有一座吊脚楼,竹榻上一名少女悠悠醒来。
孟忆躺在榻上呆呆望着屋顶,倒不是她想躺着发呆,实在是突然之间涌入脑海的信息太多,几乎让她一下承受不了。她双手抱头,喃喃自语道,“可怜我恋爱还都没来得及谈一次,就这么被车撞死了,唉……”孟忆本来在人行道上走得好好的,前面弹来一个花皮球,小男孩跌跌撞撞跑到马路边,一辆汽车疾驰过来,眼看惨剧就要发生,孟忆心里还没来得及犹豫,行动已经超出思想,纵身一扑,把小男孩推到一旁,就听咚地一声响,孟忆的身体被撞到挡风玻璃上弹开如一床破败的棉絮……
“唉,两条腿的人到底还是跑不过四个轮子的汽车啊,我这算是穿越么?”孟忆双手摸摸脸上,“眼睛、鼻子都在,”又伸伸手脚,“也没缺胳膊少腿,只是这鼻子更高、眼睛更大、下巴也变尖了,肯定不是我的身体啊,看来是彻彻底底地穿越了。老妈,老爸,哥,我再也见不到你们了”孟忆哽咽道,抹着眼泪,转念安慰自己,“好歹咱也捞了个舍身救人的英雄称号,”发现十指莹白如玉,甚至隐约有光华流转,感叹道,“也不知这正主长得怎么样,看来差不了,可千万别是什么大美女啊。”孟忆心里明白,从来美女门前多是非,长得漂亮未必就是好事,尤其是自己现在一点自保能力都没有,正低着头,忽然眼前投下一片暗影,孟忆本能地抬起头,只一眼,心内震撼无比,竟丝毫动弹不得,唯有呆坐当场,嘴巴微张,情不自禁脱口而出:“美……”剩下的话语硬生生卡在喉中。
眼前这人有着怎样的风华啊,孟忆曾经生活在娱乐大爆炸的现代,见惯了照片海报里的各国明星美女,也看过电视电影里妆容精致的古装丽人,也仅仅是赞一个漂亮罢了,可是,眼前的人一眼看过去竟然被他的风姿光彩耀得几乎让人睁不开眼,超越一切、能沉醉世间所有男女的气质风华偏偏又叫人移不开眼,孟忆像石像般僵坐在那里,脑中来来回回盘旋的只有一个念头,“天呐,我穿越到了什么世界啊?神仙?妖怪?”,所以那一声“美人”,她是无论如何也强吞回了肚里,没敢喊出来,心中又想这般风华,怎一个美字了得?一时半会挖肠搜肚怎么也找不出合适的词句来形容他的风采容姿。
眼前的人忽然轻轻地笑了,笑意虽浅,却是发自真心,说不出的温暖和煦,直如一阵春风,千树万树梨花开,他大喊一声,声音清朗激越,“我儿,你终于醒来了。”孟忆还没有回过神,这人就将她轻轻一抱,抄手入怀,跟着长身一掠,御风而飞。
空中风气疾劲,孟忆往下粗粗一看,离地足有百多米,不由一阵头晕目眩,飞来飞去是挺好玩的可架不住我恐高啊,一时背后冷汗涔涔,那人仿佛感觉到了她的不适,怀抱紧了紧,哄道,“我儿莫怕,就要到家了。”孟忆感觉到了怀抱的厚实温暖,心想这人可能是正主的父亲,偷偷瞟了一眼,他的双眼比最深沉的夜更宁静,本该是波澜不惊的双眸此时透着淡淡的欣喜,这双眼睛似乎洞悉了一切世事红尘,又仿佛能包容整个悠悠乾坤,孟忆肚里有一堆疑问,可此时只有憋着,开玩笑,万一自己哪句话惹得这人不高兴,他不小心一松手,自己可就得摔个粉身碎骨了!
