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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说来这早已不是我第一次写长评,但却是最最沉重的一次。写东西一向是与我而言最为顺畅的事,可我这次却兀地没有了头绪,手指不断在键盘上摩挲,电脑椅吱呦吱呦的不知转了多少个来回,我一点一点记起很多,不知道算是开心还是惆怅的小情绪。
午门是我名副其实在晋江追的第一篇文,而且我与大多数的筒子不同,我是先买了书,而且是买了两本之后才上网追的文。也是我从头至尾完完整整看完的,唯一一本穿越小说,说来也怪,穿越红的都变了色的时日中,我始终对这提不起什么兴趣。觉得太荒谬,觉得太过于梦幻,直到看了午门。真实,搞笑,主角配角一样惹人喜爱,每一句话都很经典,以及与之相对的一系列,真实的亲情,尽管并没有血缘关系;搞笑的对白,有时候也会令人心酸;主角配角对我而言如数家珍,印象深刻;尽管结局令我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好觉;句句话都让人难忘,却丝毫掩盖不了照照对故事情节驾驭的功力。
我曾经一度不怎么喜欢段王爷,觉得他之前对小乔的体贴甜蜜都像是精心策划,觉得他太过冷漠不懂什么叫做爱,觉得他为了天下为了全是他可以抛开一切,可到了最后我发现我错的如此彻底。
最初那段甜蜜的日子,成了小乔离开他之后,余生唯一的快乐。当我看到那个权倾天下的王爷,每每回忆起过去,眼中神色的转变;费尽心机买来小乔手迹,如获至宝的欣喜;抱着那口红烧肉的锅安然睡去的样子,无不让我为之心伤。
小乔说他不懂爱,他说正在一点一点学着去明白。我记得他们的初见,一个妙龄少女站在锅台边吃肉吃的泪眼朦胧,他就这么在旁边看着。人生若只如初见,我想他宁愿那样看一辈子。其实段玉应该就是那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或许没有人知道段王爷其实是这样的一个人,剥开他精明稳重,心思缜密,位高权重,富可敌国等等外在的表面,他的心一直很简单,用不着那么多花哨的形容词,有无数人无数事进进出出,只有小乔姑娘,自从那个夜晚走进他的心里,就再也没有出来过。即使中间有过那么多的不愉快,充斥着猜忌,抛弃,国仇家恨,他始终未曾改变,所以他一直没有解除婚约,所以他看向小乔的目光总带着柔和,所以,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她——那个爱吃红烧肉的女孩。
不知道小乔在回到现代之后,想到段玉,会是怎样的心情。或幸福,或悲伤,总之不要忘记。
当当哥一度是我最为喜欢的角色,言语轻佻,魅惑人心的桃花男,我却从未怀疑过他对小乔的真心;多重身份让人怎么也看不透,我去从未设想过这些都只是外在,他才是最后的终极大BOSS。此时此刻我竟不知道该怎么写下去,我脑海中不用费劲就可以回想起很多很多,当当哥营救丁丁妹,两人莺莺燕燕的暧昧场景,我也一直相信,到了最后的最后,他们两个无论如何都是会在一起的。
可是照照在后记里写的话,一语中的,他这样与天竞自由的男子,终究是不会因为儿女情长就抛开国仇家恨的。他为了最后的那个结果,等待了多少年,付出了多少心思,经历了多少苦难;更何况,按照边牧族的规矩,小乔自始至终都是他的王妃,他或许觉得,早晚有一天会一切都圆满的。可是照照估计是没给他商量,就硬塞给他一个对他而言,最为凄惨的结局。从前的雍容华贵不复存在,身份地位已成泡影,人的躯壳都没了,只是一个妖精而已,小乔也永远的离开了他。我看到他呆呆地坐在小乔衣冠冢前的样子,心里如刀绞一样的难过。对于目空一切的陆子筝,这是不是太过残忍了一些。
他其实是很喜欢小乔的吧,他其实一直在思念她吧,他其实很想看到她身着嫁衣的样子吧。
在我知道当当哥真实身份的时候,确实受到了严重的惊吓,我的幼小心灵再一次遭到了照照的无情戏耍。说真的,很失望,人总是希望自己所期待的能够成真,可现实难免不去选择背道而驰。可看到结尾之后,难过早已漫过了失望,再后来根本找不到它的影子了。这才是真正的陆子筝。一直以来我喜欢的那个陆子筝。
他和小乔一样,都有很多的名字。
她叫顾清乔的时候,他是陆子筝;她叫杜春娇的时候,他是陆思空。她是丁丁妹,他是当当哥。
这些,他,她,还有我,都不会忘。
