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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赫斯勒
离开斯科沃夫城的市区后,我不知道走了多久,只记得那时双脚已经冻得没有知觉,仿佛是踩着两根木棍子戳在雪地里。我又冷又饿的朝着暂定的目的地挪动,饥寒交迫让我更加怀念前一晚鲍勃生起的火堆。当我舔干净衣服上沾着的最后一点面包渣,我心里忽然升起一涌绝望,我开始怀疑自己根本就走不到,前面那座看起来一点不遥远的城市。不知什么时候我倒在了地上,朦胧中好像有辆过路的车在我旁边停下。车窗里晃动着一男一女模糊的身影,还有一两句我没听太完整的对话。
“你真的打算要带上她吗?她看上去可是麻烦。”
“最大的麻烦已经坐在我身边了,我可不在乎再多一个。”
高大的影子下车将我抱进了车,车里温暖的空气让我意识到我还尚在人间。我流浪的生活从此处终结,车子把我载向名叫“阿拉维亚”的临城,在这座靠在斯科沃夫城北边的城市里,我一落脚就呆了整整四年。
抱起我的那个人名叫罗宾·赫斯勒,他在阿拉维亚市里是个人人都知道的作家。在他身边的那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是名噪百里的“富乐门三枝花”里其中的一个,人们一般都只叫她的名字——罗丝,同时它也宣示出她是“三枝花”里的“玫瑰”。另外的“两枝花”,我在刚到的第一天就见到了,一枝是清新脱俗的“百合”——莉莉,另一枝是奔放不羁的“金盏菊”——玛丽。罗宾把我安置在富乐门里,让我就成了专门服侍“三枝花”的小跟班,于是见到交际场上三大美人的争风吃醋,对我来说就成了家常便饭。在我的眼中,罗丝有着高贵和成熟的特质,而玛丽的活泼则使她更富有吸引力,我最怕单独遇到孤傲少言的莉莉,因为在她纯洁的外表下总掩着令人心惊的冷漠。这些感觉大概跟她们对我的教导有关。罗丝告诉我:“一个人要想在世上存活,就必须掌握一门可以养活自己的技艺。”玛丽说:“作为女人不用活得太难,只要有本事能让男人需要你就好。”莉莉从来不会教育我什么,她只在一个人的时候对我说过一句话:“罗宾早晚会引发一场战争,聪明的话,你离他越远越好。”最初,我一直没懂莉莉这句话的意思,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罗宾是三大美人最激烈的斗争。罗宾习惯在暧昧的氛围中寻找他创作的灵感,但他徘徊着的品尝各种花香,无异于在“三枝花”之间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富乐门里到处充斥着纸醉金迷的味道,人们在外面或许都是些风度翩翩的绅士,但一旦跨进这里的门槛,他们就立刻恢复出人性最原始的面目。饕餮、争斗以及色迷迷的眼晶,赤裸裸的暴露出享乐沾满铜臭的欲望。而这堆剥去楚楚衣冠而剩下的行尸走肉,则再也无法让人联想到他们出去后依然享有的高贵身份和地位。服侍“三枝花”的间接工作,使我难逃经受这里的酒气和烟雾的熏染,所以,我厌恶透了他们这些腐臭的制造者,但也只能暗自的在心里鄙视,嘴上仍得毕恭毕敬的使用尊称。大概就像和嘴里说的一样是为了保护我,罗丝在我来后的第二个星期就让人剃光了我的头发。于是,人们会高喊着“小光头”差遣我为他们办事,我常常忙碌的穿梭于各个隔室间,为客人向“三枝花”递送邀请,然后跟着她们返回或只带来她们暂不得空的口信。有时我会被安排在隔室外站走道里等着,虽然那时我还不懂,门板后起伏的呻吟究竟代表着什么,但我还是感到面红耳赤,好像听到这些声音我就做了件见不得人的事。
罗宾在富乐门有一间专属于他的隔室,不同于其他的客人,他匪夷所思的把那里当成埋头写作的书房。在没有工作的时候,我会偷偷的溜进这间书房,看罗宾搁在架子上的书,虽然大多数单词我都看不懂,但我还是喜欢书中墨汁的香味。有一次,我不巧被走后又折回的罗宾撞见,他没有冲我责备,反而摸了摸我的光头坐下来。他教我认单词,还教会我读文章,在富乐门弥散的堕落里,这极大地满足了我的精神生活的需求。当我能认识一般单词后,他送了我一本他自己的小说。《出尘尽染》,这是他的小说的名字,里面记述了三个舞娘相互争艳的故事。我猜他写的正是富乐门,从小说的字里行间看出,原来罗宾一直爱着的只有罗丝。后来有一天,罗宾向我讲述了原版故事的始末,我才知道,在每个舞娘的背后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辛酸历史。