一会儿,孟忆双脚终于触地,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虽然只是飞了须臾片刻,对她这个有恐高症的人来说可真是漫长得够呛。面前是一座辉煌巍然的宫殿,孟忆游览过紫禁城的故宫,眼前的殿宇宏伟壮丽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更加飘逸大气。孟忆此时和那人比肩而立,发现他随意披一件黑袍,袍上用金线绣着云海翻滚、飞鹤凌空,绣法极为精妙,栩栩如生,让人仿佛真看到怒海滔滔扑面而来,仙鹤凌厉就要冲上天际,华贵异常的黑袍穿在他身上,更衬得他身形挺拔修长,豪气四溢。地上不何时已跪满了一地的人,个个以首叩地,口中高喊:“恭迎主上和少主回宫!”那人却似没有看见,拉着孟忆的手径直走入宫殿内,一面高声大笑,“哈哈……,快去准备酒宴,今夜我要痛饮一番!”孟忆跟着一路走,被带到殿中央,那人双手轻拍,马上有一群宫女迎过来,吩咐道,“吴嬷,你去为少主梳洗一番。”“遵命。”领头的宫女欠身答令。那人轻拍孟忆手背,笑吟吟道,“去吧。”说完竟半点踪影也无,孟忆就站在他身旁,只觉得他好像凭空消失一般,左望右顾,四处寻觅,才见他已在殿宇尽头,袍角飘然。
这就是传说中的瞬间移动啊……孟忆又一次傻眼地愣神了,这时旁边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少主,请随奴婢先到浴池。”“喔。”孟忆想起自己要去洗漱来着,转头一看说话的宫女又是一惊,这是吴嬷?分明就是一个绮年玉貌的美女啊,还以为是年纪一把的老嬷嬷呢。
所以当孟忆来到一眼雾气腾腾的温泉时,在心里安慰自己道,没什么,没什么,室内温泉而已,惊啊惊的咱就习惯了哈。全身浸入泉水,好像十万八千个毛孔都张开来,四肢百骸无比舒畅,孟忆背靠墙壁,晕乎乎地浑然不觉自己正一点点滑入泉底,水也快没到她的鼻孔,就在此时,一道白绫飞来卷住她的手腕,迅速拉上岸,旁边围过来数个宫女为她擦身穿戴,吴嬷温声叮嘱道,“少主,您大病初醒,身子还虚弱,泡温泉的时间不能太长了,容易头晕眼花。”
宫女们手脚轻柔麻利,不一会儿就将孟忆妆扮一新。吴嬷亲手扶她到楼阁,便停下了,轻声道,“奴婢只能送到这里,还请少主入内,主上在里面等候。”
孟忆再次为建筑的精美豪华赞叹了一番,阁内并没有点灯,梁柱、墙壁上镶嵌了许多碗大的夜明珠,全靠它们柔和的光辉照明,真是流光溢彩、珠光熠熠,拨开层层珠帘,凉风吹动轻纱布幔,隐隐现出当中喝酒的人影,那人一身黑袍比星夜还要深邃,此时高举酒坛,酒液一泻而下,他仰头张口就饮,说不出的狂放洒脱,足有四五十斤的大酒坛被他单手举起,宛如无物,丝毫不费力气,一坛酒经不得他几口就罄了底,而他面如常色,足见酒量之好,伸手向空中遥遥一抓,不知从哪里又飞来一坛酒牢牢立于掌上,当真和变戏法似的。
孟忆为他风采所折,脚下像生了根定在原地,傻傻地看着不知前进一步,里面的人一切看在眼里,禁不住为之一乐,大笑连连,“傻忆儿,还不过来。”孟忆挪到离他三五步之遥的地方拣一块垫子坐了,小声嘟囔,“我很机灵的,只是在你面前老爱犯傻。”孟忆很小声,几乎说得是口形,但以那人之耳力,十几里地外哪只燕子离了巢、哪家老鼠偷油喝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更何况眼皮子底下的一点气声?当下却也并不点破,由自乐不可支,轻拍身下木榻,笑道,“到这里来,让爹爹好好看看你。”
他轻揉孟忆的发顶,仔细地端详她的面容,感叹道,“忆儿,十年了,你终于回来了,会说话了。”孟忆被陌生人这样凝视着,一阵不自在,双颊不由微红,他又捧起孟忆鲜红的袍袖,抚摸上面一片璀璨夺目、光华流转的锦绣桃花,目光悠悠,似乎忆起往事,喃喃自语,“人面桃花,这件红袍你穿起来果然是极合适的。”
孟忆听出一点头绪,试探着问道,“爹爹,忆儿睡了很长时间么?”
那人目光倏忽凝重,起身走到窗前,背手而立,缓缓说道,“十年了,你睡了整整十年,你一生下来就痴痴傻傻,到了五岁,一日比一日昏睡得多,最后竟像进入了假死状态,长眠不醒,只有脉搏吐息正常,神算天机子为你卜卦,说你命中有此一劫,魂魄存活异世,十年后才会魂归附体,幸好期间我找到东海鲛血为你续命,又将你留在迷雾森林的山谷,吸收地热,不然你恐怕撑不到现在……爹有姓无名,是魔宫之主,你是我魔宫少主,本名苍忆,你天生骨骼清奇、万里无一,是练武奇才,只是虚耗了这许多年,如今身子反而虚弱。回来了便好,只要用心调理,恢复也不会太难。忆儿,在异世的十年,你生活的还好么?有没有受苦?”
孟忆认真听着他说话,努力消化其中的信息,听他最后一问,才反应过来,“啊?嗯,爹爹不用担心,虽然和这里的生活环境差别较大,但那边的家里人待我极好,没有受苦。”(为了后文方便,以后女主就叫苍忆)
苍仿佛终于放了心,转过身来慈爱地望着苍忆,“那就好,你在魔宫住下,有什么要吃的、玩的,直接吩咐吴妈。”
苍忆知道了事情的原委,也终于松了一口气,原来我才是这个身体的正主啊。
这时,忽有极大的劲风破空而来,冲开珠帘帷幔,打得坚如磐石的墙壁斑斑刻痕。苍笑言,“臭小子倒来得正是时候。”见苍忆不明所以,又道,“是你哥哥苍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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