第二本书简直快要成了师叔一人的独角戏,那段时间正值我对段王爷,彻底心灰意冷的阶段,师叔的出现恰好填补了空白,我一向对大叔帅男很有爱,更何况是既英俊潇洒又天下无敌还温柔体贴,怎一个萌字了得。我看着他对小乔一步一步,由怀疑渐渐变为宠溺,觉得特别真实,没有一见钟情,甚至直到最后他死的那一刻才刚刚明白自己的心意,却让我揪了半天的心。师叔的结局对我而言怎一个痛字了得。不过照照始终没有忘记他,最后还是又让他出场了,而且,给了我们一个如此虚无如此梦幻,令人想入非非的结局。
师叔亲小乔的那个段落,始终是我最心爱的。因为看的遍数太多,即使经历中考依旧可以倒背如流。“很美,很轻,就像吻上了一朵云。”还有后来的那个宁静而绮丽的夏夜,萤火虫漫天飞舞,两人相依小憩的情景,我都历历在目。他是最令小乔有安全感的一个男子,信任他,所以把自己从未给他人提起的,自己的身份来历都说个透彻,令当当哥嫉妒不已。
世事无常,不知道小乔回去之后还会像最初那样无忧无虑么,不知道她和大叔会不会像童话般完满,就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那么多的未知堆砌在一起,我始终希望,公平,你一定要幸福。
放到最后来写我们的小乔。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光说实体书,我竟从未有过一次喜欢其中女主角的经历,不是因为我看的书少,只是大多数作者都会犯一个通病,女主性格平淡似水,配角性格香醇如酒。可照照笔下的小乔性格如此突出,甚至到了过目不忘的地步,而且主配同样精彩,都是陈年老酒,害得我醉了一年多,直到现在酒喝尽了,都没有醒过来。
小乔既不小家碧玉也不高雅大方,倾国倾城娴熟文静更是统统靠不上边,花痴女流氓又都不够格,但就是让人说不出的喜欢,心疼。
其实我也说不太清小乔的心意,毕竟她始终都在自我提醒“不要喜欢上任何人”,可我觉得,她对这三个男的都是喜欢。对段玉,是少女初恋既甜蜜又苦涩如梦幻般的喜欢;对子筝,是嬉笑怒骂调笑打闹间与日俱增的淡淡的喜欢;对师叔,是由敬畏到仰慕到信任再到亲近的循序渐进的喜欢。
我不知道这样的一段经历对她来讲到底是好是坏,也不知道她回家以后就真的可以开心快乐了么。她在这里呆了这么久,抛开那些纠缠不清的感情问题,明明没有血缘关系却待他胜似亲生女儿的顾尚书;从头至尾始终很坚持很单纯地喜欢小乔的太子;表面凶巴巴实质上很善良最后为她付出生命的包全才;还有可爱伶俐的阿喜;红烧肉水平如臻化境的阿达;搞怪的四丰老头;一大群关心她的师姐;做蒜泥白肉的乔峰,甚至是那两只学期说话来惟妙惟肖的鹦鹉…这一切,她真的可能随着离去而就此割舍么。
我觉得不可能。
在这里的几年于她是脱胎换骨的过程,更是刻骨铭心的记忆。那个笑笑闹闹的小乔,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回去后的某个夜晚,她会不会想起他与段玉初次相见的情景,会不会想起当当哥在夜晚喂她吃肉元宵的样子,这些曾经让她心动的男人们,这惊心动魄的四年经历,胜似一生的相遇,胜似百年的时光。
时间,真的很快,对于他们每一个人,再回首已经垂垂老矣,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可这段故事却被永远铭记。
我有时候觉得,小乔就活在我的身边,她不像那些虚无飘渺的美男子只存在于意向中,她那么真实可触,并不完美,但有血有肉有灵魂,好像就坐在我对面吃红烧肉一样。
顾清乔,丁丁妹,杜春娇,甘小乔,都是她。
她是另一个我们。
最后写几句话给我们的照照。
很少会叫作者的名字,平时追文的时候的会叫大大,但是照照就是照照,独一无二的照照。
她写的这本书,虽然名字囧,但无论是情节的编排设计,语言的驾驭能力都真的没的挑,搞笑起来惊天动地,抒情时刻更是令人惊艳。而且,这么大热的一本书,从未入V,这也很让我感动。
我可能再下去很久很久都会记得这本书。
记得里面让我流泪的情节,记得所有所有可爱的人物,记得这伤筋动骨的结尾,记得因为这本书而导致的很多个不眠的夜晚,记得写出了这篇让人难忘的文的照照,记得在午门的陪伴下,悠悠度过的青葱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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