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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因爱你开始
我喜欢过的那个人,他回来了啊。
记得那首歌,我的青春,仿佛因爱你而开始。是,我不得不承认,那些与书本为伴的枯燥日子里,能记得的只有与人相关的片段,而你,则是那些廉价记忆里面的唯一。
唯一让我痛苦却情愿的回忆。
可惜这些回忆多渺小多可怜,我像个小乞丐一样捧着这些不值钱的东西小心翼翼地珍藏,怕被别人看了去。
呐,MM,我讲给你听,其实我能讲出来的,也只有这么一点点而已。
泰戈尔用《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一层一层地述说爱的距离。当我Loli的年月,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这首诗,但同时也很悲催,因为那时的我,只能停留在那开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是,你站在我面前,却不知道我爱你。
为了给方苏进和张珏打掩护,我对他们做的事情都算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方苏进下课要趴到我们窗口聊天,好;晚上他们要在一起吃饭,非要拉回家吃晚饭的我一起,好;吃完饭要在操场上聊天,要我在操场上奔跑减肥,好;晚自习下课后有一段路算是顺路,也要以送我的名义和他们一起,好。
我都答应,因为,有付益扬。
为了既叫上我又不让我做电灯泡,方苏进毅然地讲朋友就是拿来卖的这一真理贯彻到底,既拉上我又扯着付益扬。为此我曾经在被窝里偷偷乐过,因祸得福啊因祸得福,一度让我对张珏和方苏进暗中大为感激。于是那段时间我和张珏算是度过了一段高中女生正常友谊时期,可以下课一起去厕所,爬在桌子上讨论明星讨论方苏进,她说起方苏进是一脸花痴,我则是可以从中偶尔听到付益扬的事情。
那些捕捉点点滴滴的日子,我知道付益扬来到宾海是因为父亲的调任,因为父辈们就是有交情的,他和方苏进从小就是哥们,很巧的是方苏进回到宾海,他也来了。和叛逆不羁的方苏进不同,他是各方面都优秀的。家教很好,书法棋艺都很棒,学习没话说,运动更是全能,而且和方苏进的热血相反,他是温和谦逊的,但又不软弱。因此,如果那晚是一见钟情,那么接下来的再见倾心,也就成了理所当然了。
和他一起吃饭,虽然方苏进和张珏暗地里的天雷地火让我食不下咽,但付益扬总是能让我安定下来。起先他吃饭是从来不说话的,但几顿下来开始会和我浅浅地说一些话了,不过是一些不痛不痒的话题,我却听得心潮澎湃,以至于后来我有慢性胃病的时候我都怀疑是不是那时吃饭落下的。纵然是在食堂这种庸俗的地方,他都能吃得好看得理所当然,不浪费不挑食。其实后来我总结了一下我也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方苏进吃相也很好呢,我那赤裸裸的崇拜目光就不会分给他一点。
当目光追随成为一种习惯,我早已是沉溺其中不能自拔。早上坐在教室里,无心念书只能低着头斜着眼睛等着那个人从窗口路过,仿佛他的到来才能让我心安,当他来到时只能拼命低头,当他离开时又拼命斜着眼睛偷看。下课了,一个人愈发地不好意思一个人路过他们班,只能拉了别人一起,像是有说有笑,实际上却是借口歪着脑袋偷瞄教室里的他。下楼做课间操的时候,总是在大群的人里面,快速准确地找到那个背影,清瘦挺拔,以至于这几年来,我一直对男人的背影都抱有异常的敏感度,并且固执且变态地认为,从一个人的背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人品性格。
我总是装作若无其事闲闲散散的样子,实际上却一个劲地用眼光偷瞄,仿佛这世界里只有他,他的存在又是那么理所当然。很多年后我很感谢他,他让我学会了内心澎湃外表冷静,让我学会忍耐。
其实那时最期待的是夜晚,我们四个一起骑车回家的日子。开始的日子大家还是四个人并排,往往是他们三个聊得开心,我沉默,或者说些煞风景的话。后来渐渐地就变成苏进和张珏在前面,我和付益扬在后面。其实我沉默主要是想仔细听付益扬说话,煞风景主要是因为那时还是看张珏不顺眼。对于后来的演变我还是满意的,你想四个人一起的,一条路就被占了大半,太高调。
其实吧我高兴的也就是能和付益扬说说话了。
你不喜欢说话?
呃,嗯、嗯……(其实吧我是紧张的不知道说啥。> <)
那就听我说吧。
哦、哦。(太好了!)