罗丝原本是一个北部城镇里一位富商二太太的千金,而那时的罗宾只是城里一个小面包店的伙计。有一次他外出送货,一眼望见坐在路过马车上的罗丝,他瞬间就知道自己为她倾心了,并从此迷恋上了她。可惜穷人与富人之间自古就有道难以跨越的鸿沟,所以罗宾也只能一直暗恋她,直到后来的一次意外埋葬了罗丝的高贵。富商死了,罗丝被大太太逐出家门,然而厄运并没有放过她,孤身一人的罗丝又被骗子卖到阿拉维亚,并成了富乐门里供人消遣的玩物。罗宾花了好大一番心血才打听到罗丝的下落,可那时罗丝已经成了富乐门的当红舞娘,要想在短时间里把她赎回来,就不是当时的罗宾有能力办到的了。于是,罗宾在阿拉维亚市找了一份工作,并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学习创作小说。在文学方面他的确有着过人的天赋,只用了半年不到的时间,他就建立了稳定的稿酬来源。于是,他辞掉工作专心写书,几年下来便成了小有名气的职业作家。然而,人们总是懒得去改变已经习惯的生活,虽然这时的罗宾已经有足以一掷千金的身价,但是他却没有了当初急切想为罗丝赎身的冲动。他时常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去富乐门探望罗丝,可是他们之间的这份友谊多少都参杂了些暧昧的情愫。之后,罗宾的名气一天天的变大,他又与另外的两个舞娘——玛丽和莉莉——打得一片火热,于是一台四角纠缠的爱情戏便从那时一直上演到现在。
忽然想起罗丝后来对我说的一句话,她说:“女人一旦错过了一个嫁给好男人的机会,她便注定要沦为命运的玩物,受尽一切与爱情无关的磨难。”或许,罗丝的感悟是对的,人生中有些东西真的只存在一次。
该发生的事情迟早都会发生,一场类似于“特洛伊”的战争终究还是爆发了。事件的起因是当时《花名册》上的一篇报道,文章以戏谑的笔调谈论着罗宾与“三枝花”之间的故事。更可笑的是随后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竟争相以罗宾的心中所属下注赌博,阿拉维亚市在一夜之间掀起了这场舞娘争艳的飓风。有的人吆喝着参与,有的人选择冷眼旁观,这场赌博为不少人提供了大赚一笔的契机,但最后的牺牲者却不公平成了罗丝。由于碍于文坛的压力和不得不为以后的生计考虑,罗宾被迫在文学人士的“建议”下发表了“与三枝花无关联”的声明。这个声明对于莉莉和玛丽来说,早已是预料中的事,可罗丝却无法承受这个不衷的事实,她选择割腕来向世人宣告自己的爱情,用鲜血为自己悲苦的一生画上了句号。
罗丝的自杀几乎同时毁了罗宾·赫斯勒的人生,他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走出自责的痛苦与黑暗,在人们或鄙视或咒骂的批驳中,他决定放下一切离开阿拉维亚市。但他却带上了唯一记忆有关的我,原因让人觉得凄凉又无奈。他说,我就像当初孤身一人的罗丝,所以他才会把我从雪地里抱回来。他曾经一心为了罗丝而奋斗,可当功成名就之时却为了名声和财富而驻足,在爱情面前一次不小心的犹豫,竟葬送了他心中所有的信念,如果可以重来一次的话,他一定尽快赎回罗丝,带着她有多远就走多远。可惜这已成了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现在他只想带走我,寻一处清幽的地方,借以慰藉他终生的遗憾。然而,上帝却不总是给人以聊以慰藉的机会,当罗宾决定带着我一路向西躲避喧嚣的时候,他怎么都不会想到,生来就处于城市文明中的自己,最后居然会在荒山野岭草草了此一生。
在我们穿越山林地带向西部草原行进的过程中,罗宾不幸扎伤了脚而感染了破伤风。由于距离我们离开的上一个城镇已有三天的路程,而下一个人口密集的地区似乎又显得遥不可及,于是我们只得在一个山洞里暂时安顿下来。靠着背包里有限的食物和山洞外不远处的泉水,我们撑过了将近一个星期,而罗宾的疾病却也在这一个星期后夺去了他的生命。当他由于高热而寒战发作时,总会用眼神渴望的望着我,然后我就幻化成罗丝的影子,抱住他不断发抖的身躯,直到最后看着他虚弱的离开人世。也许是疾病特有的面容,也许真如我想的一样,罗宾离开时是笑着的,虽然那笑容看起来让人觉得有几分悲凉。
我把罗宾葬在一处面朝东向的山坡上,没有立碑,但采了一些野花洒在旁边。面对着他的坟坯,我突然发觉,经过我身边的人似乎都命不长久。虽然那时我还不懂所谓宿命的东西,但我已能隐约的察觉到人这一生的动荡与无常。
罗宾·赫斯勒,他在我的记忆中只留下一个高大而苍凉的身影。而我知道在他的心中,始终藏着罗丝高贵而纯洁的影子。如果没有那个意外,我很愿意代罗丝照顾罗宾一生,但我更希望罗丝能亲自在他身边,为此我甚至可以退回到雪地里,哪怕那晚我就将追随鲍勃·克莱恩而去。罗宾和罗丝的故事时常在我眼前飘过,我总是怀着尊敬的心情,来看他们被世人鄙薄的爱情。我衷心的希望他们来世能够做夫妻,我将虔诚的为他们祈祷,也希望下一轮回时,这两个爱人间不会再有这么多的磨难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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