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第二章踢到铁板
沈千越狐疑跑到门口,只见那名女子恰巧摔倒在地上,正艰难地想爬起来。
沈千越上前扶起眼前摔倒的女孩子,看着她有点苍白的脸色,关切道:“你没事吧?要不要送你去医院?”
“我……我没事,你……”初晓看着男人扶着她的那双手,欲言又止,。
“你怎么了?”沈千越疑惑道。她的穿着,和现在虚弱的样子,看来不像是骗人的,她难道真的只是有偷窃癖么?
沈千越的视线再次移向眼前的女孩,却发现两朵红云浮在女孩的脸颊上。
被看的不自在,初晓羞涩低下头去,那一瞬间,只觉眼前一片春色盎然,万物春暖花开,沈千越不觉愣了几秒。
初晓在内心里也是闷笑不已,但是脸上还是一副痛苦表情。她就知道只要是男人,都是好色之徒,特别是那些外表道貌岸然的男人。
发现自己看呆了的沈千越不禁皱眉,自己是不是太久没女人了,竟只为了这一笑,如此失态。抱着女孩的手也像是触了电一般连忙缩了回去。
初晓眼神一闪,身子在这时候一晃,像是计算好了似的,再次倒向一沈千越的怀里。沈千越不自在极了,一边拍着她的背,一边急急道:“小姐,小姐,你没事吧?要不要送你去医院?”
“我……我这是老毛病了,只要稍微休息一下就会好了。”初晓声音虚弱:“你……可以放开我了……我……我没事了!”
沈千越放松了手,初晓就急急想走。但是再次被叫住:“小姐,你是不是拿了些不该拿的东西?”
“哪……哪有啊……”这个男人,这个男人难道是浑身上下都长了眼睛吗?居然还是被他发现了。初晓的声音抖啊抖,别以为她因为害怕,而是因为作战计划失败给气出来的。如果她的眼睛可以变成杀伤性武器的话,估计这个男人的小命肯定是没了。可事实上,她的眼睛只是普通人的眼睛而已。所以,她只能气得得内伤,还要面对这个男人一脸假笑。
沈千越挑眉,一只大手摊开在初晓的面前:“拿来!”
初晓本来想装傻,可人家摆明了看穿了她的小动作,再不识抬举,自己可就真的要去睡免费的招待所,而且还是附带警卫的那一种。深呼吸一口气,不情不愿地从袖子里拿出一只男式皮夹,上前一步,递了过去,歉然笑道:“真的不好意思,跟你说了我这是老毛病了,怎么治都治不好!”
~~~~~~~~~~~~~~~~~~~~~~~~~~~
甩着手里的包包,席初晓满脸怒气,一手揉着屁股,很没形象地走在街道上。
哼,没风度的男人,居然让两个保安把她扔出酒店。酒店里里外外那么多人,对她指指点点,这个脸真的是丢大了。
男人,咱们走着瞧,这梁子我们是结下了,你最好祈祷,我们以后不会再碰上。
初晓双脚泄愤似的用力踩在地板上,每一脚都像是踩在那个男人的脸上。
哎,自己怎么这么笨,居然去踢那扇结实的钢化玻璃门,门没被她踢坏,她的脚倒是差点踢出内伤。
哎呦,她的屁股,她的脚趾头,好疼啊!
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抬头,望天。
可怎么看,怎么不对劲,连天上那朵白云都好像那男人似笑非笑嘲笑她的脸。
初晓咬牙大骂,诅咒那个男人出门被车撞。骂词之精彩,实乃罕见。
可没过几分钟便引来边上路人甲乙丙丁的怪异眼神。
“哎,好好的一姑娘,在大马路上嚷嚷什么呀!”
“不知道啊,好像是在骂一个男人。”
“该不会是被男人抛弃了,想不开吧?”
“我看不像,你们看这姑娘会不会精神有问题啊?”
路人的讨论声不断,等初晓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差不多已经被这群三八兮兮的路人确认为精神病患者了,而病因是因为被男人抛弃了。
此时,初晓处在人群中,他们瞧她的眼神全都充满了同情,看的初晓浑身起鸡皮疙瘩。
长长的哨子声划破人们的讨论声,两个穿着警服的协警不知道从哪个小巷子里冒了出来。两名城管一边跑边吹哨子,嚷嚷着:“喂喂喂,前面的人干什么呢?这地方不允许小贩摆地摊。”
本来围着初晓的人群也是因为看热闹,警察一来,个个争先恐后想当好市民,纷纷举报在路边发现一位被男人抛弃的女精神病患者。
初晓一听,吓傻了。
人群就在此时一拥而上,像潮水一样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大家推推搡搡,纷纷乱乱,被那么多人围着的初晓真的要窒息了。
幸亏初晓眼尖,趁着大家的忙乱,终于寻着人群的间隙万分艰难钻了出来。
回头一看,人们还围在那里叫叫嚷嚷,没有发现正主儿已经不在了。
初晓拍拍身上的灰尘,理了理头发,蹑手蹑脚地往前走了几步,发现身后没人追上来以后,一溜烟似的向一条小巷子里窜了进去。
跑过一条又一条小巷子和商店街,总算到了另一条比较远的街区。可是因为跑的久了,再加上刚才和那么多人挤在一起,现在浑身上下的汗臭味盖都盖不住,而她脸上身上的衣服也被弄得满是灰尘,真正是灰头土脸。走了那么久,总算走到了有公车站牌的地方。
马路上过往车辆川流不息,此时虽是车流量的高峰期,可因为交警在十字路口指挥着交通,所以交通很是良好。
初晓满脸愤愤地站在公车站牌边等车子。气死她了,都怪那个该死一万次的臭男人。她怎么那么倒霉啊!好死不死居然在下手的时候会被人家看见。现在好了,钱没偷到,还被人当场抓包。虽然她免于去警局报到,但是煮熟的鸭子却这样飞了,还有刚才那一场浩劫。怎不叫她郁闷呢?
很快,公车开了过来,伴随着机械而礼貌的女声:欢迎乘坐102路公交车,XX站已到达,到站的乘客下车请别忘记随身物品。
初晓没怎么和人挤便顺利上了车,然后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视线转向窗外。
殊不知,边上几个等车的人因为看到她脸上的煞气而自动退避三舍,所以初晓也没注意到在车门前在她上了车以后,重新乱做一团争先恐后上车的乘客们。
一阵忙乱之后,车子终于缓缓启动,向着下一站开去。
~~~~~~~~~~~~~~~~~~~~~~~~~~~~
酒店的地下车库。
刚才和初晓在酒店纠缠过一阵的男人正一边讲电话,一边从电梯里走出来。高大的身子滑坐进驾驶座,便把手机放在了车子上的手机架上。脚刚踩到油门,不自觉地脑子里便浮现出刚才那个女孩子的脸。
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什么不好做,居然做小偷……看她的作案的时候动作那么熟练,谎话也说的天衣无缝……真是可惜了那张美丽的脸蛋儿了。
车子缓缓从地下车库开了出来,刚到出口处,斜斜开过来一辆车子,正好横对着他的车子。眼看着两辆车子就要撞上了。
空气里响起尖锐的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
坐在驾驶座的沈千越锤了一下无辜的方向盘,还算他反应的及时,才没和前面的车子撞上。过了半晌,他不禁自失一笑,自己怎么越来越无聊了,看来是生活太无趣了,连一个小偷都这么上心。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