他和我说他的家乡,P市,说他和苏进长大的那片天空下的那个大城市。说他以前的学校,说他喜欢过的女生,说他爱看的漫画,说他喜欢的球队。我会全神贯注地听,有时候听得入神了,也会想要插几句嘴,然后很自然地,不再是他一个人主动。我也会告诉他宾海好玩的地方,好吃的东西,喜欢的明星爱看的电影,将自己的喜怒哀乐与他分享。
幽暗橘色路灯光下,俩人车速随着前面的车速一样放慢,他会很配合我的行进,总是在我的左手边,替我挡住往来的车辆,遇到路口会替我注意往来的车辆。而我总是将这些小细节一一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在身边的感觉,宛如雨天有人为你撑一把伞,随着你的移动而移动,安全而又温暖,和着暖色的路灯光,将夜晚烘托得如此美好。
然后到了路口要分开的地方,我们互道再见,他的微笑的影子会伴随我走完剩下的回家路,纵使夜晚再孤寂,心却总是甜蜜的,微微欢快地跳跃。
那时的小姑娘哟,如同所有那时怀春的少女一样,将自己喜欢的人放进幻想里,无限放大无数有点,同时在自己的幻想里,无时不刻不在猜测,他喜欢自己么?他不喜欢自己么?暗恋,一个暗字就注定了一切都不能在阳光下暴露,掩盖自己所有的感觉,也许对别人来说很痛苦,可对于我来说,仿佛是理所当然。没想过要表白,没想过自己如果牵上那只手会是什么感觉,记住自己和他距离,了解自己应守的分寸。
可年少的感情哪是自己能掌控的东西。距离的拉近也意味着关系的贴近,不知不觉中我们也可以算是朋友,虽然最多的交流也只能是夜晚那一小段距离。
想想那时真是敏感。
我一直都是丢三落四的性格。车子停在学校里面虽然安全,但有时还是会发生外来务工人员偷车的事情,学校为了提醒学生,每次都会把没落锁的车子统一锁起来第二天才能领以示惩戒,所以停车落锁就格外重要。可是我这脑子总是忘掉,车子一放好就走人。
终于有一天,又是个没落锁的日子。
我照旧是在老时间候在窗口等他路过,一样外表平静内心澎湃。为了掩饰不安俺盯着英语书嘴巴还要叽里咕噜地不知道念什么。
呃,他走近了,走近了,又近了。
停住了!
他在向这窗口走来。我脑子混乱了,嘴巴也混乱了。
啪!一串钥匙落在我手边。
我一个猛抬头,转头看到他。
他半趴在窗口,依旧的招牌温柔笑容。“嗨,钥匙忘了吧。”
我抓起钥匙,猛瞪它。
他继续说道:“幸好是我看到,要不要感谢我啊。”
我抬头看他,眉眼间都是笑,翘翘的嘴角更是好看得不得了。于是我就结巴了。
“啊、啊,谢、谢了啊,哈哈。”
他嘴角的笑更深了,起身就走开。
剩我一人,反应过来,对自己的表现,无限悲催。
如果一次是偶然,那打那之后的很多次,我依然还认为是偶然,并且对这偶然心存感激。仿佛我们的默契越来越好,他会恨铁不成钢地说没有他我的车子早就被偷无数次被锁无数次了,我会回答他我替它感激你的大恩大德了还望同志再接再厉哦。
有天早上我赖床久了些,骑到半路竟遇到付益扬。我在他身后犹豫了很久才追上去,追上去之后我又后悔为啥不早点,这都要到学校了。
“好巧啊。”我故作轻松地说。
他回头看我,摘掉耳朵里的耳机,“是啊,难得看到你的。”
“呵、我今天起晚了。”
他眨了眨眼睛,“你是在暗示我平时都起得很晚么?”
我差点没把车把扔出去。
他笑了起来,我别扭得要死过去。
到了学校停好车子,我们一起往教学楼走去。学校里的绿色很多,沿路都是青草花香。正走着,他放慢了脚步,指着路边的那一排白色的花,“以前没有注意过,倒是来到这学校,突然发现这些小花,真的很好看。”
我顺手看过去,嗯,绿叶整齐的一排,六瓣纯洁白色花瓣乖巧可爱,黄色花蕊,在花瓣中娇俏站立。
他继续说道,“他们都说这是韭菜花,我到是觉得这么可爱的花,应该还有个更好听的名字才是。”说完看过来。我没有看他,只是盯着那些小花看。
跟着他继续往前走去:“嗯,很好看的花,你喜欢么?”
他眼中写着认真,嘴边也微笑得简单,“嗯,这么可爱,当然喜欢。”
原来,原来他喜欢的类型是这样的。
几年后我才想起来用网络查一查这花叫什么名字。葱兰,虽然不是韭菜,却又是和葱做了亲戚了。纵然也沾了兰花的光,但终究还是摆脱不了作路边花的命运。可爱乖巧,不过也只是邻家小花一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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